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双向奔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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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是察觉到了凌阳的视线,林夕夕俏脸微红,暗暗为自己加油打气然后一把接过苏元的水就向出场口的方向走去,那毅然决然的模样像极了要上刑场问斩。
苏元手中一空,忽然想起刚刚那个帮忙搬水的学弟还没有好好谢谢人家,于是转身想道谢,却发现身后空空荡荡的,四周只能看到不远处的几个小男生窝成一团小声讨论什么,见她的目光投过去看到他们,又心虚地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开始摆弄衣角。
那人真是奇怪,如果是来献殷勤的却连微信也没要就走了,如果只是热心帮忙,却连她最后的道谢都没来得及就走了,还不是上课时间,这么慌忙做什么···
苏元心里古怪地嘀咕,她总感觉刚刚那个学弟整个人散发的气质很诡异,而且他身上的气息……有种莫名熟悉的感觉,但是又不记得在哪见过,这股气息,很像小时候身边围绕的‘鬼’,那股凉意,就好像阴气。
这种事情应该问君乾,他一定知道,但他会告诉她吗?
脑子一闪而过的想法立刻就被自己否定了,苏元懊恼地摇摇头,自上次的事情发生后,她总感觉自己欠那玉镯中的鬼魂一命,还是不好意思再去用这些捕风捉影的小事麻烦他。
而且,他明明能把鹿虞打趴下,却告诉她自己只是个小小的低阶鬼魂,这个君乾对她有所隐瞒,她自然也不敢把真心交给他。
至于鹿虞的实力嘛……
苏元虽然对鬼魂的功力没有什么概念,但这二十年来她也一直零零碎碎地受着各种各样的鬼怪骚扰,但大多都会忌惮她身上的玉镯,只敢远远地用眼睛剜她着她。如果有些胆子大的、厉害些的鬼怪也许跟踪她几天,但一般过不了多久,再见到她的时候就形同陌路好像看不见她一样,所以苏元从小被鬼怪骚扰也从未出过事,六岁失忆除外。
由此其实可以得出,敢对苏元下手的鹿虞一定是在“鬼怪”中有些厉害的,哪怕是鬼也该是厉鬼,而玉镯中的君乾,能打败鹿虞、护她二十年……其中功力自然深不可测。
护了她二十年——
苏元不禁恍神,她从前不知道自己的玉镯里住着个鬼魂,还是个相貌堂堂的男鬼,一直深信不疑地认为是玉镯本身的能力帮她退避那些小鬼,现在却知道了玉镯里有个名叫君乾的鬼魂……那她这二十年来遇到的大大小小的、不属于人间该有的麻烦,都是君乾帮她解决的吗……
她有些踌躇着,甚至有点迫不及待地想把君乾叫出来好好感谢他一番,更多的是想问他,他知不知道她六岁前的事情。
六岁失尽记忆,二十年来却平安无事,半路杀出的鬼怪鹿虞声称自己屠杀他全家。虽然最终被君乾救下,这件事不了了之,但鹿虞一定还会来找她,趁着这段时间,她也必须把事情的真相弄清楚!
苏元暗下决心,那边林夕夕的声音也应时出现。
“走吧元元!”林夕夕从不远处小跑过来脸上留着还未散去的红晕,“把你的资料收拾一下赶紧走,现在都快四点了!”
苏元回过神,心里暗暗把这事记下以后再问,嘴上则敷衍应道“哦,知道了”
待她走近,苏元才真正缓过神,脸上挂着坏笑八卦兮兮地问道“怎么样啊,说上话没有?”
林夕夕抿抿嘴害羞地说“算是吧,其实也就是把水递给他,他说了声谢谢……不过也好,混了个脸熟”
苏元对林夕夕这种自我安慰的技能表示自愧不如,“这也算混了个脸熟啊,递个水的功夫说不定过两天人家就把你给忘了!”
林夕夕自然不甘示弱,声音都罕见的大了一点“那不得靠你啊,我的老攻大人!只要牵线做得好,不怕我们白首到老~只要你时不时跟他提起我,到时候他自然就记得我啦!所以,为了我的爱情,阿元你赶快去上班吧!马上就迟到啦!”
苏元被她推搡着出了篮球场门,手上的资料还没整理齐,没好气地说道“你急什么,这才四点多一点点”
林夕夕说“你那餐厅离得那么远,不得坐地铁好几个站才到啊!有没有点时间观念……啊”
这话说道一半就卡壳了,苏元疑惑林夕夕怎么忽然又弱势了下来,刚想打趣一转头就看到了换好衣服的凌阳冲她们两个的方向走来。
“我天,他是不是来找我的啊啊啊啊啊啊!!”林夕夕激动地压低声音小声尖叫道,一双手紧紧地握住苏元的右手抖了抖。她想,如果凌阳离得再远一些,林夕夕可能就要唱起一首青藏高原了。
“应该是,毕竟你俩刚刚见过面,说不定他看你不说话,自己打算过来要微信呢。”苏元打趣道。
二人说话间的功夫,凌阳已经走到她们跟前熟稔地拍了拍苏元的肩膀笑着说道“苏元,要不要一起走?”
苏元明显感觉身边到刚刚激动的人儿身子一僵,也有些尴尬地应了声,“啊哈,走啊”,凌阳大方地一笑,目光瞥见了她身边的女孩儿,打趣地问道“你们俩要一起么?”
林夕夕慌乱地摆摆手,声音像蚊子似的小了下去,说“没有没有,我送送阿元就走,你们俩是一起去上班吧?坐几号地铁来着…”后面几句越来越小,苏元站在她旁边都没怎么听清,心里暗自为闺蜜苦笑,先付出感情的一方果然都是这么卑微,既不愿意让对方发现,又想要在对方心里留下好的印象。
凌阳说“我们一般都坐二号线去的,你真的不去吗?我们打工的那家餐厅的西餐很好吃的!”
林夕夕红着脸,小幅度地摇摇头,有些含羞地抿了抿唇揪起苏元的袖子拽了拽,小声道“你们去吧,我就不去了,刚刚想到我还要资料落在教室没拿,一会再不去说不定就不见了。”
苏元点点头,她比较了解林夕夕的性子,是那种和闺蜜在一起大大咧咧,但是一遇到喜欢的人脑子就短路。现在估计是太害羞又腼腆,不敢和凌阳走一起,即便有她这个僚机把风都不行。
待二人目送林夕夕走远后,苏元转头就看到凌阳望眼欲穿的表情,“噗嗤”一笑。凌阳被看穿心思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俊脸一红说“咱们走吧,一会儿就要赶不上地铁了。”
苏元一副了然于心的样子,装模作样地点了点头,一路上还不忘打探凌阳喜欢的类型,凌阳被问的烦了只好说道“你不用试探了,我喜欢林夕夕!”
“哦——”苏元坏笑,紧接着又好奇地问道“你是怎么知道林夕夕的名字的,你们不是不认识吗?”
凌阳说“大一的时候,她在学校图书馆借书,我当时是顶替学长做图书管理员,见过的。可以说早就认识吧……但也算不上认识,话都没说过一句。”
“啧啧啧,原来早就见过啊~你这什么时候暗度陈仓的?”
凌阳老脸一红,说“哪有什么暗度陈仓,我只是那时经常看她在图书馆进出,借的都是一些深奥的数理化的书,坐在图书馆的角落看的津津有味,觉得她这样的女孩子真的很安静美好,身边的环境再怎么嘈杂纷乱她也没有任何感觉,只是全身心投入到书的世界,有时候真的让我都自愧不如,我们后来就再没见过!你可不要冤枉她!”
林夕夕虽然和苏元在一起时神经大条,但是二人都是京大出名的学霸,林夕夕学的是理科,当年是以理科省状元的身份保送的京大,上大学几乎都没怎么花家里的钱,是个光靠奖学金都可以渡过大学时光的狠人。而苏元和她同级,大学学的是考古,虽然学科冷门,但是她的文科成绩即便是计算机系的学弟都知道,可谓是大神级别的。两个女孩子成为朋友算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在外人看来她们俩就是文理双学霸,萌神和女神的“双神组合”,其实只有她们自己知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过是两个爱帅哥的痴女又恰好是分到了一个宿舍,这个名不见传的神经兮兮组合就在大一的时候成立了。
陵阳也是同级修考古专业的,只是和刚进校就名声大噪叱咤京大的“双神组合”相比,他那时倒没有现在那么出名,只是个普普通通的考古一年级学弟罢了,后来大三时理科一门满分,忽然就名动一时,再加上他爱打篮球是篮球社的社长,帅气的外形配合学霸人设,就在女生堆里传开了。或许是大一时的缘分,这份微妙的崇拜一直存在于陵阳的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如今再见到林夕夕,便萌芽了。
“大一一直喜欢到大四?”她没告诉陵阳林夕夕也喜欢他,至于林夕夕的情谊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或许至于她自己知道。苏元觉得这样美好的双向奔赴,是现在浮躁的社会少有的,既然林夕夕把自己的终身大事托付给了她,她就一定要好好完成闺蜜给她的任务,不告诉陵阳也是为了后面让他们两个自己说出来,这样才有惊喜的味道嘛。
“这件事你不要告诉她,我不知道她喜欢什么类型的....我怕如果告诉了她,以后连朋友都做不了...”陵阳眼神有些黯淡地说。
“她今天给你送水,你心里没有感觉吗?”苏元有些恨铁不成钢了,这么明显的问题还需要她亲口告诉他吗?
“啊?”陵阳一愣,不像是装出来的,“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苏元没好气地说道“是个人都能看出来,她给你送水,那种闪躲的眼神,怎么看都是对你有意思啊!你要是不好好抓住机会主动一点,小心老婆就被别人追跑咯!”
“展示中心,到了。从本站可到达西式餐厅,购物广场,左边的车门将会打开---”
苏元看着眼前呆若木鸡的男孩,在地铁车门打开的那一刻,“唰”地站起来,一米九的身高砰地撞到了车门上,也不觉得疼,脸上是欣喜若狂的表情,好像世界都成了他的。
这种表情,就好像是对着一个男孩告诉他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迪迦奥特曼,是一个道理,苏元这么想着。
仿佛是察觉到了凌阳的视线,林夕夕俏脸微红,暗暗为自己加油打气然后一把接过苏元的水就向出场口的方向走去,那毅然决然的模样像极了要上刑场问斩。
苏元手中一空,忽然想起刚刚那个帮忙搬水的学弟还没有好好谢谢人家,于是转身想道谢,却发现身后空空荡荡的,四周只能看到不远处的几个小男生窝成一团小声讨论什么,见她的目光投过去看到他们,又心虚地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开始摆弄衣角。
那人真是奇怪,如果是来献殷勤的却连微信也没要就走了,如果只是热心帮忙,却连她最后的道谢都没来得及就走了,还不是上课时间,这么慌忙做什么···
苏元心里古怪地嘀咕,她总感觉刚刚那个学弟整个人散发的气质很诡异,而且他身上的气息……有种莫名熟悉的感觉,但是又不记得在哪见过,这股气息,很像小时候身边围绕的‘鬼’,那股凉意,就好像阴气。
这种事情应该问君乾,他一定知道,但他会告诉她吗?
脑子一闪而过的想法立刻就被自己否定了,苏元懊恼地摇摇头,自上次的事情发生后,她总感觉自己欠那玉镯中的鬼魂一命,还是不好意思再去用这些捕风捉影的小事麻烦他。
而且,他明明能把鹿虞打趴下,却告诉她自己只是个小小的低阶鬼魂,这个君乾对她有所隐瞒,她自然也不敢把真心交给他。
至于鹿虞的实力嘛……
苏元虽然对鬼魂的功力没有什么概念,但这二十年来她也一直零零碎碎地受着各种各样的鬼怪骚扰,但大多都会忌惮她身上的玉镯,只敢远远地用眼睛剜她着她。如果有些胆子大的、厉害些的鬼怪也许跟踪她几天,但一般过不了多久,再见到她的时候就形同陌路好像看不见她一样,所以苏元从小被鬼怪骚扰也从未出过事,六岁失忆除外。
由此其实可以得出,敢对苏元下手的鹿虞一定是在“鬼怪”中有些厉害的,哪怕是鬼也该是厉鬼,而玉镯中的君乾,能打败鹿虞、护她二十年……其中功力自然深不可测。
护了她二十年——
苏元不禁恍神,她从前不知道自己的玉镯里住着个鬼魂,还是个相貌堂堂的男鬼,一直深信不疑地认为是玉镯本身的能力帮她退避那些小鬼,现在却知道了玉镯里有个名叫君乾的鬼魂……那她这二十年来遇到的大大小小的、不属于人间该有的麻烦,都是君乾帮她解决的吗……
她有些踌躇着,甚至有点迫不及待地想把君乾叫出来好好感谢他一番,更多的是想问他,他知不知道她六岁前的事情。
六岁失尽记忆,二十年来却平安无事,半路杀出的鬼怪鹿虞声称自己屠杀他全家。虽然最终被君乾救下,这件事不了了之,但鹿虞一定还会来找她,趁着这段时间,她也必须把事情的真相弄清楚!
苏元暗下决心,那边林夕夕的声音也应时出现。
“走吧元元!”林夕夕从不远处小跑过来脸上留着还未散去的红晕,“把你的资料收拾一下赶紧走,现在都快四点了!”
苏元回过神,心里暗暗把这事记下以后再问,嘴上则敷衍应道“哦,知道了”
待她走近,苏元才真正缓过神,脸上挂着坏笑八卦兮兮地问道“怎么样啊,说上话没有?”
林夕夕抿抿嘴害羞地说“算是吧,其实也就是把水递给他,他说了声谢谢……不过也好,混了个脸熟”
苏元对林夕夕这种自我安慰的技能表示自愧不如,“这也算混了个脸熟啊,递个水的功夫说不定过两天人家就把你给忘了!”
林夕夕自然不甘示弱,声音都罕见的大了一点“那不得靠你啊,我的老攻大人!只要牵线做得好,不怕我们白首到老~只要你时不时跟他提起我,到时候他自然就记得我啦!所以,为了我的爱情,阿元你赶快去上班吧!马上就迟到啦!”
苏元被她推搡着出了篮球场门,手上的资料还没整理齐,没好气地说道“你急什么,这才四点多一点点”
林夕夕说“你那餐厅离得那么远,不得坐地铁好几个站才到啊!有没有点时间观念……啊”
这话说道一半就卡壳了,苏元疑惑林夕夕怎么忽然又弱势了下来,刚想打趣一转头就看到了换好衣服的凌阳冲她们两个的方向走来。
“我天,他是不是来找我的啊啊啊啊啊啊!!”林夕夕激动地压低声音小声尖叫道,一双手紧紧地握住苏元的右手抖了抖。她想,如果凌阳离得再远一些,林夕夕可能就要唱起一首青藏高原了。
“应该是,毕竟你俩刚刚见过面,说不定他看你不说话,自己打算过来要微信呢。”苏元打趣道。
二人说话间的功夫,凌阳已经走到她们跟前熟稔地拍了拍苏元的肩膀笑着说道“苏元,要不要一起走?”
苏元明显感觉身边到刚刚激动的人儿身子一僵,也有些尴尬地应了声,“啊哈,走啊”,凌阳大方地一笑,目光瞥见了她身边的女孩儿,打趣地问道“你们俩要一起么?”
林夕夕慌乱地摆摆手,声音像蚊子似的小了下去,说“没有没有,我送送阿元就走,你们俩是一起去上班吧?坐几号地铁来着…”后面几句越来越小,苏元站在她旁边都没怎么听清,心里暗自为闺蜜苦笑,先付出感情的一方果然都是这么卑微,既不愿意让对方发现,又想要在对方心里留下好的印象。
凌阳说“我们一般都坐二号线去的,你真的不去吗?我们打工的那家餐厅的西餐很好吃的!”
林夕夕红着脸,小幅度地摇摇头,有些含羞地抿了抿唇揪起苏元的袖子拽了拽,小声道“你们去吧,我就不去了,刚刚想到我还要资料落在教室没拿,一会再不去说不定就不见了。”
苏元点点头,她比较了解林夕夕的性子,是那种和闺蜜在一起大大咧咧,但是一遇到喜欢的人脑子就短路。现在估计是太害羞又腼腆,不敢和凌阳走一起,即便有她这个僚机把风都不行。
待二人目送林夕夕走远后,苏元转头就看到凌阳望眼欲穿的表情,“噗嗤”一笑。凌阳被看穿心思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俊脸一红说“咱们走吧,一会儿就要赶不上地铁了。”
苏元一副了然于心的样子,装模作样地点了点头,一路上还不忘打探凌阳喜欢的类型,凌阳被问的烦了只好说道“你不用试探了,我喜欢林夕夕!”
“哦——”苏元坏笑,紧接着又好奇地问道“你是怎么知道林夕夕的名字的,你们不是不认识吗?”
凌阳说“大一的时候,她在学校图书馆借书,我当时是顶替学长做图书管理员,见过的。可以说早就认识吧……但也算不上认识,话都没说过一句。”
“啧啧啧,原来早就见过啊~你这什么时候暗度陈仓的?”
凌阳老脸一红,说“哪有什么暗度陈仓,我只是那时经常看她在图书馆进出,借的都是一些深奥的数理化的书,坐在图书馆的角落看的津津有味,觉得她这样的女孩子真的很安静美好,身边的环境再怎么嘈杂纷乱她也没有任何感觉,只是全身心投入到书的世界,有时候真的让我都自愧不如,我们后来就再没见过!你可不要冤枉她!”
林夕夕虽然和苏元在一起时神经大条,但是二人都是京大出名的学霸,林夕夕学的是理科,当年是以理科省状元的身份保送的京大,上大学几乎都没怎么花家里的钱,是个光靠奖学金都可以渡过大学时光的狠人。而苏元和她同级,大学学的是考古,虽然学科冷门,但是她的文科成绩即便是计算机系的学弟都知道,可谓是大神级别的。两个女孩子成为朋友算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在外人看来她们俩就是文理双学霸,萌神和女神的“双神组合”,其实只有她们自己知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过是两个爱帅哥的痴女又恰好是分到了一个宿舍,这个名不见传的神经兮兮组合就在大一的时候成立了。
陵阳也是同级修考古专业的,只是和刚进校就名声大噪叱咤京大的“双神组合”相比,他那时倒没有现在那么出名,只是个普普通通的考古一年级学弟罢了,后来大三时理科一门满分,忽然就名动一时,再加上他爱打篮球是篮球社的社长,帅气的外形配合学霸人设,就在女生堆里传开了。或许是大一时的缘分,这份微妙的崇拜一直存在于陵阳的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如今再见到林夕夕,便萌芽了。
“大一一直喜欢到大四?”她没告诉陵阳林夕夕也喜欢他,至于林夕夕的情谊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或许至于她自己知道。苏元觉得这样美好的双向奔赴,是现在浮躁的社会少有的,既然林夕夕把自己的终身大事托付给了她,她就一定要好好完成闺蜜给她的任务,不告诉陵阳也是为了后面让他们两个自己说出来,这样才有惊喜的味道嘛。
“这件事你不要告诉她,我不知道她喜欢什么类型的....我怕如果告诉了她,以后连朋友都做不了...”陵阳眼神有些黯淡地说。
“她今天给你送水,你心里没有感觉吗?”苏元有些恨铁不成钢了,这么明显的问题还需要她亲口告诉他吗?
“啊?”陵阳一愣,不像是装出来的,“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苏元没好气地说道“是个人都能看出来,她给你送水,那种闪躲的眼神,怎么看都是对你有意思啊!你要是不好好抓住机会主动一点,小心老婆就被别人追跑咯!”
“展示中心,到了。从本站可到达西式餐厅,购物广场,左边的车门将会打开---”
苏元看着眼前呆若木鸡的男孩,在地铁车门打开的那一刻,“唰”地站起来,一米九的身高砰地撞到了车门上,也不觉得疼,脸上是欣喜若狂的表情,好像世界都成了他的。
这种表情,就好像是对着一个男孩告诉他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迪迦奥特曼,是一个道理,苏元这么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