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展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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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风波总算平息。
沈飞快速进入工作状态,桶中的药水很快便换成了新的,药人舒服泡在水中,目不转睛地看着沈飞道:“老了,确实是老了,再黏住你,真有些不好意思了。”
沈飞嗔怪地看了他一眼,道:“又犯什么神经,没完没了是吧。”
“我说真的。”药人叹息,“过去,不管你怎么付出,我都觉得理所应当,因为那时候你还小,孤苦可怜,没有一丝幸福可言。但现在不一样了,我在你的脸上看到了笑容,找到了幸福的笑容。”
“要不是学了你的医术,哪里有人会搭理我。”沈飞擦擦汗,认真地说道,“所以,幸福也是你给我的。”
“雄鹰早晚有展翅的一天,我起到的不过是推波助澜的效果。”
“别说傻话了。”
“我了解的,你这孩子脾气虽然倔强,但是心地善良,知恩图报。说实话,不是有利用价值,我当时根本不会伸出援手的。不成想一晃八年过去,倒真有些舍不得、分不开了。”
“呵呵,这也是缘分,是命里注定的。”
“是缘分,所以我也有义务提醒你一句。”话锋一转,药人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撇开家世背景不谈,邵白羽各方面都和你很像,真的很像,所以你们二人才会一见如故,成了莫逆之交。但是,你要明白,人在成长的过程中,会遇到许许多多的烦恼和挫折,这些很可能将你本来熟悉的人彻底改变。”
“你到底要说什么。”
“我要说的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哪怕是你最信任的人,都不可以完全地消除了戒备之心,我,便是最好的例子。”
沈飞骇然。
……
第二天,邵白羽一早便来敲门,沈飞便知他会如此,所以连夜将窗户修葺完整,草草睡了两个时辰。待白羽入院,大黄狗狂吠之时,他总算稍稍缓过些气力来,疲惫地睁开了双眼,自屋顶跳下,道:“白羽啊,有事吗。”
邵白羽看他睡眼惺忪地揉着眼睛,不禁笑道:“才喝一点点酒,就不行啦。”
沈飞自然不会将夜间的事情告诉他,苦笑道:“确实不胜酒力。”
“话说,你还真是特别,不睡屋里,睡房顶。”白羽指指紧闭的房门,“这里面不会是藏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吧。”
“当然没有。”沈飞瞬间来了精神,“快说,找我干嘛来了。”
“就站外面说啊,你也太不会招呼客人了。”邵白羽一边说着,一边向屋里硬闯,“怎么也得喝口水吧。”
“嗷嗷嗷嗷嗷。”大黄狗一反常态地狂吠起来,犬齿外露,面露凶相。
“额……这是怎么了。”邵白羽被它那突然爆发的凶性吓了一跳,蹭的一下缩回了手,“你这屋里,不会真的藏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吧。”
“胡说八道。”沈飞伸出拳头,捶了他一下,“狗都有看家护院的本能,你不知道吗。”
“是吗,我怎么觉得它不太对劲呢。”
“疑神疑鬼的。”
“那你到底给不给水喝啊。”
“走,去喝早茶吧,托你的福,我现在也是有钱人了。”
“哈哈,这倒是,好吧,好好宰你一顿。”年轻人毕竟是年轻人,心思很浅,被沈飞一闹,注意力立时便散了。
“上马。”
“走。”
“对了,你今天找我所谓何事啊。”
“没事就不能来找你吗。”
“我的大少爷啊,你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没有关系,我可是还要靠双手挣钱吃饭的。”
“下次出诊的时候,再多给你一些就是了。”
“那可不行,鄙人不食嗟来之食。”
“还挺有风骨。”
“当然。”
“那好吧,今天陪我,明天就不来找你了。”
“恩,你知道,大夫是需要上山采药的。”
“知道,我在山上见过你,像个贼似的。”
“我是在寻山找药。不仔细看能找的到啊。”
“所以说像个贼嘛。”
“你到底要带我去哪啊。”
“庙会开始了,应该有许多好玩的东西。”
“庙会?我在樊村八年了,怎么从未听说过。”
“村子在山上,自然没有,邻村在山脚,却是有的。”
“那要走多久啊。”
“骑马半个时辰左右。”
“好,那就去见识见识。”
“必须的,驾。”
白瀚王身体强壮,载着两人毫不费力,奔行如常。不一会儿功夫,马蹄声就听不见了。屋内的药人深深地吸了口气,自语道:“这一走,怕是就再也回不来了吧……”
在山道上狂奔的白瀚王忽然止步,前冲的势头险些将马背上的两人栽了下去。
白羽不禁责备它,道:“马王,你发什么神经。”
沈飞则一跃跳下马背,道:“别骂了,我知道它是为了什么。”
“你知道?”白羽疑惑地望过来,便见沈飞鸭子似的的架起双手,轻声轻步地向着林中挪步。
原来,在那片稀疏、低矮的林木树影里,一匹黑黝黝的骏马正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们,那是一匹体格气态丝毫不输于白瀚王的骏马。
“墨玉。”邵白羽惊呼,“它怎么在这。”
“你是来找我的吗。”沈飞一边接近它,一边试探性地问道。墨玉高傲地抬起前蹄,向后退了两步。
沈飞原地站住,又问道:“找不到同伴吗。”
墨玉鸣叫,像是回应。
沈飞点点头道:“这样,你先跟我一阵子,我们俩一起寻找你的同伴可以吗。”
墨玉原地踩跺四蹄,似是在犹豫。
沈飞又小心翼翼地向前蹭了一步,“没有朋友的孤独,我深有感受,让我暂时照顾你,可以吗。”
“咴儿,咴儿。”墨玉又是尖叫。
沈飞连忙改口道:“不,不,我说错了,是咱俩暂且搭伙,直到你找到同伴为止。”
墨玉不动了。
沈飞又向前蹭了一步,“咱俩是朋友,比同族更亲密的朋友,对不对。”看距离足够近了,他试探性地向前伸出双手,墨玉明显不如之前那般抗拒了,在原地踱步,不后退了。
沈飞欣喜若狂,双手一直往前伸着,直到触摸到对方黏满了泥浆,宛若钢针般的鬃毛,仿若触电一般。
不等墨玉跳开,他已经一步跨出,双臂紧紧地搂住了对方的颈子。
“再也不会松开了,墨玉。”
这一刻,宛若永恒。
邵白羽牵着白瀚王走过来,拍拍沈飞的肩膀道:“有没有发现,我是你的幸运男神。”
“咦,少臭美了。”
“现在又有问题了,没有马鞍,你要如何骑乘它呢。”
“搂着就行了。”
“那不得累死你。”
“那你说怎么办。”
“这样吧,先回我家,取了马鞍,吃了早饭,再赶去庙会。”
“本来说请你的,多不好意思。”
“留着吧,下回去镇上,请我吃大餐。”
“好吧。”
“快走,庙会要赶不上了。”
“走。”
……
入蜀的山道蜿蜒崎岖,樊村靠里,位于半山腰上,而黎村则守着山脚的平坦地势,是山内人和山外人交易的场所。
每隔十五天,必会有一场隆重的庙会在黎村举行,从黎明一直持续到午后,方便人们交换物资。
交换物资的方式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以物易物,也就是用手头的东西交换别人的东西,这是大多数村民们习惯的方式。还有一种是用铜钱来买。只有比较有钱的人家,才会这样做。像邵白羽,每次逛庙会,必定都会备足了银子的。
黎村细长的村道人头攒动,脑袋一个挨着一个,说是一锅虾粥也不过分。
红日渐起,滚滚雷音自山道上涌来,正在努力砍价、问价的人们同时止住了动作,望向高处。便见山道上,烟尘滚滚,一黑一白两道健影,似雷霆、似霹雳一般倾泻下来,并伴随着“隆隆。”的锐响。
“是白羽哥哥。”莫君如两眼化作桃心状,兴奋地举高双臂,连连挥手,“白羽哥哥,白羽哥哥我在这里,你真的太帅啦。”
“等一等。”刚才还兴高采烈的她忽然蹙紧了眉,“他旁边那个人是谁,怎么看着那么恶心呢。”
“隆隆。”一白一黑两匹骏马,以风一般的速度冲下蜀道,漫起的烟尘,像是张牙舞爪的恶魔拼命在身后追逐着他们,却无论如何都追赶不上。
众人惊艳得五体投地,待看清两人俊秀的面容时,更是赞叹有加。在邵府,白羽特意将自己的衣服拿给沈飞,一试身,尺寸刚好合适。然后,又端出了鞋子,衣带,甚至让佣人为他梳了和自己一样的发髻。
这一拾掇,沈飞真像变了一个人,不仅身材瘦消、高挑,而且气度不凡,眉宇间依稀透露出一股子狂气,让人不敢直视。
邵母观他气度、身段不凡,不禁赞叹道:“鹰儿总有展翅时,白羽要真是有你这样的弟弟,可就好喽。”
白羽搂住沈飞肩膀,哈哈笑道:“娘你说什么傻话,沈飞就是我的兄弟,没错啊。”他素喜素雅,衣服除了白的,就是绿的,沈飞起初试的是白色的长衫,邵母觉得与他本身的气质不甚相符,所以重新换上了青色的,没想到,这衣服一穿上,他身上那股子凌厉劲便出来了,搭调的不得了。
两人两骑,风雷般直下蜀山,一众村民都以为是仙童下凡,赞不绝口。
一场风波总算平息。
沈飞快速进入工作状态,桶中的药水很快便换成了新的,药人舒服泡在水中,目不转睛地看着沈飞道:“老了,确实是老了,再黏住你,真有些不好意思了。”
沈飞嗔怪地看了他一眼,道:“又犯什么神经,没完没了是吧。”
“我说真的。”药人叹息,“过去,不管你怎么付出,我都觉得理所应当,因为那时候你还小,孤苦可怜,没有一丝幸福可言。但现在不一样了,我在你的脸上看到了笑容,找到了幸福的笑容。”
“要不是学了你的医术,哪里有人会搭理我。”沈飞擦擦汗,认真地说道,“所以,幸福也是你给我的。”
“雄鹰早晚有展翅的一天,我起到的不过是推波助澜的效果。”
“别说傻话了。”
“我了解的,你这孩子脾气虽然倔强,但是心地善良,知恩图报。说实话,不是有利用价值,我当时根本不会伸出援手的。不成想一晃八年过去,倒真有些舍不得、分不开了。”
“呵呵,这也是缘分,是命里注定的。”
“是缘分,所以我也有义务提醒你一句。”话锋一转,药人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撇开家世背景不谈,邵白羽各方面都和你很像,真的很像,所以你们二人才会一见如故,成了莫逆之交。但是,你要明白,人在成长的过程中,会遇到许许多多的烦恼和挫折,这些很可能将你本来熟悉的人彻底改变。”
“你到底要说什么。”
“我要说的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哪怕是你最信任的人,都不可以完全地消除了戒备之心,我,便是最好的例子。”
沈飞骇然。
……
第二天,邵白羽一早便来敲门,沈飞便知他会如此,所以连夜将窗户修葺完整,草草睡了两个时辰。待白羽入院,大黄狗狂吠之时,他总算稍稍缓过些气力来,疲惫地睁开了双眼,自屋顶跳下,道:“白羽啊,有事吗。”
邵白羽看他睡眼惺忪地揉着眼睛,不禁笑道:“才喝一点点酒,就不行啦。”
沈飞自然不会将夜间的事情告诉他,苦笑道:“确实不胜酒力。”
“话说,你还真是特别,不睡屋里,睡房顶。”白羽指指紧闭的房门,“这里面不会是藏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吧。”
“当然没有。”沈飞瞬间来了精神,“快说,找我干嘛来了。”
“就站外面说啊,你也太不会招呼客人了。”邵白羽一边说着,一边向屋里硬闯,“怎么也得喝口水吧。”
“嗷嗷嗷嗷嗷。”大黄狗一反常态地狂吠起来,犬齿外露,面露凶相。
“额……这是怎么了。”邵白羽被它那突然爆发的凶性吓了一跳,蹭的一下缩回了手,“你这屋里,不会真的藏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吧。”
“胡说八道。”沈飞伸出拳头,捶了他一下,“狗都有看家护院的本能,你不知道吗。”
“是吗,我怎么觉得它不太对劲呢。”
“疑神疑鬼的。”
“那你到底给不给水喝啊。”
“走,去喝早茶吧,托你的福,我现在也是有钱人了。”
“哈哈,这倒是,好吧,好好宰你一顿。”年轻人毕竟是年轻人,心思很浅,被沈飞一闹,注意力立时便散了。
“上马。”
“走。”
“对了,你今天找我所谓何事啊。”
“没事就不能来找你吗。”
“我的大少爷啊,你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没有关系,我可是还要靠双手挣钱吃饭的。”
“下次出诊的时候,再多给你一些就是了。”
“那可不行,鄙人不食嗟来之食。”
“还挺有风骨。”
“当然。”
“那好吧,今天陪我,明天就不来找你了。”
“恩,你知道,大夫是需要上山采药的。”
“知道,我在山上见过你,像个贼似的。”
“我是在寻山找药。不仔细看能找的到啊。”
“所以说像个贼嘛。”
“你到底要带我去哪啊。”
“庙会开始了,应该有许多好玩的东西。”
“庙会?我在樊村八年了,怎么从未听说过。”
“村子在山上,自然没有,邻村在山脚,却是有的。”
“那要走多久啊。”
“骑马半个时辰左右。”
“好,那就去见识见识。”
“必须的,驾。”
白瀚王身体强壮,载着两人毫不费力,奔行如常。不一会儿功夫,马蹄声就听不见了。屋内的药人深深地吸了口气,自语道:“这一走,怕是就再也回不来了吧……”
在山道上狂奔的白瀚王忽然止步,前冲的势头险些将马背上的两人栽了下去。
白羽不禁责备它,道:“马王,你发什么神经。”
沈飞则一跃跳下马背,道:“别骂了,我知道它是为了什么。”
“你知道?”白羽疑惑地望过来,便见沈飞鸭子似的的架起双手,轻声轻步地向着林中挪步。
原来,在那片稀疏、低矮的林木树影里,一匹黑黝黝的骏马正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们,那是一匹体格气态丝毫不输于白瀚王的骏马。
“墨玉。”邵白羽惊呼,“它怎么在这。”
“你是来找我的吗。”沈飞一边接近它,一边试探性地问道。墨玉高傲地抬起前蹄,向后退了两步。
沈飞原地站住,又问道:“找不到同伴吗。”
墨玉鸣叫,像是回应。
沈飞点点头道:“这样,你先跟我一阵子,我们俩一起寻找你的同伴可以吗。”
墨玉原地踩跺四蹄,似是在犹豫。
沈飞又小心翼翼地向前蹭了一步,“没有朋友的孤独,我深有感受,让我暂时照顾你,可以吗。”
“咴儿,咴儿。”墨玉又是尖叫。
沈飞连忙改口道:“不,不,我说错了,是咱俩暂且搭伙,直到你找到同伴为止。”
墨玉不动了。
沈飞又向前蹭了一步,“咱俩是朋友,比同族更亲密的朋友,对不对。”看距离足够近了,他试探性地向前伸出双手,墨玉明显不如之前那般抗拒了,在原地踱步,不后退了。
沈飞欣喜若狂,双手一直往前伸着,直到触摸到对方黏满了泥浆,宛若钢针般的鬃毛,仿若触电一般。
不等墨玉跳开,他已经一步跨出,双臂紧紧地搂住了对方的颈子。
“再也不会松开了,墨玉。”
这一刻,宛若永恒。
邵白羽牵着白瀚王走过来,拍拍沈飞的肩膀道:“有没有发现,我是你的幸运男神。”
“咦,少臭美了。”
“现在又有问题了,没有马鞍,你要如何骑乘它呢。”
“搂着就行了。”
“那不得累死你。”
“那你说怎么办。”
“这样吧,先回我家,取了马鞍,吃了早饭,再赶去庙会。”
“本来说请你的,多不好意思。”
“留着吧,下回去镇上,请我吃大餐。”
“好吧。”
“快走,庙会要赶不上了。”
“走。”
……
入蜀的山道蜿蜒崎岖,樊村靠里,位于半山腰上,而黎村则守着山脚的平坦地势,是山内人和山外人交易的场所。
每隔十五天,必会有一场隆重的庙会在黎村举行,从黎明一直持续到午后,方便人们交换物资。
交换物资的方式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以物易物,也就是用手头的东西交换别人的东西,这是大多数村民们习惯的方式。还有一种是用铜钱来买。只有比较有钱的人家,才会这样做。像邵白羽,每次逛庙会,必定都会备足了银子的。
黎村细长的村道人头攒动,脑袋一个挨着一个,说是一锅虾粥也不过分。
红日渐起,滚滚雷音自山道上涌来,正在努力砍价、问价的人们同时止住了动作,望向高处。便见山道上,烟尘滚滚,一黑一白两道健影,似雷霆、似霹雳一般倾泻下来,并伴随着“隆隆。”的锐响。
“是白羽哥哥。”莫君如两眼化作桃心状,兴奋地举高双臂,连连挥手,“白羽哥哥,白羽哥哥我在这里,你真的太帅啦。”
“等一等。”刚才还兴高采烈的她忽然蹙紧了眉,“他旁边那个人是谁,怎么看着那么恶心呢。”
“隆隆。”一白一黑两匹骏马,以风一般的速度冲下蜀道,漫起的烟尘,像是张牙舞爪的恶魔拼命在身后追逐着他们,却无论如何都追赶不上。
众人惊艳得五体投地,待看清两人俊秀的面容时,更是赞叹有加。在邵府,白羽特意将自己的衣服拿给沈飞,一试身,尺寸刚好合适。然后,又端出了鞋子,衣带,甚至让佣人为他梳了和自己一样的发髻。
这一拾掇,沈飞真像变了一个人,不仅身材瘦消、高挑,而且气度不凡,眉宇间依稀透露出一股子狂气,让人不敢直视。
邵母观他气度、身段不凡,不禁赞叹道:“鹰儿总有展翅时,白羽要真是有你这样的弟弟,可就好喽。”
白羽搂住沈飞肩膀,哈哈笑道:“娘你说什么傻话,沈飞就是我的兄弟,没错啊。”他素喜素雅,衣服除了白的,就是绿的,沈飞起初试的是白色的长衫,邵母觉得与他本身的气质不甚相符,所以重新换上了青色的,没想到,这衣服一穿上,他身上那股子凌厉劲便出来了,搭调的不得了。
两人两骑,风雷般直下蜀山,一众村民都以为是仙童下凡,赞不绝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