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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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林森朝却神闲气定,该大处落墨的大处落墨,该小处点染的小处点染,潇洒自如。
墨分五色或者加上白色的六彩,焦、浓、重、淡、清、白,林森朝挥撒得轻灵而俊秀,使墨色的丰富变化在画面上很好地得到了体现。
林森朝不是安都本地人,或者说不是安都所在县里的人。他的家在离这个县几十公里外的另一个县的县城。在他出外作画谋生以后,他就极少回去了。在他的心目中,它是给他带来屈辱和伤感的地方,是叫他失望和无奈的地方。因此他极少挂念它,更不爱回去。不是他没乡情,而是那地方对他来说实在太灰暗了,极少给他带来希望和欣慰,他想到就心寒。
林森朝有时想,如果他有一日能在绘画事业上取得大的成功,他一定不甘心把自己的名字跟它联系在一起,更不会为它感到自豪。
那地方以前没在乎过林森朝,现在也一样,他从不期待它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好的消息。然而有一日,他的一个小学同学熊立强托人辗转给他带来了一封信,信中说他家的老屋已被政府征用,将补偿新房或者一大笔钱,他可以回去领取房产证或兑现钱。
换了别人,得到这样的消息一定会非常高兴钱财可是人生第一必需嘛,谁会嫌钱扎手呢?但林森朝却无法高兴得起来。因为那老屋给他老父和继母、老弟住着,虽然三十多年前政府给他家换发房产证时,那房产证上写下了父母、林森朝和老弟林清明的大名,但在林森朝十三岁的时候,他便给他的继母赶出了家门,从此在外独力生活了。既然那时的家都没他的份,现在事隔二十年后,他还能再身列其中吗?
但既然别人有消息转给林森朝,林森朝又是那老屋的当然主人之一,他就不能不去争自己的房产权他有四分之一的份额嘛。因此他带上一点儿简单的行李,作了一些其他准备后,便赶快赶回家去了。
尽管在老屋住着的都是林森朝的亲人,但他没回到它跟前就忐忑不安,心头撞鹿:他怕与老父、继母、老弟打照面啊!他们不是恶魔,但他们给他的感觉却像是恶魔一样。可现在遇到了征房的事情,他不见他们也不行,否则会被认为自己自动放弃房产,以后想争就难了。因此他只能鼓足勇气,慢慢地走到了它跟前去。
门洞开着,能看得见里边的简单家俱:一套七八十年代的组合柜和木沙发,但它们是粗制的那种,即使在当时也是很不值钱的一个老式彩电以及三张矮凳、矮靠椅,还有一副烂竹床。
谁走进这儿,都可以看出这是一户清贫之家,是没什么家财的。如果林森朝是一个有出息的人,能赚到较多的钱也不必是个富翁,他也决不会想跟他们分家产,即使他们曾经有负于他。但他比他们更糟糕,几乎落到了无家可归的地步。因此适逢现在政府征地的机会,要补偿新房或兑付房款,他便不能不去争取获得自己应有的一份。
在林森朝的家里人之中,林森朝第一个怕看见的是他的继母,她在他小时候曾经给过他很凶狠的印象。继之是怕看见他的同父异母老弟林清明,那个年轻人以前仗着父母的宠爱,曾经经常欺侮他。如果有可能,他这一辈子真不想再见到他们两个人。虽然林清明他不想见,但他回到老屋之后先见到的却是他。
那时清明躺在破竹床上,袒胸露臂,手里拿着一本情书大全在看着。林森朝是个没读过几年书的人,但他知道,爱读书的人一定会比较斯文讲理。因此见到他这样,林森朝便心想:“这次我要争得自己的房产份额,应该比我原来所想象的要容易一点儿吧?”
然而林森朝的想法却是大错特错了,因为他走进家门,还没开声呢,清明就转头看见了他,立刻瞪眼怒喝问:“你这浑蛋!这儿不是你的家,你回来做什么?”
“我来分我的家产!”林森朝一听他那口气就上火,当即针锋相对道。
林清明蓦地从破竹床上跳下来,气急败坏地说:“这间屋子已经被政府征去了,房产证已改成爸和我的名字,没有你的份了!”
“你想得美,没有我的份!以前有我的名,现在也仍然有我的名,你们莫想吞光!”林森朝愤恨地说。
“吞光又怎么样?你有本事再去改回来啊!”林清明道。
“改!我一定要改!”林森朝气冲冲地回应说,然后便快步离去了。
……………………
因为林森朝不懂维权的门径,所以他从老屋离开后,便凭直觉认定,这种事情应该找基层组织解决。他家老屋虽然地处县城较中心地段的河边,但在管辖上却属于某村委他家一直以来都是农村居民身份,而不是市民身份,虽然打他出生时起就住在城镇,那种身份也不具有,因此林森朝便找到村委主任家去请求解决自己的问题。
村委主任显然属于那种怕得罪人的角色,见林森朝在家中属于弱势者,没听他把话儿讲完便面露难色说:“阿朝,不是我不帮你,主要是这种事情我没办法解决,也没权去解决啊。你还是去找国土局吧,地是他们征用的,发房产证也是他们发的。只有他们才能给你解决问题。”
听村委主任这样说,林森朝想想也是,老屋既然给国土局出面征去,房产证又是他们发的,他的问题要得到解决,当然得找国土局的人了。于是他便又赶去国土局。
国土局的工作人员见到林森朝时显得挺冷淡的样儿,听了他的陈述后,他们找出了两份有关文书给他看,只见有一份房屋面积为二十平方米的文书上签名的是他父亲,另一份房屋面积为五十平方米的文书上签名的则是他老弟林清明。他们告诉他,这些文书已经经过公证开始生效,难以改变了。他如果对自己被排除在外有异议,心中不服的话,可以找县城关镇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帮助解决。
这时林森朝却神闲气定,该大处落墨的大处落墨,该小处点染的小处点染,潇洒自如。
墨分五色或者加上白色的六彩,焦、浓、重、淡、清、白,林森朝挥撒得轻灵而俊秀,使墨色的丰富变化在画面上很好地得到了体现。
林森朝不是安都本地人,或者说不是安都所在县里的人。他的家在离这个县几十公里外的另一个县的县城。在他出外作画谋生以后,他就极少回去了。在他的心目中,它是给他带来屈辱和伤感的地方,是叫他失望和无奈的地方。因此他极少挂念它,更不爱回去。不是他没乡情,而是那地方对他来说实在太灰暗了,极少给他带来希望和欣慰,他想到就心寒。
林森朝有时想,如果他有一日能在绘画事业上取得大的成功,他一定不甘心把自己的名字跟它联系在一起,更不会为它感到自豪。
那地方以前没在乎过林森朝,现在也一样,他从不期待它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好的消息。然而有一日,他的一个小学同学熊立强托人辗转给他带来了一封信,信中说他家的老屋已被政府征用,将补偿新房或者一大笔钱,他可以回去领取房产证或兑现钱。
换了别人,得到这样的消息一定会非常高兴钱财可是人生第一必需嘛,谁会嫌钱扎手呢?但林森朝却无法高兴得起来。因为那老屋给他老父和继母、老弟住着,虽然三十多年前政府给他家换发房产证时,那房产证上写下了父母、林森朝和老弟林清明的大名,但在林森朝十三岁的时候,他便给他的继母赶出了家门,从此在外独力生活了。既然那时的家都没他的份,现在事隔二十年后,他还能再身列其中吗?
但既然别人有消息转给林森朝,林森朝又是那老屋的当然主人之一,他就不能不去争自己的房产权他有四分之一的份额嘛。因此他带上一点儿简单的行李,作了一些其他准备后,便赶快赶回家去了。
尽管在老屋住着的都是林森朝的亲人,但他没回到它跟前就忐忑不安,心头撞鹿:他怕与老父、继母、老弟打照面啊!他们不是恶魔,但他们给他的感觉却像是恶魔一样。可现在遇到了征房的事情,他不见他们也不行,否则会被认为自己自动放弃房产,以后想争就难了。因此他只能鼓足勇气,慢慢地走到了它跟前去。
门洞开着,能看得见里边的简单家俱:一套七八十年代的组合柜和木沙发,但它们是粗制的那种,即使在当时也是很不值钱的一个老式彩电以及三张矮凳、矮靠椅,还有一副烂竹床。
谁走进这儿,都可以看出这是一户清贫之家,是没什么家财的。如果林森朝是一个有出息的人,能赚到较多的钱也不必是个富翁,他也决不会想跟他们分家产,即使他们曾经有负于他。但他比他们更糟糕,几乎落到了无家可归的地步。因此适逢现在政府征地的机会,要补偿新房或兑付房款,他便不能不去争取获得自己应有的一份。
在林森朝的家里人之中,林森朝第一个怕看见的是他的继母,她在他小时候曾经给过他很凶狠的印象。继之是怕看见他的同父异母老弟林清明,那个年轻人以前仗着父母的宠爱,曾经经常欺侮他。如果有可能,他这一辈子真不想再见到他们两个人。虽然林清明他不想见,但他回到老屋之后先见到的却是他。
那时清明躺在破竹床上,袒胸露臂,手里拿着一本情书大全在看着。林森朝是个没读过几年书的人,但他知道,爱读书的人一定会比较斯文讲理。因此见到他这样,林森朝便心想:“这次我要争得自己的房产份额,应该比我原来所想象的要容易一点儿吧?”
然而林森朝的想法却是大错特错了,因为他走进家门,还没开声呢,清明就转头看见了他,立刻瞪眼怒喝问:“你这浑蛋!这儿不是你的家,你回来做什么?”
“我来分我的家产!”林森朝一听他那口气就上火,当即针锋相对道。
林清明蓦地从破竹床上跳下来,气急败坏地说:“这间屋子已经被政府征去了,房产证已改成爸和我的名字,没有你的份了!”
“你想得美,没有我的份!以前有我的名,现在也仍然有我的名,你们莫想吞光!”林森朝愤恨地说。
“吞光又怎么样?你有本事再去改回来啊!”林清明道。
“改!我一定要改!”林森朝气冲冲地回应说,然后便快步离去了。
……………………
因为林森朝不懂维权的门径,所以他从老屋离开后,便凭直觉认定,这种事情应该找基层组织解决。他家老屋虽然地处县城较中心地段的河边,但在管辖上却属于某村委他家一直以来都是农村居民身份,而不是市民身份,虽然打他出生时起就住在城镇,那种身份也不具有,因此林森朝便找到村委主任家去请求解决自己的问题。
村委主任显然属于那种怕得罪人的角色,见林森朝在家中属于弱势者,没听他把话儿讲完便面露难色说:“阿朝,不是我不帮你,主要是这种事情我没办法解决,也没权去解决啊。你还是去找国土局吧,地是他们征用的,发房产证也是他们发的。只有他们才能给你解决问题。”
听村委主任这样说,林森朝想想也是,老屋既然给国土局出面征去,房产证又是他们发的,他的问题要得到解决,当然得找国土局的人了。于是他便又赶去国土局。
国土局的工作人员见到林森朝时显得挺冷淡的样儿,听了他的陈述后,他们找出了两份有关文书给他看,只见有一份房屋面积为二十平方米的文书上签名的是他父亲,另一份房屋面积为五十平方米的文书上签名的则是他老弟林清明。他们告诉他,这些文书已经经过公证开始生效,难以改变了。他如果对自己被排除在外有异议,心中不服的话,可以找县城关镇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