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黑土地的故事 第十五章 与狼共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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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晨,当李思明和哑巴扛着两只狼来到连部的时候,众人都惊呆了,再瞧那只大点的狼,脑袋都被砸碎了,厉害啊,果然像传说中那样,一个人可以放倒几十个人。连长连忙找来团部的卫生员,给他俩包扎一下。
这天是除夕,连长和他来探亲的老婆,连同留守的知青,一起过年。今天晚上年夜饭特别丰盛,好久没有吃到猪肉了,还有饺子。当然那两只狼连长吩咐人将皮扒了,放在火堆上做烤肉,知青们当然不客气,这狼肉虽然不比羊肉鲜嫩,但也有一番风味,两只狼在不大的功夫便被分得精光,有知青还意尤未尽,打趣说,什么时候李思明再给打一只就好了。
临走时,不论是连长还是李思明本人,都没有意识到一场人与狼之间更凶狠的战斗就要打响了。不过李思明还是领走一支步枪。
酒足饭饱的两人,回去后喂了一下猪,双双躺下。凌晨的时候,栓在猪圈的狗的叫声惊醒了他们。站在窗前朝外望去,河对岸,传来一阵接一阵的狼嚎,两人面面相觑,急忙穿好衣服,一人一把步枪来到屋外。在雪夜,在白雪的衬托下,一只体型巨大的狼立在河对岸的一块巨石上,这是只头狼,体型要比其它狼大一倍,河的这边数十只狼,已经越过七星河,形成一个半包围的态势。很明显,狼群是来报仇的。
少年与哑巴惊恐万分,今天晚上与昨天不同,这是一个训练有素的大围猎,而他们是猎物。少年抬起步枪一枪击毙一只有点冒进的狼,那只狼在地上翻滚了几下,死了。少年希望枪声能够引起连部的注意,但是连部的方向与风向相反,这么大的风连部一定听不到的。少年打死了一只狼,心神稍微安定了下。那头狼明显注意到这一点,又吼了一声,似是发出命令,狼群立刻停止冒进,然后有部分狼分别从两侧围了上来。少年注意到两杆枪只有二十发子弹,不能让狼群包围上来,否则就成了狼的猎物。
“哑巴,你带着枪立刻去连部寻求支援,要快!”少年冲哑巴吼道。
哑巴拼命直摇头。
“听我的,咱们俩人要是一起跑,是跑不过狼群的,他们是猎人,我们是猎物。你去连部,我在这里拖住他们,这样咱们才有机会。”
“妈的!快去,时间不多,马上咱就包饺子了。哈哈,相信我,咱又了吃上烤狼肉了。”少年见哑巴不愿抛下他,急了。哑巴见少年在雪夜中苍白而又强自欢笑的面孔,将自己口袋中剩余的子弹交给少年,心一狠转身朝连部跑去。
头狼好像发现少年的企图,命令几只狼去追击哑巴。少年抬起枪,稍一瞄准,四发子弹发发命中一只狼,少年没有时间去感叹自己的枪法,因为狼又改变了一下策略,放弃去追击哑巴,全部围了上来。头狼驱使着狼群慢慢靠近,似在消耗少年的子弹,让少年不知所措,“妈的,去死!”少年只得等狼群靠近才开枪,杀一个是一个。
只有五发子弹了,少年减小了开枪的频率,期盼着能拖延时间,好让哑巴能快点赶到连部。少年在雪地里独自和狼群对峙着,狼群好像并不着急,好像知道对方的枪法奇准无比,只是慢慢的缩小包围圈。后脊背已经湿透了,寒风怒吼,少年觉得自己快要冻成冰棍了,握住步枪的双手似乎有点麻木了,不知道自己还能支撑多久。干脆单腿跪在雪地里,少年现在倒希望狼群能够发动攻击,要不然自己很快会失去知觉的。
头狼已经过了河,在缓坡下又是一阵吼声,狼群要攻击了。果然,狼群中的一只试探性地快速的突击,就在少年准备扣动扳机时,又缩了回去。
“妈的,杂种,懦夫,狗娘养的!”少年大声的冲狼群吼叫。
头狼在附近来回慢跑着,时不时扬起高贵头颅发出狼嚎,似在示威,它是战场的主宰,谁侵犯它的属下,谁将付出代价。摛贼先摛王,少年知道这个道理,可这只头狼远离步枪的射程范围,“”
狼群加快了试探的频率,从不同的方向试探突击,少年不停地变换枪口的方向,少年知道狼群的试探具有很大迷惑性,稍不留神,试探会变成实打实的进攻。终于,真正的进攻开始,狼群中五只狼从不同方向同时向少年扑去,少年将五发子弹发射出去,还好,一发子弹结果一个。一口所毙了五只狼,狼群立刻停住步伐,看来还蛮有威慎力,狼群有点畏首畏尾。少年缓了一口气,他知道枪膛中没有一发子弹了,但他不敢将枪口放下,因为他只要一放下,狼群立刻会肆无忌惮地攻上来。
于是,情景很怪异,少年举着一支没有子弹的步枪,如一个标枪立在露出嗜血利齿群狼中,狼群似乎很惊异这个看上去瘦弱的人类,体内有如此顽强的战斗精神。这样的场景,没有人经历过,这在任何人看来都是不可想象的。后来李思明在谈到他人生中哪次才是最危机的时刻时,他把这次看作是第一次也唯一的一次危机。反过来,这次凶险的经历也锻炼了他坚毅不拔知难而上的性格,即使在南疆战火纷飞的岁月,他也从未有过任何退缩。
狼群又开始试探了,少年再一次不停变换枪口的方向,他觉得自己有点晕头转向,干脆不再频繁地变换方向,狼群似乎看到有机可乘,靠得越来越近,有一只狼甚至靠近到只有二十米左右。
这个人类还是没有像刚才那样,手中的东西没有发出任何声响,狼群中立刻有三只体型较大的狼冲了过来。完了,被识破了,少年来不及思考,一挺手中装着刺刀的步枪朝其中的一只反冲去。少年一枪刺中一只狼,立刻转身躲开另一只狼的进攻,用枪托狠狠砸向狼头,然后以迅急不及掩耳之势解决另一只狼。少年的勇猛吓住狼群,他希望狼群能够像《三国演义》中说的那样,两军阵前先是主将对决,这当然是不可能,他和狼群已结成不共戴天之仇,今天自己恐怕要交待在这里。
重生在这个时代,少年赢得了时间的优势,如果没有这次狼群事件,少年相信自己会比前世有更大的成就,可是,可恶的狼群打碎了他的梦想。不行,我必须活下去,我不能这些畜生夺走属于我的东西。
少年改变了一下策略,在这段缓坡太空旷,不适合自己的防守,将敌人引到自己选定的战场上,是个明智的选择。少年趁着狼群的发愣的一刹,拔腿就望旁边的桦树林里旁,这一片桦树林面积很大,长得很是茂密,更有利的是树林间密密麻麻长着一些低矮的小树。狼群如同人类社会中的机械化集团军,在这片树林里却施展不开,让少年能够缓一口气,这片桦树林的一面临河,地势颇高,这让少年不必担心面临四面楚歌的境地。
狼群在头狼的命令下,轮番冲上前来,消耗着少年的体力。格一下,刺一下,少年已经放弃了格斗技巧,完全是凭着本能防守。少年的强悍,彻底地激怒了头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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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晨,当李思明和哑巴扛着两只狼来到连部的时候,众人都惊呆了,再瞧那只大点的狼,脑袋都被砸碎了,厉害啊,果然像传说中那样,一个人可以放倒几十个人。连长连忙找来团部的卫生员,给他俩包扎一下。
这天是除夕,连长和他来探亲的老婆,连同留守的知青,一起过年。今天晚上年夜饭特别丰盛,好久没有吃到猪肉了,还有饺子。当然那两只狼连长吩咐人将皮扒了,放在火堆上做烤肉,知青们当然不客气,这狼肉虽然不比羊肉鲜嫩,但也有一番风味,两只狼在不大的功夫便被分得精光,有知青还意尤未尽,打趣说,什么时候李思明再给打一只就好了。
临走时,不论是连长还是李思明本人,都没有意识到一场人与狼之间更凶狠的战斗就要打响了。不过李思明还是领走一支步枪。
酒足饭饱的两人,回去后喂了一下猪,双双躺下。凌晨的时候,栓在猪圈的狗的叫声惊醒了他们。站在窗前朝外望去,河对岸,传来一阵接一阵的狼嚎,两人面面相觑,急忙穿好衣服,一人一把步枪来到屋外。在雪夜,在白雪的衬托下,一只体型巨大的狼立在河对岸的一块巨石上,这是只头狼,体型要比其它狼大一倍,河的这边数十只狼,已经越过七星河,形成一个半包围的态势。很明显,狼群是来报仇的。
少年与哑巴惊恐万分,今天晚上与昨天不同,这是一个训练有素的大围猎,而他们是猎物。少年抬起步枪一枪击毙一只有点冒进的狼,那只狼在地上翻滚了几下,死了。少年希望枪声能够引起连部的注意,但是连部的方向与风向相反,这么大的风连部一定听不到的。少年打死了一只狼,心神稍微安定了下。那头狼明显注意到这一点,又吼了一声,似是发出命令,狼群立刻停止冒进,然后有部分狼分别从两侧围了上来。少年注意到两杆枪只有二十发子弹,不能让狼群包围上来,否则就成了狼的猎物。
“哑巴,你带着枪立刻去连部寻求支援,要快!”少年冲哑巴吼道。
哑巴拼命直摇头。
“听我的,咱们俩人要是一起跑,是跑不过狼群的,他们是猎人,我们是猎物。你去连部,我在这里拖住他们,这样咱们才有机会。”
“妈的!快去,时间不多,马上咱就包饺子了。哈哈,相信我,咱又了吃上烤狼肉了。”少年见哑巴不愿抛下他,急了。哑巴见少年在雪夜中苍白而又强自欢笑的面孔,将自己口袋中剩余的子弹交给少年,心一狠转身朝连部跑去。
头狼好像发现少年的企图,命令几只狼去追击哑巴。少年抬起枪,稍一瞄准,四发子弹发发命中一只狼,少年没有时间去感叹自己的枪法,因为狼又改变了一下策略,放弃去追击哑巴,全部围了上来。头狼驱使着狼群慢慢靠近,似在消耗少年的子弹,让少年不知所措,“妈的,去死!”少年只得等狼群靠近才开枪,杀一个是一个。
只有五发子弹了,少年减小了开枪的频率,期盼着能拖延时间,好让哑巴能快点赶到连部。少年在雪地里独自和狼群对峙着,狼群好像并不着急,好像知道对方的枪法奇准无比,只是慢慢的缩小包围圈。后脊背已经湿透了,寒风怒吼,少年觉得自己快要冻成冰棍了,握住步枪的双手似乎有点麻木了,不知道自己还能支撑多久。干脆单腿跪在雪地里,少年现在倒希望狼群能够发动攻击,要不然自己很快会失去知觉的。
头狼已经过了河,在缓坡下又是一阵吼声,狼群要攻击了。果然,狼群中的一只试探性地快速的突击,就在少年准备扣动扳机时,又缩了回去。
“妈的,杂种,懦夫,狗娘养的!”少年大声的冲狼群吼叫。
头狼在附近来回慢跑着,时不时扬起高贵头颅发出狼嚎,似在示威,它是战场的主宰,谁侵犯它的属下,谁将付出代价。摛贼先摛王,少年知道这个道理,可这只头狼远离步枪的射程范围,“”
狼群加快了试探的频率,从不同的方向试探突击,少年不停地变换枪口的方向,少年知道狼群的试探具有很大迷惑性,稍不留神,试探会变成实打实的进攻。终于,真正的进攻开始,狼群中五只狼从不同方向同时向少年扑去,少年将五发子弹发射出去,还好,一发子弹结果一个。一口所毙了五只狼,狼群立刻停住步伐,看来还蛮有威慎力,狼群有点畏首畏尾。少年缓了一口气,他知道枪膛中没有一发子弹了,但他不敢将枪口放下,因为他只要一放下,狼群立刻会肆无忌惮地攻上来。
于是,情景很怪异,少年举着一支没有子弹的步枪,如一个标枪立在露出嗜血利齿群狼中,狼群似乎很惊异这个看上去瘦弱的人类,体内有如此顽强的战斗精神。这样的场景,没有人经历过,这在任何人看来都是不可想象的。后来李思明在谈到他人生中哪次才是最危机的时刻时,他把这次看作是第一次也唯一的一次危机。反过来,这次凶险的经历也锻炼了他坚毅不拔知难而上的性格,即使在南疆战火纷飞的岁月,他也从未有过任何退缩。
狼群又开始试探了,少年再一次不停变换枪口的方向,他觉得自己有点晕头转向,干脆不再频繁地变换方向,狼群似乎看到有机可乘,靠得越来越近,有一只狼甚至靠近到只有二十米左右。
这个人类还是没有像刚才那样,手中的东西没有发出任何声响,狼群中立刻有三只体型较大的狼冲了过来。完了,被识破了,少年来不及思考,一挺手中装着刺刀的步枪朝其中的一只反冲去。少年一枪刺中一只狼,立刻转身躲开另一只狼的进攻,用枪托狠狠砸向狼头,然后以迅急不及掩耳之势解决另一只狼。少年的勇猛吓住狼群,他希望狼群能够像《三国演义》中说的那样,两军阵前先是主将对决,这当然是不可能,他和狼群已结成不共戴天之仇,今天自己恐怕要交待在这里。
重生在这个时代,少年赢得了时间的优势,如果没有这次狼群事件,少年相信自己会比前世有更大的成就,可是,可恶的狼群打碎了他的梦想。不行,我必须活下去,我不能这些畜生夺走属于我的东西。
少年改变了一下策略,在这段缓坡太空旷,不适合自己的防守,将敌人引到自己选定的战场上,是个明智的选择。少年趁着狼群的发愣的一刹,拔腿就望旁边的桦树林里旁,这一片桦树林面积很大,长得很是茂密,更有利的是树林间密密麻麻长着一些低矮的小树。狼群如同人类社会中的机械化集团军,在这片树林里却施展不开,让少年能够缓一口气,这片桦树林的一面临河,地势颇高,这让少年不必担心面临四面楚歌的境地。
狼群在头狼的命令下,轮番冲上前来,消耗着少年的体力。格一下,刺一下,少年已经放弃了格斗技巧,完全是凭着本能防守。少年的强悍,彻底地激怒了头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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