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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与他的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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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ay!”“rday!!”
是夜。
欢呼和尖叫声一如既往,渐寒的夜风吹不散粉丝们的狂热。
“rday!”“rday!!!”
随着最后一首歌的尾调远去,台下的观众纷纷挤上前来……
“安可!安可!安可!!”
穿着黑色外套的帅气主唱一脚踩起麦克风,伏在麦前,笑容痞痞坏坏,“安可是谁啊?我可是陈昨啊!”
“陈昨!陈昨!陈昨!!”“再来一曲,再来,再来!!”“我们不要再见!不许再见!不许!!”
陈昨修长的手指握起麦克风,略微无奈的沙哑语调,“我可真拿你们没办法啊……”
“那么,今晚的最后一曲,《咒语》。”
你对我下了什么咒语,让我非你不可意乱神迷,
你对我下了什么咒语,让我把满世界的美好,都看成是你……
你是纯粹,你是温暖,你是高贵,你是……
我的爱人。
……
演出结束,疲惫的四人在休息室内东倒西歪,懒洋洋地拉着家常,活像一群瘟鸡,全然没了刚才的台上的风光闪亮。
“不知道小宁现在怎么样了?”闲聊间,不知谁提了一句。
陈昨撇嘴:“应该心情不好吧!没想到小宁宁居然垫底,有意思有意思,就算他唱得再难听,也不能这样连我们rday的面子都不卖一个,多丢我们的脸啊!”
“队长,现在该纠结的不是这个吧?话说你根本没上场啊!”率先吐槽的照旧是组合里的真相帝,吉他手偏蓝。
松垮的花衬衫露出大片胸脯,锁骨上垂着银色的十字架,是他一直戴的那条。照他的意思是,有个信仰,会比较容易把到妹子。
天知道信仰和泡妞有什么联系。
“队长,刀子嘴,豆腐心,不好。”随后加入吐槽的是组合里的冷面鼓手十夜。
他吐槽的特点,便是用几个简单的词汇,组成意义非凡的句子。黑发乌瞳,穿衣偏好黑色,这次的穿着也不例外。黑色的暗纹衬衫配上黑色长裤,一低头就可以融进黑暗。照他说,黑色是夜的颜色,神秘动人,可以吸引一大票妹子。
天知道黑色和泡妞又有什么关系。
“你们两个整天想着泡妞,这才不好,不好。”陈昨翻白眼,作为乐队的主唱,除了歌喉动人,他酷帅有型的外表也是加分点。
陈昨在台上可以让一大票妹子为他尖叫,在台下却只能惹来队友们的各种嫌弃。
懒散就算了,还自恋,自恋就算了,还邋遢,邋遢就算了,还智硬……智硬能忍吗?
“不行,我要去节目组那里投诉,这名次排得,让我陈昨的脸往哪里搁?”瞧瞧这智硬的程度,十夜和偏蓝已经吐槽无能。还杀到节目组去投诉,要丢人你自己丢去吧,千万别和别人说我认识你。
“小宁的实力,是有目共睹的。只怕是这圈子太不干净了,不适合小宁,他不进这个圈子,也好。”开口的是队里的键盘手,沉珂,由于较为年长,队里都尊称他一声沉叔。
说是年长,也不过三十七岁,比不得其他队友二十出头的年轻帅气,他的五官只能算作端正,明明是队里最不起眼的一个,却自有一股成熟男子内敛稳重的味道,叫人难忘。他社会经验丰富,头脑精明,脾气温和,很受其他队友的尊敬。
“就是,非要去那啥老子圈子,来哥哥身边唱唱歌不是挺好,大不了我退位让他做主唱嘛!”说着陈昨来劲了,拍着大腿,“赶紧打电话给小宁宁让他带着包袱过来投奔!”
“小宁没有手机。”沉珂说。
陈昨的气焰顿时消了下去,恹恹地,“我倒忘了这茬了。”
“你们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小宁的时候吗?”沉珂点起烟,开了回忆的话头。
“记得啊,怎么可能不记得,他这家伙突然跑上台来,可真是把我吓了一跳!”
偏蓝撑起头,回忆道,“那是……三年前的事了吧。”
“我怎么记得是去年?”陈昨纳闷。
“三年前,队长,你,不是队长。”十夜道破。
“嗯,是三年前。那时我们的乐队刚刚起步,还没什么名气,陈昨你当时还没有加入,我们当时的主唱还是阿申。偶尔会有几个酒吧邀请我们过去演出,那次,我们去了a市……”沉珂吐出一口烟,脑子里浮现出当日的情景。
那个少年进来的时候,他们正在营业前的酒吧里练习,为几个小时后的演出而做准备,谁也没有注意到他的身影。
“逃离安静。”突然响起的声音打断了他们的练习。
“你这小鬼哪里来的?怎么会知道我们乐队曲子的名字?”偏蓝正疑惑着,突然少年跳上台站到了他面前,目标是他手中的那把吉他。
“这把吉他还在啊!”“不要乱摸好不好,搞的你认识这把吉他似的,这是我的东西唉!”偏蓝极力挣扎,还是被扑个正着。后方的十夜瞥过来,那是看热闹的目光。
少年抚摸着那把白色的吉他,开口请求道,“能不能让我弹一下?”
“不行!”当然是拒绝。偏蓝伸手夺回吉他,少年的眼里明显地闪过一丝失落。
偏蓝没好气地,“我说,你这小鬼到底想干什么啊?”
“阿蓝,把吉他给他。”高瘦的男子叼着烟上台,是刚刚到后面去接电话的主唱阿申,他挑着英气的眉毛,笑容意味不明。
“队长,你干嘛?”嘴里抱怨着,偏蓝还是乖乖松开手。
彼时的沈冬宁,十三岁,骨架纤细,套着一件过大的蓝色的t恤,还未长开的稚气的面容,已经可以用秀色可餐来形容。至少,当他抱着白色的吉他,挺拔地站在灯光下拨动手指的时候,真是美如画……
他的指法很是生涩,但那首《逃离安静》的谱子却弹得很准。不知为何,让人有种很奇怪的感觉,他似乎越弹越熟练,这种熟练并不是长期练习造就的手感,更像是慢慢摸清了自己的轨道,找到了那被遗忘被荒废的手感……
“我说一二三四,就可以开始奔跑。这世界那么乱套,要怎样的安静才好,安静下来就会烦恼,可我要把烦恼全都扔掉,逃离安静就好……”一字不差的歌词,从他口中同步唱出,纤细张扬的少年音,故意拖着长长的尾音,赋予这首歌别样的恣意,似乎这首歌,生来就该如此演绎。
他抱着吉他,唱着《逃离安静》。他在喧嚣,却带给了众人别样的安静,没有人想到,这类似砸场的少年,竟然可以把他们的歌这样演绎。
那天,他们的队长说了句很奇怪的话,他说:“你很像他。”
那个少年也回了句很奇怪的话,他说,“因为我是他。”
……
自始至终,沉珂只是站在一旁看着这场闹剧。
看着站在场中的那两个人,他有种奇怪的感觉,似乎他们早就认识。他看到,一向待人疏远的队长,将那个稚气的少年拥入怀中,阿申当时的眼神,他现在依旧猜不透。欣喜和惋惜交织在一起,似乎还有悲伤……
后来,那少年经常来。他和他们越来越熟稔,众人也开始称他为小宁,一开始看他很不顺眼的偏蓝,也别别扭扭地接受了他的存在。
小宁的技术越来越纯青,对乐器的手法极其熟练,并且不止限于吉他,贝斯、击鼓、钢琴都很擅长,似乎没有什么能难得住他。
“你小子是天才吗?”每次被人这么又爱又恨地问,他就笑着说,是他师傅教得好。
“你师傅是谁啊?这么厉害。”而问起这个时,沈冬宁就笑而不语。
而站在一边的阿申,不知为何,就勾起笑容来,他忽然快乐的理由,无人知晓。
“记得阿申跟我说过,‘rday’乐队的前身叫做‘today’,真是奇怪的逻辑,覆灭了今天,却换了个叫昨天的名字。据说,建队的是个有创作鬼才之称的男人,一生创作了许多作品,而那首《逃离安静》就是那时留下来的歌曲之一。”
“为什么说是一生?”陈昨问。
“因为那个人已经死了。阿申不愿意多提从前的事,只说那个男人是领他进入这个圈子的人,教会了他许多东西,师徒一场,也算是缘分。所以,他才想把那个人的乐队延续下去……”
“既然要延续下去,为什么会离开乐队?那个叫阿申的人,是离开乐队了吧?”
“队长,你还真是好奇唉,一个人靠梦想是活不下去的。”
偏蓝哀叹一声插进对话,“队长来的时候,是正好碰上了乐队的平稳上升期,你哪里懂得乐队一开始是有多辛苦心酸。为了填补乐队的开销,我们是刮风下雨地都要赶场子,运气好的时候迟到挨个几句骂就算了,运气差的时候还会被保安轰出来,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偏蓝,好吵。”十夜皱眉,显然不愿意再回想起这些事情。
“如果阿申没有跟他父亲回去,我们的乐队大概早就解散了吧!”沉珂温和地笑笑,掐掉烟,“说着说着,话题就扯得这么远了。”
“话说回来,我有些担心小宁,他那么想进那个圈子,现在这结果……”
“沉叔,我相信他是不会放弃的。虽然他看起来是个嚣张的小孩子,整日目中无人,不尊敬长辈,孤僻懒散抠门……”虽然是转折的句式,可偏蓝一开口数落就停不下来,在众人的咳嗽中勉强收声。偏蓝吐出总结语,“但我还是第一次看他这么认真的样子,他绝不会轻易放弃掉……”
“为了我的泡妞大计,他怎么也得进那圈子吧!!”
卧槽这才是你真正地目的吧,刚刚还有些动容的陈昨投以鄙视的眼神。
“是的,没错。”十夜接口。
卧槽,你也……
作为同道中人,十夜和偏蓝相视一笑。陈昨挪了挪位置,表示要远离这两个人。
沉珂:“小宁可不是那么容易屈服的人,也许他现在就想好了新的路程。”
偏蓝:“那家伙,也许已经在路上了。”
十夜:“是的,没错。”
在众人的一片期许中,只有一个人抱着抱枕闷闷不乐,他可巴不得小宁宁混的不好,赶来和他双宿双飞呢!不开心不开心。
“队长,你不要咬枕头,好脏的!”
“队长,好,恶,心。”
“陈昨,那个抱枕你刚刚用脚踩过……”
“rday!”“rday!!”
是夜。
欢呼和尖叫声一如既往,渐寒的夜风吹不散粉丝们的狂热。
“rday!”“rday!!!”
随着最后一首歌的尾调远去,台下的观众纷纷挤上前来……
“安可!安可!安可!!”
穿着黑色外套的帅气主唱一脚踩起麦克风,伏在麦前,笑容痞痞坏坏,“安可是谁啊?我可是陈昨啊!”
“陈昨!陈昨!陈昨!!”“再来一曲,再来,再来!!”“我们不要再见!不许再见!不许!!”
陈昨修长的手指握起麦克风,略微无奈的沙哑语调,“我可真拿你们没办法啊……”
“那么,今晚的最后一曲,《咒语》。”
你对我下了什么咒语,让我非你不可意乱神迷,
你对我下了什么咒语,让我把满世界的美好,都看成是你……
你是纯粹,你是温暖,你是高贵,你是……
我的爱人。
……
演出结束,疲惫的四人在休息室内东倒西歪,懒洋洋地拉着家常,活像一群瘟鸡,全然没了刚才的台上的风光闪亮。
“不知道小宁现在怎么样了?”闲聊间,不知谁提了一句。
陈昨撇嘴:“应该心情不好吧!没想到小宁宁居然垫底,有意思有意思,就算他唱得再难听,也不能这样连我们rday的面子都不卖一个,多丢我们的脸啊!”
“队长,现在该纠结的不是这个吧?话说你根本没上场啊!”率先吐槽的照旧是组合里的真相帝,吉他手偏蓝。
松垮的花衬衫露出大片胸脯,锁骨上垂着银色的十字架,是他一直戴的那条。照他的意思是,有个信仰,会比较容易把到妹子。
天知道信仰和泡妞有什么联系。
“队长,刀子嘴,豆腐心,不好。”随后加入吐槽的是组合里的冷面鼓手十夜。
他吐槽的特点,便是用几个简单的词汇,组成意义非凡的句子。黑发乌瞳,穿衣偏好黑色,这次的穿着也不例外。黑色的暗纹衬衫配上黑色长裤,一低头就可以融进黑暗。照他说,黑色是夜的颜色,神秘动人,可以吸引一大票妹子。
天知道黑色和泡妞又有什么关系。
“你们两个整天想着泡妞,这才不好,不好。”陈昨翻白眼,作为乐队的主唱,除了歌喉动人,他酷帅有型的外表也是加分点。
陈昨在台上可以让一大票妹子为他尖叫,在台下却只能惹来队友们的各种嫌弃。
懒散就算了,还自恋,自恋就算了,还邋遢,邋遢就算了,还智硬……智硬能忍吗?
“不行,我要去节目组那里投诉,这名次排得,让我陈昨的脸往哪里搁?”瞧瞧这智硬的程度,十夜和偏蓝已经吐槽无能。还杀到节目组去投诉,要丢人你自己丢去吧,千万别和别人说我认识你。
“小宁的实力,是有目共睹的。只怕是这圈子太不干净了,不适合小宁,他不进这个圈子,也好。”开口的是队里的键盘手,沉珂,由于较为年长,队里都尊称他一声沉叔。
说是年长,也不过三十七岁,比不得其他队友二十出头的年轻帅气,他的五官只能算作端正,明明是队里最不起眼的一个,却自有一股成熟男子内敛稳重的味道,叫人难忘。他社会经验丰富,头脑精明,脾气温和,很受其他队友的尊敬。
“就是,非要去那啥老子圈子,来哥哥身边唱唱歌不是挺好,大不了我退位让他做主唱嘛!”说着陈昨来劲了,拍着大腿,“赶紧打电话给小宁宁让他带着包袱过来投奔!”
“小宁没有手机。”沉珂说。
陈昨的气焰顿时消了下去,恹恹地,“我倒忘了这茬了。”
“你们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小宁的时候吗?”沉珂点起烟,开了回忆的话头。
“记得啊,怎么可能不记得,他这家伙突然跑上台来,可真是把我吓了一跳!”
偏蓝撑起头,回忆道,“那是……三年前的事了吧。”
“我怎么记得是去年?”陈昨纳闷。
“三年前,队长,你,不是队长。”十夜道破。
“嗯,是三年前。那时我们的乐队刚刚起步,还没什么名气,陈昨你当时还没有加入,我们当时的主唱还是阿申。偶尔会有几个酒吧邀请我们过去演出,那次,我们去了a市……”沉珂吐出一口烟,脑子里浮现出当日的情景。
那个少年进来的时候,他们正在营业前的酒吧里练习,为几个小时后的演出而做准备,谁也没有注意到他的身影。
“逃离安静。”突然响起的声音打断了他们的练习。
“你这小鬼哪里来的?怎么会知道我们乐队曲子的名字?”偏蓝正疑惑着,突然少年跳上台站到了他面前,目标是他手中的那把吉他。
“这把吉他还在啊!”“不要乱摸好不好,搞的你认识这把吉他似的,这是我的东西唉!”偏蓝极力挣扎,还是被扑个正着。后方的十夜瞥过来,那是看热闹的目光。
少年抚摸着那把白色的吉他,开口请求道,“能不能让我弹一下?”
“不行!”当然是拒绝。偏蓝伸手夺回吉他,少年的眼里明显地闪过一丝失落。
偏蓝没好气地,“我说,你这小鬼到底想干什么啊?”
“阿蓝,把吉他给他。”高瘦的男子叼着烟上台,是刚刚到后面去接电话的主唱阿申,他挑着英气的眉毛,笑容意味不明。
“队长,你干嘛?”嘴里抱怨着,偏蓝还是乖乖松开手。
彼时的沈冬宁,十三岁,骨架纤细,套着一件过大的蓝色的t恤,还未长开的稚气的面容,已经可以用秀色可餐来形容。至少,当他抱着白色的吉他,挺拔地站在灯光下拨动手指的时候,真是美如画……
他的指法很是生涩,但那首《逃离安静》的谱子却弹得很准。不知为何,让人有种很奇怪的感觉,他似乎越弹越熟练,这种熟练并不是长期练习造就的手感,更像是慢慢摸清了自己的轨道,找到了那被遗忘被荒废的手感……
“我说一二三四,就可以开始奔跑。这世界那么乱套,要怎样的安静才好,安静下来就会烦恼,可我要把烦恼全都扔掉,逃离安静就好……”一字不差的歌词,从他口中同步唱出,纤细张扬的少年音,故意拖着长长的尾音,赋予这首歌别样的恣意,似乎这首歌,生来就该如此演绎。
他抱着吉他,唱着《逃离安静》。他在喧嚣,却带给了众人别样的安静,没有人想到,这类似砸场的少年,竟然可以把他们的歌这样演绎。
那天,他们的队长说了句很奇怪的话,他说:“你很像他。”
那个少年也回了句很奇怪的话,他说,“因为我是他。”
……
自始至终,沉珂只是站在一旁看着这场闹剧。
看着站在场中的那两个人,他有种奇怪的感觉,似乎他们早就认识。他看到,一向待人疏远的队长,将那个稚气的少年拥入怀中,阿申当时的眼神,他现在依旧猜不透。欣喜和惋惜交织在一起,似乎还有悲伤……
后来,那少年经常来。他和他们越来越熟稔,众人也开始称他为小宁,一开始看他很不顺眼的偏蓝,也别别扭扭地接受了他的存在。
小宁的技术越来越纯青,对乐器的手法极其熟练,并且不止限于吉他,贝斯、击鼓、钢琴都很擅长,似乎没有什么能难得住他。
“你小子是天才吗?”每次被人这么又爱又恨地问,他就笑着说,是他师傅教得好。
“你师傅是谁啊?这么厉害。”而问起这个时,沈冬宁就笑而不语。
而站在一边的阿申,不知为何,就勾起笑容来,他忽然快乐的理由,无人知晓。
“记得阿申跟我说过,‘rday’乐队的前身叫做‘today’,真是奇怪的逻辑,覆灭了今天,却换了个叫昨天的名字。据说,建队的是个有创作鬼才之称的男人,一生创作了许多作品,而那首《逃离安静》就是那时留下来的歌曲之一。”
“为什么说是一生?”陈昨问。
“因为那个人已经死了。阿申不愿意多提从前的事,只说那个男人是领他进入这个圈子的人,教会了他许多东西,师徒一场,也算是缘分。所以,他才想把那个人的乐队延续下去……”
“既然要延续下去,为什么会离开乐队?那个叫阿申的人,是离开乐队了吧?”
“队长,你还真是好奇唉,一个人靠梦想是活不下去的。”
偏蓝哀叹一声插进对话,“队长来的时候,是正好碰上了乐队的平稳上升期,你哪里懂得乐队一开始是有多辛苦心酸。为了填补乐队的开销,我们是刮风下雨地都要赶场子,运气好的时候迟到挨个几句骂就算了,运气差的时候还会被保安轰出来,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偏蓝,好吵。”十夜皱眉,显然不愿意再回想起这些事情。
“如果阿申没有跟他父亲回去,我们的乐队大概早就解散了吧!”沉珂温和地笑笑,掐掉烟,“说着说着,话题就扯得这么远了。”
“话说回来,我有些担心小宁,他那么想进那个圈子,现在这结果……”
“沉叔,我相信他是不会放弃的。虽然他看起来是个嚣张的小孩子,整日目中无人,不尊敬长辈,孤僻懒散抠门……”虽然是转折的句式,可偏蓝一开口数落就停不下来,在众人的咳嗽中勉强收声。偏蓝吐出总结语,“但我还是第一次看他这么认真的样子,他绝不会轻易放弃掉……”
“为了我的泡妞大计,他怎么也得进那圈子吧!!”
卧槽这才是你真正地目的吧,刚刚还有些动容的陈昨投以鄙视的眼神。
“是的,没错。”十夜接口。
卧槽,你也……
作为同道中人,十夜和偏蓝相视一笑。陈昨挪了挪位置,表示要远离这两个人。
沉珂:“小宁可不是那么容易屈服的人,也许他现在就想好了新的路程。”
偏蓝:“那家伙,也许已经在路上了。”
十夜:“是的,没错。”
在众人的一片期许中,只有一个人抱着抱枕闷闷不乐,他可巴不得小宁宁混的不好,赶来和他双宿双飞呢!不开心不开心。
“队长,你不要咬枕头,好脏的!”
“队长,好,恶,心。”
“陈昨,那个抱枕你刚刚用脚踩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