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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梦里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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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章、梦里不知

    她恍然大悟,自己如今可没有身体,说白了定然属于不入流的痴迷魍魉,夙沙府邸是神圣之地,列祖列宗保佑,怎么容的邪魔外道冲撞?

    她只得耐下性子等待,过了一会儿,就听到了百姓们的欢呼声。她看到一大群人正往门外涌来,当先一个男子身材魁梧、器宇轩昂,穿着华贵的黑色滚金边锦袍,手臂上扎着一根红绸带,虽然眉眼都还没有看清,但是她的眼睛却不由得红了。

    因为那个男子叫夙沙镇庐,是夙沙家族的嫡长子,是她大的亲兄长!

    所有人都在欢呼着新娘来了,新娘来了,高呼着想要涌过去,但是大门两侧早有大内侍卫把守,列阵入墙,百姓们只能观看,却是万万不得靠近的。

    素和看着夙沙镇庐背着身着大红吉服的新娘出了府门,身后还跟着一帮子堂表兄弟以及陪嫁丫头和嬷嬷、乳娘等。

    按照规矩,新娘出嫁之日应当由兄长代父送行,将其背上花轿。而新娘的父母都是不能随行并且送亲的,不然不吉利。

    夙沙镇庐阔步走到了庄严华美的花轿前,然后由两名迎亲的宫女亲子将新娘扶上了花轿。整个队伍,就和当年她出嫁时的情景一摸一样。

    在鞭炮齐鸣中迎亲队伍渐渐远去,而夙沙府外渐渐变得分外清冷,素和想要往里看,但却感觉身子仿佛被人压着一般动弹不得……

    “小姐!”曼香银铃般的声音在耳畔响起,素和猛地惊醒,却看到天色已近黄昏,曼香和曼影正站在自己面前。她觉得浑身有些僵硬,一时间也无法开口,缓了口气,才慢慢回过神来,原来是做梦了。

    “小姐啊,该起来收拾了。”曼影将手中的托盘放在一边的红木茶几上,素和瞥了一眼,看到盘中叠着整整齐齐的新衣服。

    熙华王朝贵族女子的服饰虽多色多样,相较于平民算是比较宽松自由的,但遵祖制,除了大典时皆须着深衣,在民间除夕祭祖和新婚前三日都要着深衣曲裾,而在宫中则逢大典内命妇皆须着深衣曲裾,而外命妇入宫朝见的冠服也是深衣。除此以外,平日无论着襦裙或者褙服皆可,看个人喜好。红色如意云纹的翘头鞋

    今天算是颇为正式的场合,所以安陵家给素和准备的服饰也是稍微正式庄重的。

    素和坐起身,曼香眼尖,忙蹲下来给她揉了揉酸麻的腰腿。素和舒展了一下手臂,道:“好多了,给我倒杯水吧,嘴里干干的。”

    曼影忙倒了一杯清茶奉上来,素和接过,润了润喉咙,将茶杯递过去道:“咱们还是吧!”然后走过去坐在了妆台前的椅子上。

    曼香和曼影一起忙活,开始上妆、梳头、挽发,素和这个年纪,皮肤底子还是挺好的,但是由于自小在乡野长大,所以再好的底子也经不起那么肆无忌惮的折腾,所以脸颊边和鼻尖上有几颗小雀斑,都是平时晒太阳晒出来的。

    回到阳城之后,曼影没少给她擦香粉和百花膏,虽然已经淡了许多,但是洗尽铅华还是能够看出来的。所以今天晚上这样的场合,必须要正式一点,不然会给人家笑话的。

    红玉粉盒中盛着上好的香粉,色泽鲜润、有淡淡的香味。素和有手指沾了一点,碾了碾,觉得做工挺细致,颗粒小的几乎感觉不到。

    一边的曼影正拿着粉扑再给她的脸上擦,见她这样的举动,不由得笑着道:“小姐尽管放心好了,这可是胭脂斋上好的桃花粉,今春的新鲜桃花做的呢!”

    胭脂斋的名头素和自然知道,帝都里的贵女应该没有哪个不知道胭脂斋了!但是她很好奇竟然连曼影也知道,不由得装糊涂,反问道:“那是什么地方?专门卖胭脂水粉的吗?”

    熙华王朝的文字倒有几分类似于隶书,很是庄重的字体,只是略微瘦长,横画短而直画长,就这点与隶书正好相反,但书写出来却也是很好看的。

    由于文字的限制,夙沙绯胭不得已在练武的闲暇还要学习读书认字,可能是这具身体还残余着之前的意识吧,所以很多东西她学起来非常容易,就仿佛本来就会,只是忘记了而已,一打眼就又会重新记起。

    所以她所谓的学习,不过就是重新温习一遍而已。

    夙沙绯胭每日的行程大抵就是来往于住处与武照厅和藏书阁之间,算是文武兼修吧!

    从那些古老的典籍中得知,夙沙家族的历史有记载的已经有两千多年了,只不过太久远的那些大多都是之后的人整理记载的,有些光怪陆离,不可尽信。尤其是那些诸神出没主宰大地命运的事迹,荒诞离奇的和神话传说差不多。

    夙沙绯胭读着这些繁冗艰涩的文字,竟比幼年时陪同主人读圣经还要头疼。说起来真是好笑,她那个主人,作为一个杀手组织的头领,竟然是一个笃信上帝的忠实教徒。

    这大概是没有人会相信的,但是她却一直都知道,每次杀人之后,她的主人就会跪在静室里默默祷告,祈求上帝的宽恕。幼年时候她不懂,只是觉得分外神圣,便也一直跟着。

    长大后每每想起都觉得可笑,一个杀人如麻的魔鬼,他怎么可以信奉耶和华呢?就算是真要找一个信仰来寄托漂泊无依的灵魂,那也应该找撒旦啊!

    时隔多年后,当她坐在古老幽静的藏书阁,身边满是高大古朴泛着淡淡霉味的暑假时,却不由得想起了幼年时陪伴在主人身畔都圣经的情景。

    那些怪力乱神的历史她都是匆匆翻过的,真正记载的比较客观的家史其实是从千年前神寂之后开始的!

    夙沙家族信奉的是灵兽火凤,而家族的图腾便是火焰中腾起的凤鸟。据说诸神寂灭之时,火凤也随之遁去,只是离开之时留下了两滴神血,一滴融入当代家主的血脉中。这一点和父亲说的别无二致。

    不过据记载,另一滴神血则化成了凤魂血玉,代表火凤接受夙沙家族的香火和供奉。书中并没有记载这个传说中的凤魂血玉在何处,不过以此推测,应该是在祭坛之类比较神圣的地方,由族中长老守护的吧!

    绯胭对于过去了的辉煌和历史并不怎么在意,她看中的是现在。

    毕竟,无论过去多么辉煌多么耀目,但是也都已经成为了曾经,对于现在是一点儿帮助也没有的。

    于是她便去翻找近几百年来的东西看,终于在浩如烟海的书卷中找到了熙华王朝的卷宗。

    三百多年前,由于天灾和战乱导致烽烟迭起,哀鸿遍野,民不聊生。作为前朝没落贵族的夏家揭竿而起,汇集各路诸侯,祭旗宣誓,要结束乱世,还天下一个太平盛世。

    那时候,群雄纷纷响应,作为古老氏族的夙沙家也受到了夏家的邀请。当代家主夙沙呈邀请族中德高望重的长老们占卜,得到天意的指示,那就是前朝气数已尽,夏家将取代其成为正统。本着天下为重的慈悲心,夙沙家便接受了邀请,阻止族人以及子弟兵与夏家结盟,从此并肩作战,逐鹿天下。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即使盟军已经小有气候了,但是终究不能与正统的王朝铁骑相提并论,那之后,征战与对峙持续了十三年。

    熙华王朝初期,民生凋敝,国库空虚,一度入不敷出。俗话道,守业更比创业难。为了熙华王朝的繁荣和鼎盛,夙沙家族投入了打量人力物力,出谋划策。,鼎力支持,耗时三十年,终于让熙华王朝出现了勃勃生机。

    而作为相应的报酬,夙沙家族也一时成为朝中显贵,不仅位列三公,就连文武百官中已经有大半人投入了门下。而夙沙子弟更是遍布天下,几乎渗透了王朝的各个组织。、

    妆容还算细致,其实素和也知道在这样类似于家宴的场合,还是打扮的低调一些好,不然的话很容易成为众矢之的。何况如今她身份特殊,才算是认亲宴。肯定会受到各方面的探究和挑剔,所以打扮上万万不可以马虎的。

    仿佛看出了她的担心,一边一直默默站着的榆梅开口道:“小姐您放心吧,今晚的发式和妆容都挑不出毛病。来,把衣服换上!”

    素和站起身,只着轻薄的中衣和纱裤,曼香打开那袭崭新的素锦月白襦裙给她换上,用同色的丝带扎好腰。曼影已经抖开了粉色流光雪舞的广袖衫,素和张开手臂套上,榆梅早就拿起了两寸宽的粉底绣金牡丹的束腰,然后用米黄色的丝绦束好,又将今天沐浴的时候府里给准备好的青玉双凤玉佩系上。再配上雪青色如意云纹翘头鞋,总算是打扮好了。

    素和揽镜自照,总觉得有些不满意。今生长了一张过于素净的脸,不敢随意装扮,生怕和宋薇一样弄巧成拙,显示出小家碧玉的本色。所以只能尽量往素淡的方向走,这样才不至于显得太违和。

    唉,看来长了这样清秀乖巧的脸容,那就只能装傻装可怜了。素和捏了捏脸颊,发现这桃花粉果然与众不同,不像那些粗制滥造的水粉,涂得多了不是太干就是白的吓人,而是异常轻薄服帖,最重要的是它显示出来的不仅仅是白,而且还透出一股子淡淡的粉色,尤其是脸颊处,显得整个人气色都好了许多。

    “那,时辰也差不多了吧?”素和深吸了口气,回头问道。

    榆梅走过去往窗外看,此刻天色已经越发暗了,只是因为这边地界宽广,没有什么阻碍,所以屋子里并不是很黑,但是极目远眺,府中已经灯火通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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