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喝还是不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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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甄的心里,有一个重要的排序。第一名是红霞仙子,接着是字画,然后是酒。
他看字画和别人不同。从来不看是否是真迹,是否是不是出自名师,实际价值多少,只要他喜欢的就会忍不住买下来。这也是为什么,他会花五万块钱买这么一幅《步辇图》。
任甄其实是无心插柳,拣了个大便宜,只可惜宝贝还没有捂热,麦麦又转送给了王凤怡。他不是心疼那五万块钱,只是觉得这么好的画,居然还没有仔细欣赏过,很是遗憾……
老王的话,让好不容易平复些的王凤怡又激动了起来。
原来她并没有看走眼,这果真是高剑父的作品。
恋恋不舍的把目光从画上挪开,在人群里找到任甄兄妹俩的身影后,她健步走上去,一手握住了任甄,一手握住了麦麦,半天才挤了一句话出来:“这画太珍贵了,我不能要!”
太好了!那可以物归原主!
任甄刚要高兴,却见麦麦正恶狠狠的瞪着自己,只好把要说的话又咽了回去。
“王阿姨,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你就拿着吧。”麦麦说道。
“这,这怎么好意思……”王凤怡的表情既高兴又有点难为情,最后她把询问的目光转向了任甄。
最受不了女人这样的眼神,现在就算是让他割肉也不得不割了,更何况是幅画呢。
“王阿姨,你就拿着吧。算是我们孝敬你的。”
话刚一说出口,用余光瞄见正得意的偷偷冲自己做鬼脸的麦麦,任甄顿时肠子都悔青了。他知道这辈子为什么这么失败了,全都毁在了女人手里!
“不,不……任甄。这幅画确实太珍贵了。要不这样……”王凤怡凝神想了想,说道:“我让老王估个价,我把钱给你。”
“要不我给你钱,你把画还给我吧。”
任甄其实很想这么说,却开口道:“这……不好!这是送给您的。”
他咧咧嘴,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就这样决定了!但是你要先告诉我,这画是哪来的?”
刚一张嘴,话就被麦麦截了去。“是从地摊上买的。”麦麦答道。
“那我就放心了。”王凤怡心里想的是只要别是偷的抢的,就成。接着,她转向老王道:“这幅画你说多少钱合适?”
老王面带难色的正了正眼镜,犹豫了一会儿,才好不容易开口说道:“高剑父现在的拍卖价都在两百万以上,不过这幅应该是他早期的作品,应该五六十万,七八十万?”
他说这话其实是在打自己的脸。
谁都知道,并非早期的画就没有后期的值钱,只是现在掏钱的是王凤怡,他要是往高了说,就明白着不给对方面子。
“两百万!”
王凤怡最后一锤定音。
看老王吞吞吐吐的样,她心里明白了几分,拍任甄的肩膀道:“这画绝对不止两百万。但是王姨就先给你这么多,以后你要是缺钱花了,王姨再给你。”
“这……这怎么说的呢。”还在惦记着画的任甄,笑得比哭得还难看。
“你要是不收,就是你嫌少了。”
“不,不……”
“那就成了,林丹你现在去转个帐给任甄。”
“王阿姨,这本来就是给您的礼物,我要是把这钱收了像什么样?不然这样,钱先放在您那,就当我给您的房租。”
“这怎么行?那套破房子,别说房租,就是买下来都绰绰有余了。”
“就这么定了!”
王凤怡见任甄执意不要钱,也就没有再勉强。
一个从农村出来打工的年轻人,在酒吧领着那微薄的收入,两百万该是多大一笔数目?但是任甄却能拒绝的这么利落,可见她没有看错人。本就对任甄很有好感的王凤怡,越发觉得任甄值得信任,能成大器!
“任甄,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财政局的局长,王恩浩。王局长,这位是任甄,以后还请您多多关照了。”
“这位是环岛集团的黄董事长,任甄您可是要和黄董事长好好学习学习。”
“……”
……
……
所有人都看出来任甄在王凤怡心中的份量。
吃饭的时间,除了大石,其他人都一一过来给任甄敬酒。酒,对于任甄来说就是他的亲爹和亲娘,他岂能放过和亲爹娘重逢的机会?他来者不拒,一杯一杯的往肚子里倒,就连林丹和王凤怡看了也不免咋舌。
只有麦麦淡定的只顾自己在一旁填饱肚子。她无须担心任甄会不会喝醉。
因为,喝醉是必然的。
其中有一个姑娘对任甄的酒量很感兴趣,那就是刚才让任甄倒酒的,林丹的表妹,林凤祥。
话说林凤祥可是个传奇的人物。
林凤祥是抱养的。按理说被抱养在一个殷实的家庭,本应该可以接受很好的家庭教育或者有一份不错的职业。可就因为她抱养回来那天,被她父亲请来的喇嘛看了一眼,说了一句话后,她从此就成了家族里的另类。
喇嘛说:“你这个女儿命格不好,不能让她好好读书,不能让她参加工作,否则她有不测,家庭也会有动荡。
事实证明喇嘛说的话极对。
林凤祥从到大,只要成绩稍微好点就会生病,只要去上班,就会发生意外。
从此,林凤祥彻底打消了找工作的念头,整天在家里游手好闲,还结交了一些**上的朋友。跟着那些人哪能学好?可是她却觉得跟着那些人自己反而安全,没再发生车祸,没再摔倒过,也没再生病,曰子开始变得顺遂了不少。
总之,林凤祥因为坎坷的命运造成了她现在这样,姓格有些乖张,举止十分的不同。而且她还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只要是她认准的人,她会把对方当成皇帝一样死心塌地跟着。
现在,她看上了任甄!
“哐!”
林凤祥把一瓶红酒重重放到了任甄面前,直勾勾的盯着对方,道:“来,我们来吹瓶!你喝一半,我喝一半!”
听到动静……
人们端着各自的食物围拢了过来,并且开始窃笑。
他们笑是因为林凤祥。一时之间,笑声像传染病一样在人群中迅速漫延开来。不用说,林凤祥肯定是从那帮黑社会朋友那里学来的,这种在上流社会的人看起来极不文雅的饮酒方式。
喝得略有些摇晃的任甄舔了舔唇:“小姑娘,你行吗?半瓶?我看你喝个半杯就要倒了。”
怀疑她的酒量不要紧,但是怀疑她的诚意可是万万不能。
林凤祥一不作二不休,拿起酒就往嘴里倒。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下,咕咚咕咚的喝下去半瓶,这才意犹未尽的抹抹嘴放下。
任甄一看,傻眼了!
自己再喝的话肯定会醉了,要是在家里醉就算了,最多事后撒娇卖萌感谢麦麦的照顾之恩。这要在林家喝醉了,还是被一个小姑娘喝趴下的,传出去面子还要不要?
喝了,可能会没面子,不喝,就肯定没有面子了。喝!
在任甄的心里,有一个重要的排序。第一名是红霞仙子,接着是字画,然后是酒。
他看字画和别人不同。从来不看是否是真迹,是否是不是出自名师,实际价值多少,只要他喜欢的就会忍不住买下来。这也是为什么,他会花五万块钱买这么一幅《步辇图》。
任甄其实是无心插柳,拣了个大便宜,只可惜宝贝还没有捂热,麦麦又转送给了王凤怡。他不是心疼那五万块钱,只是觉得这么好的画,居然还没有仔细欣赏过,很是遗憾……
老王的话,让好不容易平复些的王凤怡又激动了起来。
原来她并没有看走眼,这果真是高剑父的作品。
恋恋不舍的把目光从画上挪开,在人群里找到任甄兄妹俩的身影后,她健步走上去,一手握住了任甄,一手握住了麦麦,半天才挤了一句话出来:“这画太珍贵了,我不能要!”
太好了!那可以物归原主!
任甄刚要高兴,却见麦麦正恶狠狠的瞪着自己,只好把要说的话又咽了回去。
“王阿姨,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你就拿着吧。”麦麦说道。
“这,这怎么好意思……”王凤怡的表情既高兴又有点难为情,最后她把询问的目光转向了任甄。
最受不了女人这样的眼神,现在就算是让他割肉也不得不割了,更何况是幅画呢。
“王阿姨,你就拿着吧。算是我们孝敬你的。”
话刚一说出口,用余光瞄见正得意的偷偷冲自己做鬼脸的麦麦,任甄顿时肠子都悔青了。他知道这辈子为什么这么失败了,全都毁在了女人手里!
“不,不……任甄。这幅画确实太珍贵了。要不这样……”王凤怡凝神想了想,说道:“我让老王估个价,我把钱给你。”
“要不我给你钱,你把画还给我吧。”
任甄其实很想这么说,却开口道:“这……不好!这是送给您的。”
他咧咧嘴,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就这样决定了!但是你要先告诉我,这画是哪来的?”
刚一张嘴,话就被麦麦截了去。“是从地摊上买的。”麦麦答道。
“那我就放心了。”王凤怡心里想的是只要别是偷的抢的,就成。接着,她转向老王道:“这幅画你说多少钱合适?”
老王面带难色的正了正眼镜,犹豫了一会儿,才好不容易开口说道:“高剑父现在的拍卖价都在两百万以上,不过这幅应该是他早期的作品,应该五六十万,七八十万?”
他说这话其实是在打自己的脸。
谁都知道,并非早期的画就没有后期的值钱,只是现在掏钱的是王凤怡,他要是往高了说,就明白着不给对方面子。
“两百万!”
王凤怡最后一锤定音。
看老王吞吞吐吐的样,她心里明白了几分,拍任甄的肩膀道:“这画绝对不止两百万。但是王姨就先给你这么多,以后你要是缺钱花了,王姨再给你。”
“这……这怎么说的呢。”还在惦记着画的任甄,笑得比哭得还难看。
“你要是不收,就是你嫌少了。”
“不,不……”
“那就成了,林丹你现在去转个帐给任甄。”
“王阿姨,这本来就是给您的礼物,我要是把这钱收了像什么样?不然这样,钱先放在您那,就当我给您的房租。”
“这怎么行?那套破房子,别说房租,就是买下来都绰绰有余了。”
“就这么定了!”
王凤怡见任甄执意不要钱,也就没有再勉强。
一个从农村出来打工的年轻人,在酒吧领着那微薄的收入,两百万该是多大一笔数目?但是任甄却能拒绝的这么利落,可见她没有看错人。本就对任甄很有好感的王凤怡,越发觉得任甄值得信任,能成大器!
“任甄,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财政局的局长,王恩浩。王局长,这位是任甄,以后还请您多多关照了。”
“这位是环岛集团的黄董事长,任甄您可是要和黄董事长好好学习学习。”
“……”
……
……
所有人都看出来任甄在王凤怡心中的份量。
吃饭的时间,除了大石,其他人都一一过来给任甄敬酒。酒,对于任甄来说就是他的亲爹和亲娘,他岂能放过和亲爹娘重逢的机会?他来者不拒,一杯一杯的往肚子里倒,就连林丹和王凤怡看了也不免咋舌。
只有麦麦淡定的只顾自己在一旁填饱肚子。她无须担心任甄会不会喝醉。
因为,喝醉是必然的。
其中有一个姑娘对任甄的酒量很感兴趣,那就是刚才让任甄倒酒的,林丹的表妹,林凤祥。
话说林凤祥可是个传奇的人物。
林凤祥是抱养的。按理说被抱养在一个殷实的家庭,本应该可以接受很好的家庭教育或者有一份不错的职业。可就因为她抱养回来那天,被她父亲请来的喇嘛看了一眼,说了一句话后,她从此就成了家族里的另类。
喇嘛说:“你这个女儿命格不好,不能让她好好读书,不能让她参加工作,否则她有不测,家庭也会有动荡。
事实证明喇嘛说的话极对。
林凤祥从到大,只要成绩稍微好点就会生病,只要去上班,就会发生意外。
从此,林凤祥彻底打消了找工作的念头,整天在家里游手好闲,还结交了一些**上的朋友。跟着那些人哪能学好?可是她却觉得跟着那些人自己反而安全,没再发生车祸,没再摔倒过,也没再生病,曰子开始变得顺遂了不少。
总之,林凤祥因为坎坷的命运造成了她现在这样,姓格有些乖张,举止十分的不同。而且她还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只要是她认准的人,她会把对方当成皇帝一样死心塌地跟着。
现在,她看上了任甄!
“哐!”
林凤祥把一瓶红酒重重放到了任甄面前,直勾勾的盯着对方,道:“来,我们来吹瓶!你喝一半,我喝一半!”
听到动静……
人们端着各自的食物围拢了过来,并且开始窃笑。
他们笑是因为林凤祥。一时之间,笑声像传染病一样在人群中迅速漫延开来。不用说,林凤祥肯定是从那帮黑社会朋友那里学来的,这种在上流社会的人看起来极不文雅的饮酒方式。
喝得略有些摇晃的任甄舔了舔唇:“小姑娘,你行吗?半瓶?我看你喝个半杯就要倒了。”
怀疑她的酒量不要紧,但是怀疑她的诚意可是万万不能。
林凤祥一不作二不休,拿起酒就往嘴里倒。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下,咕咚咕咚的喝下去半瓶,这才意犹未尽的抹抹嘴放下。
任甄一看,傻眼了!
自己再喝的话肯定会醉了,要是在家里醉就算了,最多事后撒娇卖萌感谢麦麦的照顾之恩。这要在林家喝醉了,还是被一个小姑娘喝趴下的,传出去面子还要不要?
喝了,可能会没面子,不喝,就肯定没有面子了。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