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丹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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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咳咳……”
自打从井中暗阶进入了一条缀着几颗硕大的夜明珠的甬道,年轻内侍没走上几步,甚至才刚刚到了这甬道的尽头,一股子酒肉味便远远飘了过来。
不用想也知道,这时候,此地的主人,肯定是在内宅中正开怀大嚼。
过了甬道,年轻的内侍便在夜明珠的荧光下,来到了一座宛若皇宫大门似的门前,按部就班地,他在接受了几个侍卫的重重盘查后,这才真正进了来。
这丹公公的私宅,虽是建在地下,可每一处都几乎和皇宫一般无二。年轻的内侍每每来此,恍惚中,都以为邺城的白昼是到了黑夜。
像在宫里一般,年轻内侍走过了一条长长的宫道,鼻前那酒肉筵席的味道,也愈加浓重。
很快,他来到了目的地,同未央殿所差无己的一间宫室。除了冲鼻的酒肉味,其中传来的喧哗声,早在“宫道”那边,他就远远地听到了。
“义父。”
年轻内侍规规矩矩地向着中央泡在酒池里只着了一件寝衣的丹公公行了个礼。一同在场的其他大臣内侍,也都一一向他问候着。
“是玉儿呀,来来来……”
年轻的内侍,皱了皱眉头,再抬头,却是一脸欢喜。
“丹玉谢过义父。”
这边方在离着丹公公最近的席位落座,年轻内侍便被他的义父塞进手里一大块新鲜的鹿炙。
之所以说是新鲜,是因为这鹿是现宰的,如今炙烤过后,递到了他手里,还尚有些活泛的筋肉间,有殷殷血丝渗了出来。
丹玉为何不喜酒肉气味,这怕也是个缘由。
眼见着丹玉手里拿着鹿炙,却迟迟不下口,丹公公用一方蜀锦帕子擦了擦自己手上混着鹿血的油腻,那脸上的一双细缝瞥了过来。
“玉儿,可是这鹿炙不合胃口?来人……”
此言一出,远远一旁为众多享乐的内侍们炙烤着鹿肉的厨子即刻便吓软了腿,好似双腿被钉在地上一般地起不来,记得的,也只有磕头求饶了。
“不是不是,义父,丹玉刚刚从长乐公主府回来,尚未复命,怎敢在义父面前造次呢?”
话音刚落,丹玉立即低下头来,张大了嘴,把手里这一块只有五六成熟,如同幼童手臂一般大小的鹿炙往自己嘴里送。
在这大口咬嚼着的空隙,丹玉还顺手捞起了案前的酒壶,不需要酒盅,他直接对着壶嘴便饮。
一旁的丹公公看得很是高兴。他现在所看到丹玉的模样,一如他第一眼看到这个孩子时一样。
虽然,在那群孩子中,他既不是最好看的,也不是最强壮的的那个,可他却是最聪明的那个。
一群饿了数日的孤儿们,除了他,大都扑向了桌上的“山珍海味”。其中个子最高的那个,很是怕自己不够吃,毫不客气地将拳头一下接一下地挥向了四周昔日的“同伴”,直到打到他们一个个都躺在了地上,再无力与他争夺。
可他显然忘记了角落里剩下的一个瘦弱的小个子。
“啪!”
自知力量悬殊,小个子等到这时才拿起一个碗来,砸在了大快朵颐而毫无防备的那个高个子同伴的头上。
这时候,他成了这群孩子里的唯一的胜出者。桌上的“山珍海味”自然也就是他的了。
当时的他,还不叫“丹玉”。看见他狼吞虎咽的模样,一旁看着的丹公公欣喜得紧,收了他做义子,也给了他一个新的名字。
后来,他才知道,当日的“山珍海味”,是别的一群孩子的尸体做成的菜肴。而像他这样活下来的孩子,还有许多许多……
自那以后,丹玉便厌恶起了酒肉的味道,时间一长,一众富态的内侍里,他倒成了那个与众不同的存在。
丹公公曾说,当初他在他眼中看到了贪婪与活下去的念头,就好像看到了当年的自己,他果然没有看错人。
这边待丹玉好容易就着酒水,吞咽下去了大半带血的鹿炙,丹公公这才摆摆手,放过了一旁把额头磕得血肉模糊,几乎见骨的厨子。
“好玉儿,公主府那边情况如何?”
“夏正德和夏婉两个被软禁,府中遍布玄甲军和侍卫,夏正德骂了皇上两个多时辰,夏婉倒没见有什么太大动静。义父,现下要传书给梁国那边吗?”
丹玉抱拳向丹公公请示着,丹公公却将手搭在他的手臂上,拦了下来。
“你们都先回去吧,宫里头缺了人伺候可不成……”
待一众酩酊大醉的内侍们摇摇晃晃地出了宫室去,丹公公抬起了一只手。
十分默契地,丹玉连忙搀扶起了浸在酒池里的丹公公,自先皇驾崩,他整个人更是肆无忌惮,连带着身上的肉也是不厚此薄彼地多了一层又一层。
这多少也让他有些行动不便,不过,穿衣这种小事,自然有人会来替他做。
丹公公的内侍宫服被丹玉拿在手里,就好似是完全扯开了一匹新上贡的蜀锦。丹玉的身形本就比旁人更为瘦削,这肥大的宫服,被他一抖一扬,更是把他整个人都遮住了。
“嗯……好孩子,到底是从小跟在义父身边的,还是你会伺候,那些个粗手粗脚,榆木脑袋的宫女,内侍可比不上你。”
丹玉微微一笑,欠了欠身,恭敬如常,小心翼翼地搀扶着穿好了衣衫的丹公公在一旁的坐席上落座了。
“是义父教导有方。”
一边被伺候着饮了一盏新茶,丹公公一早就喜上眉梢了,他对丹玉很是满意。
虽然这孩子只不过是他从那些幸存的孩子里看中的其中一个,也并非他的族人,可丹玉于他,就好似真的是亲骨肉。
丹公公其实并不姓“丹”,现下北郊近畿大营的张将军是他的同族。入了宫,做了这等差事,是愧对列祖列宗的,是以,同其他内侍一样,他舍去了姓氏,以名为姓。
哪怕有了如今的权势,可他依旧是再不能还复本姓了。那些个他一手提携起来的同族,明里上尊他敬他,暗地里却是绝口不提。
所谓亲族,笑话!
“好玉儿,义父年纪大了,也该歇歇了,有些事情,就要交给你了。”
丹公公吹了吹盏子里的茶汤,漫不经心地说着。
丹玉很聪明,只这一句,他大抵就猜到了丹公公多半是要把他派去轩辕珷身边。
“义父,皇上立了左丞之女为后,一众文臣也纷纷归诚,皇上迟早要对义父下手,这时候您将丹玉安排过去,会不会……”
丹玉心里一阵嘀咕,他虽然才入了宫没几年,没见过轩辕珷,却也从旁人嘴里听过的,凭心而论,就连丹公公都猜不透心思的主子,该是多么一个可怕的人。
“皇上确是是治国安民之明主,少年沉稳。可你知道吗?他那鲁莽冒进的性子,可是永远改不了的,灵奉寺这事他便操之过急,年前只一纸诏书就削了灵奉寺三成的奉养,那些个和尚,早就对他心生不满了。”
先前进食了大量的油腻荤食,上了岁数,胃口不及从前的丹公公一连饮了三盏茶汤,这才把一股子反上来的油腻的感觉给压了下去。
“梁国那边传书也是要传的,但不急于一时,明日,你且先去皇上面前伺候着,等时机一至,义父这里即刻传书梁国举兵攻打临川,那时皇上必然两头兼顾不暇……哈哈哈哈……”
“是。”
丹玉俯首稽身,就这样慢慢倒退着,出了这处处包藏祸心的宫室,皱着眉头,丹玉一路上都紧咬着牙关,有遇上一同在宫中伺候的其他内侍,他也只点点头,连句话也不说,便匆匆忙忙地离去。
“哼,不就是仗着有丹公公他老人家疼爱和背后撑腰?!”
在阴阳怪气的传音中,丹玉脚下的步子越来越快,眉头也拧作了一团,他捂住了胸口,一路小跑着,总算是如他所愿地,及时来到了西街的一处巷角。
“呕……”
压制良久,丹玉将方才囫囵吞吃的带血鹿炙和美酒连带着晨起时用的一碗清粥一股脑儿都吐了个干净。
自打知晓了他当日狼吞虎咽的“山珍海味”的庐山真面目,吃东西便成了他的梦魇。他吃得极少,如果不是为了活着,他宁愿绝食饿死。
“啊!”
“嗯?!”冷不丁地,丹玉身后突然冒出来了一声凄厉的鸦鸣,宛若鬼泣。
显然,在这几乎没什么人烟的西街,这突兀的鸦鸣把丹玉吓了一跳。
未几,待丹玉新打了井水,净过了口。他意外地发现,这只乌鸦似乎盯上了自己。
“去!”丹玉随手从地上捡起一颗碎石子,朝着那只乌鸦歇着的屋顶砸了过去。
如他所想,这乌鸦顿时惊飞。
丹玉没有将这乌鸦放在心上,他以为,这只不过是随处可见的一只普通乌鸦。
可他自己恐怕也记不得了,在他初来邺城时,他们之间已经见过一次了。
来日方长,他与这只乌鸦还会见到,下一次再见,说不定,这只乌鸦,是站在了它主人的肩头上。
“唔……咳咳……”
自打从井中暗阶进入了一条缀着几颗硕大的夜明珠的甬道,年轻内侍没走上几步,甚至才刚刚到了这甬道的尽头,一股子酒肉味便远远飘了过来。
不用想也知道,这时候,此地的主人,肯定是在内宅中正开怀大嚼。
过了甬道,年轻的内侍便在夜明珠的荧光下,来到了一座宛若皇宫大门似的门前,按部就班地,他在接受了几个侍卫的重重盘查后,这才真正进了来。
这丹公公的私宅,虽是建在地下,可每一处都几乎和皇宫一般无二。年轻的内侍每每来此,恍惚中,都以为邺城的白昼是到了黑夜。
像在宫里一般,年轻内侍走过了一条长长的宫道,鼻前那酒肉筵席的味道,也愈加浓重。
很快,他来到了目的地,同未央殿所差无己的一间宫室。除了冲鼻的酒肉味,其中传来的喧哗声,早在“宫道”那边,他就远远地听到了。
“义父。”
年轻内侍规规矩矩地向着中央泡在酒池里只着了一件寝衣的丹公公行了个礼。一同在场的其他大臣内侍,也都一一向他问候着。
“是玉儿呀,来来来……”
年轻的内侍,皱了皱眉头,再抬头,却是一脸欢喜。
“丹玉谢过义父。”
这边方在离着丹公公最近的席位落座,年轻内侍便被他的义父塞进手里一大块新鲜的鹿炙。
之所以说是新鲜,是因为这鹿是现宰的,如今炙烤过后,递到了他手里,还尚有些活泛的筋肉间,有殷殷血丝渗了出来。
丹玉为何不喜酒肉气味,这怕也是个缘由。
眼见着丹玉手里拿着鹿炙,却迟迟不下口,丹公公用一方蜀锦帕子擦了擦自己手上混着鹿血的油腻,那脸上的一双细缝瞥了过来。
“玉儿,可是这鹿炙不合胃口?来人……”
此言一出,远远一旁为众多享乐的内侍们炙烤着鹿肉的厨子即刻便吓软了腿,好似双腿被钉在地上一般地起不来,记得的,也只有磕头求饶了。
“不是不是,义父,丹玉刚刚从长乐公主府回来,尚未复命,怎敢在义父面前造次呢?”
话音刚落,丹玉立即低下头来,张大了嘴,把手里这一块只有五六成熟,如同幼童手臂一般大小的鹿炙往自己嘴里送。
在这大口咬嚼着的空隙,丹玉还顺手捞起了案前的酒壶,不需要酒盅,他直接对着壶嘴便饮。
一旁的丹公公看得很是高兴。他现在所看到丹玉的模样,一如他第一眼看到这个孩子时一样。
虽然,在那群孩子中,他既不是最好看的,也不是最强壮的的那个,可他却是最聪明的那个。
一群饿了数日的孤儿们,除了他,大都扑向了桌上的“山珍海味”。其中个子最高的那个,很是怕自己不够吃,毫不客气地将拳头一下接一下地挥向了四周昔日的“同伴”,直到打到他们一个个都躺在了地上,再无力与他争夺。
可他显然忘记了角落里剩下的一个瘦弱的小个子。
“啪!”
自知力量悬殊,小个子等到这时才拿起一个碗来,砸在了大快朵颐而毫无防备的那个高个子同伴的头上。
这时候,他成了这群孩子里的唯一的胜出者。桌上的“山珍海味”自然也就是他的了。
当时的他,还不叫“丹玉”。看见他狼吞虎咽的模样,一旁看着的丹公公欣喜得紧,收了他做义子,也给了他一个新的名字。
后来,他才知道,当日的“山珍海味”,是别的一群孩子的尸体做成的菜肴。而像他这样活下来的孩子,还有许多许多……
自那以后,丹玉便厌恶起了酒肉的味道,时间一长,一众富态的内侍里,他倒成了那个与众不同的存在。
丹公公曾说,当初他在他眼中看到了贪婪与活下去的念头,就好像看到了当年的自己,他果然没有看错人。
这边待丹玉好容易就着酒水,吞咽下去了大半带血的鹿炙,丹公公这才摆摆手,放过了一旁把额头磕得血肉模糊,几乎见骨的厨子。
“好玉儿,公主府那边情况如何?”
“夏正德和夏婉两个被软禁,府中遍布玄甲军和侍卫,夏正德骂了皇上两个多时辰,夏婉倒没见有什么太大动静。义父,现下要传书给梁国那边吗?”
丹玉抱拳向丹公公请示着,丹公公却将手搭在他的手臂上,拦了下来。
“你们都先回去吧,宫里头缺了人伺候可不成……”
待一众酩酊大醉的内侍们摇摇晃晃地出了宫室去,丹公公抬起了一只手。
十分默契地,丹玉连忙搀扶起了浸在酒池里的丹公公,自先皇驾崩,他整个人更是肆无忌惮,连带着身上的肉也是不厚此薄彼地多了一层又一层。
这多少也让他有些行动不便,不过,穿衣这种小事,自然有人会来替他做。
丹公公的内侍宫服被丹玉拿在手里,就好似是完全扯开了一匹新上贡的蜀锦。丹玉的身形本就比旁人更为瘦削,这肥大的宫服,被他一抖一扬,更是把他整个人都遮住了。
“嗯……好孩子,到底是从小跟在义父身边的,还是你会伺候,那些个粗手粗脚,榆木脑袋的宫女,内侍可比不上你。”
丹玉微微一笑,欠了欠身,恭敬如常,小心翼翼地搀扶着穿好了衣衫的丹公公在一旁的坐席上落座了。
“是义父教导有方。”
一边被伺候着饮了一盏新茶,丹公公一早就喜上眉梢了,他对丹玉很是满意。
虽然这孩子只不过是他从那些幸存的孩子里看中的其中一个,也并非他的族人,可丹玉于他,就好似真的是亲骨肉。
丹公公其实并不姓“丹”,现下北郊近畿大营的张将军是他的同族。入了宫,做了这等差事,是愧对列祖列宗的,是以,同其他内侍一样,他舍去了姓氏,以名为姓。
哪怕有了如今的权势,可他依旧是再不能还复本姓了。那些个他一手提携起来的同族,明里上尊他敬他,暗地里却是绝口不提。
所谓亲族,笑话!
“好玉儿,义父年纪大了,也该歇歇了,有些事情,就要交给你了。”
丹公公吹了吹盏子里的茶汤,漫不经心地说着。
丹玉很聪明,只这一句,他大抵就猜到了丹公公多半是要把他派去轩辕珷身边。
“义父,皇上立了左丞之女为后,一众文臣也纷纷归诚,皇上迟早要对义父下手,这时候您将丹玉安排过去,会不会……”
丹玉心里一阵嘀咕,他虽然才入了宫没几年,没见过轩辕珷,却也从旁人嘴里听过的,凭心而论,就连丹公公都猜不透心思的主子,该是多么一个可怕的人。
“皇上确是是治国安民之明主,少年沉稳。可你知道吗?他那鲁莽冒进的性子,可是永远改不了的,灵奉寺这事他便操之过急,年前只一纸诏书就削了灵奉寺三成的奉养,那些个和尚,早就对他心生不满了。”
先前进食了大量的油腻荤食,上了岁数,胃口不及从前的丹公公一连饮了三盏茶汤,这才把一股子反上来的油腻的感觉给压了下去。
“梁国那边传书也是要传的,但不急于一时,明日,你且先去皇上面前伺候着,等时机一至,义父这里即刻传书梁国举兵攻打临川,那时皇上必然两头兼顾不暇……哈哈哈哈……”
“是。”
丹玉俯首稽身,就这样慢慢倒退着,出了这处处包藏祸心的宫室,皱着眉头,丹玉一路上都紧咬着牙关,有遇上一同在宫中伺候的其他内侍,他也只点点头,连句话也不说,便匆匆忙忙地离去。
“哼,不就是仗着有丹公公他老人家疼爱和背后撑腰?!”
在阴阳怪气的传音中,丹玉脚下的步子越来越快,眉头也拧作了一团,他捂住了胸口,一路小跑着,总算是如他所愿地,及时来到了西街的一处巷角。
“呕……”
压制良久,丹玉将方才囫囵吞吃的带血鹿炙和美酒连带着晨起时用的一碗清粥一股脑儿都吐了个干净。
自打知晓了他当日狼吞虎咽的“山珍海味”的庐山真面目,吃东西便成了他的梦魇。他吃得极少,如果不是为了活着,他宁愿绝食饿死。
“啊!”
“嗯?!”冷不丁地,丹玉身后突然冒出来了一声凄厉的鸦鸣,宛若鬼泣。
显然,在这几乎没什么人烟的西街,这突兀的鸦鸣把丹玉吓了一跳。
未几,待丹玉新打了井水,净过了口。他意外地发现,这只乌鸦似乎盯上了自己。
“去!”丹玉随手从地上捡起一颗碎石子,朝着那只乌鸦歇着的屋顶砸了过去。
如他所想,这乌鸦顿时惊飞。
丹玉没有将这乌鸦放在心上,他以为,这只不过是随处可见的一只普通乌鸦。
可他自己恐怕也记不得了,在他初来邺城时,他们之间已经见过一次了。
来日方长,他与这只乌鸦还会见到,下一次再见,说不定,这只乌鸦,是站在了它主人的肩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