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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第278章 男人就爱你这样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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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后期,陆之谦甚至切断郝萌与外界交流的一切方法。
手机停机,网络也切断。
让她完全与世隔绝。
将心比心,如果这事儿是别人强加在他自己身上的,他会宁愿自己死了。
郝萌可以忍他忍到现在,也许真的是已经对他最大限度的宽容了。
此刻,陆之谦手里捏着手机,盯着郝萌的号码,愣愣的发呆,心却一寸寸的荒凉。
这个号码本来是可以连接到郝萌的。
可如今,却被他亲手斩断……
*
陆之谦再睁眼时,才发现静静躺放在床头柜子上的纸条。
他用力撑起身子,伸手拿起那张纸条,凑近眼前一看,上面是郝萌娟秀的字迹。
以前读书的时候,语文老师就常常夸郝萌字写得漂亮,还常常让陆之谦要好好向同桌学习。
陆之谦每一次都不忿的反驳,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字其实也挺漂亮的,一点也不比郝萌的差。
可他却总是有意无意的收集郝萌写过的字。
有时候是她撕下来的方格纸;有时候是她与其他小女孩偷偷传纸条,讨论隔壁班里哪个男生比较帅的字条;有时候是考试时候,她偷偷传给他的小抄……
这一次,陆之谦也将她留下的纸条收集起来,一并锁在柜子里。
纸条上面其实只简单的写着一句话:
“阿谦,我走了,你要好好吃饭,记得要找时间去看医生。”
床头的柜子底层,全部放着属于陆之谦的东西。
而柜子的第二层则装着郝萌的东西。
郝萌曾开玩笑似的与他说过:
“阿谦,我把你送我的首饰都锁在了这个柜子里,要是哪一天你始乱终弃,我就把这些首饰拿出来卖了,然后自己再去买一间房子给自己住。”
陆之谦那时候就笑话她:
“你是傻瓜吗?单是我给你的那一颗红宝石之泪,价值就是几千万,你把它卖了再去买一套几百万的房子,呵,你还真是大方。”
郝萌闻言,顿时有些囧:
“啊……原来那颗红宝石这么贵呀?阿谦,我以后要是被你抛弃了,直接带走那颗红宝石就好了,又轻又值钱,我后半辈子都不怕吃不饱了。”
陆之谦笑着压住她,在她胸-口上下其手的揉蹭起来,说:
“你何止不怕吃不饱,你还会被人劫财又劫色。”
郝萌那时已经与陆之谦发生了多次关系,见他压上来,双手主动缠在他脖子上,眼睛笑得像只小狐狸,说:
“全世界也只有你这么没有品位的人,才会想劫我的色,换了别人,大概都看不上我这蒲柳之姿。”
陆之谦掐一把她纤细的腰,咬住她白皙的耳珠儿,说:
“别小看你自己,你不知道外头有多少男人就好你这口。”
郝萌眨了眨大眼睛,迷迷糊糊的问他:
“我这口是什么样子的?”
陆之谦把头从她身上仰起来,正好对上她水汪汪的迷糊大眼,半晌,轻叹了一声,才缓缓的说:
“就你这样的,哎,男人都爱你这样的眼神。”
郝萌越发迷茫了,却嘚瑟的问:
“阿谦,你老实说,其实你也喜欢我这样的眼神吧?”
陆之谦撇嘴笑了笑,一个念头却已经在他脑海里悄然滋生,他叹息着说:
“喜欢,当然喜欢。可是……我就怕其他人也喜欢。所以你千万不要背着我,让其他男人看到你这样的眼神。”
郝萌听完了陆之谦似是而非的回答,有些为难的开口:
“那我要怎么办?阿谦,难不成你还要让我自戳双眼?”
陆之谦笑着揉她的脑袋,盯着她有些无辜的眼睛,说:
“我怎么舍得?”
陆之谦现在哪怕睁着眼睛,眼前也到处都是郝萌的眼睛。
她茫然若失的看着他,没有埋怨,只有很干净的东西在她眼睛里飘来飘去,好像在想什么,仔细一看却什么都没有。
陆之谦就喜欢看她迷迷糊糊的样子,很无辜,却让人一眼难忘。
也许男人天生就有保护弱小的欲望。
陆之谦也是男人,他知道郝萌眼底不经意扫过的无辜与茫然,对一个正常男人的杀伤力有多大。
所以这才是他一直想困住她的原因。
他总担心,郝萌不小心让别人给觊觎了。
她在他眼里那么美好,那么让他心动。
最要命的是她自己并不清楚自己的魅力。
每次他看她用迷迷糊糊的眼神看着其他男人时,他总是觉得不安。
以至于最后,他不希望她见除他意外的任何男人。
他把她看得太珍贵,所以想着要建一座宫殿,将她牢牢锁住。
他搜集世上最珍贵的珠宝,他以为女人都爱这些,以为郝萌得到这些,就会比任何人都快乐。
可是当他打开郝萌的柜子时,却看到满满的一堆珠宝,郝萌一件都没有带走。
就连那一颗她说要带走的红宝石,她也没有带走。
红宝石静静躺在高档的黑绒丝盒子里,看起来绚烂夺目,美得咄咄逼人。
陆之谦取出装着红宝石的黑绒丝盒子,手指无意间竟摸到了隐藏在里面的小小纸条。
他取出纸条,仔细的看着纸条,上面竟是郝萌写下的话:
“阿谦告诉我,这个红宝石之泪是埃及艳后戴过的项链。
我觉得我又不是埃及艳后,怎么可以戴埃及艳后的珠宝。
何况……埃及艳后最后的结局也不大好。”
陆之谦不由地勾起嘴角笑了笑,手像着了魔一般,伸手去取另外一个盒子。
里面装着一对蓝钻石的耳环,同样也是用丝绒盒子包装着,盒子里面童也藏着一张纸条:
“阿谦前几日去出差了,回来的时候给我带了这副耳环,耳环好漂亮,颜色也是我喜欢的。
阿谦说我耳朵漂亮,戴上一定好看。
我告诉阿谦不用总给我送这么贵重的东西,可他就是不听。
其实我每天都在别墅里走来走去,什么人都不见,什么地方都不去。
哪怕我有这么多漂亮的首饰,也不知道可以戴给谁看。
前两****就戴了一副粉红钻在耳朵上,阿谦洗了澡上-床,看也没看我的耳朵,很快就搂着我的腰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起床,我故意把头发往后撩,想让他看看我的耳环。
可阿谦只亲了我耳朵一下,什么也没说,就急着出门去上班了。
等他走了之后,我照着镜子,觉得那耳环明明挺闪的,可阿谦却没有看见。
哎,看来我真的不是戴首饰的命。
我决定以后都不戴首饰了。”
到了后期,陆之谦甚至切断郝萌与外界交流的一切方法。
手机停机,网络也切断。
让她完全与世隔绝。
将心比心,如果这事儿是别人强加在他自己身上的,他会宁愿自己死了。
郝萌可以忍他忍到现在,也许真的是已经对他最大限度的宽容了。
此刻,陆之谦手里捏着手机,盯着郝萌的号码,愣愣的发呆,心却一寸寸的荒凉。
这个号码本来是可以连接到郝萌的。
可如今,却被他亲手斩断……
*
陆之谦再睁眼时,才发现静静躺放在床头柜子上的纸条。
他用力撑起身子,伸手拿起那张纸条,凑近眼前一看,上面是郝萌娟秀的字迹。
以前读书的时候,语文老师就常常夸郝萌字写得漂亮,还常常让陆之谦要好好向同桌学习。
陆之谦每一次都不忿的反驳,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字其实也挺漂亮的,一点也不比郝萌的差。
可他却总是有意无意的收集郝萌写过的字。
有时候是她撕下来的方格纸;有时候是她与其他小女孩偷偷传纸条,讨论隔壁班里哪个男生比较帅的字条;有时候是考试时候,她偷偷传给他的小抄……
这一次,陆之谦也将她留下的纸条收集起来,一并锁在柜子里。
纸条上面其实只简单的写着一句话:
“阿谦,我走了,你要好好吃饭,记得要找时间去看医生。”
床头的柜子底层,全部放着属于陆之谦的东西。
而柜子的第二层则装着郝萌的东西。
郝萌曾开玩笑似的与他说过:
“阿谦,我把你送我的首饰都锁在了这个柜子里,要是哪一天你始乱终弃,我就把这些首饰拿出来卖了,然后自己再去买一间房子给自己住。”
陆之谦那时候就笑话她:
“你是傻瓜吗?单是我给你的那一颗红宝石之泪,价值就是几千万,你把它卖了再去买一套几百万的房子,呵,你还真是大方。”
郝萌闻言,顿时有些囧:
“啊……原来那颗红宝石这么贵呀?阿谦,我以后要是被你抛弃了,直接带走那颗红宝石就好了,又轻又值钱,我后半辈子都不怕吃不饱了。”
陆之谦笑着压住她,在她胸-口上下其手的揉蹭起来,说:
“你何止不怕吃不饱,你还会被人劫财又劫色。”
郝萌那时已经与陆之谦发生了多次关系,见他压上来,双手主动缠在他脖子上,眼睛笑得像只小狐狸,说:
“全世界也只有你这么没有品位的人,才会想劫我的色,换了别人,大概都看不上我这蒲柳之姿。”
陆之谦掐一把她纤细的腰,咬住她白皙的耳珠儿,说:
“别小看你自己,你不知道外头有多少男人就好你这口。”
郝萌眨了眨大眼睛,迷迷糊糊的问他:
“我这口是什么样子的?”
陆之谦把头从她身上仰起来,正好对上她水汪汪的迷糊大眼,半晌,轻叹了一声,才缓缓的说:
“就你这样的,哎,男人都爱你这样的眼神。”
郝萌越发迷茫了,却嘚瑟的问:
“阿谦,你老实说,其实你也喜欢我这样的眼神吧?”
陆之谦撇嘴笑了笑,一个念头却已经在他脑海里悄然滋生,他叹息着说:
“喜欢,当然喜欢。可是……我就怕其他人也喜欢。所以你千万不要背着我,让其他男人看到你这样的眼神。”
郝萌听完了陆之谦似是而非的回答,有些为难的开口:
“那我要怎么办?阿谦,难不成你还要让我自戳双眼?”
陆之谦笑着揉她的脑袋,盯着她有些无辜的眼睛,说:
“我怎么舍得?”
陆之谦现在哪怕睁着眼睛,眼前也到处都是郝萌的眼睛。
她茫然若失的看着他,没有埋怨,只有很干净的东西在她眼睛里飘来飘去,好像在想什么,仔细一看却什么都没有。
陆之谦就喜欢看她迷迷糊糊的样子,很无辜,却让人一眼难忘。
也许男人天生就有保护弱小的欲望。
陆之谦也是男人,他知道郝萌眼底不经意扫过的无辜与茫然,对一个正常男人的杀伤力有多大。
所以这才是他一直想困住她的原因。
他总担心,郝萌不小心让别人给觊觎了。
她在他眼里那么美好,那么让他心动。
最要命的是她自己并不清楚自己的魅力。
每次他看她用迷迷糊糊的眼神看着其他男人时,他总是觉得不安。
以至于最后,他不希望她见除他意外的任何男人。
他把她看得太珍贵,所以想着要建一座宫殿,将她牢牢锁住。
他搜集世上最珍贵的珠宝,他以为女人都爱这些,以为郝萌得到这些,就会比任何人都快乐。
可是当他打开郝萌的柜子时,却看到满满的一堆珠宝,郝萌一件都没有带走。
就连那一颗她说要带走的红宝石,她也没有带走。
红宝石静静躺在高档的黑绒丝盒子里,看起来绚烂夺目,美得咄咄逼人。
陆之谦取出装着红宝石的黑绒丝盒子,手指无意间竟摸到了隐藏在里面的小小纸条。
他取出纸条,仔细的看着纸条,上面竟是郝萌写下的话:
“阿谦告诉我,这个红宝石之泪是埃及艳后戴过的项链。
我觉得我又不是埃及艳后,怎么可以戴埃及艳后的珠宝。
何况……埃及艳后最后的结局也不大好。”
陆之谦不由地勾起嘴角笑了笑,手像着了魔一般,伸手去取另外一个盒子。
里面装着一对蓝钻石的耳环,同样也是用丝绒盒子包装着,盒子里面童也藏着一张纸条:
“阿谦前几日去出差了,回来的时候给我带了这副耳环,耳环好漂亮,颜色也是我喜欢的。
阿谦说我耳朵漂亮,戴上一定好看。
我告诉阿谦不用总给我送这么贵重的东西,可他就是不听。
其实我每天都在别墅里走来走去,什么人都不见,什么地方都不去。
哪怕我有这么多漂亮的首饰,也不知道可以戴给谁看。
前两****就戴了一副粉红钻在耳朵上,阿谦洗了澡上-床,看也没看我的耳朵,很快就搂着我的腰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起床,我故意把头发往后撩,想让他看看我的耳环。
可阿谦只亲了我耳朵一下,什么也没说,就急着出门去上班了。
等他走了之后,我照着镜子,觉得那耳环明明挺闪的,可阿谦却没有看见。
哎,看来我真的不是戴首饰的命。
我决定以后都不戴首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