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终于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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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选上,但我并没有马上离开。
这里是领主府的侧门,门里有时而路过此处的巡逻队,门口有守卫的士兵,门外还有管家等人在招人。
我决定留在这里观察一会儿,多掌握一些情报也更有利于我潜进府里。
太阳落山后,天色很快黑了下来。
长长的应聘队伍早已消散不见,只留下我还在原地徘徊。
我正在考虑是趁夜翻墙进去,还是直接找领主谈谈,让他把东西借我用用。
翻墙进去,就算我是特工出身也很可能被抓,何况我只是一个大学刚毕业的普通人。
找领主谈谈,我有什么资格和身份跟他谈呢?换句话说,我能开出什么条件让他把那么神奇宝贵的东西借给我呢?
我就一学工商管理的,科研什么的完全不会!我既带不来发达的科技,也带不来巨额的财富,我拿什么做谈判的筹码呢?
在原来的世界,我是唐氏集团的继承人,穿过来我特么连一普通居民都不如!
正打算先回修斯家去,就听身后的门被打开,一个声音传了过来:“请等一下!”
我回过身,看是不是在叫我,就见泰莉丝去而复返正朝我这走来。
“我记得你叫唐妮,是吗?”她在我面前站定后问道。
“没错。”我冲她点点头。
“你好,我叫泰莉丝,是府里的管家。”她依然面无表情,但眼里透着礼貌和善意,“我来是想问一下,你还愿意来府里工作吗?”
我没听错吧?这是给我进府的机会吗?
“愿意!非常愿意!”我欣喜地脱口而出,心想,这可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先别急着答应,”她提醒道,“这次跟之前的工作内容不一样,一个做室外杂役的女仆出了点意外,所以我们需要一个人来顶替她。你愿意做室外杂役吗?”
室外杂役?听这意思是在室外工作了,看样子进到屋内尤其是领主居住的房间似乎有些困难。不过,眼下先进府要紧,其他的我可以伺机而动。
我再次点头,说:“我愿意。”
“那好,跟我来吧。”
我随着泰莉丝进入领主府的侧门,因此看到了领主寝宫的全貌。
我在欧洲留学期间,曾去很多国家旅游,见过不少皇宫和教堂。领主的寝宫和凡尔赛宫的建筑风格很像,只是占地面积比后者小了很多。三层的主体结构,外加一个圆柱状的阁楼,硕大、拱顶的落地窗,因为夜色来临而灯火通明,整幢建筑看起来亦是气势恢宏。
我要找的东西就在那座宫殿里。我望着那里暗想。
遗憾的是,泰莉丝带着我往一旁走去,离宫殿正门越来越远。
唉,看来我暂时是进不去了,只能再找机会了。
走了一会儿,泰莉丝带着我来在院子角落里一间小房的门前,然后伸手敲门。
门开后,一个高大健硕的女人出现在门口,见是泰莉丝便问:“泰莉丝,你怎么来了?”
“塔莎,我带了个人过来顶替罗丝。”泰莉丝说着看向我,“她叫唐妮,今天刚招进来的。”
塔莎伸头看了我一眼,眉头轻微皱起,一言未发又缩回了脑袋,对泰莉丝点点头。
泰莉丝嘱咐我说:“以后你就跟着塔莎干吧。”
她就这样简短地说了两句话,然后转身走了。
我冲塔莎点点头,友善地说了句:“你好。”
塔莎冷淡地点下头说:“进来吧。”然后率先进了屋。
我跟在她身后走进屋里,然后就被屋里的场景惊到了。
狭窄的屋子里,除了两张单人床和两个床头柜就没有别的家具了。两张床之间相隔不到一米,两个很小的床头柜更是挨靠在一起,柜上的两个台灯老旧不堪,此时正发出昏黄的光。
天哪,我这是来到了贫民窟吧?这居住条件也太差了点!
“你睡那张床。”塔莎指了一下靠窗的那张床,然后坐到了自己的床上。“隔壁是洗漱间,你的衣物明早会发下来。”说完她便不再理我,而是躺在床上闭起眼睛。
我必须去看一下洗漱间!
谢天谢地,这里有上下水管!有抽水马桶!有自来水!有简易淋浴器!
——我总算是松了口气。
从隔间出来,就见塔莎已经脱下衣服睡了。
虽然我是男的,但基本的道德底线和素质还是有的,别说塔莎长得跟个壮汉一样,就算是个美女我也不能一直盯着看。
我目不斜视地走到自己床边,然后关掉台灯上了床。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塔莎看出我是男的,所以还是关灯后再脱衣服比较好。
刚才我还没有留意,现在安静下来后,我闻到了一股熏人的味道。很臭很臭,如果我没有猜错,那应该是脚臭。
我的天!我真想把塔莎的那双臭鞋子扔出去!我快被它熏死了!即使我用被子蒙住头,那味道也能顽固地钻进来,钻到我的鼻孔里!
忍无可忍之下,我腾地一下坐起身瞪向塔莎,刚想喊她处理一下她的脚和鞋,就听见她那边传来了鼾声。而且那奇特的鼾声越来越大,在寂静的夜里竟透着种诡异。
我:“……”
还能不能行了,这要我怎么睡!
挣扎了半天,我还是没有叫醒她。熟睡中的人被叫醒,肯定脾气不会好吧?要知道她比我还要高出半个头呢,身材更是粗壮地能把我全部装下还绰绰有余!
我打开窗户,在窗口狠狠吸了几口清新的空气,然后就这样开着窗睡了。
这一夜我睡得并不好。先是有塔莎怪异响亮的鼾声,然后是下雨的声音。后半夜我甚至被冻醒了,关上窗后,我忍着臭味又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早上,我是被塔莎叫醒的。刚一睁眼,就对上了她不耐烦的神色。
“你的东西。”说着,她将几件衣物扔到我的床上,“赶紧起来洗漱,我去领早餐,吃完后就要干活了。”
她说完转身走了,我赶紧爬起来将新发下来的衣服穿上。
黑色的及膝连衣裙,外罩一件白色带百褶花边的围裙,头上扎一条白色带花边的发带,腿上是一双黑色的丝袜,足下是一双矮跟系带皮鞋——典型的女仆装扮,就跟我昨天见到的泰莉丝带在身边的人一样。
我洗漱完毕从隔间出来时,塔莎也正好端着两个餐盘走进来。她将一份放到了我的柜子上,然后吃起自己的那一份。
我走近一看,发现自己即将要吃的东西都不如我家的狗!
四片硬邦邦的干面包一碰直掉渣儿,外加一份只能看见番茄和土豆的汤,这特么就是我的早餐!
老子真想把餐盘一巴掌拍翻在地!
塔莎见我半天没动,幽幽地说了句:“不饿的话,可以分给我。”
我立即拿起面包囫囵吞枣般吃起来,噎到时又不得不喝最讨厌的番茄汤。我虽然从昨晚就饿,但吃得这么急却不是因为饿,而是这种东西留在嘴里时间越长,越让人觉得难以下咽。
就当是到贫民窟体验生活了……我嚼着干面包默默地想。
吃完早饭,塔莎带我上工了,工作内容是——扫、院、子。
于是,在一个雨后清新的早晨,一个妙龄少女挥着一把大扫帚在偌大的庭院里打扫。
——不觉得这种画面很违和吗?领主的脑子里都是屎吧?这种粗重的活为什么要由女人来干?花钱雇几个壮汉能死啊?
我一边在心里痛骂那个混蛋领主,一边挥舞着扫帚一下一下地扫着地面。很快,我的额头上就有汗珠儿淌下来,呼吸也越来越重。
对面的塔莎倒是习以为常的模样,干了这么久仍能保持最初的节奏,而且不汗不喘。
我实在太累便停下来歇息一下,同时忍不住问她:“昨晚下过雨了,庭院里很干净,我们为什么还要扫?”
“这是规矩。”她抬头瞥了我一眼,又低下头继续打扫,“嫌累大可以辞职不干。”
卧槽,杂役而已,用不用这么diao?
虽然心里愤愤不平,可毕竟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看她这架势,我若是偷懒,肯定会跟泰莉丝打小报告。我只好暗叹一声,继续打扫。
扫到前院时,突然听见数人整齐划一的脚步声及马蹄声。塔莎立即冲我喊了一句:“待在那别动!”
我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立刻停在原地。
此时大门已经被打开,卫兵分为两列跑了进来,然后分立两侧,随即当中一匹白马跑了进来,马上端坐一人。
那人不到三十的年纪,五官硬郎俊逸,从肩膀的宽度和腿的长度可以推算出个子极高,一身墨绿色军装,一头黑色短发,没戴军帽,足蹬黑色皮靴,腰悬一把佩剑,剑柄与剑鞘皆是鎏金的底儿刻精美的花纹。
——这人好威风啊!
察觉到我在打量他,他突然扫过来一眼,黑色的眼睛射出锐利的锋芒。
塔莎不知什么时候已走至我身旁,立刻拽了下我的袖子,悄声提醒:“把头低下!”
我立即低下头,心想我的举动八成是触犯到这位贵族的尊严了。
特么的,我不就多看了两眼吗?看一下也不行,这是什么毛病?
待到那一行人全部离开后,塔莎白了我一眼说:“下次遇见领主大人时,别再看得眼睛发直!”
我:“……”
有没有搞错,我不过看得仔细一点,怎么就眼睛发直了?他又不是美女,我犯得上吗?
虽然没有选上,但我并没有马上离开。
这里是领主府的侧门,门里有时而路过此处的巡逻队,门口有守卫的士兵,门外还有管家等人在招人。
我决定留在这里观察一会儿,多掌握一些情报也更有利于我潜进府里。
太阳落山后,天色很快黑了下来。
长长的应聘队伍早已消散不见,只留下我还在原地徘徊。
我正在考虑是趁夜翻墙进去,还是直接找领主谈谈,让他把东西借我用用。
翻墙进去,就算我是特工出身也很可能被抓,何况我只是一个大学刚毕业的普通人。
找领主谈谈,我有什么资格和身份跟他谈呢?换句话说,我能开出什么条件让他把那么神奇宝贵的东西借给我呢?
我就一学工商管理的,科研什么的完全不会!我既带不来发达的科技,也带不来巨额的财富,我拿什么做谈判的筹码呢?
在原来的世界,我是唐氏集团的继承人,穿过来我特么连一普通居民都不如!
正打算先回修斯家去,就听身后的门被打开,一个声音传了过来:“请等一下!”
我回过身,看是不是在叫我,就见泰莉丝去而复返正朝我这走来。
“我记得你叫唐妮,是吗?”她在我面前站定后问道。
“没错。”我冲她点点头。
“你好,我叫泰莉丝,是府里的管家。”她依然面无表情,但眼里透着礼貌和善意,“我来是想问一下,你还愿意来府里工作吗?”
我没听错吧?这是给我进府的机会吗?
“愿意!非常愿意!”我欣喜地脱口而出,心想,这可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先别急着答应,”她提醒道,“这次跟之前的工作内容不一样,一个做室外杂役的女仆出了点意外,所以我们需要一个人来顶替她。你愿意做室外杂役吗?”
室外杂役?听这意思是在室外工作了,看样子进到屋内尤其是领主居住的房间似乎有些困难。不过,眼下先进府要紧,其他的我可以伺机而动。
我再次点头,说:“我愿意。”
“那好,跟我来吧。”
我随着泰莉丝进入领主府的侧门,因此看到了领主寝宫的全貌。
我在欧洲留学期间,曾去很多国家旅游,见过不少皇宫和教堂。领主的寝宫和凡尔赛宫的建筑风格很像,只是占地面积比后者小了很多。三层的主体结构,外加一个圆柱状的阁楼,硕大、拱顶的落地窗,因为夜色来临而灯火通明,整幢建筑看起来亦是气势恢宏。
我要找的东西就在那座宫殿里。我望着那里暗想。
遗憾的是,泰莉丝带着我往一旁走去,离宫殿正门越来越远。
唉,看来我暂时是进不去了,只能再找机会了。
走了一会儿,泰莉丝带着我来在院子角落里一间小房的门前,然后伸手敲门。
门开后,一个高大健硕的女人出现在门口,见是泰莉丝便问:“泰莉丝,你怎么来了?”
“塔莎,我带了个人过来顶替罗丝。”泰莉丝说着看向我,“她叫唐妮,今天刚招进来的。”
塔莎伸头看了我一眼,眉头轻微皱起,一言未发又缩回了脑袋,对泰莉丝点点头。
泰莉丝嘱咐我说:“以后你就跟着塔莎干吧。”
她就这样简短地说了两句话,然后转身走了。
我冲塔莎点点头,友善地说了句:“你好。”
塔莎冷淡地点下头说:“进来吧。”然后率先进了屋。
我跟在她身后走进屋里,然后就被屋里的场景惊到了。
狭窄的屋子里,除了两张单人床和两个床头柜就没有别的家具了。两张床之间相隔不到一米,两个很小的床头柜更是挨靠在一起,柜上的两个台灯老旧不堪,此时正发出昏黄的光。
天哪,我这是来到了贫民窟吧?这居住条件也太差了点!
“你睡那张床。”塔莎指了一下靠窗的那张床,然后坐到了自己的床上。“隔壁是洗漱间,你的衣物明早会发下来。”说完她便不再理我,而是躺在床上闭起眼睛。
我必须去看一下洗漱间!
谢天谢地,这里有上下水管!有抽水马桶!有自来水!有简易淋浴器!
——我总算是松了口气。
从隔间出来,就见塔莎已经脱下衣服睡了。
虽然我是男的,但基本的道德底线和素质还是有的,别说塔莎长得跟个壮汉一样,就算是个美女我也不能一直盯着看。
我目不斜视地走到自己床边,然后关掉台灯上了床。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塔莎看出我是男的,所以还是关灯后再脱衣服比较好。
刚才我还没有留意,现在安静下来后,我闻到了一股熏人的味道。很臭很臭,如果我没有猜错,那应该是脚臭。
我的天!我真想把塔莎的那双臭鞋子扔出去!我快被它熏死了!即使我用被子蒙住头,那味道也能顽固地钻进来,钻到我的鼻孔里!
忍无可忍之下,我腾地一下坐起身瞪向塔莎,刚想喊她处理一下她的脚和鞋,就听见她那边传来了鼾声。而且那奇特的鼾声越来越大,在寂静的夜里竟透着种诡异。
我:“……”
还能不能行了,这要我怎么睡!
挣扎了半天,我还是没有叫醒她。熟睡中的人被叫醒,肯定脾气不会好吧?要知道她比我还要高出半个头呢,身材更是粗壮地能把我全部装下还绰绰有余!
我打开窗户,在窗口狠狠吸了几口清新的空气,然后就这样开着窗睡了。
这一夜我睡得并不好。先是有塔莎怪异响亮的鼾声,然后是下雨的声音。后半夜我甚至被冻醒了,关上窗后,我忍着臭味又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早上,我是被塔莎叫醒的。刚一睁眼,就对上了她不耐烦的神色。
“你的东西。”说着,她将几件衣物扔到我的床上,“赶紧起来洗漱,我去领早餐,吃完后就要干活了。”
她说完转身走了,我赶紧爬起来将新发下来的衣服穿上。
黑色的及膝连衣裙,外罩一件白色带百褶花边的围裙,头上扎一条白色带花边的发带,腿上是一双黑色的丝袜,足下是一双矮跟系带皮鞋——典型的女仆装扮,就跟我昨天见到的泰莉丝带在身边的人一样。
我洗漱完毕从隔间出来时,塔莎也正好端着两个餐盘走进来。她将一份放到了我的柜子上,然后吃起自己的那一份。
我走近一看,发现自己即将要吃的东西都不如我家的狗!
四片硬邦邦的干面包一碰直掉渣儿,外加一份只能看见番茄和土豆的汤,这特么就是我的早餐!
老子真想把餐盘一巴掌拍翻在地!
塔莎见我半天没动,幽幽地说了句:“不饿的话,可以分给我。”
我立即拿起面包囫囵吞枣般吃起来,噎到时又不得不喝最讨厌的番茄汤。我虽然从昨晚就饿,但吃得这么急却不是因为饿,而是这种东西留在嘴里时间越长,越让人觉得难以下咽。
就当是到贫民窟体验生活了……我嚼着干面包默默地想。
吃完早饭,塔莎带我上工了,工作内容是——扫、院、子。
于是,在一个雨后清新的早晨,一个妙龄少女挥着一把大扫帚在偌大的庭院里打扫。
——不觉得这种画面很违和吗?领主的脑子里都是屎吧?这种粗重的活为什么要由女人来干?花钱雇几个壮汉能死啊?
我一边在心里痛骂那个混蛋领主,一边挥舞着扫帚一下一下地扫着地面。很快,我的额头上就有汗珠儿淌下来,呼吸也越来越重。
对面的塔莎倒是习以为常的模样,干了这么久仍能保持最初的节奏,而且不汗不喘。
我实在太累便停下来歇息一下,同时忍不住问她:“昨晚下过雨了,庭院里很干净,我们为什么还要扫?”
“这是规矩。”她抬头瞥了我一眼,又低下头继续打扫,“嫌累大可以辞职不干。”
卧槽,杂役而已,用不用这么diao?
虽然心里愤愤不平,可毕竟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看她这架势,我若是偷懒,肯定会跟泰莉丝打小报告。我只好暗叹一声,继续打扫。
扫到前院时,突然听见数人整齐划一的脚步声及马蹄声。塔莎立即冲我喊了一句:“待在那别动!”
我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立刻停在原地。
此时大门已经被打开,卫兵分为两列跑了进来,然后分立两侧,随即当中一匹白马跑了进来,马上端坐一人。
那人不到三十的年纪,五官硬郎俊逸,从肩膀的宽度和腿的长度可以推算出个子极高,一身墨绿色军装,一头黑色短发,没戴军帽,足蹬黑色皮靴,腰悬一把佩剑,剑柄与剑鞘皆是鎏金的底儿刻精美的花纹。
——这人好威风啊!
察觉到我在打量他,他突然扫过来一眼,黑色的眼睛射出锐利的锋芒。
塔莎不知什么时候已走至我身旁,立刻拽了下我的袖子,悄声提醒:“把头低下!”
我立即低下头,心想我的举动八成是触犯到这位贵族的尊严了。
特么的,我不就多看了两眼吗?看一下也不行,这是什么毛病?
待到那一行人全部离开后,塔莎白了我一眼说:“下次遇见领主大人时,别再看得眼睛发直!”
我:“……”
有没有搞错,我不过看得仔细一点,怎么就眼睛发直了?他又不是美女,我犯得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