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不负皇恩不负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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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刘曦难得在没有朝会的日子起了个大早。洗漱完毕,换上猎装,他高高兴兴地坐上马车,往上林苑而去。
长安城西面的上林三十六苑,是专属于皇家的猎场和园林,纵跨五个县,足足三百余里,占地面积极广。先帝健在的时候,因为喜爱上林苑的景致,曾想在里面修建别宫。可惜宫殿建到一半他就一命呜呼了,倒给刘曦留下了好几幢“烂尾楼”。刘曦今日去上林苑只是为了学习骑马,所以去的是苑内最靠近长安的一处马场。
赵云带着一班御前侍卫前一天早晨就已经入驻上林苑。他给皇帝挑选好了全副马具,还有一匹刚足岁的温驯母马,专等皇帝来学习骑射。为了防止上次的刺杀事件重演,赵云仔细安排了沿途对皇帝的保护措施,整个上林苑都被他带人严密地清扫了一遍,以防万一。
其实刘曦上辈子是骑过马的,他很喜欢这种温驯漂亮的大型食草动物,还一时兴起买过两匹,养在俱乐部里。不过因为他实在是太宅了,很少有机会专程跑去骑马,所以骑术无限接近于零。这辈子他获得了赵云的属性加成,加上每天练一个时辰剑术,身体条件远远胜过从前。因此就有些心痒,想要在马背上一展雄|风。他也不跟赵云说自己学过,就等给偶像一个惊喜。
不过真到了马背上,刘曦又有点紧张了。这时候的马鞍就是一块裹在马肚子上的皮革,充其量只能增加一点摩擦力。马镫倒是已经有了,但只有一边,是给人踩着上马用的。只有缰绳和后世的差不多,刘曦用着还算习惯。
刘曦按赵云说的方法,夹紧马腹慢慢走了一圈,然后开始学习小跑。这时候就显出没有好马鞍的不舒服来了,他总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滑下马背,两条腿用力大也不是小也不是,怎么也保持不了平衡。等好不容易抓到窍门,跑得稍微了些,刘曦已是满头大汗,只好让赵云扶他下来休息。
“哎……这马可真不好骑。”刘曦喝下一盅乌梅汤,这才觉得稍稍缓过来一点。光是小跑就已经难成这样,真要策马飞奔还不得把他的小命玩掉?
赵云递上一块帕子,微笑道:“皇上已是悟性极高的了,切不可气馁。”
刘曦眼睛一亮:“喔?真的吗?子龙第一回上马是不是也觉得十分困难?”
赵云摇头道:“那倒没有。”他见皇帝一副沮丧的样子,不由笑了起来,“第一次上马之前,末将已经在涂了油的横木上练习了多时,自然比皇上略微娴熟一些。”
刘曦这才知道,原来在古代马是个稀罕物,就算是名将如赵子龙,学习骑马的时候也都要经过半年左右的“模拟练习”。因为马匹少,在挑选骑兵时就会选最优秀的步兵。骑兵本身的身体素质远胜步兵,这也是骑兵战斗力比步兵高很多的一个原因。
刘曦突然想到,赵云绰号“白马银枪”,自己却一直没给他配一匹好马,真是大大的不该。当即对赵云道:“子龙昨日挑选马匹,可有看得上眼的,朕想送你一匹坐骑。”
赵云沉吟片刻,抱拳道:“那末将就却之不恭了!”
原来赵云昨日为刘曦选马,还真看中了一匹好马。那马性子驯良,一看体型就知道耐力极佳,最重要的是它通体雪白,和赵云从前那匹照夜玉狮子很像。赵云见猎心喜,牵出那匹马骑了几圈,心中越发喜欢,不过考虑到刘曦的身量还小,只好选了另一匹马给刘曦。这会儿听刘曦提起,赵云也不客气,就把白马的事告诉了刘曦。
刘曦一听急忙让赵云把那匹马骑出来看看。他见那马和赵云无一处不般配,登时高兴起来,笑道:“子龙,这马朕送给你,不过不是现在。朕要给你做一套独一无二的马具,七日之后连同马具一起给你。”
赵云十分感动,抱拳道:“谢皇上赏赐!”
刘曦高兴极了,暗下决心,一定要在七天里把两头翘起的马鞍做出来,再配上一对马镫。这东西对骑兵的帮助是巨大的,没想到不依靠卡牌系统,他也能搞点创造发明,真是太厉害了!
刘曦又让赵云在马上演示了一回枪法。他现在也算有点武学功底了,看起来不再是只看热闹,已经能看出赵云枪法中的特别之处。虽然说枪走一线,但赵云的枪法变化多端,不仅仅是一杆枪,有时候甚至可以是长鞭、棍棒。赵云用的招式却很简单,每次出手都配合着马匹的冲力,手腕处又带了一点螺旋劲,声势十分惊人,寻常人绝难抵挡。
“好枪法!有子龙为将,强敌焉有不克之理?”
见赵云演示完了,刘曦赶忙奔到赵云身旁,令人递上一盅乌梅汤,又接过长枪舞动了几下。赵云的枪比他想象的沉重多了,而且并不是金属打造的,只是因为枪身上缠着银丝,所以看起来才是银色。估计是战场上不需要舞枪花迷惑敌人的缘故,赵云的枪上没有枪缨。
赵云微笑道:“皇上过誉了。”
“这可不是朕信口胡说,世上原本就没有人的枪法能比得上子龙。”刘曦顿了顿,问道,“子龙,你看我大焉的骑兵如何?”
“这……”赵云抿起嘴唇,想了想道,“大焉原有骑兵八万,四年前和鲜卑一战,几乎全军覆没。如今经过四年休养生息,除了长安城外有一万骑兵,就只剩下西北还驻扎着三千精骑。”
“那匈奴有多少骑兵?”
“末将估计,匈奴大约有骑兵十余万。”
“子龙,依你看匈奴的骑兵和大焉的骑兵孰强孰弱?”
“匈奴人是马背上的民族,骑兵不需要训练,天然而成,论骑术强大焉远矣。匈奴战马都是精选的良种,常年放在草原上散养。大焉战马的马种良莠不齐,且大多是饲养在马圈中的,作为民间徭役的一部分,由百姓代为照料,论马匹大焉亦不如匈奴。”赵云见皇帝眉头越来越紧,不由安慰道,“不过大焉有铁制的马镫,骑兵还配备特制的马刀,比匈奴骑兵用的刀锋利得多。大焉骑兵不但配弓箭,还带弩箭,可以比匈奴骑兵多射一轮。此外匈奴也没有好铁,弓箭箭头的重量、形状、平衡远不如大焉那般精良。这些都是大焉骑兵的优势。”
刘曦脸色稍霁,思考片刻道:“但大焉骑兵数量少,正面作战绝不是匈奴骑兵的对手。子龙,依你看光靠步兵能守得住国土吗?”
“末将觉得骑兵的优势不在于能够冲阵,而在于能够自行选择到底是打还是不打,要是打的话打哪里,什么时候打。当骑兵遇上步兵,若步兵队列整齐,士气高涨,骑兵可以远遁千里,步兵追击不了骑兵。若是步兵队列松散,有机可乘,骑兵只需要冲杀几个来回,就可以把步兵的阵型冲垮,从而以少胜多,令步兵溃不成军。哪怕步兵破绽较少,骑兵只需要在步兵附近游走,迫使步兵调动起来,一样可以在步兵行走的过程中找到薄弱环节攻克步兵。所以要用步兵对抗骑兵,必定要依托于城池。有了城池,步兵就可以向下射箭,箭比步兵射得远。而且马匹的冲击力对城墙毫无作用,骑兵想要攻城就得先下马。大焉西北、东北有堡垒要塞无数,就是为了藏兵以御敌。只要有良将把守,想要拒敌不难,想要伤敌却也不能。”
赵云这番分析极为贴切,让刘曦大有茅塞顿开之感。
刘曦想了想道:“我听说身披重甲的步兵方阵是骑兵冲不散的,可有此事?又或者让盾牌兵、刀兵和长矛兵混编在一起,是否能有效阻挡骑兵?”
赵云点头道:“重步兵的确可以克制骑兵,但骑兵若是选择避而不战,重步兵也就没了用武之地。况且打造一支重步兵的花费不在打造一支骑兵的花费之下,论兵士必须要是能负重的勇士,论器械铠甲每人都要有重铠,外加几种特制的兵器。更有一点,还要让每一个兵士都悍不惧死,敢于直面骑兵正面冲阵。这是一个莫大的难题,非深得兵士信任的强将不可为,所以打造重步兵不是上上之策。至于皇上所说的混编步兵,子龙闻所未闻,不敢轻言之。”
刘曦隐约记得历史上有哪个名将发明了一套混合作战的方法,专门用来以步兵克制骑兵。在混编单位里,有负责挡住马匹的,有负责砍马脚的,还有负责杀骑兵的,所用的兵器也是五花八门,但是具体是怎么弄的,却记不清了。要凭他这点三脚猫的想法练出一支奇兵显然是痴人说梦,所以说目前最重要的还是想办法重建一支骑兵部队。
想到这里刘曦就不由有点怨念。
先帝怎么就能把好不容易攒下的这点家底全给折腾没了呢?那可是鲜卑,又不是匈奴,实力连西羌都不如。明明还有可能扭转战局,亲征的皇帝却自个儿先逃回来了,被丢在身后的骑兵能不溃败吗?
“子龙,你说大焉的铁好,那建一支重骑兵如何?那样匈奴人砍不动我们,我们却能杀他们的轻骑。”一想到那酸爽的画面,刘曦不禁有些心动。
赵云却笑道:“骑兵失去了速度优势,就是比步兵快一点的活靶子。再说大焉也没有那么能负重的马匹,与其如此倒不如多练一些轻骑。”
“原来如此……”刘曦点点头,“子龙,你看上林苑的风景如何?”
皇帝突然问出这句没头没脑的话来,赵云也是一愣。
“尚可。”赵云迟疑着回答。上林苑的风景应该是不错的,但是他光顾着照看皇帝的安全,完全没顾上欣赏风景。
“朕觉得,要是把建到一半的别宫改成兵舍,也可以住得下数万人。这片林苑地方这么大,训练一万骑兵应该不在话下吧?”
赵云一怔:“上林苑是皇上的狩猎之处。”怎么突然变成练兵的地方了?
“嗯,你说的有道理,训练之余还可以打点野味改善伙食。”
赵云:“???”
赵云还在狐疑,刘曦却已经下定决心。
“赵云听旨!朕打算建上林卫,命你为冠军将军,掌上林卫。原长安城外的一万骑兵,调三千到上林卫帐下听命。朕再命人从西域买五百匹良种战马,也归上林卫所有。另赐你金五万两,用于征募兵勇,购买军械。上林卫为朕直属,不受朝廷节制,只有朕本人和持朕虎符之人可以调动。子龙,朕要你在三年之内为朕练出一万铁骑,你可愿意?”
刘曦有这个想法很久了,今日和赵云的谈话让他坚定了决心。无论有多困难,他都要先建立起一支可以和匈奴抗衡的骑兵。
“末将,愿意!”
赵云激动万分,身为将领没有人会拒绝这样的任命,保家卫国就是他的天职!但他实在有些不放心:“那皇上的安全?”长安城可不像表面看来那么平静,皇帝去年才经历了一次死里逃生。
“你还是朕的侍卫,只不过平时可以不来当值。至于朕的安全,朕已有了人选。子龙你要明白,你把上林卫练成天下无敌的铁骑,就是对朕最大的保护,必要的时候你就是朕的最后一步棋!”
赵云心头一震。他望向刘曦,十四岁的帝王已经展露出峥嵘面目,虽然眉眼依旧熟悉,气质却比刚见到时更加不凡。这就是他立誓要效忠的君王,迷糊起来如同天真烂漫的孩童,精明的时候却像是一把出鞘的利剑!
赵云知道,自己其实是一个很需要有人指明道路的人。就像从前,只是为了“匡扶汉室”这句话,他就奔走转战了一生。
在很多人看来,刘皇叔的这个口号是空洞的,甚至刘皇叔的皇叔称号都不怎么名副其实。但在赵云眼里,“匡扶汉室”展现出的是一幅蓝图,是百姓得以安居乐业的世界。所以无论这句话有多遥远,他都会尽心竭力去做。哪怕他知道也许永远都没机会实现这句话,也还是不能放弃。因为这是他能看到的仅有的希望,刘皇叔的仁德是其他人所不具备的。
现在赵云在年轻的帝王身上看到了另一幅更加美丽、更加壮阔的画卷,是以他才可以舍生忘死,只为了面前这个人,和唯有这个人才能实现的清平盛世努力!
“末将必不负皇上所托!”
烈日下,他许下一生的诺言。
第二日刘曦难得在没有朝会的日子起了个大早。洗漱完毕,换上猎装,他高高兴兴地坐上马车,往上林苑而去。
长安城西面的上林三十六苑,是专属于皇家的猎场和园林,纵跨五个县,足足三百余里,占地面积极广。先帝健在的时候,因为喜爱上林苑的景致,曾想在里面修建别宫。可惜宫殿建到一半他就一命呜呼了,倒给刘曦留下了好几幢“烂尾楼”。刘曦今日去上林苑只是为了学习骑马,所以去的是苑内最靠近长安的一处马场。
赵云带着一班御前侍卫前一天早晨就已经入驻上林苑。他给皇帝挑选好了全副马具,还有一匹刚足岁的温驯母马,专等皇帝来学习骑射。为了防止上次的刺杀事件重演,赵云仔细安排了沿途对皇帝的保护措施,整个上林苑都被他带人严密地清扫了一遍,以防万一。
其实刘曦上辈子是骑过马的,他很喜欢这种温驯漂亮的大型食草动物,还一时兴起买过两匹,养在俱乐部里。不过因为他实在是太宅了,很少有机会专程跑去骑马,所以骑术无限接近于零。这辈子他获得了赵云的属性加成,加上每天练一个时辰剑术,身体条件远远胜过从前。因此就有些心痒,想要在马背上一展雄|风。他也不跟赵云说自己学过,就等给偶像一个惊喜。
不过真到了马背上,刘曦又有点紧张了。这时候的马鞍就是一块裹在马肚子上的皮革,充其量只能增加一点摩擦力。马镫倒是已经有了,但只有一边,是给人踩着上马用的。只有缰绳和后世的差不多,刘曦用着还算习惯。
刘曦按赵云说的方法,夹紧马腹慢慢走了一圈,然后开始学习小跑。这时候就显出没有好马鞍的不舒服来了,他总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滑下马背,两条腿用力大也不是小也不是,怎么也保持不了平衡。等好不容易抓到窍门,跑得稍微了些,刘曦已是满头大汗,只好让赵云扶他下来休息。
“哎……这马可真不好骑。”刘曦喝下一盅乌梅汤,这才觉得稍稍缓过来一点。光是小跑就已经难成这样,真要策马飞奔还不得把他的小命玩掉?
赵云递上一块帕子,微笑道:“皇上已是悟性极高的了,切不可气馁。”
刘曦眼睛一亮:“喔?真的吗?子龙第一回上马是不是也觉得十分困难?”
赵云摇头道:“那倒没有。”他见皇帝一副沮丧的样子,不由笑了起来,“第一次上马之前,末将已经在涂了油的横木上练习了多时,自然比皇上略微娴熟一些。”
刘曦这才知道,原来在古代马是个稀罕物,就算是名将如赵子龙,学习骑马的时候也都要经过半年左右的“模拟练习”。因为马匹少,在挑选骑兵时就会选最优秀的步兵。骑兵本身的身体素质远胜步兵,这也是骑兵战斗力比步兵高很多的一个原因。
刘曦突然想到,赵云绰号“白马银枪”,自己却一直没给他配一匹好马,真是大大的不该。当即对赵云道:“子龙昨日挑选马匹,可有看得上眼的,朕想送你一匹坐骑。”
赵云沉吟片刻,抱拳道:“那末将就却之不恭了!”
原来赵云昨日为刘曦选马,还真看中了一匹好马。那马性子驯良,一看体型就知道耐力极佳,最重要的是它通体雪白,和赵云从前那匹照夜玉狮子很像。赵云见猎心喜,牵出那匹马骑了几圈,心中越发喜欢,不过考虑到刘曦的身量还小,只好选了另一匹马给刘曦。这会儿听刘曦提起,赵云也不客气,就把白马的事告诉了刘曦。
刘曦一听急忙让赵云把那匹马骑出来看看。他见那马和赵云无一处不般配,登时高兴起来,笑道:“子龙,这马朕送给你,不过不是现在。朕要给你做一套独一无二的马具,七日之后连同马具一起给你。”
赵云十分感动,抱拳道:“谢皇上赏赐!”
刘曦高兴极了,暗下决心,一定要在七天里把两头翘起的马鞍做出来,再配上一对马镫。这东西对骑兵的帮助是巨大的,没想到不依靠卡牌系统,他也能搞点创造发明,真是太厉害了!
刘曦又让赵云在马上演示了一回枪法。他现在也算有点武学功底了,看起来不再是只看热闹,已经能看出赵云枪法中的特别之处。虽然说枪走一线,但赵云的枪法变化多端,不仅仅是一杆枪,有时候甚至可以是长鞭、棍棒。赵云用的招式却很简单,每次出手都配合着马匹的冲力,手腕处又带了一点螺旋劲,声势十分惊人,寻常人绝难抵挡。
“好枪法!有子龙为将,强敌焉有不克之理?”
见赵云演示完了,刘曦赶忙奔到赵云身旁,令人递上一盅乌梅汤,又接过长枪舞动了几下。赵云的枪比他想象的沉重多了,而且并不是金属打造的,只是因为枪身上缠着银丝,所以看起来才是银色。估计是战场上不需要舞枪花迷惑敌人的缘故,赵云的枪上没有枪缨。
赵云微笑道:“皇上过誉了。”
“这可不是朕信口胡说,世上原本就没有人的枪法能比得上子龙。”刘曦顿了顿,问道,“子龙,你看我大焉的骑兵如何?”
“这……”赵云抿起嘴唇,想了想道,“大焉原有骑兵八万,四年前和鲜卑一战,几乎全军覆没。如今经过四年休养生息,除了长安城外有一万骑兵,就只剩下西北还驻扎着三千精骑。”
“那匈奴有多少骑兵?”
“末将估计,匈奴大约有骑兵十余万。”
“子龙,依你看匈奴的骑兵和大焉的骑兵孰强孰弱?”
“匈奴人是马背上的民族,骑兵不需要训练,天然而成,论骑术强大焉远矣。匈奴战马都是精选的良种,常年放在草原上散养。大焉战马的马种良莠不齐,且大多是饲养在马圈中的,作为民间徭役的一部分,由百姓代为照料,论马匹大焉亦不如匈奴。”赵云见皇帝眉头越来越紧,不由安慰道,“不过大焉有铁制的马镫,骑兵还配备特制的马刀,比匈奴骑兵用的刀锋利得多。大焉骑兵不但配弓箭,还带弩箭,可以比匈奴骑兵多射一轮。此外匈奴也没有好铁,弓箭箭头的重量、形状、平衡远不如大焉那般精良。这些都是大焉骑兵的优势。”
刘曦脸色稍霁,思考片刻道:“但大焉骑兵数量少,正面作战绝不是匈奴骑兵的对手。子龙,依你看光靠步兵能守得住国土吗?”
“末将觉得骑兵的优势不在于能够冲阵,而在于能够自行选择到底是打还是不打,要是打的话打哪里,什么时候打。当骑兵遇上步兵,若步兵队列整齐,士气高涨,骑兵可以远遁千里,步兵追击不了骑兵。若是步兵队列松散,有机可乘,骑兵只需要冲杀几个来回,就可以把步兵的阵型冲垮,从而以少胜多,令步兵溃不成军。哪怕步兵破绽较少,骑兵只需要在步兵附近游走,迫使步兵调动起来,一样可以在步兵行走的过程中找到薄弱环节攻克步兵。所以要用步兵对抗骑兵,必定要依托于城池。有了城池,步兵就可以向下射箭,箭比步兵射得远。而且马匹的冲击力对城墙毫无作用,骑兵想要攻城就得先下马。大焉西北、东北有堡垒要塞无数,就是为了藏兵以御敌。只要有良将把守,想要拒敌不难,想要伤敌却也不能。”
赵云这番分析极为贴切,让刘曦大有茅塞顿开之感。
刘曦想了想道:“我听说身披重甲的步兵方阵是骑兵冲不散的,可有此事?又或者让盾牌兵、刀兵和长矛兵混编在一起,是否能有效阻挡骑兵?”
赵云点头道:“重步兵的确可以克制骑兵,但骑兵若是选择避而不战,重步兵也就没了用武之地。况且打造一支重步兵的花费不在打造一支骑兵的花费之下,论兵士必须要是能负重的勇士,论器械铠甲每人都要有重铠,外加几种特制的兵器。更有一点,还要让每一个兵士都悍不惧死,敢于直面骑兵正面冲阵。这是一个莫大的难题,非深得兵士信任的强将不可为,所以打造重步兵不是上上之策。至于皇上所说的混编步兵,子龙闻所未闻,不敢轻言之。”
刘曦隐约记得历史上有哪个名将发明了一套混合作战的方法,专门用来以步兵克制骑兵。在混编单位里,有负责挡住马匹的,有负责砍马脚的,还有负责杀骑兵的,所用的兵器也是五花八门,但是具体是怎么弄的,却记不清了。要凭他这点三脚猫的想法练出一支奇兵显然是痴人说梦,所以说目前最重要的还是想办法重建一支骑兵部队。
想到这里刘曦就不由有点怨念。
先帝怎么就能把好不容易攒下的这点家底全给折腾没了呢?那可是鲜卑,又不是匈奴,实力连西羌都不如。明明还有可能扭转战局,亲征的皇帝却自个儿先逃回来了,被丢在身后的骑兵能不溃败吗?
“子龙,你说大焉的铁好,那建一支重骑兵如何?那样匈奴人砍不动我们,我们却能杀他们的轻骑。”一想到那酸爽的画面,刘曦不禁有些心动。
赵云却笑道:“骑兵失去了速度优势,就是比步兵快一点的活靶子。再说大焉也没有那么能负重的马匹,与其如此倒不如多练一些轻骑。”
“原来如此……”刘曦点点头,“子龙,你看上林苑的风景如何?”
皇帝突然问出这句没头没脑的话来,赵云也是一愣。
“尚可。”赵云迟疑着回答。上林苑的风景应该是不错的,但是他光顾着照看皇帝的安全,完全没顾上欣赏风景。
“朕觉得,要是把建到一半的别宫改成兵舍,也可以住得下数万人。这片林苑地方这么大,训练一万骑兵应该不在话下吧?”
赵云一怔:“上林苑是皇上的狩猎之处。”怎么突然变成练兵的地方了?
“嗯,你说的有道理,训练之余还可以打点野味改善伙食。”
赵云:“???”
赵云还在狐疑,刘曦却已经下定决心。
“赵云听旨!朕打算建上林卫,命你为冠军将军,掌上林卫。原长安城外的一万骑兵,调三千到上林卫帐下听命。朕再命人从西域买五百匹良种战马,也归上林卫所有。另赐你金五万两,用于征募兵勇,购买军械。上林卫为朕直属,不受朝廷节制,只有朕本人和持朕虎符之人可以调动。子龙,朕要你在三年之内为朕练出一万铁骑,你可愿意?”
刘曦有这个想法很久了,今日和赵云的谈话让他坚定了决心。无论有多困难,他都要先建立起一支可以和匈奴抗衡的骑兵。
“末将,愿意!”
赵云激动万分,身为将领没有人会拒绝这样的任命,保家卫国就是他的天职!但他实在有些不放心:“那皇上的安全?”长安城可不像表面看来那么平静,皇帝去年才经历了一次死里逃生。
“你还是朕的侍卫,只不过平时可以不来当值。至于朕的安全,朕已有了人选。子龙你要明白,你把上林卫练成天下无敌的铁骑,就是对朕最大的保护,必要的时候你就是朕的最后一步棋!”
赵云心头一震。他望向刘曦,十四岁的帝王已经展露出峥嵘面目,虽然眉眼依旧熟悉,气质却比刚见到时更加不凡。这就是他立誓要效忠的君王,迷糊起来如同天真烂漫的孩童,精明的时候却像是一把出鞘的利剑!
赵云知道,自己其实是一个很需要有人指明道路的人。就像从前,只是为了“匡扶汉室”这句话,他就奔走转战了一生。
在很多人看来,刘皇叔的这个口号是空洞的,甚至刘皇叔的皇叔称号都不怎么名副其实。但在赵云眼里,“匡扶汉室”展现出的是一幅蓝图,是百姓得以安居乐业的世界。所以无论这句话有多遥远,他都会尽心竭力去做。哪怕他知道也许永远都没机会实现这句话,也还是不能放弃。因为这是他能看到的仅有的希望,刘皇叔的仁德是其他人所不具备的。
现在赵云在年轻的帝王身上看到了另一幅更加美丽、更加壮阔的画卷,是以他才可以舍生忘死,只为了面前这个人,和唯有这个人才能实现的清平盛世努力!
“末将必不负皇上所托!”
烈日下,他许下一生的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