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 他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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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每次遇到于墨都是悔恨的开端;这还不止,悔恨之后,是新一轮对自己的痛心疾首。
于墨是男神没错,按理说多多接近也是爱美之心作祟,没什么不对的。
可在童莎莎这里,和于墨的进一步接近,已经变成了她最大的问题,所以才有了她现在对着游戏思想却在神游的状况。
第一次在于墨面前出丑,她没及时避开反而留下了电话号码,错失可以从此不见的先机;第二次丢人就在昨天,因为欠他的人情而答应请他吃饭,从此又留下了至少一次的见面机会,谁又知道于墨这厮会在什么时候让她兑现呢?
想想都是一颗不定时炸弹,她甚至不厚道地想,该不会下次准备吃饭的时候,她还得在于墨面前再次高端上演一出糗事吧?
糗着糗着就习惯了,在男神面前这样好吗?
童莎莎表示很惆怅,更惆怅的是,于墨说下次她再补请吃饭的事儿她怎么就傻愣愣地答应了呢?她当时完全可以帅气无比地狂甩出两个答案让他选择:一是马上去吃,二是过了这村就没了这店,从此关于吃饭就成了过去式。
难道是于墨的笑容太耀眼,还是眼神太亮,还是自己又抽了?
而事实往往没有最糟糕,而只有更糟糕。
撇开于墨的事儿不说,被妖精七七借口骗出去得了好一番刺激也就算了,她回到宿舍之后,面对着几双闪闪发光的八卦眼睛,才突然意识到果然是她太理想化了。
很明显,她一路上,半个脑袋在想和于墨有关的事情,半个脑袋想的是探戈、妖精七七的事情,压根就忘记了,宿舍里还有一群在她赴约之时就给她补上了“女神之战”课程的舍友。
现实是残忍的。
童莎莎还没梳理好心里乱蓬蓬的各种关系和情感,就陷入了舍友各种各样的追问中,对于她单独去赴“新欢”鸿门宴之后所发生的事情,表现出了超乎寻常的热情。
等童莎莎把晚上的遭遇从头到尾给复述了一遍,已经有舍友愤怒地拍桌而起。
“哼!我就知道那贱人没安什么好心!跑到S市来得瑟,有那么好装逼的?”
有舍友很是激动地拉住她的手臂,“老四,你做的好,那巴掌甩得太帅了!不过如果是我,肯定要甩得连她爹妈都不认得才能解气。呸!什么人啊这是!一个高中生这么泼辣,这祖国的花朵都长残了吗?”
“切,还想泼酒?真当我们家老四是过分天然呆,好欺负的!美女走到哪里,总会有护花使者的。我看探戈好像也不是那么渣嘛,关键时刻还知道跳出来维护老四,也不枉老四给她当了两年的老婆……”
“喂,不是老婆,只是两年的玩伴。”
童莎莎忍不住抗议,可在一群妞们开始各抒己见,把整件事情讨论得热火朝天的情况下,她的抗议显得是那么无力和微不足道,压根就没人去计较到底是“老婆”还是“玩伴”。
好吧,就这样吧!
童莎莎被挤出了“八卦圈”,心安理得地坐定在电脑前,开机,进入游戏。
游戏还在缓冲中,身边忽地坐过来了一个人,童莎莎扭头一看,竟是一脸**的李月晴,正直勾勾地看着她。
李月晴很猥琐地笑了,从搁在桌子上的袋子里拿出来了一件衣服,正是于墨的那件白衬衫。她拿在半空中看了看,闻了闻,又扬了扬,活脱脱的侦探一样,似乎在寻找着蛛丝马迹,而后冲童莎莎笑了笑。
“从这件衬衫的大小看来,这位男生的体形不错,应该也是比较高的;衣服上除了酒味还闻着有淡雅的香气,肯定也是一个很干净大方的人。老四,你就招了吧,这个你所谓的朋友到底是谁?什么关系?你背着于墨和别的男生勾搭在一起,这样好吗?”
童莎莎默了默,看着李月晴好一会憋不出话来,她绝对不会把于墨给交代出来,省得又让大伙认为两个人有发展下去的可能,就算她说尽她和于墨之间的八字不合以及相互不对盘,她们也肯定只会说:你们是欢喜冤家,一切交给我们搞定。
再说了,就算晚上帮她的人不是于墨,那也和什么勾搭不勾搭没关系好吗?
于是,童莎莎把视线从李月晴身上撤走,转而投在了那件衣服上,她站了起来,在李月晴灼灼的目光下抽走了白衬衫。
显然,一直等着童莎莎开口说出答案的李月晴没想到她会有这样的举动,等手中的衣服被拿走才如梦初醒,见她把衣服放在脸盘里走出去的时候,李月晴才意识到——丫的,老四这厮咬紧牙关,是故意不理会她的!
她不死心地冲着走出去的那个背影喊:“唉,唉,老四你回来,你要干嘛去?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童莎莎怎么可能真的回去?被李月晴这么迫切一喊,立马加快了往阳台走的步伐。当然,如果不是李月晴,她还真忘记了自己带这件衬衫回来是干嘛的,到时候某人电话一吆喝,她才晕沉沉地想起某人的衣服正长着霉菌被她遗忘在某个角落里,着实不是件特别有面子的事情。
等童莎莎把白衬衫洗好,很是满意地晾出去的时候,却见李月晴阴魂不散地站在了阳台上,抬头眯了眯眼,也不知道是阳光太强烈,还是被衬衫恍然一新的白给晃到了,她点了点头,脸上的表情似乎很欣慰。
“想不到老四洗起男生的衬衫来还挺上手的。”
童莎莎瞥了她一眼,老觉得李月晴的话里有语病。老实说,男生的衣服太大件,洗起来一点也不上手,真要说上手,还是洗自己的衣服最惬意。回头想想,其实李月晴的话说得很有歧义,话里的上手,是在赞扬她把衣服洗的干净呢,还是其他的什么乱七八糟的意思呢?
童莎莎看着衬衫不住往下滴的水滴,决定不理睬李月晴,却见李月晴又慢悠悠地吐出了一句,“我记得于墨挺喜欢穿白衬衫的。”
吓!童莎莎差点手一抖,扔掉了手里的脸盆。
再看李月晴,望着衬衫一脸沉思的模样,童莎莎这才确定刚刚的那句话只是李月晴随性而发,并不知道她现在看着的那件衬衫就是于墨的,遂,她抹掉了冷汗,舒了口气就准备扔下李月晴走人。
背后又传来了李月晴的声音。
“这下好了,有了老四,于墨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的衬衫洗不干净了。”
“……”
C
事实证明,每次遇到于墨都是悔恨的开端;这还不止,悔恨之后,是新一轮对自己的痛心疾首。
于墨是男神没错,按理说多多接近也是爱美之心作祟,没什么不对的。
可在童莎莎这里,和于墨的进一步接近,已经变成了她最大的问题,所以才有了她现在对着游戏思想却在神游的状况。
第一次在于墨面前出丑,她没及时避开反而留下了电话号码,错失可以从此不见的先机;第二次丢人就在昨天,因为欠他的人情而答应请他吃饭,从此又留下了至少一次的见面机会,谁又知道于墨这厮会在什么时候让她兑现呢?
想想都是一颗不定时炸弹,她甚至不厚道地想,该不会下次准备吃饭的时候,她还得在于墨面前再次高端上演一出糗事吧?
糗着糗着就习惯了,在男神面前这样好吗?
童莎莎表示很惆怅,更惆怅的是,于墨说下次她再补请吃饭的事儿她怎么就傻愣愣地答应了呢?她当时完全可以帅气无比地狂甩出两个答案让他选择:一是马上去吃,二是过了这村就没了这店,从此关于吃饭就成了过去式。
难道是于墨的笑容太耀眼,还是眼神太亮,还是自己又抽了?
而事实往往没有最糟糕,而只有更糟糕。
撇开于墨的事儿不说,被妖精七七借口骗出去得了好一番刺激也就算了,她回到宿舍之后,面对着几双闪闪发光的八卦眼睛,才突然意识到果然是她太理想化了。
很明显,她一路上,半个脑袋在想和于墨有关的事情,半个脑袋想的是探戈、妖精七七的事情,压根就忘记了,宿舍里还有一群在她赴约之时就给她补上了“女神之战”课程的舍友。
现实是残忍的。
童莎莎还没梳理好心里乱蓬蓬的各种关系和情感,就陷入了舍友各种各样的追问中,对于她单独去赴“新欢”鸿门宴之后所发生的事情,表现出了超乎寻常的热情。
等童莎莎把晚上的遭遇从头到尾给复述了一遍,已经有舍友愤怒地拍桌而起。
“哼!我就知道那贱人没安什么好心!跑到S市来得瑟,有那么好装逼的?”
有舍友很是激动地拉住她的手臂,“老四,你做的好,那巴掌甩得太帅了!不过如果是我,肯定要甩得连她爹妈都不认得才能解气。呸!什么人啊这是!一个高中生这么泼辣,这祖国的花朵都长残了吗?”
“切,还想泼酒?真当我们家老四是过分天然呆,好欺负的!美女走到哪里,总会有护花使者的。我看探戈好像也不是那么渣嘛,关键时刻还知道跳出来维护老四,也不枉老四给她当了两年的老婆……”
“喂,不是老婆,只是两年的玩伴。”
童莎莎忍不住抗议,可在一群妞们开始各抒己见,把整件事情讨论得热火朝天的情况下,她的抗议显得是那么无力和微不足道,压根就没人去计较到底是“老婆”还是“玩伴”。
好吧,就这样吧!
童莎莎被挤出了“八卦圈”,心安理得地坐定在电脑前,开机,进入游戏。
游戏还在缓冲中,身边忽地坐过来了一个人,童莎莎扭头一看,竟是一脸**的李月晴,正直勾勾地看着她。
李月晴很猥琐地笑了,从搁在桌子上的袋子里拿出来了一件衣服,正是于墨的那件白衬衫。她拿在半空中看了看,闻了闻,又扬了扬,活脱脱的侦探一样,似乎在寻找着蛛丝马迹,而后冲童莎莎笑了笑。
“从这件衬衫的大小看来,这位男生的体形不错,应该也是比较高的;衣服上除了酒味还闻着有淡雅的香气,肯定也是一个很干净大方的人。老四,你就招了吧,这个你所谓的朋友到底是谁?什么关系?你背着于墨和别的男生勾搭在一起,这样好吗?”
童莎莎默了默,看着李月晴好一会憋不出话来,她绝对不会把于墨给交代出来,省得又让大伙认为两个人有发展下去的可能,就算她说尽她和于墨之间的八字不合以及相互不对盘,她们也肯定只会说:你们是欢喜冤家,一切交给我们搞定。
再说了,就算晚上帮她的人不是于墨,那也和什么勾搭不勾搭没关系好吗?
于是,童莎莎把视线从李月晴身上撤走,转而投在了那件衣服上,她站了起来,在李月晴灼灼的目光下抽走了白衬衫。
显然,一直等着童莎莎开口说出答案的李月晴没想到她会有这样的举动,等手中的衣服被拿走才如梦初醒,见她把衣服放在脸盘里走出去的时候,李月晴才意识到——丫的,老四这厮咬紧牙关,是故意不理会她的!
她不死心地冲着走出去的那个背影喊:“唉,唉,老四你回来,你要干嘛去?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童莎莎怎么可能真的回去?被李月晴这么迫切一喊,立马加快了往阳台走的步伐。当然,如果不是李月晴,她还真忘记了自己带这件衬衫回来是干嘛的,到时候某人电话一吆喝,她才晕沉沉地想起某人的衣服正长着霉菌被她遗忘在某个角落里,着实不是件特别有面子的事情。
等童莎莎把白衬衫洗好,很是满意地晾出去的时候,却见李月晴阴魂不散地站在了阳台上,抬头眯了眯眼,也不知道是阳光太强烈,还是被衬衫恍然一新的白给晃到了,她点了点头,脸上的表情似乎很欣慰。
“想不到老四洗起男生的衬衫来还挺上手的。”
童莎莎瞥了她一眼,老觉得李月晴的话里有语病。老实说,男生的衣服太大件,洗起来一点也不上手,真要说上手,还是洗自己的衣服最惬意。回头想想,其实李月晴的话说得很有歧义,话里的上手,是在赞扬她把衣服洗的干净呢,还是其他的什么乱七八糟的意思呢?
童莎莎看着衬衫不住往下滴的水滴,决定不理睬李月晴,却见李月晴又慢悠悠地吐出了一句,“我记得于墨挺喜欢穿白衬衫的。”
吓!童莎莎差点手一抖,扔掉了手里的脸盆。
再看李月晴,望着衬衫一脸沉思的模样,童莎莎这才确定刚刚的那句话只是李月晴随性而发,并不知道她现在看着的那件衬衫就是于墨的,遂,她抹掉了冷汗,舒了口气就准备扔下李月晴走人。
背后又传来了李月晴的声音。
“这下好了,有了老四,于墨再也不用担心自己的衬衫洗不干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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