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愚昧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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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这不是修哥儿吗?我说是谁的狗腿子那么能耐,都敢调侃我姨,原来是修哥儿您养的孙子啊~”郭妙笑嘻嘻道。
而那叫修哥的白锦衣少年却是瞪了一眼郭妙,之后又一副战战兢兢的样子站在那里,末了还小心翼翼地瞟了一眼林莫颦。
“午饭吃了没?”林莫颦又问道。
“还没……”
“过来吃。”
叫修哥的白锦衣少年听完林莫颦的话,不敢拒绝,小心翼翼地走了过去,拉开椅子,挨着半边p股坐了上去。
林莫颦笑着看了一眼白锦衣少年,却在这时瞟到了他身后不远处站着一个正在踌躇的少女。林莫颦不认识。
那少女看起来不大,约莫十六七岁,长的眉清目秀,一副小家碧玉的样子。但衣着却是十分华丽,似是富贵人家的女儿,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脸上的妆容有些浓,破坏了她清纯的面目。而那衣裳也太过繁琐华丽,看上去只是为了炫耀才穿的如此漂亮的衣服,却没想到,这身装扮一点儿也不适合她。
白锦衣少年见林莫颦瞧着他身后,略微愣神便回过头,在见那少女站在他身后后脸上一寒,大声道:“你怎么还在这里,刚刚不是叫你们都走吗?”
“阿修,这又是哪家小姐?”林莫颦笑道。
“我……我……”
林莫颦没管阿修的结结巴巴,却对着那少女说:“过来坐。”
那少女听林莫颦完林莫颦的话后脸上一喜,连忙跑了过来,却在临坐时方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失大家闺秀的风范。少女想到这里,脸上一红,却还是硬着头皮坐在了白锦衣少年的身边。
白锦衣少年微微皱眉,心中有些不喜,但林莫颦在场他不好呵斥她,只能压下心中的不满。
“吃饭吧。”林莫颦招呼大家,之后在林莫颦动筷后大家才纷纷动筷。
那叫阿修的白锦衣少年全名叫林沐修,是林家老四,也就是林莫颦和林招财的弟弟,但不是一母所生。
林沐修样貌随母,长的有些阴柔,却不乏俊美,是万中无一的美男子,比之林招财要生的好看的多。但样貌阴柔俊美的他性格却是跋扈异常,而他的性格和其父林贵最像,飞扬跋扈,目中无人,更喜欢做些欺凌平民的事情。硬要说一点不同的话,那就是林沐修没有林贵身上那贪财的性格,这也许是因为林沐修从小生活在锦衣玉食的林家,从不缺钱,对钱财看得淡。而林贵却是平头百姓出生,打拼多年才得如此家业,而贪财的毛病恐怕是早年落下的。
林沐修生母生性懦弱,管不了自己的儿子,而林贵更是一个无良父亲,自己儿子在外面大家惹事,弄的别人家鸡飞狗跳。他不管也就算了,反而在后面煽风点火,甚至有时还站出来给儿子出头,顺便再踩人家一脚。这也造成了林沐修成为了一个混账至极的纨绔公子。
然而天不怕地不怕的他却十分害怕林莫颦,那是因为林沐修是从小被林莫颦打到大的。每每林沐修在外面闯了祸,他母亲管不了他,父亲林贵更是一个无良的主,但林莫颦却不能放任不管。虽不是一母所生,却还是身体里流着同样的血的姐弟。弟弟调皮捣蛋,做姐姐的肯定要教训,而林莫颦本就是一个教训不听话的孩子从不手软的人。这一点从曾经当着秦宝的面揍秦进就可以看的出来。也正因为如此,林沐修在见到林莫颦时会双腿发软,这带着一帮子狗腿子打架,要打的人还是林莫颦,林沐修能不怕吗?这做坏事给抓个正着林沐修想死的心都有了,现在的他只期盼自己姐姐别在外人面前揍自己,给自己留点脸面。
每个调皮捣蛋的孩子总会有一个十分害怕的人,而林莫颦就是从小调皮捣蛋的林沐修最害怕的人。那是因为林沐修一犯错,林莫颦就二话没说上前就揍。也正因为林莫颦从小拿棍棒去揍林沐修,让林沐修心中有了底线,有了顾及。这才使得的他十几年来虽跋扈地招摇过市,却始终没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最多也就是打打架罢了。
而那少女的身份也在席间林莫颦的问话得知了一二。少女叫袁乐珊,是安驰城一户商贾人家的大小姐。安驰城离宏镇不远,甚至从这里到安驰城比到鹿山村还要近。
周国西北是红国,鹿山村是天险,宏镇是要道,那安驰城就是西北最重要的要塞城市。这三地一线,守卫着周国西北,以防西北蛮夷红国的入侵。但所幸的是,红国至今为止都没有染指周国,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国/防一事马虎不得。
士农工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立德于心,建功于世,宣德功于言,泽被后人。士之所以排第一次皆因此。而商是互通有无的,必依赖他人而后能行。如果大家都去经商,都去依赖他
人,则无人可以依赖了。故商排在最后。
然而这个世界中却不是以此来定位各行各业的尊卑的。士依旧是最高,其他职业也分高低贵贱,虽林莫颦认为职业没高低贵贱,但现实并不是你认为如此就是如此的。
商人在这个世界却不是下等人,比如林莫颦的家族就有着庞大的商业,聚宝会就是林家的产业。还有秦进家的通宝钱庄,亦是庞大的商业帝国。如类似聚宝会、通宝钱庄的金钱帝国,就是地方官府也要礼让三分。那是因为周国就是因为这些商人才富裕,就是因为这些商人才带动了整个国家的经济。所以,周国的商贾人家算的上上等人。
这袁乐珊算不上名门闺秀却也是一个大家闺秀,虽论身份尊贵,却比不上官家小姐,更别提和林莫颦以及她的弟弟比。但怎么说也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了,而她似乎对林沐修有意思。
一顿饭吃的开开心心,只是林沐修有些惧意,而袁乐珊是知道林沐修是林家四少爷的身份的。见林沐修喊林莫颦姐,居住于鹿山村附近的安驰城,而鹿山村林家又远近闻名。她便知道了林莫颦是林家正真的老大,大姐。也因此,袁乐珊在饭桌上从头到尾都小心翼翼的,林莫颦问什么她答什么,一副很乖巧的样子。而言语间还恰到好处并且不突兀地讨好着林莫颦,可见她是想给林莫颦留个好映像。
而林莫颦也看出了这女孩子的心思。袁乐珊虽是富贵的商贾人家的大小姐,但和林家比起来那点家业真算不了什么。而她似乎对林沐修有意思,似是想嫁入林家,可从一顿饭的时间,林莫颦却看出来林沐修却是对她不怎么感冒。想来也是他的狐朋狗友乱拉关系认识的,这女孩子为攀富贵,才对林沐修发出了好意。
袁乐珊长的小家碧玉,但却穿着打扮却故作成熟,虽巧语连珠地讨好着林莫颦,让林莫颦也不觉得不悦。可见她的聪明用错了地方,把精力都花在花言巧语上了。如果她待人真诚,不骄不躁,穿着打扮也清爽一些,不需要故作成熟娇媚地把自己弄的跟花蝴蝶一样,或许林莫颦会乐的林沐修有个漂亮体面并且聪明的妾侍。没错是,是妾侍,林沐修已经成亲了。
但袁乐珊却把聪明用在了糊涂上,刚刚林沐修让身边的人都走开,她却毅然冒着可能被斥责地可能,硬是留了下来。要知道,男人或许会疼女人,呵护女人呢,听女人的话,但那得看场合。林沐修明显一副做坏事被自己最崇敬的姐姐抓到,露出了最窘迫的样子,身为男子是最不希望与自己认识的女人见到自己如此软弱的一面。当然,放在心里的挚爱女人除外。可袁乐珊不是,所以袁乐珊虽留下来了,但林沐修实际上已经在心里将她打入了“冷宫”。可见其愚昧。之后,袁乐珊又故作乖巧地讨好着林莫颦,想以林莫颦为突入口,让做姐姐的林莫颦为她做主,将她说与林沐修。这真是可笑,舍近取远,真是出力不讨好又自讨苦吃。小聪明有,大聪明无。
因此,林莫颦已经没将袁乐珊放在了心上,虽不觉得袁乐珊攀富贵的行为有什么不妥,人嘛,向往富贵是常情,林莫颦从不会因此而看扁一个人。但袁乐珊耍着小聪明,将旁人当做白痴,希望以自己的花言巧语让自己嫁入豪门。这种向往富贵却又装作懵懂无知的样子,林莫颦最是讨厌。
一顿饭结束,一行人出了宏楼,来到了马车旁。
“阿修,你随你三哥回家,我还有点事。”
林沐修听林莫颦这么一说,而刚刚在饭桌上林莫颦一直没对他发火,过了这么久,林沐修终于放下心中的不安,面色正常了些对林莫颦说道:“姐,你有什么事?要不要我派几个人给你使唤使唤?”
林莫颦刚想说不用了,可话没说出来,一旁的袁乐珊却抢先说道:“姐姐,妹妹我陪您吧,我知道宏镇上哪家胭脂铺的胭脂水粉好。”
一句话说的林莫颦一愣,林招财蹙眉,林沐修怒视,郭妙摇头。林莫颦擦胭脂水粉?那些玩意林莫颦一辈子也不曾碰过。
“乐珊妹妹,不麻烦你了,你也回吧,有时间来鹿山村玩。”
袁乐珊先听林莫颦让她回去,心中有些委屈,觉得自己主动要陪林莫颦却招来不乐意。可随后一句“有时间来鹿山村玩”却让袁乐珊喜上眉梢。
“那妹妹就听姐姐的。”
林莫颦见袁乐珊一副完全没听明白自己那番话只是客气地逐客话,着实让林莫颦觉得她真是一个愚昧的女子。可随后想想,她是林沐修招惹来了,即便以后真的来了鹿山村林家,那觉得头疼也是林沐修。
自己种下的苦果自己尝,林莫颦也懒得管了。辞了众人,林莫颦向鬼老家走去。
“哟,这不是修哥儿吗?我说是谁的狗腿子那么能耐,都敢调侃我姨,原来是修哥儿您养的孙子啊~”郭妙笑嘻嘻道。
而那叫修哥的白锦衣少年却是瞪了一眼郭妙,之后又一副战战兢兢的样子站在那里,末了还小心翼翼地瞟了一眼林莫颦。
“午饭吃了没?”林莫颦又问道。
“还没……”
“过来吃。”
叫修哥的白锦衣少年听完林莫颦的话,不敢拒绝,小心翼翼地走了过去,拉开椅子,挨着半边p股坐了上去。
林莫颦笑着看了一眼白锦衣少年,却在这时瞟到了他身后不远处站着一个正在踌躇的少女。林莫颦不认识。
那少女看起来不大,约莫十六七岁,长的眉清目秀,一副小家碧玉的样子。但衣着却是十分华丽,似是富贵人家的女儿,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脸上的妆容有些浓,破坏了她清纯的面目。而那衣裳也太过繁琐华丽,看上去只是为了炫耀才穿的如此漂亮的衣服,却没想到,这身装扮一点儿也不适合她。
白锦衣少年见林莫颦瞧着他身后,略微愣神便回过头,在见那少女站在他身后后脸上一寒,大声道:“你怎么还在这里,刚刚不是叫你们都走吗?”
“阿修,这又是哪家小姐?”林莫颦笑道。
“我……我……”
林莫颦没管阿修的结结巴巴,却对着那少女说:“过来坐。”
那少女听林莫颦完林莫颦的话后脸上一喜,连忙跑了过来,却在临坐时方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失大家闺秀的风范。少女想到这里,脸上一红,却还是硬着头皮坐在了白锦衣少年的身边。
白锦衣少年微微皱眉,心中有些不喜,但林莫颦在场他不好呵斥她,只能压下心中的不满。
“吃饭吧。”林莫颦招呼大家,之后在林莫颦动筷后大家才纷纷动筷。
那叫阿修的白锦衣少年全名叫林沐修,是林家老四,也就是林莫颦和林招财的弟弟,但不是一母所生。
林沐修样貌随母,长的有些阴柔,却不乏俊美,是万中无一的美男子,比之林招财要生的好看的多。但样貌阴柔俊美的他性格却是跋扈异常,而他的性格和其父林贵最像,飞扬跋扈,目中无人,更喜欢做些欺凌平民的事情。硬要说一点不同的话,那就是林沐修没有林贵身上那贪财的性格,这也许是因为林沐修从小生活在锦衣玉食的林家,从不缺钱,对钱财看得淡。而林贵却是平头百姓出生,打拼多年才得如此家业,而贪财的毛病恐怕是早年落下的。
林沐修生母生性懦弱,管不了自己的儿子,而林贵更是一个无良父亲,自己儿子在外面大家惹事,弄的别人家鸡飞狗跳。他不管也就算了,反而在后面煽风点火,甚至有时还站出来给儿子出头,顺便再踩人家一脚。这也造成了林沐修成为了一个混账至极的纨绔公子。
然而天不怕地不怕的他却十分害怕林莫颦,那是因为林沐修是从小被林莫颦打到大的。每每林沐修在外面闯了祸,他母亲管不了他,父亲林贵更是一个无良的主,但林莫颦却不能放任不管。虽不是一母所生,却还是身体里流着同样的血的姐弟。弟弟调皮捣蛋,做姐姐的肯定要教训,而林莫颦本就是一个教训不听话的孩子从不手软的人。这一点从曾经当着秦宝的面揍秦进就可以看的出来。也正因为如此,林沐修在见到林莫颦时会双腿发软,这带着一帮子狗腿子打架,要打的人还是林莫颦,林沐修能不怕吗?这做坏事给抓个正着林沐修想死的心都有了,现在的他只期盼自己姐姐别在外人面前揍自己,给自己留点脸面。
每个调皮捣蛋的孩子总会有一个十分害怕的人,而林莫颦就是从小调皮捣蛋的林沐修最害怕的人。那是因为林沐修一犯错,林莫颦就二话没说上前就揍。也正因为林莫颦从小拿棍棒去揍林沐修,让林沐修心中有了底线,有了顾及。这才使得的他十几年来虽跋扈地招摇过市,却始终没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最多也就是打打架罢了。
而那少女的身份也在席间林莫颦的问话得知了一二。少女叫袁乐珊,是安驰城一户商贾人家的大小姐。安驰城离宏镇不远,甚至从这里到安驰城比到鹿山村还要近。
周国西北是红国,鹿山村是天险,宏镇是要道,那安驰城就是西北最重要的要塞城市。这三地一线,守卫着周国西北,以防西北蛮夷红国的入侵。但所幸的是,红国至今为止都没有染指周国,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国/防一事马虎不得。
士农工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立德于心,建功于世,宣德功于言,泽被后人。士之所以排第一次皆因此。而商是互通有无的,必依赖他人而后能行。如果大家都去经商,都去依赖他
人,则无人可以依赖了。故商排在最后。
然而这个世界中却不是以此来定位各行各业的尊卑的。士依旧是最高,其他职业也分高低贵贱,虽林莫颦认为职业没高低贵贱,但现实并不是你认为如此就是如此的。
商人在这个世界却不是下等人,比如林莫颦的家族就有着庞大的商业,聚宝会就是林家的产业。还有秦进家的通宝钱庄,亦是庞大的商业帝国。如类似聚宝会、通宝钱庄的金钱帝国,就是地方官府也要礼让三分。那是因为周国就是因为这些商人才富裕,就是因为这些商人才带动了整个国家的经济。所以,周国的商贾人家算的上上等人。
这袁乐珊算不上名门闺秀却也是一个大家闺秀,虽论身份尊贵,却比不上官家小姐,更别提和林莫颦以及她的弟弟比。但怎么说也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了,而她似乎对林沐修有意思。
一顿饭吃的开开心心,只是林沐修有些惧意,而袁乐珊是知道林沐修是林家四少爷的身份的。见林沐修喊林莫颦姐,居住于鹿山村附近的安驰城,而鹿山村林家又远近闻名。她便知道了林莫颦是林家正真的老大,大姐。也因此,袁乐珊在饭桌上从头到尾都小心翼翼的,林莫颦问什么她答什么,一副很乖巧的样子。而言语间还恰到好处并且不突兀地讨好着林莫颦,可见她是想给林莫颦留个好映像。
而林莫颦也看出了这女孩子的心思。袁乐珊虽是富贵的商贾人家的大小姐,但和林家比起来那点家业真算不了什么。而她似乎对林沐修有意思,似是想嫁入林家,可从一顿饭的时间,林莫颦却看出来林沐修却是对她不怎么感冒。想来也是他的狐朋狗友乱拉关系认识的,这女孩子为攀富贵,才对林沐修发出了好意。
袁乐珊长的小家碧玉,但却穿着打扮却故作成熟,虽巧语连珠地讨好着林莫颦,让林莫颦也不觉得不悦。可见她的聪明用错了地方,把精力都花在花言巧语上了。如果她待人真诚,不骄不躁,穿着打扮也清爽一些,不需要故作成熟娇媚地把自己弄的跟花蝴蝶一样,或许林莫颦会乐的林沐修有个漂亮体面并且聪明的妾侍。没错是,是妾侍,林沐修已经成亲了。
但袁乐珊却把聪明用在了糊涂上,刚刚林沐修让身边的人都走开,她却毅然冒着可能被斥责地可能,硬是留了下来。要知道,男人或许会疼女人,呵护女人呢,听女人的话,但那得看场合。林沐修明显一副做坏事被自己最崇敬的姐姐抓到,露出了最窘迫的样子,身为男子是最不希望与自己认识的女人见到自己如此软弱的一面。当然,放在心里的挚爱女人除外。可袁乐珊不是,所以袁乐珊虽留下来了,但林沐修实际上已经在心里将她打入了“冷宫”。可见其愚昧。之后,袁乐珊又故作乖巧地讨好着林莫颦,想以林莫颦为突入口,让做姐姐的林莫颦为她做主,将她说与林沐修。这真是可笑,舍近取远,真是出力不讨好又自讨苦吃。小聪明有,大聪明无。
因此,林莫颦已经没将袁乐珊放在了心上,虽不觉得袁乐珊攀富贵的行为有什么不妥,人嘛,向往富贵是常情,林莫颦从不会因此而看扁一个人。但袁乐珊耍着小聪明,将旁人当做白痴,希望以自己的花言巧语让自己嫁入豪门。这种向往富贵却又装作懵懂无知的样子,林莫颦最是讨厌。
一顿饭结束,一行人出了宏楼,来到了马车旁。
“阿修,你随你三哥回家,我还有点事。”
林沐修听林莫颦这么一说,而刚刚在饭桌上林莫颦一直没对他发火,过了这么久,林沐修终于放下心中的不安,面色正常了些对林莫颦说道:“姐,你有什么事?要不要我派几个人给你使唤使唤?”
林莫颦刚想说不用了,可话没说出来,一旁的袁乐珊却抢先说道:“姐姐,妹妹我陪您吧,我知道宏镇上哪家胭脂铺的胭脂水粉好。”
一句话说的林莫颦一愣,林招财蹙眉,林沐修怒视,郭妙摇头。林莫颦擦胭脂水粉?那些玩意林莫颦一辈子也不曾碰过。
“乐珊妹妹,不麻烦你了,你也回吧,有时间来鹿山村玩。”
袁乐珊先听林莫颦让她回去,心中有些委屈,觉得自己主动要陪林莫颦却招来不乐意。可随后一句“有时间来鹿山村玩”却让袁乐珊喜上眉梢。
“那妹妹就听姐姐的。”
林莫颦见袁乐珊一副完全没听明白自己那番话只是客气地逐客话,着实让林莫颦觉得她真是一个愚昧的女子。可随后想想,她是林沐修招惹来了,即便以后真的来了鹿山村林家,那觉得头疼也是林沐修。
自己种下的苦果自己尝,林莫颦也懒得管了。辞了众人,林莫颦向鬼老家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