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天阳的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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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乃天阳之国教,传闻天阳皇朝建立之初,天阳开国皇帝曾被佛门中人搭救。
其中不少佛门奇人更是在夺取天下的争霸中,献计献策,立下不少汗马功劳。
为此,当天阳王朝建立之后,特地在离京师不远的普陀山上建了一座庙宇,称为“万佛寺”,有着万佛朝拜之寓意,更被封为天下第一禅院,作为佛门圣地。
但这万佛寺很是奇怪,自从建立后,不曾开正门,不允许百姓烧香拜佛,甚至连皇家除祭祀等重要日子外,其余时候都很少来这里。
可就算是这样,天阳几代皇帝都有万佛寺僧人的辅佐,虽然无一例外的他们都是和尚。
每一代走出万佛寺进入庙堂的和尚,都被世人称为众生佛,他们往往都会成为新一代皇室继承人的老师。
得到众生佛的称号不止是在庙堂有着超然的地位,就连一向不理庙堂之事的江湖人,也对有着此等尊号的人敬畏有加。
不为其他,因为得到此称号的人实力足够强悍,据说每一任众生佛都有着近乎入圣的境界。
虽说这一朝的皇帝并没有设立太子,可依然把今代众生佛的老师之职安排在了三皇子楚王身上。
在明眼人看来,这楚王几乎就是当今天子默认的继承人。
在万佛寺的山脚下,有一座小茅屋,看上去不太新,说它旧吧,也不准确,除屋顶覆盖的稻草外,几乎都是全新,显然才盖没多久。
缕缕炊烟从茅屋屋顶升起,屋顶的稻草沾染了不少烟火气,在万佛寺如此庄严的地方显得格外不协调。
茅屋中走出一个中年黄袍僧人,个子不高,看样子他并不太会做饭,脸上尽是被柴火熏黑的样子。
可就算这样,他两只眼睛格外有神,犹如泉水般清澈,他笑盈盈的端着一个盘子向离茅屋不远的凉亭走去。
凉亭里一个身穿蓝色锦绣华服,胸口纹有四爪蛟龙的年轻人早已等候多时了。
“久等了,久等了,来!赶快尝尝为师的手艺。”
只见中年僧人把盘子放在凉亭石桌之上,这才看清楚盘里之物,那是最为家常的红烧排骨。
一个和尚做荤菜?这倒是一件极为新鲜的事情,至少比桌上的菜肴更为新鲜。
年轻人看后,面上十分高兴,正想抬头请僧人坐下。
可这中年僧人早就自顾自地坐了下来,拿起准备多时的筷子,两眼瞪着就准备下筷。
“看我干嘛,动筷啊!”
中年僧人不耐烦道。
听到这话,年轻人眼中有些怒火,可隐藏得极好,立马转瞬即逝,微笑着点点头,身子稍微弯曲了一下,以示尊敬。
他小心翼翼地在夹了一小块出来,左手把骨头给去除,在把肉放进嘴里细嚼起来,迟迟不肯吞咽下去。
他微微抬头地盯着中年僧人。
对面的中年僧人,明显就要狼吞虎咽得多,吃相十分邋遢无礼,他没有用筷子,直接用双手对排骨进行啃咬,掉在桌面上的碎肉,他也要用手指捡起来一口吞下,手中的汤汁还不忘伸入嘴里舔得一干二净。
这人与世人印象中的和尚完全不一样,假如在场有第三个人的话,瞧他这个吃相,说他是个假和尚也不是不可能。
年轻人看中年僧人的吃相开口道。
“老师,您慢点儿,我又不会和你抢,这排骨我天天吃,说是吃腻了也不为过。”
中年僧人听到这话,抬头对着年轻人翻了一个白眼说道。
“你懂个屁!”
“老师...”
“老衲告诉你,这排骨可是北疆上好的黑猪肉上面的,每年年初北疆就进贡不到500头,这可是按皇家人头分的。”
“到了夏家,还想吃这黑猪肉,你只有来老衲这里才能吃到,你小子就不会懂得感恩吗?!”
中年僧人骂归骂,可嘴上和手上依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老师,你好歹是天下人敬仰的众生佛,你普贤的名号就是我皇家的脸面,你现在都犯了荤戒了,少说点市井污秽之言,小心死后掉进那无间地狱被拔了舌头。”
“我怕它个奶奶的腿儿!”
普贤把最后一条排骨夹起来,放在嘴里吸得干干净净,既然眼前这混蛋玩意儿不懂尊重美食,那就只能自己品尝得一干二净吧。
不到一会儿的工夫,普贤把盘中餐风卷残云般吃的一片都不剩,拿起桌上的茶杯漱口,再用毛巾擦擦手,轻轻呼出一口气,很是满意。
年轻人嘴角轻轻一笑,对着自己的这位老师毫无办法。
“嗝~好饱,舒服了,对了,今日你前来是说北疆的事儿?”
听到这话,年轻人面色一沉,从怀中取出一张纸条放在桌上。
“叶世昌已经放叶一南出北疆了。”
年轻人有着一头柔顺的黑色长发,俊朗秀气的面庞,眼珠却是淡绿色的,高高的鼻梁,和一般的天阳人长相十分不同,似乎和北边梁国人有些相似,可他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温文尔雅的气质。
他便是在朝廷里如日中天的楚王殿下。
楚王把那纸条推到普贤面前说道。
“这位浪荡的小王爷已经被叶世昌赶出了北疆,以前叶家长女有孤岛仙音的人保护,不好下手,这次这位小王爷身边只有一位老奴,简直是天赐良机,老师您看...”
“哎~阿弥陀佛!”
不等楚王把话说完,众生佛对这个纸条看也没看,做了一个佛门手势,手指一点,一道白色气旋击中纸条,纸条瞬间冻住,而后化作冰晶般的碎片掉落在地上。
“老师,难道我们不该出手吗?”
普贤边听着楚王说,边用手去抠牙缝,显得十分漫不经心。
“老师,叶家已经到了非铲除不可的地步了,梁国已经是强弩之末,来日我当上天子定能灭它,可这北疆反而已然成了心腹大患。”
“让他唯一的儿子永远留在京师,这才好削藩最次也能控制,难道不好吗?”
“而且他会武!如此高调行事,这不就是打皇家的脸面吗!而且,他在边关城把南宫父子给宰了,当街杀死朝廷命官,光是这个就可以治他叛国之罪了!”
普贤沉默了一会儿,两只眼珠转了转,悠然说道。
“对了,这几日去皇宫见过皇后娘娘没有?”
“这几日母后身体抱恙,本王还不曾见过面。”
“那太后呢?”
“老师…祖母她…”
“旺~旺~”
这时一只小花狗跑了过来,应该是闻到了排骨的味道,普贤看在眼里哈哈一笑。
拿起筷子把桌上的骨头扔在了地上。
小花狗见状,立马把骨头咬住,拖到自己的身子下,小心翼翼地啃咬起来。
楚王没去看那小花狗,忧心忡忡地问道。
“老师,礼部的张谦再次上书父皇,不许我踏入东宫,这背后就是祖母在搞鬼,这下如何是好?”
普贤没有回答楚王的问题,反而对着桌下的小花狗笑道。
“哈哈,世人只知道猫喜欢吃鱼,可曾想过,这狗除了骨头也是会吃鱼的,为什么?因为饿呗!”
“这条狗我很喜欢,第一次见到时我就决定养它,这狗也愿意跟我,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在我这里有东西让它吃,整个万佛寺就它一条狗嘛,所以无论他什么时候来,这骨头都会是他的,哈哈。”
普贤看着地上的小花狗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喜欢,一旁的楚王听着若有所思。
“可有一点狗和猫不一样,我拿给它,它才能吃,它吃着了,才不会到处乱叫,才会听话,没人会喜欢对着自己乱叫的狗。”
楚王立马起身行礼道。
“南宫硕身边的杀手是我派去的,我本想收他为己用,事先没有告诉老师,是我的错。”
普贤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点点头。
当楚王转身准备下山时,身后又传来普贤的声音。
“这狗啊,血统纯正,价值自然是高,但那也不过是人所定下来规矩,规矩是可以改的,这个小花狗,假如我喜欢,即使它血统不纯,我捧它做狗中之王都可以,不过前提是它也要听话才行,这不,这骨头到底还是自己出手抢来才够香,够味道。”
楚王整个身子愣住,面色一红,转身抱拳十分歉意地说道。
“学生知错了,我亲自去一趟临安表明态度,风云堂的人会停止一切动作。”
“嘿!你这小子,说什么呢,快走吧,为师要小睡一会儿,在梦中听佛祖讲经喽。”
说完,普贤便趴在石桌上睡了起来。
楚王咬了咬牙,冷哼一声,甩袖而去。
“从小就这么端着,装也不知装得像点,明明知道什么事是对的,偏偏要去做出错误的选择,哎!知道和做到这个巨大的鸿沟,你什么时候才能明白..江湖事,江湖了,堂堂北疆小王爷向世人宣告携武游历,别人都摆足了架势,居然还妄想用庙堂势力,落了下成,落了下成呀..”
阳光下,凉亭中,一阵打呼声传来,在这万佛寺佛门圣地中更加显得格格不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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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皇宫。
在后宫的一处花园中,一位打扮庄重的老太太正半闭着眼睛享受着阳光的洗礼。
听太医院的人说,这人年纪大了,就应该多晒太阳,人也能精神一些。
虽然未必能长寿,但至少能增强体质,防止邪祟入体。
一位女官小心翼翼地剥了一个果子,轻轻放在她的嘴边。
“今儿心中气闷,嘴里实在没有味道,放下吧。”
老太太睁开眼睛,似乎有些烦心地说道。
“今个儿早朝,是不是又为了立太子的事情吵起来了,陛下怎么又提立太子的事情?”
一旁女官温柔地说道:“太后怎会为此事烦心,说起来这东宫之位已经悬空近10年,毕竟关系我朝国本,陛下也是为我天阳今后的江山着想。”
“哼!选谁,也不能选那梁国杂种!”
“你们先退下吧。”
见老太太不悦之气越来越盛,女官连忙叫其他侍女退下,只留自己在老太太面前服侍,显然她和老太太的关系很不一般。
老太太又闭上眼睛想了一会儿问道:“陛下已经连续三年想立那杂种为太子了,这次又提,婉儿你觉得那杂种这次会如愿吗?”
叫婉儿的女官微笑说道:“太后,朝堂之事本不该容我后宫之人插嘴的,你瞧,您又生气了,这对身体可不好。”
“哎!”
太后叹了口气,瞪着婉儿说道。
“你7岁就在本宫身边伺候了,整整30年,你虽不是我皇家血脉,但本宫可没把你当外人,我叫你说,你就说。”
“是,太后。”
婉儿声音温柔地继续说道。
“启禀太后,陛下已经和群臣谈判近三年,把众生佛普贤都给楚王殿下当老师,已经是双方各自让步的最大的底线,婉儿认为今次陛下不过是试试群臣,特别是对礼部御史的会做出何种反应罢了,太后大可不必为此事担心。”
“群臣们不过是希望陛下养好身体,再生些皇子来。”
太后呵呵一笑道:“如何不用担心,这楚王有着梁国一半的血统,陛下这几年身体也并不太好,能生早就生了,假如..真的到了那么一天,那杂种真当了皇帝,难道不会报当年我赐死他母亲之仇吗?就皇后那白痴,怎可能压住他!再说了,当今陛下并非我亲生,到时我该如何自处…”
婉儿连忙轻声道:“太后安心,当今天子孝顺忍德,绝对不会发生母子离心之事。”
太后叹口气道:“我朝皇室男丁个个都是福薄之人,倒是那杂种反而健康长大,真是天不开眼。”
说来也奇怪,当今天子共有7名皇子,可巧的就是除了三皇子楚王,其余皇子在这二十年没有一人活下来。
太后也曾派人查过,生怕是楚王搞鬼,可探查的结果无一例外都与楚王无关,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陛下是一位性情中人,毕竟对珍贵妃感情太深,所以对楚王格外关爱...”
“少给我提那个贱人!”
太后冷哼一声,闭上眼睛不再言语,耍起了小孩脾气。
婉儿微微一笑,不再说话。
不知何时天空被一阵乌云遮住,刚才的阳光转瞬即逝,院子里也渐渐开始刮起了风。
婉儿连忙拿起一张毯子给太后披上。
“起风了,您还是披上吧。”
太后睁开眼睛,望着院子里吹散的落叶,喃喃自语道。
“起风了...三为不详之数,看来咱们的陛下不会再忍了,有些人要遭殃了。”
浩正一十七年,五月十九,惊蛰。
这一天突然下起了大雨。
礼部张谦今天在朝堂又把陛下怼了一遍,散朝的时候更有不少同僚对他赞叹不已,实乃国中贤臣。
听到这些夸赞,张谦心中十分受用,他要的就是这个,对读书人而言,名声比什么都重要。
“今儿吃什么菜?”
张谦回到府中,坐在府中大厅对最近刚收的小妾问道。
“糖醋排骨,这不老爷您最爱的吗?”
“快快端来。”
“好嘞!”
见小妾屁股一扭一扭地走出去,那丰满的臀部相比身段更为挺翘,在他的眼里只感觉无限春光好。
张谦心中好似万只蚂蚁爬过,心痒难耐。
“哼哼,呆会儿到了房间,看爷怎么收拾你,今晚不弄疼你,我不姓张。”
张谦给自己倒上一杯酒,嘴里哼着小曲儿,自顾自地喝了起来。
突然屋外刮起一阵风,风吹到府中,把张谦的官帽从头上给吹倒在地上。
“这鬼天气,难道要下雨了?下雨也好,解解这几日的闷热。”
张谦低头捡起他的官帽,一道漆黑的身影从张谦身后经过,黑影就像一道影子一样让人看不清样子,这道影子只是在张谦的酒杯前停留了一小会儿,当张谦抬头起身时,影子早已消失不见。
“喝酒!喝酒!”
张谦把官帽拍了拍,放在桌上的一角,拿起杯子一饮而尽。
“好酒!哈哈哈!好酒啊!”
“老爷,菜来了。”
小妾笑眯眯的端着菜进了大厅。
“哈哈!爱妾好手艺,来,陪为夫吃起来。”
第二天礼部御史台御史张谦被自家下人发现死在自己房中,所有疑点都被抹掉,没有留下任何人证物证。
第二天,从上书房出来的奏折相比平时少了近三分之二。
可能这天最开心的应该是当今天子了。
万佛寺山下的茅屋旁,一只鸽子飞了出去,中年僧人背着手看向万佛寺。
他的眼中有着寂寞,有着难舍,有着挣扎,随后低头一笑。
“庙堂上的那位已经够我烦了,怎么师弟你也要来凑热闹,你这是非逼我来找你不可啊。”
那只小花狗跑到他的脚下,不停地用自己的毛发在他腿边蹭。
普贤微微一笑,随后看着狗子说道。
“我要去趟皇宫,这两天你去寺庙讨吃食去。”
狗子颇有灵性,像是听懂了一样,摇着尾巴向山上跑去。
“师弟,你越是逼我出来,越是有鬼,这谋略一途,你永远棋差一招…”
一阵风吹过,茅屋外的普贤已经消失不见,不知是去了哪里。
佛教乃天阳之国教,传闻天阳皇朝建立之初,天阳开国皇帝曾被佛门中人搭救。
其中不少佛门奇人更是在夺取天下的争霸中,献计献策,立下不少汗马功劳。
为此,当天阳王朝建立之后,特地在离京师不远的普陀山上建了一座庙宇,称为“万佛寺”,有着万佛朝拜之寓意,更被封为天下第一禅院,作为佛门圣地。
但这万佛寺很是奇怪,自从建立后,不曾开正门,不允许百姓烧香拜佛,甚至连皇家除祭祀等重要日子外,其余时候都很少来这里。
可就算是这样,天阳几代皇帝都有万佛寺僧人的辅佐,虽然无一例外的他们都是和尚。
每一代走出万佛寺进入庙堂的和尚,都被世人称为众生佛,他们往往都会成为新一代皇室继承人的老师。
得到众生佛的称号不止是在庙堂有着超然的地位,就连一向不理庙堂之事的江湖人,也对有着此等尊号的人敬畏有加。
不为其他,因为得到此称号的人实力足够强悍,据说每一任众生佛都有着近乎入圣的境界。
虽说这一朝的皇帝并没有设立太子,可依然把今代众生佛的老师之职安排在了三皇子楚王身上。
在明眼人看来,这楚王几乎就是当今天子默认的继承人。
在万佛寺的山脚下,有一座小茅屋,看上去不太新,说它旧吧,也不准确,除屋顶覆盖的稻草外,几乎都是全新,显然才盖没多久。
缕缕炊烟从茅屋屋顶升起,屋顶的稻草沾染了不少烟火气,在万佛寺如此庄严的地方显得格外不协调。
茅屋中走出一个中年黄袍僧人,个子不高,看样子他并不太会做饭,脸上尽是被柴火熏黑的样子。
可就算这样,他两只眼睛格外有神,犹如泉水般清澈,他笑盈盈的端着一个盘子向离茅屋不远的凉亭走去。
凉亭里一个身穿蓝色锦绣华服,胸口纹有四爪蛟龙的年轻人早已等候多时了。
“久等了,久等了,来!赶快尝尝为师的手艺。”
只见中年僧人把盘子放在凉亭石桌之上,这才看清楚盘里之物,那是最为家常的红烧排骨。
一个和尚做荤菜?这倒是一件极为新鲜的事情,至少比桌上的菜肴更为新鲜。
年轻人看后,面上十分高兴,正想抬头请僧人坐下。
可这中年僧人早就自顾自地坐了下来,拿起准备多时的筷子,两眼瞪着就准备下筷。
“看我干嘛,动筷啊!”
中年僧人不耐烦道。
听到这话,年轻人眼中有些怒火,可隐藏得极好,立马转瞬即逝,微笑着点点头,身子稍微弯曲了一下,以示尊敬。
他小心翼翼地在夹了一小块出来,左手把骨头给去除,在把肉放进嘴里细嚼起来,迟迟不肯吞咽下去。
他微微抬头地盯着中年僧人。
对面的中年僧人,明显就要狼吞虎咽得多,吃相十分邋遢无礼,他没有用筷子,直接用双手对排骨进行啃咬,掉在桌面上的碎肉,他也要用手指捡起来一口吞下,手中的汤汁还不忘伸入嘴里舔得一干二净。
这人与世人印象中的和尚完全不一样,假如在场有第三个人的话,瞧他这个吃相,说他是个假和尚也不是不可能。
年轻人看中年僧人的吃相开口道。
“老师,您慢点儿,我又不会和你抢,这排骨我天天吃,说是吃腻了也不为过。”
中年僧人听到这话,抬头对着年轻人翻了一个白眼说道。
“你懂个屁!”
“老师...”
“老衲告诉你,这排骨可是北疆上好的黑猪肉上面的,每年年初北疆就进贡不到500头,这可是按皇家人头分的。”
“到了夏家,还想吃这黑猪肉,你只有来老衲这里才能吃到,你小子就不会懂得感恩吗?!”
中年僧人骂归骂,可嘴上和手上依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老师,你好歹是天下人敬仰的众生佛,你普贤的名号就是我皇家的脸面,你现在都犯了荤戒了,少说点市井污秽之言,小心死后掉进那无间地狱被拔了舌头。”
“我怕它个奶奶的腿儿!”
普贤把最后一条排骨夹起来,放在嘴里吸得干干净净,既然眼前这混蛋玩意儿不懂尊重美食,那就只能自己品尝得一干二净吧。
不到一会儿的工夫,普贤把盘中餐风卷残云般吃的一片都不剩,拿起桌上的茶杯漱口,再用毛巾擦擦手,轻轻呼出一口气,很是满意。
年轻人嘴角轻轻一笑,对着自己的这位老师毫无办法。
“嗝~好饱,舒服了,对了,今日你前来是说北疆的事儿?”
听到这话,年轻人面色一沉,从怀中取出一张纸条放在桌上。
“叶世昌已经放叶一南出北疆了。”
年轻人有着一头柔顺的黑色长发,俊朗秀气的面庞,眼珠却是淡绿色的,高高的鼻梁,和一般的天阳人长相十分不同,似乎和北边梁国人有些相似,可他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温文尔雅的气质。
他便是在朝廷里如日中天的楚王殿下。
楚王把那纸条推到普贤面前说道。
“这位浪荡的小王爷已经被叶世昌赶出了北疆,以前叶家长女有孤岛仙音的人保护,不好下手,这次这位小王爷身边只有一位老奴,简直是天赐良机,老师您看...”
“哎~阿弥陀佛!”
不等楚王把话说完,众生佛对这个纸条看也没看,做了一个佛门手势,手指一点,一道白色气旋击中纸条,纸条瞬间冻住,而后化作冰晶般的碎片掉落在地上。
“老师,难道我们不该出手吗?”
普贤边听着楚王说,边用手去抠牙缝,显得十分漫不经心。
“老师,叶家已经到了非铲除不可的地步了,梁国已经是强弩之末,来日我当上天子定能灭它,可这北疆反而已然成了心腹大患。”
“让他唯一的儿子永远留在京师,这才好削藩最次也能控制,难道不好吗?”
“而且他会武!如此高调行事,这不就是打皇家的脸面吗!而且,他在边关城把南宫父子给宰了,当街杀死朝廷命官,光是这个就可以治他叛国之罪了!”
普贤沉默了一会儿,两只眼珠转了转,悠然说道。
“对了,这几日去皇宫见过皇后娘娘没有?”
“这几日母后身体抱恙,本王还不曾见过面。”
“那太后呢?”
“老师…祖母她…”
“旺~旺~”
这时一只小花狗跑了过来,应该是闻到了排骨的味道,普贤看在眼里哈哈一笑。
拿起筷子把桌上的骨头扔在了地上。
小花狗见状,立马把骨头咬住,拖到自己的身子下,小心翼翼地啃咬起来。
楚王没去看那小花狗,忧心忡忡地问道。
“老师,礼部的张谦再次上书父皇,不许我踏入东宫,这背后就是祖母在搞鬼,这下如何是好?”
普贤没有回答楚王的问题,反而对着桌下的小花狗笑道。
“哈哈,世人只知道猫喜欢吃鱼,可曾想过,这狗除了骨头也是会吃鱼的,为什么?因为饿呗!”
“这条狗我很喜欢,第一次见到时我就决定养它,这狗也愿意跟我,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在我这里有东西让它吃,整个万佛寺就它一条狗嘛,所以无论他什么时候来,这骨头都会是他的,哈哈。”
普贤看着地上的小花狗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喜欢,一旁的楚王听着若有所思。
“可有一点狗和猫不一样,我拿给它,它才能吃,它吃着了,才不会到处乱叫,才会听话,没人会喜欢对着自己乱叫的狗。”
楚王立马起身行礼道。
“南宫硕身边的杀手是我派去的,我本想收他为己用,事先没有告诉老师,是我的错。”
普贤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点点头。
当楚王转身准备下山时,身后又传来普贤的声音。
“这狗啊,血统纯正,价值自然是高,但那也不过是人所定下来规矩,规矩是可以改的,这个小花狗,假如我喜欢,即使它血统不纯,我捧它做狗中之王都可以,不过前提是它也要听话才行,这不,这骨头到底还是自己出手抢来才够香,够味道。”
楚王整个身子愣住,面色一红,转身抱拳十分歉意地说道。
“学生知错了,我亲自去一趟临安表明态度,风云堂的人会停止一切动作。”
“嘿!你这小子,说什么呢,快走吧,为师要小睡一会儿,在梦中听佛祖讲经喽。”
说完,普贤便趴在石桌上睡了起来。
楚王咬了咬牙,冷哼一声,甩袖而去。
“从小就这么端着,装也不知装得像点,明明知道什么事是对的,偏偏要去做出错误的选择,哎!知道和做到这个巨大的鸿沟,你什么时候才能明白..江湖事,江湖了,堂堂北疆小王爷向世人宣告携武游历,别人都摆足了架势,居然还妄想用庙堂势力,落了下成,落了下成呀..”
阳光下,凉亭中,一阵打呼声传来,在这万佛寺佛门圣地中更加显得格格不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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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皇宫。
在后宫的一处花园中,一位打扮庄重的老太太正半闭着眼睛享受着阳光的洗礼。
听太医院的人说,这人年纪大了,就应该多晒太阳,人也能精神一些。
虽然未必能长寿,但至少能增强体质,防止邪祟入体。
一位女官小心翼翼地剥了一个果子,轻轻放在她的嘴边。
“今儿心中气闷,嘴里实在没有味道,放下吧。”
老太太睁开眼睛,似乎有些烦心地说道。
“今个儿早朝,是不是又为了立太子的事情吵起来了,陛下怎么又提立太子的事情?”
一旁女官温柔地说道:“太后怎会为此事烦心,说起来这东宫之位已经悬空近10年,毕竟关系我朝国本,陛下也是为我天阳今后的江山着想。”
“哼!选谁,也不能选那梁国杂种!”
“你们先退下吧。”
见老太太不悦之气越来越盛,女官连忙叫其他侍女退下,只留自己在老太太面前服侍,显然她和老太太的关系很不一般。
老太太又闭上眼睛想了一会儿问道:“陛下已经连续三年想立那杂种为太子了,这次又提,婉儿你觉得那杂种这次会如愿吗?”
叫婉儿的女官微笑说道:“太后,朝堂之事本不该容我后宫之人插嘴的,你瞧,您又生气了,这对身体可不好。”
“哎!”
太后叹了口气,瞪着婉儿说道。
“你7岁就在本宫身边伺候了,整整30年,你虽不是我皇家血脉,但本宫可没把你当外人,我叫你说,你就说。”
“是,太后。”
婉儿声音温柔地继续说道。
“启禀太后,陛下已经和群臣谈判近三年,把众生佛普贤都给楚王殿下当老师,已经是双方各自让步的最大的底线,婉儿认为今次陛下不过是试试群臣,特别是对礼部御史的会做出何种反应罢了,太后大可不必为此事担心。”
“群臣们不过是希望陛下养好身体,再生些皇子来。”
太后呵呵一笑道:“如何不用担心,这楚王有着梁国一半的血统,陛下这几年身体也并不太好,能生早就生了,假如..真的到了那么一天,那杂种真当了皇帝,难道不会报当年我赐死他母亲之仇吗?就皇后那白痴,怎可能压住他!再说了,当今陛下并非我亲生,到时我该如何自处…”
婉儿连忙轻声道:“太后安心,当今天子孝顺忍德,绝对不会发生母子离心之事。”
太后叹口气道:“我朝皇室男丁个个都是福薄之人,倒是那杂种反而健康长大,真是天不开眼。”
说来也奇怪,当今天子共有7名皇子,可巧的就是除了三皇子楚王,其余皇子在这二十年没有一人活下来。
太后也曾派人查过,生怕是楚王搞鬼,可探查的结果无一例外都与楚王无关,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陛下是一位性情中人,毕竟对珍贵妃感情太深,所以对楚王格外关爱...”
“少给我提那个贱人!”
太后冷哼一声,闭上眼睛不再言语,耍起了小孩脾气。
婉儿微微一笑,不再说话。
不知何时天空被一阵乌云遮住,刚才的阳光转瞬即逝,院子里也渐渐开始刮起了风。
婉儿连忙拿起一张毯子给太后披上。
“起风了,您还是披上吧。”
太后睁开眼睛,望着院子里吹散的落叶,喃喃自语道。
“起风了...三为不详之数,看来咱们的陛下不会再忍了,有些人要遭殃了。”
浩正一十七年,五月十九,惊蛰。
这一天突然下起了大雨。
礼部张谦今天在朝堂又把陛下怼了一遍,散朝的时候更有不少同僚对他赞叹不已,实乃国中贤臣。
听到这些夸赞,张谦心中十分受用,他要的就是这个,对读书人而言,名声比什么都重要。
“今儿吃什么菜?”
张谦回到府中,坐在府中大厅对最近刚收的小妾问道。
“糖醋排骨,这不老爷您最爱的吗?”
“快快端来。”
“好嘞!”
见小妾屁股一扭一扭地走出去,那丰满的臀部相比身段更为挺翘,在他的眼里只感觉无限春光好。
张谦心中好似万只蚂蚁爬过,心痒难耐。
“哼哼,呆会儿到了房间,看爷怎么收拾你,今晚不弄疼你,我不姓张。”
张谦给自己倒上一杯酒,嘴里哼着小曲儿,自顾自地喝了起来。
突然屋外刮起一阵风,风吹到府中,把张谦的官帽从头上给吹倒在地上。
“这鬼天气,难道要下雨了?下雨也好,解解这几日的闷热。”
张谦低头捡起他的官帽,一道漆黑的身影从张谦身后经过,黑影就像一道影子一样让人看不清样子,这道影子只是在张谦的酒杯前停留了一小会儿,当张谦抬头起身时,影子早已消失不见。
“喝酒!喝酒!”
张谦把官帽拍了拍,放在桌上的一角,拿起杯子一饮而尽。
“好酒!哈哈哈!好酒啊!”
“老爷,菜来了。”
小妾笑眯眯的端着菜进了大厅。
“哈哈!爱妾好手艺,来,陪为夫吃起来。”
第二天礼部御史台御史张谦被自家下人发现死在自己房中,所有疑点都被抹掉,没有留下任何人证物证。
第二天,从上书房出来的奏折相比平时少了近三分之二。
可能这天最开心的应该是当今天子了。
万佛寺山下的茅屋旁,一只鸽子飞了出去,中年僧人背着手看向万佛寺。
他的眼中有着寂寞,有着难舍,有着挣扎,随后低头一笑。
“庙堂上的那位已经够我烦了,怎么师弟你也要来凑热闹,你这是非逼我来找你不可啊。”
那只小花狗跑到他的脚下,不停地用自己的毛发在他腿边蹭。
普贤微微一笑,随后看着狗子说道。
“我要去趟皇宫,这两天你去寺庙讨吃食去。”
狗子颇有灵性,像是听懂了一样,摇着尾巴向山上跑去。
“师弟,你越是逼我出来,越是有鬼,这谋略一途,你永远棋差一招…”
一阵风吹过,茅屋外的普贤已经消失不见,不知是去了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