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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30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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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暮没想到自己竟然成了一个“狗屁”,一时之间愣住了,连反驳自己不是“狗屁”的理由都没想出来。

    倒是周茉及时归来,人未到声先至:“秋老虎太毒了,把我晒黑了!”

    “诶?你们两个在干什么?”

    “没什么。”梁暮颇为感激周茉这个时候回来,提溜着搪瓷碗向外走,出门前威胁张晨星:“等我跟你算帐!”

    周茉看他拐进马爷爷家,手指伸出去指着:“他,我怎么觉得他尾巴翘起来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周茉在梁暮身后走了好几遭,实在忍不住就戳梁暮脊梁骨:“也没有尾巴啊?我怎么觉得你抖起来了?”

    “懂个屁。”梁暮对“屁”这个字非常敏感,活学活用送给了周茉。马爷爷马奶奶在一旁笑年轻人拌嘴,张晨星低头吃饭,默不作声。

    “我们为马爷爷唱生日歌!”周茉提议。

    “等等。”梁暮讲求氛围,拿出音响,又用手机打出一束简光来:“来吧!”拿起筷子,跟着音乐打节拍,脖颈和肩膀微微跟随节拍摆动。先唱中文版《生日歌》,眼落在张晨星身上,她并没唱歌,却是在认真听的。

    “没唱够。”换成英文版、法文版,梁暮上了瘾。回到多年前,在合唱团里,每个月团里会给当月的团员组织生日会,大家一起唱生日歌。那时他们唱生日歌,要唱七八遍,各种语言,随性而唱。只要有人起头,大家都能迅速接下去。繁星合唱团也如此。

    周茉认真看梁暮,突然觉得,他眉眼间的热忱像极了十几岁的张晨星。那时的张晨星,从清衣巷这头走到那头,不知惹多少少年心慌。

    “祝马爷爷生日快乐!”大家齐齐为马爷爷举杯,马爷爷也举杯:“爷爷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么多语言的生日歌,今年这生日过得值。”

    梁暮笑了,杯沿轻磕在张晨星酒杯上:“下次你唱,我给你和声。”

    大家都安静下来,看着张晨星,举着的酒杯亦没有放下,都在期待张晨星的答案。

    “嗯。”张晨星嗯了声敷衍梁暮,后者也见好就收,不再逼她。

    这个晚上平淡而温馨,年轻人托腮听马爷爷讲清衣巷的故事。几百年前,古城里每条巷子住的人分得清楚,隔壁巷住商贾、清衣巷住读书人。所以你看清衣巷还存的那几块石头上的字,是故人刻的。

    “那块写着“汀花雨细、水树风闲”的,相传是晨星祖上刻的。”

    “咱们清衣巷自古住的就是闲散文人,不求腾达不慕虚荣,清茶一盏、旧书一卷足以。”

    “这样的日子,胜在悠哉,输在清贫。那些离开的年轻人,大概是不肯在这里熬光景。”

    “外面的世界多好。”马爷爷看着眼前三个年轻人:“可能过几年,你们也不在这里了。”

    “不可能。”周茉指着梁暮:“他过几天搬走就不在这里了。”

    梁暮叹了口气:“听说房子不好找。”大有在这里长住的架势。

    “不好找就住在这里,也不要你房租,得空帮我们老人家跑跑腿。”马奶奶说:“我们俩现在四条腿当两条用,一人只有一条好腿。”

    本来是心酸事,可说出来又带着一点好笑,梁暮忍不住笑了。

    马爷爷说起清衣巷满是感慨,马奶奶在一边拍他:“你是不是岁数大了?谁要听这些有的没的。孩子们要听风花雪月。”

    大家笑了起来,周茉嚷嚷:“风花雪月也要听,有的没的也要听。”

    梁暮的头脑里已经在构建一个故事。

    从前他在古城里走街串巷,自认是最懂这座古城的他乡客。今天住进了清衣巷,又自觉是巷中人。他有一种说不清的宿命感。

    这天晚上古城下了一场秋雨。

    随着一场又一场雨,秋意渐浓,再过个把月,就是古城的秋天。

    张晨星搬了把小凳坐在屋檐下看雨。

    母亲离开那天也下着雨。张晨星睁开眼,看到壶内的水开了,白色的水蒸气笼罩半个房屋。她跳下床推开门,门脚擦过地面,推起地面的积水。大雨倾城,天昏地暗,雨滴落在她脸上。

    “妈!”张晨星再喊一声,顺手撑开门边放着的那把直柄伞,悠闲穿过小院走进书店后门,书店空无一人,只有那只老猫窝在窗台上,看到张晨星的时候“喵”了一声。

    “八成是出去切肉了。”张晨星嘟囔一声。

    这一天是她的生日,每年生日这天,妈妈总会为她做一桌菜,也会为她买一个小蛋糕,办一个简单的生日宴。张晨星会邀请周茉和楚源来家里吃饭、庆祝生日。她哼着歌回到后院,将开水灌进热水壶,踢掉被水打湿的鞋子又回到床上,听外面的雨声。

    一直等到十点多,书店里有人喊:“人呢?”

    张晨星再跳下床,冒雨跑进书店:“马爷爷来啦?”

    “来了。”马爷爷把茶缸子放到桌面上:“你妈呢?”

    “切肉去了吧?今天我过生日呀!”

    “对对,小晨星今天成年了,变成大晨星了。”马爷爷笑了下,指着张晨星被雨淋湿的头发:“快去擦擦,换件衣服,别感冒了。”

    “行!”

    张晨星又冒雨回到后院,关上屋门,走到毛巾架前,拿毛巾的时候看到旁边的化妆桌上压着一张纸。张晨星好奇的拿起来,看到上面的字。她始终不肯相信这是母亲留给她的最后一封信,不足100字,内容单薄,要她保重。

    张晨星以为这是一个玩笑,母亲在她成年第一天跟她开的“成年”玩笑,把那张纸放到桌子上,打开抽屉,果然有三万块现金。三沓、每沓一万。

    妈妈的电话关机了。

    张晨星觉得这个玩笑开大了,她不喜欢,去书店气哼哼坐着。还跟马爷爷说:“我妈妈不知道从哪里学的这么没劲的玩笑,假装离家出走。”

    马爷爷也觉得这是玩笑,直到那天的大雨在下午停了,灼热的太阳炙烤得人睁不开眼,空气潮热人在其中似困兽犹斗,“切肉”的妈妈并没回来。

    张晨星坐在书店外,看着这条悠长小巷,偶有游客挎着相机走进来,穿着旗袍撑着油纸伞的姑娘故作愁思。来来往往那么多人,没一个人是她的妈妈。

    张晨星是在傍晚崩溃的。

    太阳最后一角消失在对面屋顶,巷子里那几盏门灯亮了起来,孩子们喧闹着归家,好朋友拎着蛋糕笑着跑过来,跑到张晨星面前:“你看!这蛋糕”

    在木凳上坐了一整天的张晨星终于收回望向巷子口的目光,扯着脖子喊了一声:“不过了!”

    天崩地裂,泪水如洪水顷刻而至,淹没整个世界。

    从此以后生日变成刺。

    马爷爷的生日令张晨星想起很多她从前刻意逃避的事。或许是气氛足够温馨、马爷爷讲的故事太悠长,又或是梁暮的歌声太动人。

    “张晨星。”

    她转过头,看到梁暮爬梯子攀在墙头:“走啊?”

    “?”

    “你今天不梦游了?”梁暮没有打伞,头发在细雨中湿漉漉的:“病好了?”他嘲笑张晨星,却不承认自己多少也有点病。

    两个人穿过蒙蒙细雨,梁暮不知哪里搞来几片叶子拧成蓑笠状扣在张晨星头上,还将身子后仰眯眼看了看:“像个杀手。”

    张晨星戴着那么个“叶帽子”,察觉到雨声落在头上格外清晰好听,就随他去。

    “我记得你是五月生日。”梁暮问她:“对吗?”

    “我不过生日。”

    “我过生日。”梁暮说:“再过十天是我生日,你提前准备准备,礼物不用送太贵的,我看你送马爷爷的礼物就不错。”

    梁暮像个泼皮无赖,硬生生挤到张晨星的“教室”里,还要坐第一排。伸手指着前方路口:“比赛吗?你赢了我消失三天,我赢了你明天早上请我吃面。”

    还不等张晨星回应,梁暮“三二一”兀自窜了出去。身后没有声音,他放慢脚步回头看,却看到张晨星风一样经过他身边,率先到了路口,又折返到他面前:“三天。”

    她跑得急,微微喘着气,“叶帽子”早被她不知跑到哪里,几根微湿的短发贴在脸颊,像一只迷路的兽,带着一点攻击性。

    梁暮的心被搔了一下,又一下,在雨夜里缓缓红了脸。张晨星却转身而去,把他丢在原地。

    第二天书店一开门,他还是扎进书店里。

    张晨星对他伸出三根手指头,提醒他遵守诺言。梁暮却摊开手,假装不懂。

    张晨星没对付过这样的无赖,有心想打走他,可他已经转身出去了。回来的时候拎着两份面条,推给她一碗,自己吃一碗。整个过程没有一句话,像在拍默片。

    马爷爷讲的清衣巷故事让梁暮着迷,人站在步梯上问张晨星:“文史类在这一排?”

    “嗯。”

    张晨星整理好账目给代理公司寄走,回头看到梁暮在步梯上坐着,膝上放了几本书,认真翻着,这个情景好看是好看,只是偶尔有人逛书店,到梯子前,又要掉头从另一个过道绕过去,挺碍事。

    张晨星走过去,敲了敲书柜:“你,那边看去。”

    “这里舒服。”

    “这里碍事。”

    梁暮回头看了眼游客,笑了,不情不愿从梯子上下来,人刚坐下就听见张晨星跟他约法三章:“第一,不许挡道;第二,不许胡说八道;第三,不许偷小朋友寄存在这里的吃的。能做到就在店里看书,做不到我退你钱,你再也别来。”

    “没了?”

    “我想起来再加。”

    “行,你的书店你说了算。”梁暮抱着书坐到窗边去,打开电脑一边看书一边记笔记,看起来非常忙活。他敲电脑的速度快,书店安静,没人的时候键盘声音格外大。

    张晨星塞上耳机干活,偶尔一次抬眼,看到梁暮嘴角挂一抹坏笑,得逞了。

    梁暮的乐趣就是逗张晨星说话,好话坏话均可以,哪怕说他是“狗屁”他都不会生气。

    萧子鹏问他:“第一天当邻居感觉怎么样?”

    “非常不错。”

    “犯贱。”

    “关你屁事。”梁暮回他:“我要拍清衣巷了。”

    “没有人关心一条破巷子。”

    “我关心。”

    梁暮想,清衣巷有很多故事呢,这也会是发生在每一个地方的故事。他灵感迸发,手在键盘上不停的敲,以至于张晨星站在他面前很久他才发现。

    “怎么?”梁暮问她。

    “你帮我一个忙。”

    “什么忙?”

    “敲键盘轻点!”

    张晨星快被梁暮的键盘声烦死了。

    他年少时非常讨人喜欢,长大后却这样死皮赖脸。他的键盘声扰得她头疼,他本人也令她头疼。可无论你对他什么态度,他都不肯走。

    他不走,那她走好了。

    张晨星把书店丢给梁暮,坐到天黑才回去。梁暮已经帮她打扫好书店,黑着灯坐在窗前等她。

    “我真的很烦人是不是?”梁暮问她:“打扰到你的生活,让你在外面待了这么晚。”

    张晨星没有回答他,她知道那个“是”字很伤人。

    她知道自己有性格缺陷,不讨喜、不想跟人说话,不想置身于热闹之中,想跟很多人和事撇清关系。

    她甚至对梁暮表现出的亲近产生了惶恐。而她,不想有任何这样的情绪,她只希望梁暮能离她远点。

    “行了,我知道了。”梁暮起身向外走:“我走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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