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黑色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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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实将自己该走的路和可能发生的事镌刻在一张纸上是种很傻的行为,倘若对这些事进行完整的规划和
算计更是愚不可及。
马克斯家族没落,没有一根足以担当大任的顶梁柱,七年前的孩子只不过是个笑话,骑士家族会讲究所谓的骑士精神,荣耀和尊严不允许他们使绊儿,马克斯一脉是时候沦落为九流贵族了,甚至连自己这只苍蝇都不如,难道说不是这样吗?
孟菲斯脑子有点晕晕的感觉,马克斯家族的朗姆酒后劲儿似乎有点大,看着眼前一脸悲悯庄重的埃莫里,他第一次对自己的智商产生了怀疑,又或者说正因为如此他才会被称作万年子爵和王国的不详苍蝇,孟菲斯只学到了贵族的阴暗狡诈,却没学到贵族血脉中那一丝难能可贵的尊严,小聪明和智慧二字可是天壤之别。
**未必无情,戏子未必无义,所谓的贵族也未必真的只是一群品尝着下午茶,没事就只会感叹着光明神的伟大和无私的生存规则受益者,起码有些不是,可惜如此简单粗浅的道理却不是每个人都懂。
老古莱特透过殷红的朗姆酒看着满头大汗的埃莫里,眼神之中除了赞赏还有一丝欣慰,这是一种不掺和任何杂质的纯粹感情,七年之前的那个雨夜,他可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敢把这玩意儿带回来的,一路上遇到的阻碍可并不比当年他的老祖宗奥勒留打天下容易。
仿佛想起了什么,古莱特将手中的酒杯递给了一旁笑眯眯的老管家,轻声说道:
“这酒可真不错,有点
达尔姆庄园百年陈酿的味道,恩,我说的就是那些天生会享受的暗夜贵族,老伙计不准备来点吗?”
特洛伊沉默的摇了摇头,宽厚的嘴唇动了动,欲言又止的样子看起来让人着急,但最终他还是眯着眼说道:“子爵大人,虽然这有点不礼貌,但我还是想提醒您一句,尽量远离那些卑微而又肮脏的家伙吧,说到底,他们可是一群喝人血的败类,即使用一副贵族的皮囊包裹着内心,但那依旧是丑陋不堪的,就像是丧
钟悲鸣一般,比王国中的一些苍蝇更让人讨厌。”
府邸中的老管家特洛伊是一位奇怪的绅士,他说话总是轻声细语的呢喃,不带有一丝火气,但是往往他轻声细语的背后总会让人感到一股莫名的抽搐,如同凡尔登山脉深处的冬季,那是刺入骨子里的严寒,即便裹着上位魔兽的皮毛也难以抵御这种来自灵魂的战栗,这是府邸里所有佣人公认的一点,哪怕穿越而来的李来福在面对这个神秘老者的时候,也不得不悄悄夹起尾巴。
但是古莱特公爵明显是个例外,倘若将特洛伊比喻成一柄刻满了各种无上铭文禁咒的无坚不摧之剑,那老子爵古莱特便称得上是一枚有着神明吟诵绝对封印的盾牌。
剑与盾,最好敌对,相互制约,如果合作,那有可能改变的不只是一个王国。
古莱特将手中的酒杯放下,微微眯起双眼:“老伙计,你的言辞还是那样坦诚,就像七年之前那样。但有些事可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改变的,有光明才有黑暗,邪恶养活的可不止是一群所谓的坏人,倘若没有了那些吸血鬼,我们估计早就躺在了塔斯汀王国的坟冢里,更何况...”
古莱特的声调变得有些诡异了,就像在黑夜中独自的呢喃。
“有些事必须要用鲜血来解决,而它们,恰好是地下王朝的代言人啊。”
特洛伊不再多言。
塔斯汀王国陷入了沉眠,黑夜让她更显的诱人,马克斯家族的府邸算得上是黑夜中的一颗明珠,散发着淡淡的光晕,时不时有两三道人影在光与影的交织处倏忽而过,今天的夜晚,这里很热闹。
李来福一开始是拒绝对女人动手的,尤其是那种胸部和脑子不成比例的女人,或许还不算女人,这位叫做摩莎的小女孩只是一个养在温室中娇贵花骨朵罢了,天知道她是那个大家族的产物,兴许是某位公爵在哪个窑子里放荡不羁一晚上折腾出来的也说不定,至于孟菲斯口中所说的她来自平民家庭,那可真算得上是一个有趣的黑色笑话,李来福可不愿意摊上她背后的人物,最起码不想要殃及池鱼,马克斯一脉已经在塔斯汀王国的海洋中荡漾了太久时间了,不少大人物暗中推波助澜,如今估计就等待着一个导火索的引燃了,堆积了无数年的炸药,不知一起爆炸的话会产生怎样波澜壮阔的宏伟景观。
下意识的想到了这些年一直负责自己日常起居的那些佣人,李来福的嘴角挂起了一丝笑容。
或许他们会以为我是个很文雅的游吟诗人?
最好是这样,不然七年的努力全都白费了。
李来福打消脑子里一些奇怪的念头,将目光转向了被他一剑制伏的所谓的见习魔法学徒,不禁感叹这个世界的女孩儿们发育可真不错,该凸的地方凸,该翘的地方绝不有丝毫保留,约莫七八岁的年纪就已经有着让人产生**的资本,这个叫摩莎的女孩估计再过几年就有躺在塔斯汀国王的王座上和他一起进行爱神协奏曲的资格了。
尽管满脑鬼畜的想法,李来福手中的秘银长剑依旧稳如泰山,没有丝毫像娘们般颤抖之类的事发生,火红的魔法灯照耀着摩莎略微有些惨白的面庞上,就像是鲜血浇灌着一朵即将绽放的鲜花。
永恒大陆上众所周知的一件事,魔法的释放需要吟唱一段冗长的咒语,倘若在此时间内控制住一位法师,那便是一场毫无悬念的胜利,所以李来福选择了以骑士的方式来迎战这位有点天赋的少女魔法师,光明神在上,事实就是他赢了,但是后来该怎么办,那还真是一个难题,无论是容貌还是气质,抑或是一些其他方面的东西,这位小女孩已经给了李来福无数种暗示了,她很不简单。
李来福瞟了眼将他挖出来的老头子,却发现老子爵阁下正神情悠然的一身黑袍的特洛伊畅谈得不亦乐乎,李来福松了一口气,此时他才明白并不是只有自己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混小子,狂妄二字和年龄貌似没有太大关系,既然丢掉了这层顾虑,李来福便可以好好发挥一下自己当年蹲街抽大烟的那股流氓痞气。
“摩莎小姐,你这件仿艾伯伦帝国皇室风的公主袍看起来挺珍贵的,上面点缀的蕾丝边花风格独特而又典雅,怎么说呢,恩,就是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荆棘花般让人心驰神往,还有手腕系着的羊腿袖,真不错,一看就是未曾经历过风风雨雨的贵族才会这样打扮的,但是你大可放心啊,作为一名骑士,我手中这柄象征着无上荣耀的剑可不会对着你这种花骨朵儿的。那太有失风度了。”
李来福怀着无比真挚的感情说道,顺手挽了个剑花,马克斯家族的剑刃可不是让那些糜烂贵族拿来消遣炫耀的玩意儿,刺耳的破空之声传入了早已经吓得花容失色的摩莎的耳畔,让她原本惨白的脸色愈发显得扭曲。
重新将剑架在了她的脖子上,李来福的眼神意味深长。
“但你娇贵的花骨朵怎么会明白呢,艾伯林帝国的纹章是由象征着智慧的魔猿和不屈的荆棘花组成,只有纹章才能代表一个不朽帝国的魂魄。”
也许是被吓傻了?穿着红色公主袍的摩莎并没有说话,嘴唇颤颤巍巍地抖动着,但就是没有发出任何有价值的声音,哪怕是几句象征性的叫骂都没有。
另一边倒是没闲工夫废话,孟菲斯子爵差点撕开自己那层虚伪的外衣准备破口大骂了,但是老管家特洛伊轻轻的一声咳嗽却让他明白自己这一切都是咎由自取,并且这里可不是他能够随心所欲的地方,看着那名叫摩莎的女孩被一柄寒光闪闪的骑士长剑架在脖子上,孟菲斯感觉自己这个子爵位置也做到头了,她的身份可比自己这只苍蝇贵重多了,一想到爱尔德大教堂这种代言光明神圣的地方还存留有一个名为异端裁判所的机构,孟菲斯的心中已经打好了遗言的腹稿。
我,一个该死的笨蛋,千不该万不该,即便是生活在地下中的那些狼人都比我要聪慧一万倍。我忏悔,我竟然相信所有的骑士都是光明无畏的,我在口中不断的念叨,假如有下辈子,我一定不会将红衣主教的私生女带到任何一个有着些许污点的地方来显摆,我保证!
他的保证说给全知全能的光明神去听吧,李来福是接受过三流伪高端理论的教育的天朝大学生,岂会畏惧牛鬼蛇神这类虚无缥缈的玩意儿,什么红衣主教在他眼里无异于九华山山脚下买大力丸的江湖术士,反倒是一直身处险境,却沉默不语的摩莎,让他感到有点莫名的不安。
如此近的距离,别说一位刚刚拿到见习魔法师资格的新生代,即便是魔法工会的那些老家伙也不敢轻举妄动,因为神明的公正致使他们的身子骨太孱弱了,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秘银长剑可以轻而易举的抹断他们的脖子,即便是这样,李来福却感受不到丝毫的优势,两世为人的他看待问题的眼光早已经超出了事物的表面,相对于解决,李来福现在更享受分析的过程。
譬如现在。
李来福眯起了双眼,缓缓将秘银长剑收回了藏匿于腰间的剑鞘,就在某一个时间点结束的瞬间,他确定了一个连自己都难以相信的事实。
这个小女孩脸上的畏惧和苍白,只不过是场黑色幽默。
“果然,即便是一个女孩,只要在她的姓氏前面暴露某些让人仰望的头衔,就可以撕下那张名为纯洁的面具,呵呵,七年隐忍,还是有人注意到了么。”
李来福轻声呢喃,他的笑容也随着摩莎渐渐阴冷的目光而凝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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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菲斯脑子有点晕晕的感觉,马克斯家族的朗姆酒后劲儿似乎有点大,看着眼前一脸悲悯庄重的埃莫里,他第一次对自己的智商产生了怀疑,又或者说正因为如此他才会被称作万年子爵和王国的不详苍蝇,孟菲斯只学到了贵族的阴暗狡诈,却没学到贵族血脉中那一丝难能可贵的尊严,小聪明和智慧二字可是天壤之别。
**未必无情,戏子未必无义,所谓的贵族也未必真的只是一群品尝着下午茶,没事就只会感叹着光明神的伟大和无私的生存规则受益者,起码有些不是,可惜如此简单粗浅的道理却不是每个人都懂。
老古莱特透过殷红的朗姆酒看着满头大汗的埃莫里,眼神之中除了赞赏还有一丝欣慰,这是一种不掺和任何杂质的纯粹感情,七年之前的那个雨夜,他可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敢把这玩意儿带回来的,一路上遇到的阻碍可并不比当年他的老祖宗奥勒留打天下容易。
仿佛想起了什么,古莱特将手中的酒杯递给了一旁笑眯眯的老管家,轻声说道:
“这酒可真不错,有点
达尔姆庄园百年陈酿的味道,恩,我说的就是那些天生会享受的暗夜贵族,老伙计不准备来点吗?”
特洛伊沉默的摇了摇头,宽厚的嘴唇动了动,欲言又止的样子看起来让人着急,但最终他还是眯着眼说道:“子爵大人,虽然这有点不礼貌,但我还是想提醒您一句,尽量远离那些卑微而又肮脏的家伙吧,说到底,他们可是一群喝人血的败类,即使用一副贵族的皮囊包裹着内心,但那依旧是丑陋不堪的,就像是丧
钟悲鸣一般,比王国中的一些苍蝇更让人讨厌。”
府邸中的老管家特洛伊是一位奇怪的绅士,他说话总是轻声细语的呢喃,不带有一丝火气,但是往往他轻声细语的背后总会让人感到一股莫名的抽搐,如同凡尔登山脉深处的冬季,那是刺入骨子里的严寒,即便裹着上位魔兽的皮毛也难以抵御这种来自灵魂的战栗,这是府邸里所有佣人公认的一点,哪怕穿越而来的李来福在面对这个神秘老者的时候,也不得不悄悄夹起尾巴。
但是古莱特公爵明显是个例外,倘若将特洛伊比喻成一柄刻满了各种无上铭文禁咒的无坚不摧之剑,那老子爵古莱特便称得上是一枚有着神明吟诵绝对封印的盾牌。
剑与盾,最好敌对,相互制约,如果合作,那有可能改变的不只是一个王国。
古莱特将手中的酒杯放下,微微眯起双眼:“老伙计,你的言辞还是那样坦诚,就像七年之前那样。但有些事可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改变的,有光明才有黑暗,邪恶养活的可不止是一群所谓的坏人,倘若没有了那些吸血鬼,我们估计早就躺在了塔斯汀王国的坟冢里,更何况...”
古莱特的声调变得有些诡异了,就像在黑夜中独自的呢喃。
“有些事必须要用鲜血来解决,而它们,恰好是地下王朝的代言人啊。”
特洛伊不再多言。
塔斯汀王国陷入了沉眠,黑夜让她更显的诱人,马克斯家族的府邸算得上是黑夜中的一颗明珠,散发着淡淡的光晕,时不时有两三道人影在光与影的交织处倏忽而过,今天的夜晚,这里很热闹。
李来福一开始是拒绝对女人动手的,尤其是那种胸部和脑子不成比例的女人,或许还不算女人,这位叫做摩莎的小女孩只是一个养在温室中娇贵花骨朵罢了,天知道她是那个大家族的产物,兴许是某位公爵在哪个窑子里放荡不羁一晚上折腾出来的也说不定,至于孟菲斯口中所说的她来自平民家庭,那可真算得上是一个有趣的黑色笑话,李来福可不愿意摊上她背后的人物,最起码不想要殃及池鱼,马克斯一脉已经在塔斯汀王国的海洋中荡漾了太久时间了,不少大人物暗中推波助澜,如今估计就等待着一个导火索的引燃了,堆积了无数年的炸药,不知一起爆炸的话会产生怎样波澜壮阔的宏伟景观。
下意识的想到了这些年一直负责自己日常起居的那些佣人,李来福的嘴角挂起了一丝笑容。
或许他们会以为我是个很文雅的游吟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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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来福打消脑子里一些奇怪的念头,将目光转向了被他一剑制伏的所谓的见习魔法学徒,不禁感叹这个世界的女孩儿们发育可真不错,该凸的地方凸,该翘的地方绝不有丝毫保留,约莫七八岁的年纪就已经有着让人产生**的资本,这个叫摩莎的女孩估计再过几年就有躺在塔斯汀国王的王座上和他一起进行爱神协奏曲的资格了。
尽管满脑鬼畜的想法,李来福手中的秘银长剑依旧稳如泰山,没有丝毫像娘们般颤抖之类的事发生,火红的魔法灯照耀着摩莎略微有些惨白的面庞上,就像是鲜血浇灌着一朵即将绽放的鲜花。
永恒大陆上众所周知的一件事,魔法的释放需要吟唱一段冗长的咒语,倘若在此时间内控制住一位法师,那便是一场毫无悬念的胜利,所以李来福选择了以骑士的方式来迎战这位有点天赋的少女魔法师,光明神在上,事实就是他赢了,但是后来该怎么办,那还真是一个难题,无论是容貌还是气质,抑或是一些其他方面的东西,这位小女孩已经给了李来福无数种暗示了,她很不简单。
李来福瞟了眼将他挖出来的老头子,却发现老子爵阁下正神情悠然的一身黑袍的特洛伊畅谈得不亦乐乎,李来福松了一口气,此时他才明白并不是只有自己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混小子,狂妄二字和年龄貌似没有太大关系,既然丢掉了这层顾虑,李来福便可以好好发挥一下自己当年蹲街抽大烟的那股流氓痞气。
“摩莎小姐,你这件仿艾伯伦帝国皇室风的公主袍看起来挺珍贵的,上面点缀的蕾丝边花风格独特而又典雅,怎么说呢,恩,就是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荆棘花般让人心驰神往,还有手腕系着的羊腿袖,真不错,一看就是未曾经历过风风雨雨的贵族才会这样打扮的,但是你大可放心啊,作为一名骑士,我手中这柄象征着无上荣耀的剑可不会对着你这种花骨朵儿的。那太有失风度了。”
李来福怀着无比真挚的感情说道,顺手挽了个剑花,马克斯家族的剑刃可不是让那些糜烂贵族拿来消遣炫耀的玩意儿,刺耳的破空之声传入了早已经吓得花容失色的摩莎的耳畔,让她原本惨白的脸色愈发显得扭曲。
重新将剑架在了她的脖子上,李来福的眼神意味深长。
“但你娇贵的花骨朵怎么会明白呢,艾伯林帝国的纹章是由象征着智慧的魔猿和不屈的荆棘花组成,只有纹章才能代表一个不朽帝国的魂魄。”
也许是被吓傻了?穿着红色公主袍的摩莎并没有说话,嘴唇颤颤巍巍地抖动着,但就是没有发出任何有价值的声音,哪怕是几句象征性的叫骂都没有。
另一边倒是没闲工夫废话,孟菲斯子爵差点撕开自己那层虚伪的外衣准备破口大骂了,但是老管家特洛伊轻轻的一声咳嗽却让他明白自己这一切都是咎由自取,并且这里可不是他能够随心所欲的地方,看着那名叫摩莎的女孩被一柄寒光闪闪的骑士长剑架在脖子上,孟菲斯感觉自己这个子爵位置也做到头了,她的身份可比自己这只苍蝇贵重多了,一想到爱尔德大教堂这种代言光明神圣的地方还存留有一个名为异端裁判所的机构,孟菲斯的心中已经打好了遗言的腹稿。
我,一个该死的笨蛋,千不该万不该,即便是生活在地下中的那些狼人都比我要聪慧一万倍。我忏悔,我竟然相信所有的骑士都是光明无畏的,我在口中不断的念叨,假如有下辈子,我一定不会将红衣主教的私生女带到任何一个有着些许污点的地方来显摆,我保证!
他的保证说给全知全能的光明神去听吧,李来福是接受过三流伪高端理论的教育的天朝大学生,岂会畏惧牛鬼蛇神这类虚无缥缈的玩意儿,什么红衣主教在他眼里无异于九华山山脚下买大力丸的江湖术士,反倒是一直身处险境,却沉默不语的摩莎,让他感到有点莫名的不安。
如此近的距离,别说一位刚刚拿到见习魔法师资格的新生代,即便是魔法工会的那些老家伙也不敢轻举妄动,因为神明的公正致使他们的身子骨太孱弱了,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秘银长剑可以轻而易举的抹断他们的脖子,即便是这样,李来福却感受不到丝毫的优势,两世为人的他看待问题的眼光早已经超出了事物的表面,相对于解决,李来福现在更享受分析的过程。
譬如现在。
李来福眯起了双眼,缓缓将秘银长剑收回了藏匿于腰间的剑鞘,就在某一个时间点结束的瞬间,他确定了一个连自己都难以相信的事实。
这个小女孩脸上的畏惧和苍白,只不过是场黑色幽默。
“果然,即便是一个女孩,只要在她的姓氏前面暴露某些让人仰望的头衔,就可以撕下那张名为纯洁的面具,呵呵,七年隐忍,还是有人注意到了么。”
李来福轻声呢喃,他的笑容也随着摩莎渐渐阴冷的目光而凝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