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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穿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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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个小时后,他从病床上悠悠醒转,白色的床单被褥和挥之不去的福尔马林味儿让他确信自己在医院。
徐明扬歪过身子。高个儿长脸没了,卷毛青年也没了,只有那个朋克小男孩坐在他旁边,捧着一部掌上游戏机玩得不亦乐乎。
徐明扬眨了眨眼睛——没错,就是那种黑白屏幕、最多只能打打俄罗斯方块和贪吃蛇的古董。作为一个85后,徐明扬记得自己玩这玩意儿绝对是在小学的时候,也许更早。现在的小孩子,哪个不是抱着ipad或者psp?
他感到有些迷惑,昨天的画面像电影闪回一样在他脑海里播放,令他整个人混乱不堪:一夜之间来到了美国,马赛克地板,卫生间的老式热水器,客厅里的显像管电视……
最后他的目光聚焦在相邻病床的那个老头儿拿着的一叠报纸上,等千辛万苦地看清上面的日期时,他终于彻底绝望了。
1988年9月17日。
徐明扬痛苦地闭上眼睛,他穿越了,要不然就是这个老头有收集二十多年前的旧报纸的怪癖,并时不时拿出来翻翻——怎么看都是前者的可能性要大一点。
穿越。
作为文科生,对于虫洞和相对论一窍不通的徐明扬不知道要怎么解释这件事,总之,这可比让他接受“自己为了颜菡而自杀”要困难多了。
他继续痛苦地发着呆,整个过程终止于当他发现小朋克停止了和贪吃蛇的斗争,转而饶有兴致地打量自己的时候。
“嗨~”不甘被人当做珍稀动物来观赏,徐律师干巴巴地打了个招呼。
小朋克斜了他一眼,“要不是基思下了死命令,我才不会来这儿守着你,像个傻瓜一样。”
“……”基思?应该就是那个成熟的卷毛青年吧?
“基思就是太滥好人了,你是死是活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
“就因为你,我他妈连上午的演出都去不成。连找死都不让人清净……”
“……”
不管他怎么抱怨,徐明扬都一言不发。反正自己什么也不知道,唯一能做的也就是从对方喋喋不休的言语中搜集点儿信息。
于是,凭借着他可怜的、早就被扔到爪哇国的英语,徐明扬得出了以下几个结论:这个身体的原主和他一样是中国人,并且是个相当高傲的家伙,还很可能因为某件事而得罪了他的邻居。
这可真不怎么美妙。
——没有金手指,没有随身空间,没有原主人的记忆也就罢了,现在居然都不能让他完全听懂对方的语言!徐明扬叹了口气,不由得开始抱怨造物主(作者)的吝啬。
见他一直不搭腔,小朋克挠了挠自己的头发,似乎有些尴尬。
“你现在这个样子可比用鼻孔看人的时候要可爱多了。”少年最终说。
“谢谢。”难得听到了一个“lovely”,应该不是什么坏话。徐明扬朝少年露出个微笑,“能麻烦帮我拿一面镜子来么?”
无论如何,总要先弄清自己长什么样儿吧。
“真够臭美的,你一定是个gay。”少年站起来,猛地丢给他一记白眼。
两分钟后,面对着显然是小朋克凭借着花言巧语从某个护士姐姐那儿骗来的女士化妆镜,徐明扬的心情一时间有些复杂。
倒不是说觉得自己长得难看——镜子里是很年轻英俊的一张脸,浓眉大眼高鼻薄唇,下巴也有棱有角的——徐明扬自认前世的相貌绝对达不到这个标准,但他从此以后就要换个身份生活了,一时间难免适应不过来。
何况他对现在这个身份根本一无所知……
徐明扬是个惯于用理性来思考的人,像今天这样脱离掌控的、如此强烈的悬空之感,他还是头一次遇到。
他沉默了半天,终于忍不住问:“那个……我叫什么名字?”
小朋克沉浸在他的游戏机里,头也不抬:“我以为你受伤的是手腕,而不是脑子!”
“我想,”徐明扬尽量委婉地说,“我的记忆可能出了点……”
“哦我的耶稣基督,你失忆了对吧?你怎么不说你得了白血病啊!”小朋克笑嘻嘻的,他的贪吃蛇又长了两截。
徐明扬盯着他,发现对方笑脸里的嘲讽意味更浓了,顿时一阵语塞。他仰头望着天花板,沉默了半天,无趣地问:“我要是说我被人穿越了呢?”
“拜托,这个梗都被别人用烂了,能麻烦换个新颖点儿的理由吗?不然怎么对得起你南加大的高材生的身份?”
“?”语速实在太快,他没听错吧?第一个有用的信息——南加大?
小朋克暂停了游戏机,不耐烦地望着他:“南加大的天才,好莱坞的救星,斯皮尔伯格的传人,大家不都是这么叫你的吗?”
“我,真的,有这么厉害?”徐明扬有些惊讶,他莫非是穿成了李安?
“当然没有!”小朋克扶住额头,“我的天!你竟然听不出这些都是贬义的称谓!”
这就是失忆带来的第一个不幸,鸡同鸭讲让两个人都异常痛苦。
于是徐明扬叹了口气,尽其所能地让自己看起来真诚一点:“所以,我到底叫什么名字?”
“托尼·叶。”小朋克回答,然后瞪起一双绿莹莹的眸子,“你不会真的失忆了吧?”
“你猜啊。”
“我不知道,”他说,“我只知道我们两个当中,肯定有一个是神经病,或者傻子。”
小朋克这时候还没学过中文,所以他并不知道有个词叫“真相帝”,更不懂得什么是“一语成谶”。
他只知道多年以后,当他和这个高傲的中国人站在同一届奥斯卡的颁奖典礼上,并肩举起“最佳男主角”和“最佳导演”的小金人时,有一句话终于成了真:这对足以在影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黄金搭档,一个被影评人称作“神经病”,一个被影迷们叫做“傻子”。
八个小时后,他从病床上悠悠醒转,白色的床单被褥和挥之不去的福尔马林味儿让他确信自己在医院。
徐明扬歪过身子。高个儿长脸没了,卷毛青年也没了,只有那个朋克小男孩坐在他旁边,捧着一部掌上游戏机玩得不亦乐乎。
徐明扬眨了眨眼睛——没错,就是那种黑白屏幕、最多只能打打俄罗斯方块和贪吃蛇的古董。作为一个85后,徐明扬记得自己玩这玩意儿绝对是在小学的时候,也许更早。现在的小孩子,哪个不是抱着ipad或者psp?
他感到有些迷惑,昨天的画面像电影闪回一样在他脑海里播放,令他整个人混乱不堪:一夜之间来到了美国,马赛克地板,卫生间的老式热水器,客厅里的显像管电视……
最后他的目光聚焦在相邻病床的那个老头儿拿着的一叠报纸上,等千辛万苦地看清上面的日期时,他终于彻底绝望了。
1988年9月17日。
徐明扬痛苦地闭上眼睛,他穿越了,要不然就是这个老头有收集二十多年前的旧报纸的怪癖,并时不时拿出来翻翻——怎么看都是前者的可能性要大一点。
穿越。
作为文科生,对于虫洞和相对论一窍不通的徐明扬不知道要怎么解释这件事,总之,这可比让他接受“自己为了颜菡而自杀”要困难多了。
他继续痛苦地发着呆,整个过程终止于当他发现小朋克停止了和贪吃蛇的斗争,转而饶有兴致地打量自己的时候。
“嗨~”不甘被人当做珍稀动物来观赏,徐律师干巴巴地打了个招呼。
小朋克斜了他一眼,“要不是基思下了死命令,我才不会来这儿守着你,像个傻瓜一样。”
“……”基思?应该就是那个成熟的卷毛青年吧?
“基思就是太滥好人了,你是死是活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
“就因为你,我他妈连上午的演出都去不成。连找死都不让人清净……”
“……”
不管他怎么抱怨,徐明扬都一言不发。反正自己什么也不知道,唯一能做的也就是从对方喋喋不休的言语中搜集点儿信息。
于是,凭借着他可怜的、早就被扔到爪哇国的英语,徐明扬得出了以下几个结论:这个身体的原主和他一样是中国人,并且是个相当高傲的家伙,还很可能因为某件事而得罪了他的邻居。
这可真不怎么美妙。
——没有金手指,没有随身空间,没有原主人的记忆也就罢了,现在居然都不能让他完全听懂对方的语言!徐明扬叹了口气,不由得开始抱怨造物主(作者)的吝啬。
见他一直不搭腔,小朋克挠了挠自己的头发,似乎有些尴尬。
“你现在这个样子可比用鼻孔看人的时候要可爱多了。”少年最终说。
“谢谢。”难得听到了一个“lovely”,应该不是什么坏话。徐明扬朝少年露出个微笑,“能麻烦帮我拿一面镜子来么?”
无论如何,总要先弄清自己长什么样儿吧。
“真够臭美的,你一定是个gay。”少年站起来,猛地丢给他一记白眼。
两分钟后,面对着显然是小朋克凭借着花言巧语从某个护士姐姐那儿骗来的女士化妆镜,徐明扬的心情一时间有些复杂。
倒不是说觉得自己长得难看——镜子里是很年轻英俊的一张脸,浓眉大眼高鼻薄唇,下巴也有棱有角的——徐明扬自认前世的相貌绝对达不到这个标准,但他从此以后就要换个身份生活了,一时间难免适应不过来。
何况他对现在这个身份根本一无所知……
徐明扬是个惯于用理性来思考的人,像今天这样脱离掌控的、如此强烈的悬空之感,他还是头一次遇到。
他沉默了半天,终于忍不住问:“那个……我叫什么名字?”
小朋克沉浸在他的游戏机里,头也不抬:“我以为你受伤的是手腕,而不是脑子!”
“我想,”徐明扬尽量委婉地说,“我的记忆可能出了点……”
“哦我的耶稣基督,你失忆了对吧?你怎么不说你得了白血病啊!”小朋克笑嘻嘻的,他的贪吃蛇又长了两截。
徐明扬盯着他,发现对方笑脸里的嘲讽意味更浓了,顿时一阵语塞。他仰头望着天花板,沉默了半天,无趣地问:“我要是说我被人穿越了呢?”
“拜托,这个梗都被别人用烂了,能麻烦换个新颖点儿的理由吗?不然怎么对得起你南加大的高材生的身份?”
“?”语速实在太快,他没听错吧?第一个有用的信息——南加大?
小朋克暂停了游戏机,不耐烦地望着他:“南加大的天才,好莱坞的救星,斯皮尔伯格的传人,大家不都是这么叫你的吗?”
“我,真的,有这么厉害?”徐明扬有些惊讶,他莫非是穿成了李安?
“当然没有!”小朋克扶住额头,“我的天!你竟然听不出这些都是贬义的称谓!”
这就是失忆带来的第一个不幸,鸡同鸭讲让两个人都异常痛苦。
于是徐明扬叹了口气,尽其所能地让自己看起来真诚一点:“所以,我到底叫什么名字?”
“托尼·叶。”小朋克回答,然后瞪起一双绿莹莹的眸子,“你不会真的失忆了吧?”
“你猜啊。”
“我不知道,”他说,“我只知道我们两个当中,肯定有一个是神经病,或者傻子。”
小朋克这时候还没学过中文,所以他并不知道有个词叫“真相帝”,更不懂得什么是“一语成谶”。
他只知道多年以后,当他和这个高傲的中国人站在同一届奥斯卡的颁奖典礼上,并肩举起“最佳男主角”和“最佳导演”的小金人时,有一句话终于成了真:这对足以在影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黄金搭档,一个被影评人称作“神经病”,一个被影迷们叫做“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