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天涯征途之美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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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陌荒草,天涯客,行者千里,烂漫狂游。断云飞去,岁穷时节,登高望山青未了?敌国破,山河壮,锦堂风月依然。
次日,时过正午,北宇浩然被米兰带着,跟着商队缓缓驶出霍洛金城。进出城的人很多,北宇浩然隐约觉得有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转头看过去时,原来是个买鸡蛋的老太婆,也许在菜市场见过吧,他转过头,随商队人马出了城门。
一出城门,北宇浩然就感觉到说不出的亲切,放眼望去,前面是无际的平原,低矮的杂草丛生,极远处是淡淡的山影,就象一付水墨画。他回头看了看霍洛金城,高大的城门渐行渐远,而整座城池的轮廓却越来越清晰,北宇浩然豁然发现,霍洛金城原来极有气势,就象一只居高临下的猛虎蛟龙,从高山云天之上现身人间,俯视大地。
霍洛金城隶属于斯托邦王国,位于王国的南部边陲,同时与三个王国相接,可谓是边防重镇。但斯托邦王国对这座重镇并没有给予相应的关注,反而听之任之,大有摒弃之意。
原来,霍洛金城就象北宇浩然看到的那样,它背靠绵延万里的云隐山脉,前面地势平坦,进利攻,退易守,逃可藏,俯瞰诸国,威慑群城,是一座易守难攻的城池。这是它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但同时也注定了它是一个兵家必争之地,一旦战争爆发,不论哪一方都想把它据为已有。
而斯托邦王国在普修大陆上只能算是三流小国,在经历了上百次的战争教训之后,王朝统治者们终于达成共识,小国需要的是见风使舵和谦卑顺服,并不需要攻战守备的城池。所以,对霍洛金城的战备军费越拨越少,近几年来,竟然以边疆无事为由,不给一兵一卒,一粮一草。霍洛金城也就真正成为一座边外之城,国外孤城,对周边强国的觊觎,孤军奋战。
如此昏庸的斯托邦王国统治者,看似愚不可及,实则另有蹊跷。想必大家都知道‘儿皇帝’的典故吧,其实斯托邦王国的统治者也正打着‘儿皇帝’的算盘,卑顺臣服于大国,保住自己在国内的地位,并且借助大国的武力消灭反对者,继续鱼肉百姓,享受骄奢淫逸的糜烂生活,这就是做‘儿皇帝’的好处,一群很无耻的混蛋!
但这个世界,往往越是无耻的人,越是过得很好,越是混蛋,越是风光。荣耀都归于死人,就让我们都无耻的活着吧,直到有一天,真正的英雄出现,他会荡清宇内,肃静一切奸猾。
这些话我也曾告诉过北宇浩然,并且问他到底是不是这个英雄,他笑道:“我决不会做死了的英雄。”我也笑道:“没事别瞎笑。”
北宇浩然此时还不是英雄,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所在的王国叫做斯托邦,他只想快点把这次任务完成,好拿到霍洛金城的户籍本,过着衣食无忧的小日子。他骑着一匹纯种雪角马,这是奥夏玛星球特有的马种,日行千里,马体长四米,健硕修长,马头上生有两只角,长约二尺,淡红色中带着一丝明黄。雪角马是一种带攻击性的乘坐工具,它的蹄和角都是致命的武器,等闲兽类不敢近它的身。
这次任务是护送爱尔商行的一支商队前往尼罗王国的唐古拉城,商队共有十二辆装得满满的马车,马夫一共十三人,有一个是替换,同时兼任杂务和野炊。还有一名主事,负责沿途出国外交通关一类的事宜。
护卫队共有二十人,十人是城防战士,还有十人是爱尔商行的法武修士。队长是米兰,下面有两名组长,一个叫托泰,是名武修,另一名叫弗丹珍,爱尔商行的负责人,据说是一名魔法师。
这是北宇浩然第一次见到魔法师,听米兰介绍,魔法是法修的一种,他们掌握着一些不为人知的神秘力量,在战斗中不容小觑,如能和其他种类的修炼者搭配得当,往往能爆发出意想不到的效果。他又特别嘱咐北宇浩然,不要和护送队里的几个魔法师走得太近,因为法武自来有所分歧,米兰是武修,他当然希望北宇浩然以后能修习武技。
可北宇浩然转身就把米兰的话抛在脑后,他正和一名年轻的女魔法师聊得五湖四海,云山雾罩。那是一名很漂亮的女魔法师,她叫芙妮,是爱尔商行弗丹珍的学生,十七八岁的样子,在这三十多人的队伍里,只有她和北宇浩然的年纪最相仿。她有着天蓝色头发,美丽的脸庞,一双琥珀般晶莹剔透的眼睛,此时正兴致勃勃给北间宇浩然讲着魔法世界里的种种轶闻,虽然她知道的并不多。
对于北宇浩然这个成天和马焰丽,这样的绝世丑女在一起的少男而言,芙妮就象黑暗深渊里升起的一轮皎洁明月,让他目眩神迷,为之倾心。他最喜欢看芙妮的眼睛,总觉得那双又明又亮的眼睛会说话,让他看着就觉得心里比吃了蜜还要甜。
芙妮突然问道:“大能凡,你是法修吗?”
北宇浩然道:“不是。”
芙妮道:“那你是武修?”
北宇浩然道:“哦,也不是。”
芙妮有些吃惊的道:“难道是器修,这么年轻?”北宇浩然有点不好意思的摇了摇头道:“也不是啦。”
芙妮更加不可思义的道:“你不是修炼者,怎么参加了护卫组?”
北宇浩然笑道:“是他们让我来的。”
芙妮眼睛一转,恍然大悟道:“啊,原来你是出来玩的,你一定是城里的什么公子少爷。”
北宇浩然道:“也不是,我只是一个杂货铺的小二。”
芙妮摇了摇头道:“我不信,你一定是骗我。”
北宇浩然笑道:“我没有,说不定是你骗我呢?”
芙妮道:“我骗你什么了,大能凡,你说清楚。”
北宇浩然并不答话,驱马快行,芙妮在后面紧追上来,北宇浩然又突然转头回绕,两个人来来回回,你追我赶,欢声笑语,四处漾溢着青春的气息,给商队带来了不少活力。
夕阳西下,夜幕渐垂,一望无际的荒野之地,渐渐笼上了夜色,米兰发出号令,商队在一处背风的地方扎下了营宿。不一会,篝火熊熊,几个简易的帐篷也搭了起来。莽莽原野之上,只有营地里火光烛烛,嘈嘈杂杂,充满了生机。
商队现在已经到了霍洛金城的边界,明天就要进入到加比王国的境内,首先经过的是加比王国的杞南城。这是经过计算的,商队是下午才出发,这样就刚好在自己的边境上过一夜,因为夜晚往往是最危险的,在自己的地盘上过夜当然相对安全一些。
马匹都卸了套,栓在马车的内侧,马的耳朵比人灵敏,在外围能起到警戒哨兵的作用,而且是一辆车上栓一匹,这样能避免马匹被人一下偷走或惊走。所有的马车呈封闭的环形,这样就把所有的人和马围在中间。
最外围是车,第二层是马,最里面才是人和货物,这是一种结构优良的野外临时防御工事,当然是米兰的杰作。他曾是军队的军官,对于攻防战备之道颇熟,这也是让他做护卫队长的原因。其实今晚根本不需要如此谨慎,毕竟还在霍洛金城的领土之内,有哪个不长眼的毛贼胆敢在城府护卫队的头上动土?但米兰却认为,防范永远是需要的,并且还照例派出了外巡警戒人员,然后才放心的和大家一起,准备享用今夜的晚餐。
肉香飘散,白天护卫们一路上打了不少野鸡野兔,此时已经烤得酥香。大家围坐一团,主事已招呼几名马夫从车上取下美酒,一堆火旁倒了一大桶。米兰用酒勺给北宇浩然舀了满满一大碗,北宇浩然也撕下一大块烤熟的野鸡腿,递了过去。酒很烈,肉很香,火很旺,夜晚也显得不那么漫长了。
夜风袭袭,北宇浩然喝下一大口酒,又啃了一大口肉,感觉实在不错。芙妮就坐在他的旁边,她接过北宇浩然递过来的烤肉,小嘴轻嚼,津津有味的尝着野味的风情,看她那样子,肯定是第一次出来执行任务。北宇浩然把烤得最酥的部分都分给了她,而没烤熟和烤焦了的全都留给自己,但吃在嘴里,却比什么山珍海味都要香。他看了看芙妮,只见她小心翼翼啃食着样子,感觉就象是一只可爱的小狸兔。
夜色更浓,四周全都被黑暗吞没,远处夜莺的叫声传来,象厉鬼在哭诉,芙妮向着北宇浩然靠得更紧了,柔软的身体紧紧的贴在他的身上。北宇浩然仰头看着满天星光,暗暗念道,夜莺啊夜莺,请你今晚辛苦一下,就这样叫上一个通宵吧!他看了看小鸟依人的芙妮,柔美恬静,心里真的希望时间就永远停在这一刻,就象自己没有过去,最好也没有未来,只有现在。但正如一位无名哲学家所说,希望总是被现实打破,未来是现在的敌人。
突然,远处传来几声狼嗥,在那悠远凄怆的叫声中,就连天边的月亮也显得更加的昏暗。荒野里的苍狼是很凶猛的,它们大都成群结队,少则十数只,多则数百只,甚至上千头,倘若被狼群跟上,绝对是一件让人很恐怖的事。
南陌荒草,天涯客,行者千里,烂漫狂游。断云飞去,岁穷时节,登高望山青未了?敌国破,山河壮,锦堂风月依然。
次日,时过正午,北宇浩然被米兰带着,跟着商队缓缓驶出霍洛金城。进出城的人很多,北宇浩然隐约觉得有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转头看过去时,原来是个买鸡蛋的老太婆,也许在菜市场见过吧,他转过头,随商队人马出了城门。
一出城门,北宇浩然就感觉到说不出的亲切,放眼望去,前面是无际的平原,低矮的杂草丛生,极远处是淡淡的山影,就象一付水墨画。他回头看了看霍洛金城,高大的城门渐行渐远,而整座城池的轮廓却越来越清晰,北宇浩然豁然发现,霍洛金城原来极有气势,就象一只居高临下的猛虎蛟龙,从高山云天之上现身人间,俯视大地。
霍洛金城隶属于斯托邦王国,位于王国的南部边陲,同时与三个王国相接,可谓是边防重镇。但斯托邦王国对这座重镇并没有给予相应的关注,反而听之任之,大有摒弃之意。
原来,霍洛金城就象北宇浩然看到的那样,它背靠绵延万里的云隐山脉,前面地势平坦,进利攻,退易守,逃可藏,俯瞰诸国,威慑群城,是一座易守难攻的城池。这是它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但同时也注定了它是一个兵家必争之地,一旦战争爆发,不论哪一方都想把它据为已有。
而斯托邦王国在普修大陆上只能算是三流小国,在经历了上百次的战争教训之后,王朝统治者们终于达成共识,小国需要的是见风使舵和谦卑顺服,并不需要攻战守备的城池。所以,对霍洛金城的战备军费越拨越少,近几年来,竟然以边疆无事为由,不给一兵一卒,一粮一草。霍洛金城也就真正成为一座边外之城,国外孤城,对周边强国的觊觎,孤军奋战。
如此昏庸的斯托邦王国统治者,看似愚不可及,实则另有蹊跷。想必大家都知道‘儿皇帝’的典故吧,其实斯托邦王国的统治者也正打着‘儿皇帝’的算盘,卑顺臣服于大国,保住自己在国内的地位,并且借助大国的武力消灭反对者,继续鱼肉百姓,享受骄奢淫逸的糜烂生活,这就是做‘儿皇帝’的好处,一群很无耻的混蛋!
但这个世界,往往越是无耻的人,越是过得很好,越是混蛋,越是风光。荣耀都归于死人,就让我们都无耻的活着吧,直到有一天,真正的英雄出现,他会荡清宇内,肃静一切奸猾。
这些话我也曾告诉过北宇浩然,并且问他到底是不是这个英雄,他笑道:“我决不会做死了的英雄。”我也笑道:“没事别瞎笑。”
北宇浩然此时还不是英雄,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所在的王国叫做斯托邦,他只想快点把这次任务完成,好拿到霍洛金城的户籍本,过着衣食无忧的小日子。他骑着一匹纯种雪角马,这是奥夏玛星球特有的马种,日行千里,马体长四米,健硕修长,马头上生有两只角,长约二尺,淡红色中带着一丝明黄。雪角马是一种带攻击性的乘坐工具,它的蹄和角都是致命的武器,等闲兽类不敢近它的身。
这次任务是护送爱尔商行的一支商队前往尼罗王国的唐古拉城,商队共有十二辆装得满满的马车,马夫一共十三人,有一个是替换,同时兼任杂务和野炊。还有一名主事,负责沿途出国外交通关一类的事宜。
护卫队共有二十人,十人是城防战士,还有十人是爱尔商行的法武修士。队长是米兰,下面有两名组长,一个叫托泰,是名武修,另一名叫弗丹珍,爱尔商行的负责人,据说是一名魔法师。
这是北宇浩然第一次见到魔法师,听米兰介绍,魔法是法修的一种,他们掌握着一些不为人知的神秘力量,在战斗中不容小觑,如能和其他种类的修炼者搭配得当,往往能爆发出意想不到的效果。他又特别嘱咐北宇浩然,不要和护送队里的几个魔法师走得太近,因为法武自来有所分歧,米兰是武修,他当然希望北宇浩然以后能修习武技。
可北宇浩然转身就把米兰的话抛在脑后,他正和一名年轻的女魔法师聊得五湖四海,云山雾罩。那是一名很漂亮的女魔法师,她叫芙妮,是爱尔商行弗丹珍的学生,十七八岁的样子,在这三十多人的队伍里,只有她和北宇浩然的年纪最相仿。她有着天蓝色头发,美丽的脸庞,一双琥珀般晶莹剔透的眼睛,此时正兴致勃勃给北间宇浩然讲着魔法世界里的种种轶闻,虽然她知道的并不多。
对于北宇浩然这个成天和马焰丽,这样的绝世丑女在一起的少男而言,芙妮就象黑暗深渊里升起的一轮皎洁明月,让他目眩神迷,为之倾心。他最喜欢看芙妮的眼睛,总觉得那双又明又亮的眼睛会说话,让他看着就觉得心里比吃了蜜还要甜。
芙妮突然问道:“大能凡,你是法修吗?”
北宇浩然道:“不是。”
芙妮道:“那你是武修?”
北宇浩然道:“哦,也不是。”
芙妮有些吃惊的道:“难道是器修,这么年轻?”北宇浩然有点不好意思的摇了摇头道:“也不是啦。”
芙妮更加不可思义的道:“你不是修炼者,怎么参加了护卫组?”
北宇浩然笑道:“是他们让我来的。”
芙妮眼睛一转,恍然大悟道:“啊,原来你是出来玩的,你一定是城里的什么公子少爷。”
北宇浩然道:“也不是,我只是一个杂货铺的小二。”
芙妮摇了摇头道:“我不信,你一定是骗我。”
北宇浩然笑道:“我没有,说不定是你骗我呢?”
芙妮道:“我骗你什么了,大能凡,你说清楚。”
北宇浩然并不答话,驱马快行,芙妮在后面紧追上来,北宇浩然又突然转头回绕,两个人来来回回,你追我赶,欢声笑语,四处漾溢着青春的气息,给商队带来了不少活力。
夕阳西下,夜幕渐垂,一望无际的荒野之地,渐渐笼上了夜色,米兰发出号令,商队在一处背风的地方扎下了营宿。不一会,篝火熊熊,几个简易的帐篷也搭了起来。莽莽原野之上,只有营地里火光烛烛,嘈嘈杂杂,充满了生机。
商队现在已经到了霍洛金城的边界,明天就要进入到加比王国的境内,首先经过的是加比王国的杞南城。这是经过计算的,商队是下午才出发,这样就刚好在自己的边境上过一夜,因为夜晚往往是最危险的,在自己的地盘上过夜当然相对安全一些。
马匹都卸了套,栓在马车的内侧,马的耳朵比人灵敏,在外围能起到警戒哨兵的作用,而且是一辆车上栓一匹,这样能避免马匹被人一下偷走或惊走。所有的马车呈封闭的环形,这样就把所有的人和马围在中间。
最外围是车,第二层是马,最里面才是人和货物,这是一种结构优良的野外临时防御工事,当然是米兰的杰作。他曾是军队的军官,对于攻防战备之道颇熟,这也是让他做护卫队长的原因。其实今晚根本不需要如此谨慎,毕竟还在霍洛金城的领土之内,有哪个不长眼的毛贼胆敢在城府护卫队的头上动土?但米兰却认为,防范永远是需要的,并且还照例派出了外巡警戒人员,然后才放心的和大家一起,准备享用今夜的晚餐。
肉香飘散,白天护卫们一路上打了不少野鸡野兔,此时已经烤得酥香。大家围坐一团,主事已招呼几名马夫从车上取下美酒,一堆火旁倒了一大桶。米兰用酒勺给北宇浩然舀了满满一大碗,北宇浩然也撕下一大块烤熟的野鸡腿,递了过去。酒很烈,肉很香,火很旺,夜晚也显得不那么漫长了。
夜风袭袭,北宇浩然喝下一大口酒,又啃了一大口肉,感觉实在不错。芙妮就坐在他的旁边,她接过北宇浩然递过来的烤肉,小嘴轻嚼,津津有味的尝着野味的风情,看她那样子,肯定是第一次出来执行任务。北宇浩然把烤得最酥的部分都分给了她,而没烤熟和烤焦了的全都留给自己,但吃在嘴里,却比什么山珍海味都要香。他看了看芙妮,只见她小心翼翼啃食着样子,感觉就象是一只可爱的小狸兔。
夜色更浓,四周全都被黑暗吞没,远处夜莺的叫声传来,象厉鬼在哭诉,芙妮向着北宇浩然靠得更紧了,柔软的身体紧紧的贴在他的身上。北宇浩然仰头看着满天星光,暗暗念道,夜莺啊夜莺,请你今晚辛苦一下,就这样叫上一个通宵吧!他看了看小鸟依人的芙妮,柔美恬静,心里真的希望时间就永远停在这一刻,就象自己没有过去,最好也没有未来,只有现在。但正如一位无名哲学家所说,希望总是被现实打破,未来是现在的敌人。
突然,远处传来几声狼嗥,在那悠远凄怆的叫声中,就连天边的月亮也显得更加的昏暗。荒野里的苍狼是很凶猛的,它们大都成群结队,少则十数只,多则数百只,甚至上千头,倘若被狼群跟上,绝对是一件让人很恐怖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