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八章 胭脂城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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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内,沐一刀早已准备好了一桌酒席,除了副总镖头王冲,吴言也问讯赶了过来。当初叶岚在问剑阁被人诬陷后,来到虎威镖局避难,就是有吴言一直陪着他和沐云诗,并想着各种法子替他们解闷逗趣,才让那阵子的叶岚不至于被害怕和紧张给压垮。所以对于吴言,叶岚一直是心存感激的。
酒席上,沐一刀是说到做到,果然一直都在给叶岚灌酒,吴言自然也参与了其中。叶岚本就没怎么喝过酒,酒量着实不咋地,但沐师叔和吴大哥的敬酒,他又不能不喝,于是没一会便被灌趴下了,还是沐云诗和吴言将他搀回房间的。至于叶岚消失的原因,沐云诗倒是代为向爹爹讲明了,简单点说就是叶岚被一个神秘高手救走,并替他治好了断裂的筋脉,至于那位高手的身份,却并不清楚。
能将断裂的筋脉都给修复好,这事确实让人惊讶,但也不至于不敢相信,沐一刀走南闯北那么多年,也见过了各种各样的奇人异士,所以对于叶岚的遭遇,倒也没怎么怀疑。
另外,沐云诗要和叶岚去胭脂城的事,她也跟沐一刀说了,但原因方面,只是说想去万宝楼长长见识,并没有说是发现了师兄的线索,毕竟叶岚也说了只是有线索,还不确定能不能找到,万一到最后还是没有寻到师兄下落,却又提前跟父亲说了,岂不是平白让他失望吗。
沐一刀也没怀疑他们去胭脂城的目的,因为他一直在想另一件事,那就是两个小年轻的关系。本来他就看好叶岚这个年轻人,这几年后者的失踪,让他更加清楚了女儿对这小子的感情,若是这家伙真成为自己的女婿,倒也不错。至于那个问剑阁的卓越然,沐一刀也见过几次,各方面的条件倒确实不错,也更受到沐夫人的青睐,但他总觉得那小子身上有一股戾气,这一点让他很不喜欢。叶岚虽说是个孤儿,没有家底背景,但和他却很聊得来,而且还能直接让其入赘他们沐家,以后替他打理虎威镖局,岂不美哉?
这些都是沐一刀心里的想法,也没说出来,否则沐云诗肯定得跟他耍小脾气。
叶岚喝的酩酊大醉,也是件好事,这几天一直是连夜赶路,舟车劳顿,现在终于抛开所有的杂念,好好的睡了一觉,等第二天起床的时候,虽然头还稍微有点晕,但精神却很充足,整个身心都感觉非常的舒畅。
“吱呀”一声轻响,房间的门被轻轻推开,沐云诗端着木盆走了进来,再见到叶岚已经起床后,轻笑说:“呦,懒虫,终于醒啦,看看现在,都快中午喽!”
叶岚看着这一幕光景,突然想起自己曾经在万剑门和武原比武昏迷,醒来时也是类似的情景,不禁抿嘴一笑,想着若是以后每天醒来后,第一眼看到的都能是沐云诗,那该有多好。
沐云诗将水盆端到叶岚的面前,并催促他道:“你坐在那干笑什么呢?快起来洗把脸,我给你熬了粥,你吃一点,等再过一会直接吃午饭了。”
叶岚刚刚把手伸进水盆里,一听沐云诗说她给自己熬了粥,顿时愣住了,回想起当初那和黑炭没啥两样的点心,不禁咽了口唾沫。
“你这表情是什么意思?我现在做饭的手艺很厉害的好不好?别觉得我还和四年前一样。”沐云诗看着叶岚顿了一下,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于是娇嗔了一句。
“啊?我......我这是很期待的意思,真的,嘿嘿......”叶岚忙赔笑道,不过看着沐云诗这个表情,又是呆了一呆,心里不禁嘀咕了一声:“师姐这个样子......还真是好看......”
最终,叶岚为了讨好沐云诗,还是将后者熬的粥吃了个精光,味道算不上很好,但也不差,不过这也导致午饭的时候,他肚子还有些发胀,一共也没吃进去几口,让沐一刀还以为他生病了呢......
毕竟是好久没见,又在镖局住了一天,等到第三天的早上,两人才收拾东西准备出发。尽管两个人都不是小孩子了,但沐一刀夫妇还是千叮咛万嘱咐,让他们要处处小心。沐云诗对于这些关心的话,只是敷衍的回了几句,但叶岚却将这些话铭记于心,这种满含亲情的感觉,让他很是受用。
江东郡,其北临东晟郡,南靠百越郡,西接南黎郡,而在其东边,就是一望无垠的大海。叶岚二人的目的地胭脂城,就位于江东郡的中心位置。从庆州出发,沿官道直接从淮陵郡到达南黎郡,再从南黎走水路进入江东边境,然后再雇马车赶往胭脂城。这几经周转,还是在二人都没怎么休息,一直赶路的情况下,也是耗费了近十天的时间,才最终来到目的地,让两个小年轻着实是身心俱疲,来到胭脂城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了家客栈,好好休息了一晚。
至于这一路有没有发生意外,那还真有,毕竟二人不管再怎么低调,沐云诗的相貌往那一摆,自然就会吸引路人的注意。大多时候还好,但难免也会遇到地痞流氓什么的,加上叶岚二人看着年轻,不像什么厉害角色,所以没少被找麻烦。这些人叶岚倒是不放在眼里,但一直被纠缠,总归浪费时间,不方便赶路,以至于到了后来,沐云诗干脆买了块纱巾围在脸上,这才消停了许多。
两人在客栈好好的休息了一晚,等到第二天吃过早饭后,才有心情欣赏胭脂城的景象。
叶岚也算去过不少地方了,但胭脂城依然给了他一副别样的感觉,因为它既不是富足或贫穷,也不是大气或小巧,而是艳丽。当然叶岚也不知道用这个词形容恰不恰当,但胭脂城给他的就是这么一份感觉,这里的街道规划不讲究对称,而是呈现出一种波浪状,很是独特,不过这还不是关键,关键是这里的楼房都粉刷的实在太鲜艳了!甚至连道路都是由不同颜色的石头铺制打磨而成,以至于到了中午阳光最强烈的时候,叶岚走在街上,都感觉慌得眼睛疼。
不止是建筑,就连胭脂城的住民,也是一个比一个会打扮,穿衣装束都是怎么艳丽怎么来,就连男人的衣着也都非常精致。在胭脂城,哪怕是穷人,就算只能买的起最便宜的脂粉,出门时也都得好好打扮一番,决不能让自己看起来很随意的样子,而这正是胭脂城的民俗所独一无二的地方。
之所以会这样,主要原因就是,这里一年四季如春,既没有酷暑,也没有寒冬,所以这里的花草长的特别的好,蝉丝业也发达,在外地可能比较上档次的胭脂水粉,丝绸罗缎,在这里只是算是一般,甚至廉价的货色。而且因为气候温润的缘故,在这里出生长大的人,皮肤也都非常的好,此地也是出了名的生产美人,不论男女......
就是这么些原因,造就了胭脂城独一无二的特点,就算不是因为万宝楼和凤鸣楼的名头,每年也会有很多人来此游玩,哪怕是为了长长见识也好......
客厅内,沐一刀早已准备好了一桌酒席,除了副总镖头王冲,吴言也问讯赶了过来。当初叶岚在问剑阁被人诬陷后,来到虎威镖局避难,就是有吴言一直陪着他和沐云诗,并想着各种法子替他们解闷逗趣,才让那阵子的叶岚不至于被害怕和紧张给压垮。所以对于吴言,叶岚一直是心存感激的。
酒席上,沐一刀是说到做到,果然一直都在给叶岚灌酒,吴言自然也参与了其中。叶岚本就没怎么喝过酒,酒量着实不咋地,但沐师叔和吴大哥的敬酒,他又不能不喝,于是没一会便被灌趴下了,还是沐云诗和吴言将他搀回房间的。至于叶岚消失的原因,沐云诗倒是代为向爹爹讲明了,简单点说就是叶岚被一个神秘高手救走,并替他治好了断裂的筋脉,至于那位高手的身份,却并不清楚。
能将断裂的筋脉都给修复好,这事确实让人惊讶,但也不至于不敢相信,沐一刀走南闯北那么多年,也见过了各种各样的奇人异士,所以对于叶岚的遭遇,倒也没怎么怀疑。
另外,沐云诗要和叶岚去胭脂城的事,她也跟沐一刀说了,但原因方面,只是说想去万宝楼长长见识,并没有说是发现了师兄的线索,毕竟叶岚也说了只是有线索,还不确定能不能找到,万一到最后还是没有寻到师兄下落,却又提前跟父亲说了,岂不是平白让他失望吗。
沐一刀也没怀疑他们去胭脂城的目的,因为他一直在想另一件事,那就是两个小年轻的关系。本来他就看好叶岚这个年轻人,这几年后者的失踪,让他更加清楚了女儿对这小子的感情,若是这家伙真成为自己的女婿,倒也不错。至于那个问剑阁的卓越然,沐一刀也见过几次,各方面的条件倒确实不错,也更受到沐夫人的青睐,但他总觉得那小子身上有一股戾气,这一点让他很不喜欢。叶岚虽说是个孤儿,没有家底背景,但和他却很聊得来,而且还能直接让其入赘他们沐家,以后替他打理虎威镖局,岂不美哉?
这些都是沐一刀心里的想法,也没说出来,否则沐云诗肯定得跟他耍小脾气。
叶岚喝的酩酊大醉,也是件好事,这几天一直是连夜赶路,舟车劳顿,现在终于抛开所有的杂念,好好的睡了一觉,等第二天起床的时候,虽然头还稍微有点晕,但精神却很充足,整个身心都感觉非常的舒畅。
“吱呀”一声轻响,房间的门被轻轻推开,沐云诗端着木盆走了进来,再见到叶岚已经起床后,轻笑说:“呦,懒虫,终于醒啦,看看现在,都快中午喽!”
叶岚看着这一幕光景,突然想起自己曾经在万剑门和武原比武昏迷,醒来时也是类似的情景,不禁抿嘴一笑,想着若是以后每天醒来后,第一眼看到的都能是沐云诗,那该有多好。
沐云诗将水盆端到叶岚的面前,并催促他道:“你坐在那干笑什么呢?快起来洗把脸,我给你熬了粥,你吃一点,等再过一会直接吃午饭了。”
叶岚刚刚把手伸进水盆里,一听沐云诗说她给自己熬了粥,顿时愣住了,回想起当初那和黑炭没啥两样的点心,不禁咽了口唾沫。
“你这表情是什么意思?我现在做饭的手艺很厉害的好不好?别觉得我还和四年前一样。”沐云诗看着叶岚顿了一下,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于是娇嗔了一句。
“啊?我......我这是很期待的意思,真的,嘿嘿......”叶岚忙赔笑道,不过看着沐云诗这个表情,又是呆了一呆,心里不禁嘀咕了一声:“师姐这个样子......还真是好看......”
最终,叶岚为了讨好沐云诗,还是将后者熬的粥吃了个精光,味道算不上很好,但也不差,不过这也导致午饭的时候,他肚子还有些发胀,一共也没吃进去几口,让沐一刀还以为他生病了呢......
毕竟是好久没见,又在镖局住了一天,等到第三天的早上,两人才收拾东西准备出发。尽管两个人都不是小孩子了,但沐一刀夫妇还是千叮咛万嘱咐,让他们要处处小心。沐云诗对于这些关心的话,只是敷衍的回了几句,但叶岚却将这些话铭记于心,这种满含亲情的感觉,让他很是受用。
江东郡,其北临东晟郡,南靠百越郡,西接南黎郡,而在其东边,就是一望无垠的大海。叶岚二人的目的地胭脂城,就位于江东郡的中心位置。从庆州出发,沿官道直接从淮陵郡到达南黎郡,再从南黎走水路进入江东边境,然后再雇马车赶往胭脂城。这几经周转,还是在二人都没怎么休息,一直赶路的情况下,也是耗费了近十天的时间,才最终来到目的地,让两个小年轻着实是身心俱疲,来到胭脂城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了家客栈,好好休息了一晚。
至于这一路有没有发生意外,那还真有,毕竟二人不管再怎么低调,沐云诗的相貌往那一摆,自然就会吸引路人的注意。大多时候还好,但难免也会遇到地痞流氓什么的,加上叶岚二人看着年轻,不像什么厉害角色,所以没少被找麻烦。这些人叶岚倒是不放在眼里,但一直被纠缠,总归浪费时间,不方便赶路,以至于到了后来,沐云诗干脆买了块纱巾围在脸上,这才消停了许多。
两人在客栈好好的休息了一晚,等到第二天吃过早饭后,才有心情欣赏胭脂城的景象。
叶岚也算去过不少地方了,但胭脂城依然给了他一副别样的感觉,因为它既不是富足或贫穷,也不是大气或小巧,而是艳丽。当然叶岚也不知道用这个词形容恰不恰当,但胭脂城给他的就是这么一份感觉,这里的街道规划不讲究对称,而是呈现出一种波浪状,很是独特,不过这还不是关键,关键是这里的楼房都粉刷的实在太鲜艳了!甚至连道路都是由不同颜色的石头铺制打磨而成,以至于到了中午阳光最强烈的时候,叶岚走在街上,都感觉慌得眼睛疼。
不止是建筑,就连胭脂城的住民,也是一个比一个会打扮,穿衣装束都是怎么艳丽怎么来,就连男人的衣着也都非常精致。在胭脂城,哪怕是穷人,就算只能买的起最便宜的脂粉,出门时也都得好好打扮一番,决不能让自己看起来很随意的样子,而这正是胭脂城的民俗所独一无二的地方。
之所以会这样,主要原因就是,这里一年四季如春,既没有酷暑,也没有寒冬,所以这里的花草长的特别的好,蝉丝业也发达,在外地可能比较上档次的胭脂水粉,丝绸罗缎,在这里只是算是一般,甚至廉价的货色。而且因为气候温润的缘故,在这里出生长大的人,皮肤也都非常的好,此地也是出了名的生产美人,不论男女......
就是这么些原因,造就了胭脂城独一无二的特点,就算不是因为万宝楼和凤鸣楼的名头,每年也会有很多人来此游玩,哪怕是为了长长见识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