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不敢涉足朝堂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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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敬之与郑剑秋半路分别后,直接来到了坚城的小院,小院的管家刘山早早就迎了出来,是个四十多岁,面相憨厚的中年人,因为这里经常不住主子,所以找个老实点的管家打理,更为合适。
走进小院,林敬之就与玉姨娘各自寻了个房间,将脸上的尘土洗掉,并换了身干净的衣衫,按理说,目前最有资格伺候林敬之的,就属玉姨娘了,但玉姨娘显然没有这份觉悟,直接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这个细节看在刘山的眼中,使的他心下有了计较,定是主子特别宠爱这位姨娘,这才不忍心使唤同样因为赶路而疲累的小妾。
换了衣衫,林敬之便把刘山叫到了书房当中,他先是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这个身穿淡蓝色长袍,面色恭敬的管事,才问道:“一大早我曾交代护卫给你带了一张纸条,要你把我这次去郑府坐客的事情散播出去,你可曾按吩咐行事了?”
“回二爷,奴才收到吩咐后,就嘱咐下人办了。”刘山先弯腰施了一礼,才回道。
“嗯,办了就好。”虽然这个刘山是林家的家生子,忠心还是比较可靠的,但林家如今面临歹人窥伺的形势,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本来来之前,林老太君还曾提了个建议,要他进城后,领着护卫在主要的几条大街上转悠几圈,造一造声势,但却被林敬之给否决了,现在田机等人并不知道林家已经查出了他们在暗中作怪,若是表现的过了,就有可能被其觉。
现在对方使的手段虽然卑鄙无耻,使得林家店铺生意大受影响,但好歹还心存顾忌,不敢明着来,可如果真被对方知道林家已经查出了他们在打林家产业的主意,怕是会破罐子破摔,变本加厉,不再有所顾忌。
到那时,林家的处境就会变的更加糟糕了。
又与刘山聊了一会,打问了下坚城这里的情况,天色就渐渐沉了下来,因为玉姨娘是小妾的身份,不好一起跟去郑府,林敬之就准许她可以随意出入院落,去外边散心,然后领着十几名下人,和五六个护卫,带着挑好的礼物,直奔宣威将军的府邸。
因为林家救了郑剑秋一命,而且郑剑秋也有结交林敬之的打算,所以等林敬之来到郑府门口的时候,早就人候在了门口迎接,现在天色虽然已经快黑了,但大街上仍是人来人往,其中还有几个人鬼鬼祟祟的掺杂其中,不用问,也知道是田机等人派来的眼线。
林敬之正担心田机等人不了解林家与郑家的深厚交情,见状大乐,毕竟在流洲,能让宣威将军府中的人出来迎接的贵客,可真不多。
只是这一点,就够田机对林家下手时,顾忌三分了。
立在府门口,负责迎接林敬之的中年人,是郑府的大管家郑江,此人隔着老远,见林敬之身着贵气长袍,面相英俊,领着些许下人直奔郑府,并且与主子交代的人颇为相像,就赶紧上前迎了几步,开口道:“这位公子可是林家二爷?”
“正是在下!”虽然对方是个奴才的身份,但林敬之还是弯腰抱拳,客气的行了一礼,不同人家的奴才,身份地位是不一样的。
郑江见状赶紧深深的弯下腰,回了一个大礼,“林二爷不必如此客气,折煞老奴了,请,我家将军已经在大厅恭候多时了。”
林敬之又客气了几句,就由郑江带路,径直走进了郑家大院。
郑胜虽然是宣威将军,但官家毕竟不如商家有钱,所以郑府虽然也布置的甚为大气,但与林家比起来,还是差了一些,少了几分细致,与典雅,大约走了有三百米左右的样子,众人终于来到了大厅门口。
郑江先进去通报了一声,林敬之才整了整衣衫,从容的走了进去,而跟在他身后的下人与护卫们,则自觉的拿着礼物,站在院落的中央,一动不动。
来到大厅,林敬之第一眼就望向了坐在上位的中年人,此人面相刚硬,身形魁梧,只是静静的往那里一坐,一股逼人的气势,就让人不敢小觑,这是至他穿到这个世界以后,第一次见到能与林老太君身上的威严相提并论的人物,郑剑秋也坐在大厅之中,见他走了进来,就起身迎了几步。
“晚辈林敬之,见过郑将军。”林敬之没敢长时间的打量郑胜,只是短促的瞄了一眼,就赶紧低下头,急走几步,对着郑胜深深的弯下腰,施了一礼。
郑胜客气的站了起来,爽朗的笑道:“贤侄不必多礼,快快起身,此次林家救了我儿一命,郑某甚是感激。”
林敬之闻言连道不敢当。
“林贤弟不必这般拘束,就当这里是自己家就好,来来来,快快坐下。”郑剑秋一脸热情的上前两步,想要将林敬之按在椅子上,林敬之却轻轻的挣了开来,先是对着他微微一笑,才伸手入怀,取出一个青色的玉匣,向前一递,再次弯下腰,对着郑胜道:“郑将军,晚辈此次前来,也没带什么好东西,这盒子里装的是一枚玉如意,是晚辈专门拿来孝敬郑老太君的,还请您笑纳。”
不看里边的玉如意,单说这个玉匣子,外表流光转动,制作精美,就值不少的银子。
郑胜混迹官场这么多年,自然是识货的,又听闻林敬之是将礼物送于自己的母亲,开怀大笑,玉如意暗含万事如意,事事吉祥的寓意,正是送给老人,尤其是上了年龄的老妇人的最好礼品,可见林敬之来郑府之前,是下了一番心思的,笑道:“贤侄太客气了,老夫就替家母谢谢了。”
郑胜虽是个武夫,但甚重孝道,老母亲的在他心中的地位,是高于一切的,林敬之这份礼物,显然是送到了点子上。
见郑胜收下了礼物,林敬之才随着郑剑秋一起坐了下来,而郑管家则在主子的示意下退出了大厅,顺便接收院落中,那些林府的下人们带来的礼品。
回到府中后,郑剑秋便找到父亲商量了一番,看能想个什么办法劝林敬之回心转意,重新踏入仕途,于是三人坐着闲聊了几句后,郑剑秋便道:“林贤弟,林家有大恩于我,所以为兄有句话憋在心里,实在是不吐不快。”
“哦?郑大哥请直言便是。”林敬之猜不透郑剑秋想要说些什么。
郑剑秋正了正脸色,回道:“林贤弟,为兄就是想要劝你重新拿起圣贤书与笔墨砚台,重新考虑向仕途朝堂展,以你十四岁就能高中举人的才华,就这么放弃大好的锦绣前程,只想做个商家子弟,实在是太可惜了。”
已故的林敬之是被父母一起离世的事情给打击到了,所以才许下誓言不再踏足朝堂,后来就是连林老太君亲自劝说,都没能让其回头,现在的林敬之以前还觉得这是件好事,至少不用他去墨文弄墨,省得露了马脚,但随着田机与王蒙等贪心的狗官派人去搅挠林家的店铺生意后,他才渐渐对此事持有了不同的态度。
不说别的,单只是林家能出一位品阶不大的官员,他田机与王蒙就不敢如此放肆!
当然,想归想,林敬之对于向朝堂展,去做官一事,仍然是很排斥的,因为他上一世只是个平民孤儿,根本就不懂得为官之道,从电视与小说中了解,并不是当个好官,当个清官,就能流芳百世,长命百岁的。
为官有为官的道理,就像是经商要懂得如何去做生意一样,若是没这个悟性,参不透其中的规则与定律,最终别说是光耀门楣了,就是想要保全性命,怕也是件天大的难事。
而且一个不好,甚至会连累全家人一起陪葬,这里是类似于中国古代的社会,不是现代,一个人犯事一个人当,有很多罪名是累及全家,甚至于株连九族的。
林敬之这般想着,眉头便轻轻皱了起来,坐在上位置的郑胜见状,突然开口道:“贤侄可是碍于以前下的誓言,不好改口,怕被人看轻了去?”
任谁也知道,商人再如何有钱,地位也比不得当朝的官员,所以郑胜会如此猜测,也不是没有道理。<dd>
林敬之与郑剑秋半路分别后,直接来到了坚城的小院,小院的管家刘山早早就迎了出来,是个四十多岁,面相憨厚的中年人,因为这里经常不住主子,所以找个老实点的管家打理,更为合适。
走进小院,林敬之就与玉姨娘各自寻了个房间,将脸上的尘土洗掉,并换了身干净的衣衫,按理说,目前最有资格伺候林敬之的,就属玉姨娘了,但玉姨娘显然没有这份觉悟,直接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了。
这个细节看在刘山的眼中,使的他心下有了计较,定是主子特别宠爱这位姨娘,这才不忍心使唤同样因为赶路而疲累的小妾。
换了衣衫,林敬之便把刘山叫到了书房当中,他先是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这个身穿淡蓝色长袍,面色恭敬的管事,才问道:“一大早我曾交代护卫给你带了一张纸条,要你把我这次去郑府坐客的事情散播出去,你可曾按吩咐行事了?”
“回二爷,奴才收到吩咐后,就嘱咐下人办了。”刘山先弯腰施了一礼,才回道。
“嗯,办了就好。”虽然这个刘山是林家的家生子,忠心还是比较可靠的,但林家如今面临歹人窥伺的形势,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本来来之前,林老太君还曾提了个建议,要他进城后,领着护卫在主要的几条大街上转悠几圈,造一造声势,但却被林敬之给否决了,现在田机等人并不知道林家已经查出了他们在暗中作怪,若是表现的过了,就有可能被其觉。
现在对方使的手段虽然卑鄙无耻,使得林家店铺生意大受影响,但好歹还心存顾忌,不敢明着来,可如果真被对方知道林家已经查出了他们在打林家产业的主意,怕是会破罐子破摔,变本加厉,不再有所顾忌。
到那时,林家的处境就会变的更加糟糕了。
又与刘山聊了一会,打问了下坚城这里的情况,天色就渐渐沉了下来,因为玉姨娘是小妾的身份,不好一起跟去郑府,林敬之就准许她可以随意出入院落,去外边散心,然后领着十几名下人,和五六个护卫,带着挑好的礼物,直奔宣威将军的府邸。
因为林家救了郑剑秋一命,而且郑剑秋也有结交林敬之的打算,所以等林敬之来到郑府门口的时候,早就人候在了门口迎接,现在天色虽然已经快黑了,但大街上仍是人来人往,其中还有几个人鬼鬼祟祟的掺杂其中,不用问,也知道是田机等人派来的眼线。
林敬之正担心田机等人不了解林家与郑家的深厚交情,见状大乐,毕竟在流洲,能让宣威将军府中的人出来迎接的贵客,可真不多。
只是这一点,就够田机对林家下手时,顾忌三分了。
立在府门口,负责迎接林敬之的中年人,是郑府的大管家郑江,此人隔着老远,见林敬之身着贵气长袍,面相英俊,领着些许下人直奔郑府,并且与主子交代的人颇为相像,就赶紧上前迎了几步,开口道:“这位公子可是林家二爷?”
“正是在下!”虽然对方是个奴才的身份,但林敬之还是弯腰抱拳,客气的行了一礼,不同人家的奴才,身份地位是不一样的。
郑江见状赶紧深深的弯下腰,回了一个大礼,“林二爷不必如此客气,折煞老奴了,请,我家将军已经在大厅恭候多时了。”
林敬之又客气了几句,就由郑江带路,径直走进了郑家大院。
郑胜虽然是宣威将军,但官家毕竟不如商家有钱,所以郑府虽然也布置的甚为大气,但与林家比起来,还是差了一些,少了几分细致,与典雅,大约走了有三百米左右的样子,众人终于来到了大厅门口。
郑江先进去通报了一声,林敬之才整了整衣衫,从容的走了进去,而跟在他身后的下人与护卫们,则自觉的拿着礼物,站在院落的中央,一动不动。
来到大厅,林敬之第一眼就望向了坐在上位的中年人,此人面相刚硬,身形魁梧,只是静静的往那里一坐,一股逼人的气势,就让人不敢小觑,这是至他穿到这个世界以后,第一次见到能与林老太君身上的威严相提并论的人物,郑剑秋也坐在大厅之中,见他走了进来,就起身迎了几步。
“晚辈林敬之,见过郑将军。”林敬之没敢长时间的打量郑胜,只是短促的瞄了一眼,就赶紧低下头,急走几步,对着郑胜深深的弯下腰,施了一礼。
郑胜客气的站了起来,爽朗的笑道:“贤侄不必多礼,快快起身,此次林家救了我儿一命,郑某甚是感激。”
林敬之闻言连道不敢当。
“林贤弟不必这般拘束,就当这里是自己家就好,来来来,快快坐下。”郑剑秋一脸热情的上前两步,想要将林敬之按在椅子上,林敬之却轻轻的挣了开来,先是对着他微微一笑,才伸手入怀,取出一个青色的玉匣,向前一递,再次弯下腰,对着郑胜道:“郑将军,晚辈此次前来,也没带什么好东西,这盒子里装的是一枚玉如意,是晚辈专门拿来孝敬郑老太君的,还请您笑纳。”
不看里边的玉如意,单说这个玉匣子,外表流光转动,制作精美,就值不少的银子。
郑胜混迹官场这么多年,自然是识货的,又听闻林敬之是将礼物送于自己的母亲,开怀大笑,玉如意暗含万事如意,事事吉祥的寓意,正是送给老人,尤其是上了年龄的老妇人的最好礼品,可见林敬之来郑府之前,是下了一番心思的,笑道:“贤侄太客气了,老夫就替家母谢谢了。”
郑胜虽是个武夫,但甚重孝道,老母亲的在他心中的地位,是高于一切的,林敬之这份礼物,显然是送到了点子上。
见郑胜收下了礼物,林敬之才随着郑剑秋一起坐了下来,而郑管家则在主子的示意下退出了大厅,顺便接收院落中,那些林府的下人们带来的礼品。
回到府中后,郑剑秋便找到父亲商量了一番,看能想个什么办法劝林敬之回心转意,重新踏入仕途,于是三人坐着闲聊了几句后,郑剑秋便道:“林贤弟,林家有大恩于我,所以为兄有句话憋在心里,实在是不吐不快。”
“哦?郑大哥请直言便是。”林敬之猜不透郑剑秋想要说些什么。
郑剑秋正了正脸色,回道:“林贤弟,为兄就是想要劝你重新拿起圣贤书与笔墨砚台,重新考虑向仕途朝堂展,以你十四岁就能高中举人的才华,就这么放弃大好的锦绣前程,只想做个商家子弟,实在是太可惜了。”
已故的林敬之是被父母一起离世的事情给打击到了,所以才许下誓言不再踏足朝堂,后来就是连林老太君亲自劝说,都没能让其回头,现在的林敬之以前还觉得这是件好事,至少不用他去墨文弄墨,省得露了马脚,但随着田机与王蒙等贪心的狗官派人去搅挠林家的店铺生意后,他才渐渐对此事持有了不同的态度。
不说别的,单只是林家能出一位品阶不大的官员,他田机与王蒙就不敢如此放肆!
当然,想归想,林敬之对于向朝堂展,去做官一事,仍然是很排斥的,因为他上一世只是个平民孤儿,根本就不懂得为官之道,从电视与小说中了解,并不是当个好官,当个清官,就能流芳百世,长命百岁的。
为官有为官的道理,就像是经商要懂得如何去做生意一样,若是没这个悟性,参不透其中的规则与定律,最终别说是光耀门楣了,就是想要保全性命,怕也是件天大的难事。
而且一个不好,甚至会连累全家人一起陪葬,这里是类似于中国古代的社会,不是现代,一个人犯事一个人当,有很多罪名是累及全家,甚至于株连九族的。
林敬之这般想着,眉头便轻轻皱了起来,坐在上位置的郑胜见状,突然开口道:“贤侄可是碍于以前下的誓言,不好改口,怕被人看轻了去?”
任谁也知道,商人再如何有钱,地位也比不得当朝的官员,所以郑胜会如此猜测,也不是没有道理。<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