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章 雷克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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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卡利姆多大陆中部贫瘠的土地上,刚刚破晓,一头巨熊疯狂地扑向了一只野猪,野猪顿时被撕裂成几块碎片。
熊开始贪婪地享受着美味的早餐,身后步来了一个人影。他高大无比,****上身,全身肌肉非常结实,皮肤是黄褐色的,腰间别了一对巨大的板斧。右护肩上倒立着坚硬的尖刺,裤子与护肩则是由野兽制成,头上还裹了一层黑狼皮面具。他走向野猪,选了一块腰部肉,扯了一块塞到了血盆大口嘴里,肉里的汁水溅了出去。
也许大家很快猜到了这一行头的主人是谁?没错,大名鼎鼎的——雷克萨。
雷克萨是德拉诺的莫克纳萨氏族,那个氏族是由兽人和食人魔杂交而成的。雷克萨自己漂泊已经很多年了,当初他认识到了战争的罪恶与当时兽人的卑劣,于是他开始隐居。当时他曾经幻想着可以从美丽的艾泽拉斯世界开始新的,曾经被燃烧军团毁掉的生活,可以再度在小河里游泳,在茂盛的森林里奔跑,可是他被古尔丹和他的暗影议会蒙骗了,古尔丹是想要消灭人类,占领整个世界,然后继续征服其他的世界,同时提高自己的能量……
当黑暗之门关闭的时候,雷克萨近乎绝望。而战歌氏族的格罗姆?地狱咆哮却要继续带领他的军队战斗,侵袭人类的土地,雷克萨此时认清了兽人被燃烧军团所腐化的本质,开始厌恶“文明”。
“从此我只与野兽作伴。”他当时这么说。
他砍断了野猪的獠牙,把它们加入了他的骨质项链中——这都是他的战利品。雷克萨把剩余的肉揣进了他的野猪皮包中,对那头巨熊说,但是这更类似于自言自语,即使米莎听得懂他在说什么,但是这句话对于巨熊来说没什么用:“我自己已经漂泊了很多年了,小米莎,我厌倦了那些文明社会的丑恶,不过有的时候我也厌倦了着无尽的孤独。比起那些文明人们。我宁可与野兽为伍。不,它他们不值得信任,只是比某些狡猾的野兽稍微好一点而已。他们不停地进行战争,只能让更多的人遇难。让更多的生物灭绝,毁灭更多的美好生活,给大地添加伤痕……我恨透了他们。”
米莎突然警觉了起来,突然奔跑了起来,把雷克萨甩到了后面。然后又突然站住紧张的看着树林的另一端。透过那些树,雷克萨看见了一个兽人被一群野猪人围击。
“一场战斗!”雷克萨自言自语。
“来吧,你们这些杂种,尝尝莫戈林的斧子的滋味!”那个兽人来了一记战吼,立刻砍掉了一只野猪人的脑袋,大脑滚落了出来,被他的同类踩了个稀巴烂。虽然这也许只是一次平常的捕猎,一般情况下老鹰抓小鸡和鬣狗抓野兔雷克萨都不会理睬,这是自然规律。生物链似乎是这样的,伟大又残忍。
虽然如此。但是雷克萨也发出一记战吼,之后取出了腰间的板斧,纵跳同时从上往下掷出旋转的巨斧,落地后又横批着挥舞出带着寒风的斧子,分别击中两个野猪人身上,它们都旋转着穿透了这些险恶的生物的****,肋骨的碎片和血腥的肺渣潸然而下,随后板斧深深地击入到了岩石当中,力量可见一斑。
“坚持住,勇士。你不该一个人来这!”雷克萨边战斗边说。
这群野猪人太多了,几乎把莫戈林淹没。米莎打滚进了野猪人堆,用头把它们顶飞,巨爪貌似很漫不经心地拍击。抓挠,但是每一攻击都能打中野猪人,每一攻击都能携带着野猪人的骨头碎片和血肉,招招致命。
雷克萨抓住野猪人的一对獠牙,抵在腋下,双手撑起。转着圈进入那个堆里,每秒都有野猪人被击飞,这就像一股小型的强力旋风,酷似剑圣格罗姆的“剑刃风暴”。野猪们一个接一个地飞了出去,配合着他们天生的神态,感觉非常滑稽。野猪人们作鸟兽散,雷克萨和米莎也没去追,回头再看莫戈林,他****已被刺穿了两个洞,明显是野猪人的獠牙刺穿的,肺叶严重受损,血如泉涌。他软绵绵地倒了下去,如断线的木偶。
雷克萨跑到他跟前:“怎么样?勇士,我很抱歉我无法缓解你的痛苦……”
莫戈林呕出一大口血,喷在雷克萨的狼头面具上,再加上雷克萨的表情姿势,十分狰狞可怕。
雷克萨掀起了他的狼头面具,这也是出于尊重:“你好,送信,给酋长,萨尔,他在哪?”
战士将一封沾满鲜血的重要信件交给雷克萨,要他无论如何送到酋长萨尔手上。
雷克萨看着这封信,答应道:“好吧,勇士。我会将信带给你所说的叫萨尔的兽人。”然后他看见那个兽人笑了笑,将食指指向北方,然后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于是雷克萨埋藏了这位兽人勇士,踏上了去奥格瑞玛的路。
“米莎,你说见到那个兽人,怎么说?他会相信我们吗?”
“酋长,萨尔?难道不是格罗姆吗?”雷克萨太久没有跟兽人们接触了。
“不管了,米莎,我们只是去送一次信,送完了,我们就回来。”
雷克萨带着米莎往北方而去,路上没有遇到一个兽人?真的很奇怪。
“人类?”
当雷克萨走进了一瞧,是一个毛茸茸的家伙,他将它翻过身来,问道:“米莎,是不是你的同类成精了。”摆在他面前的是一只毛茸茸可爱的熊猫人。
他呼吸困得,干咳道:“水……”
“我想他肯定是渴了。”雷克萨将水袋打开给熊猫人饮用。
熊猫人喝光了他的水袋,顿时活了过来,咳咳道:“谢谢,朋友,我叫陈*风暴烈酒。是一个酿酒师,呃,天呢?你是雷克萨吧?”
雷克萨疑问道:“你知道我的名字?”
陈*风暴烈酒似乎隐藏了一些东西,道:“你的名字略有耳闻,我听一些朋友说过,呃,地精,他们说起过您的故事。一个人带着一头熊惩奸除恶。”
“呃?你说的那个地精应该叫地精加兹鲁维吧,呃,我确实帮他们瓦解了狗头人采矿小队。”
陈*风暴烈酒赶紧说道:“对,对,我就是从那个矮子那里得知的。”然后又问道:“你准备去哪里?”
“恩,我接到了一封信,准备前往北方的一个城市,好像兽人建立的一座城市,我想去看看。”
陈*风暴烈酒高兴的说道:“是吗?嘿,伙计,你应该不建议路上有个伴儿吧?”
雷克萨很拽很酷道:“我已经有伴了。”他指了指身边的米莎。米莎是头熊,发出嗷嗷的吼声。
陈*风暴烈酒看到米莎激动的样子后道:“嗨,我不是跟你争宠,我是熊猫人。明白吗?”然后跟雷克萨道:“好吧,我承认,我迷路了,我需要人呢指引我的方向,明白吗?”
“好吧,熊猫人。”(未完待续。)
在卡利姆多大陆中部贫瘠的土地上,刚刚破晓,一头巨熊疯狂地扑向了一只野猪,野猪顿时被撕裂成几块碎片。
熊开始贪婪地享受着美味的早餐,身后步来了一个人影。他高大无比,****上身,全身肌肉非常结实,皮肤是黄褐色的,腰间别了一对巨大的板斧。右护肩上倒立着坚硬的尖刺,裤子与护肩则是由野兽制成,头上还裹了一层黑狼皮面具。他走向野猪,选了一块腰部肉,扯了一块塞到了血盆大口嘴里,肉里的汁水溅了出去。
也许大家很快猜到了这一行头的主人是谁?没错,大名鼎鼎的——雷克萨。
雷克萨是德拉诺的莫克纳萨氏族,那个氏族是由兽人和食人魔杂交而成的。雷克萨自己漂泊已经很多年了,当初他认识到了战争的罪恶与当时兽人的卑劣,于是他开始隐居。当时他曾经幻想着可以从美丽的艾泽拉斯世界开始新的,曾经被燃烧军团毁掉的生活,可以再度在小河里游泳,在茂盛的森林里奔跑,可是他被古尔丹和他的暗影议会蒙骗了,古尔丹是想要消灭人类,占领整个世界,然后继续征服其他的世界,同时提高自己的能量……
当黑暗之门关闭的时候,雷克萨近乎绝望。而战歌氏族的格罗姆?地狱咆哮却要继续带领他的军队战斗,侵袭人类的土地,雷克萨此时认清了兽人被燃烧军团所腐化的本质,开始厌恶“文明”。
“从此我只与野兽作伴。”他当时这么说。
他砍断了野猪的獠牙,把它们加入了他的骨质项链中——这都是他的战利品。雷克萨把剩余的肉揣进了他的野猪皮包中,对那头巨熊说,但是这更类似于自言自语,即使米莎听得懂他在说什么,但是这句话对于巨熊来说没什么用:“我自己已经漂泊了很多年了,小米莎,我厌倦了那些文明社会的丑恶,不过有的时候我也厌倦了着无尽的孤独。比起那些文明人们。我宁可与野兽为伍。不,它他们不值得信任,只是比某些狡猾的野兽稍微好一点而已。他们不停地进行战争,只能让更多的人遇难。让更多的生物灭绝,毁灭更多的美好生活,给大地添加伤痕……我恨透了他们。”
米莎突然警觉了起来,突然奔跑了起来,把雷克萨甩到了后面。然后又突然站住紧张的看着树林的另一端。透过那些树,雷克萨看见了一个兽人被一群野猪人围击。
“一场战斗!”雷克萨自言自语。
“来吧,你们这些杂种,尝尝莫戈林的斧子的滋味!”那个兽人来了一记战吼,立刻砍掉了一只野猪人的脑袋,大脑滚落了出来,被他的同类踩了个稀巴烂。虽然这也许只是一次平常的捕猎,一般情况下老鹰抓小鸡和鬣狗抓野兔雷克萨都不会理睬,这是自然规律。生物链似乎是这样的,伟大又残忍。
虽然如此。但是雷克萨也发出一记战吼,之后取出了腰间的板斧,纵跳同时从上往下掷出旋转的巨斧,落地后又横批着挥舞出带着寒风的斧子,分别击中两个野猪人身上,它们都旋转着穿透了这些险恶的生物的****,肋骨的碎片和血腥的肺渣潸然而下,随后板斧深深地击入到了岩石当中,力量可见一斑。
“坚持住,勇士。你不该一个人来这!”雷克萨边战斗边说。
这群野猪人太多了,几乎把莫戈林淹没。米莎打滚进了野猪人堆,用头把它们顶飞,巨爪貌似很漫不经心地拍击。抓挠,但是每一攻击都能打中野猪人,每一攻击都能携带着野猪人的骨头碎片和血肉,招招致命。
雷克萨抓住野猪人的一对獠牙,抵在腋下,双手撑起。转着圈进入那个堆里,每秒都有野猪人被击飞,这就像一股小型的强力旋风,酷似剑圣格罗姆的“剑刃风暴”。野猪们一个接一个地飞了出去,配合着他们天生的神态,感觉非常滑稽。野猪人们作鸟兽散,雷克萨和米莎也没去追,回头再看莫戈林,他****已被刺穿了两个洞,明显是野猪人的獠牙刺穿的,肺叶严重受损,血如泉涌。他软绵绵地倒了下去,如断线的木偶。
雷克萨跑到他跟前:“怎么样?勇士,我很抱歉我无法缓解你的痛苦……”
莫戈林呕出一大口血,喷在雷克萨的狼头面具上,再加上雷克萨的表情姿势,十分狰狞可怕。
雷克萨掀起了他的狼头面具,这也是出于尊重:“你好,送信,给酋长,萨尔,他在哪?”
战士将一封沾满鲜血的重要信件交给雷克萨,要他无论如何送到酋长萨尔手上。
雷克萨看着这封信,答应道:“好吧,勇士。我会将信带给你所说的叫萨尔的兽人。”然后他看见那个兽人笑了笑,将食指指向北方,然后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于是雷克萨埋藏了这位兽人勇士,踏上了去奥格瑞玛的路。
“米莎,你说见到那个兽人,怎么说?他会相信我们吗?”
“酋长,萨尔?难道不是格罗姆吗?”雷克萨太久没有跟兽人们接触了。
“不管了,米莎,我们只是去送一次信,送完了,我们就回来。”
雷克萨带着米莎往北方而去,路上没有遇到一个兽人?真的很奇怪。
“人类?”
当雷克萨走进了一瞧,是一个毛茸茸的家伙,他将它翻过身来,问道:“米莎,是不是你的同类成精了。”摆在他面前的是一只毛茸茸可爱的熊猫人。
他呼吸困得,干咳道:“水……”
“我想他肯定是渴了。”雷克萨将水袋打开给熊猫人饮用。
熊猫人喝光了他的水袋,顿时活了过来,咳咳道:“谢谢,朋友,我叫陈*风暴烈酒。是一个酿酒师,呃,天呢?你是雷克萨吧?”
雷克萨疑问道:“你知道我的名字?”
陈*风暴烈酒似乎隐藏了一些东西,道:“你的名字略有耳闻,我听一些朋友说过,呃,地精,他们说起过您的故事。一个人带着一头熊惩奸除恶。”
“呃?你说的那个地精应该叫地精加兹鲁维吧,呃,我确实帮他们瓦解了狗头人采矿小队。”
陈*风暴烈酒赶紧说道:“对,对,我就是从那个矮子那里得知的。”然后又问道:“你准备去哪里?”
“恩,我接到了一封信,准备前往北方的一个城市,好像兽人建立的一座城市,我想去看看。”
陈*风暴烈酒高兴的说道:“是吗?嘿,伙计,你应该不建议路上有个伴儿吧?”
雷克萨很拽很酷道:“我已经有伴了。”他指了指身边的米莎。米莎是头熊,发出嗷嗷的吼声。
陈*风暴烈酒看到米莎激动的样子后道:“嗨,我不是跟你争宠,我是熊猫人。明白吗?”然后跟雷克萨道:“好吧,我承认,我迷路了,我需要人呢指引我的方向,明白吗?”
“好吧,熊猫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