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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燕国出大事了 13 爷要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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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紧跟着程不归,却不见他捡柴,我皱眉问道:“咱不是来捡柴的么?你怎么不捡啊?”

    程不归淡淡道:“先去弄些吃的来,你刚才吐得那么厉害,不吃些东西,明日哪有力气骑马?”

    我心里一暖,这程不归看起来有些清冷,心思倒细腻。我嘿嘿一笑,又往程不归身上贴了贴,却听程不归轻叹了一声,语声里满含无奈,“爷,你抓我这么紧,我要怎么去猎野物?”

    我呵呵傻笑两声,讪讪地松了松手,道:“这大晚上的,哪来的野物让你打?连鸟都回巢了,算了吧,捡些柴回去得了。”

    说话间,程不归突然将我往外推了推,随即,我听见一声很尖利的“嗖”声,听起来像是利器破空的声音。

    我感觉到程不归推开我,立刻下意识抓紧了他,他却立刻便拉住了我的胳膊就往右侧走,声音里带着掩不住的欢喜,“有了,今儿夜里不用饿肚子了。”

    我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刚才有个什么活物出现,正巧被他不知用什么东西射杀了。

    走到近前,我才借着淡淡的月光瞧清了,原来是一只刺猬,背上还背了几个果子。

    我笑着跑过去摘下果子,戳了戳刺猬的背上的刺,那刺又尖又硬,戳得我指尖一阵闷痛。程不归上前把刺猬剥了,用树枝穿起来,道:“现在可以捡柴了。”

    我们来时的路上有一棵枯树,上半部分大约是被雷劈了,只留了一根光秃秃的树干,程不归将树干劈断,拖了回去。

    我们回到先前那块大石头下,燕惊鸿还昏着,程不归生了火,将刺猬架在火上烤着,我觉得有些饿了,想起手里还捏着几个果子,便在衣服上蹭了蹭,将果子塞进了嘴里。

    这时,我才想起来,我昨日进了一趟连云城,居然没想起来给自己买几件衣裳,我如今身上穿的是程不归给我找来的粗布衣衫,粗糙劣质,穿在身上很不舒服。

    我啃了一口,惊奇地发现那果子酸酸甜甜的,又脆又嫩,水份也足,十分爽口,我来了劲儿,“咔嚓咔嚓”地啃得十分欢实。

    程不归察觉的时候,我已经将第三个果子塞进嘴里了。

    程不归愕然望着我,脸色十分古怪,张了张嘴,却没吭声,我瞧着他,好笑道:“怎么,八天没拉出屎,憋成这样了?瞧你那脸,跟便秘似的!”

    程不归的脸色更微妙了,挑了挑眉,嘴角上扬,想笑,却又强忍着,“我便不便秘不打紧,你只怕是要飞流直下三千尺了。”

    “什么飞流直下三千尺?”我狐疑地问道,好端端的,念什么诗,这阴风,这冷月,这荒山,这野岭,哪一点能勾起人的诗性啊!

    程不归强忍着笑意,道:“菩萨保佑,但愿爷不会一泻千里。”

    我闻言一惊,张大了嘴巴,刚啃下来的一口果肉骨碌碌掉了下来,我惶然问道:“你是说……我会拉肚子?”

    程不归叹道:“刺猬为了保护自己,通常会在毒草上打滚,使背上的刺染上毒性,你吃了从刺猬背上取下的果子,多半是要痛痛快快地泻上一场了。”

    我觉得我不仅仅是半张脸僵了,我这会儿全身上下都僵了,愕然良久,我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该死的,你怎么不早说!”

    程不归耸耸肩,两手一摊,一脸无辜道:“我怎么知道爷要吃这果子!”

    我蹭的一下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指着程不归的鼻子,怒道:“爷拿了这果子,不吃难道还要留着它下蛋啊!”

    程不归一本正经道:“我原是打算将这刺猬烤了给你吃,这果子我吃的,谁想到你竟先吃了。”

    我怔了一怔,愣愣问道:“你不是说这果子有毒吗?那你怎么还要吃?”

    程不归淡淡笑道:“只是一点点毒而已,不碍事的,我是过惯了苦日子的人,什么苦受不了?爷金尊玉贵,却不一样了。”

    “哦。”我随口应了一句,讪讪地抱着肚子坐了回去。

    程不归果然没说错,没撑一炷香的功夫,我肚子里就开始闹腾了,一阵紧过一阵地拧着疼,我“哎哟”“哎哟”地哀叫着,就这么疼了大约有一刻钟,我终于得到了解放。

    我顾不得什么害怕不害怕的,一头冲进了远处茂密的草丛,正如程不归所说,飞流直下三千尺。

    这一夜,我一共拉了七次肚子,我觉着我不该叫云旭的,我可以改名叫一夜七次郎了。等我折腾完了之后,腿软得连站都站不起来了。我头晕眼花,手脚虚软,蹲在地上起不来了。

    草丛外传来程不归的声音,即便经过多般压抑,我还是听出了几分笑意,“爷,你好些了吗?”

    “救命啊!爷要死了……”我哀叫一声,往外蹭了几步,找了块干净的地儿坐下了,“龙泉……救我……”

    程不归叫道:“我过去了啊!”

    我连回答他的力气都没有了,我的老天爷啊,这还是一点点毒性呢,就把爷折腾成这般模样了,若是有很多点点毒性,爷岂不是得拉死在这儿了!

    程不归小心翼翼地分开草丛,缓步走了过来,他见我坐在地上,有气无力地哀嚎着,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我狠狠瞪他一眼,他连忙止住笑,将我抱了出来。

    程不归无奈地摇着头数落我,“你呀,也不问问有毒没毒,就敢随便乱吃东西,胆子也太大了,好在这果子上的毒只会让人闹肚子,不会伤及性命,否则你可就惨了!”

    他是将门之后,落草之后又是山贼头领,想来也是个从不屈膝的人物,因此对我说起话来,一时称“爷”,一时称“你”,我也不去计较这些细枝末节的事情,由着他唠叨。

    程不归将我放在燕惊鸿边上,我本就快虚脱了,一着地,没多大会儿就睡着了。

    早晨的阳光洒在我的脸上,我迷迷糊糊中只觉得眼前一片刺亮,伸手去挡,随着伸手的动作,人渐渐醒了,一睁眼,便见程不归正坐在我边上,倚着石壁打盹。我一扭脸,便见燕惊鸿在我边上躺着,鼻息沉沉,睡得正香。

    我打个哈欠,揉着眼睛坐了起来,伸伸懒腰,意识清醒了,感觉到浑身酸软无力,跟生了一场大病似的。

    我恹恹地想要叫醒程不归,一转脸,却见他已经直起了身子,神清气爽地向我问好,“爷睡得可好?”

    ……

    明知故问!经过那种折腾,爷半昏半睡,比死猪强不了多少,他这么问,分明就是故意的!

    我愤愤地瞪着程不归,他的眼神很平静,清浅透彻,只是单纯的问好,没有别的意思。

    我冷冷回道:“好,简直好得不能再好了,爷都他娘的快好死了!”

    程不归也不知是没听出我的郁闷,还是懒得与我夹缠不清,摸出来一块粗布帕子,倒了些水在上面,随手递给我,“擦把脸吧,这里没有水源,委屈你了。”

    我愤愤地接过帕子,蒙在脸上狠狠擦拭,仿佛我的脸就是程不归,狠狠蹂、躏一番就能报得了昨夜腹泻不止的仇。

    程不归起身查看了一下燕惊鸿的伤,他给燕惊鸿敷的药是用龙泉开的方子所配的,燕惊鸿武功高强,耐受力又强,经过敷药休整,一夜下来伤势已经有了起色。

    燕惊鸿性命无碍,我心里的一块大石头才算落了地,我虽不待见燕惊鸿,巴不得他早死早超生,可他真要死了,那我的燕国之行可就没什么意思了,并且,我救他要比他死了对我有利的多。

    毕竟燕惊鸿若是死了,燕国还有众多王爷,皇位总是有人继承的,而继承皇位的人未必会买我云国的帐。

    而燕惊鸿若是当了皇帝,就冲着我今日救他,再加上母后的关系,他来日必定不会与我云国为难。

    更何况,我既然要趟这趟浑水,自然是这水越浑,便对我越有利,救燕惊鸿一命,让他跟他的叔伯们去斗个你死我活,对我总没有坏处。

    我细细打量着燕惊鸿,他双眼紧闭,脸色惨白,下巴上冒了一圈青渗渗的胡茬,蓝衫上到处都是干涸的血迹,东一条口子西一道裂缝,简直比难民还要狼狈。

    我轻轻推了推燕惊鸿,他没有反应,我取了水袋,掰着他的嘴给他灌了些水,又等了好久,他终于醒了。

    我一见燕惊鸿醒来,立马赏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阴阳怪气道:“喂,燕惊鸿,你终于肯醒啦?爷还当你要早登极乐呢!”

    我翻着白眼冷冷地瞧着燕惊鸿,眼角的余光瞥到一旁的程不归,他瞠目结舌地看着我,满脸的不可思议,想来,我这么不顾一切地前来营救燕惊鸿,他一定以为我跟燕惊鸿兄弟情深,然而我却一开口就咒燕惊鸿早死早超生,他被惊住了吧!

    燕惊鸿的嗓音比我想象中的还要粗嘎喑哑,犹如喉咙口被堵了一坨破麻布,难听之极,但说出的话,却让我如被雷击,惊得愣在当地,动弹不得。

    燕惊鸿道:“还好你没事……”

    我震撼万分,他醒来的第一句话居然是“还好你没事”!他居然一直在担心我!

    我张了张嘴,却找不到什么话说,羞愧感油然而生。我救他,只不过是需要他来牵制燕国众位王爷,说到底,我救他完全是为了云国,为了我自己。

    我要杀他,他不但不怨我,还以德报怨地救了我,可我还是烦他,巴不得他死,便是救他,也存了施恩图报的心理,我只是想要利用他。可他,却在担心我。

    我抽了抽鼻子,恶狠狠道:“你都没死,爷怎么会死!没死就快起来,爷可不想陪你在荒郊野岭饿肚子!”

    燕惊鸿虽然醒了,身体仍是十分虚弱,他强撑着坐起来,道:“旭儿,你为何一直对我有那么深的敌意?除了云曦一事,我并没有得罪你的地方啊!”

    我扬了扬右手,冷冷道:“爷没趁你半死不活的时候捅你两刀,你小子就偷着乐吧!有那力气啰嗦,还不赶紧爬起来,你想在这儿养伤吗?”

    程不归有些看不下去了,轻轻拉了拉我的衣袖,压低声音道:“爷,这么趁人之危……不太好吧……”

    我丢给他一个白眼,寒着脸斥道:“你到底是我云旭的人,还是燕惊鸿的人?你既然向着他,索性认了他做主子好了!”

    程不归吃我一冲,皱了皱眉,闷闷地退后一步,耷拉着脑袋不吭声了。

    我越看燕惊鸿越来气,他若是与我针锋相对,我便能理直气壮地收拾他,可他这么包容我的任性与胡作非为,我真的接受不了。

    我想,也许我还没有坏到骨子里,我还做不到一面淡定地接受别人对我的好,一面恶毒地使尽手段暗算对方。

    我讨厌燕惊鸿这样一副对我很无奈的样子,我想也不想,抬脚就踹,狠狠一脚踢在他小腿胫骨上,我高烧初退,日夜奔波,昨夜又拉了一夜肚子,连站都是勉强撑着的,这么猛力一踹,未必能伤着燕惊鸿,我自己却重心不稳,猛的往后栽倒。

    程不归伸手托了我一把,拧着眉头瞧着我,满眼都是压抑的不悦。他不知道我与燕惊鸿之间的深仇大恨,见我这么欺负一个半死不活的重伤之人,有些看不过去了,但碍于我是他的主子,敢怒不敢言,只好闷闷地别过头不再看我。

    燕惊鸿见我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无奈道:“旭儿,别闹了,你平日里耍小孩子脾气也就罢了,眼下咱们遭遇刺客,前途未卜,生死难料,再不团结一心,难道真要这么莫名其妙地死在半路上么?”

    我冷冷地哼了一声,以示对他的不屑,但他说的在理,我无法反驳,虽不情愿,但还是闷闷地吩咐程不归扶起燕惊鸿回大义寨。

    因着燕惊鸿重伤,我们不得不将马速放到最缓。

    这里离大义寨只几十里地,我们却从清晨一直走到午后。到了大义寨,我将燕惊鸿丢给陈大夫,自个儿去找了龙泉。

    龙泉给我把了脉,确定没事了,我才敢去弄了些东西吃。大义寨太穷,只有寻常穷苦人吃的粗粮,我吃不下去,但我们经过连番变故,身上都没有钱了,我长叹一声,终于明白了什么叫“有钱走遍天下,没钱寸步难行”。

    我喝了些粥,恹恹地爬回床上休养生息。反正现在我的人伤的伤病的病,什么事也做不了,与其干着急,还不如定下心来好好养伤,顺便计划一下下一步该怎么走。

    我不打算将遇刺的消息传回京城,我决定瞒住任何人,既然没有死士保护,索性我们自己去,乔装改扮,人少反而好隐藏行迹。

    燕惊鸿的死士全部战死了,他也被逼得跳了崖,那些袭击他的刺客一定认为他已经死了,而燕惊鸿死了,我就没有去燕国的必要了,侥幸捡了一条命,自然是要早日滚回岫云城的,那么燕国上下便不会防着我们,这样一来,我们反而能更加轻易地进入燕国,给他们来个出其不意。

    不论刺客是谁派来的,他们不想让我们去燕国,可我们却是一定要去的,燕国这蹚浑水,爷蹚定了!

    我打定了主意,有了计划,便开始着手处理程不归的事情。

    钱世高一直都是我和四哥的心腹大患,四哥一直想抓钱世高的小辫子,可那家伙精得很,做事滴水不漏,在朝中势力庞大,又有淑贵妃在父皇面前帮衬着,四哥一直没能动得了他。

    然而,钱世高身为高官,手底下有一大批效命于他的人,他绝对干净不了,只要往死里查,必然能查出他违反律条的地方,更何况,有十年前的那件大案在,我们正可以大做文章,即便钱世高再如何精明,真的证据找不到,我们大可以给他造些假的证据,只要铁了心想收拾他,他就一定跑不了。

    我立即写了封书信,将十年前的旧案略微提点了一下,用朱漆封了,让程不归派人将书信送进晔王府。我相信四哥接到这封信之后,一定能想到扳倒钱世高的法子。

    躺了半天,我越发觉得烦闷了,兰舟与倩儿伤势沉重,需要好生休息,龙泉伤得虽轻些,但也不能劳神,我不能去烦他们,又没心情搭理燕惊鸿,想来想去,我只有去烦程不归了。

    我是在后山找到程不归的,那时,他正跪在一棵老槐树下,对着一座孤坟。我老远瞧见他跪着,很是纳闷,便快步走了过去,到了近前,才见到一块四四方方的墓碑,墓碑上写着“先父程尽忠之墓”。

    我心里一顿,这便是屈死的程将军的埋骨之地了。自古忠良臣不得善终,程将军一生戎马,却逃不脱不得善终的厄运。

    我缓步走到程不归身边,撮土为香,对着墓碑拜了三拜,道:“程将军忠心为国,却遭奸人污蔑,枉死于阵前,本宫定当为将军伸冤,将军若是泉下有知,定要保佑本宫能除掉奸贼,还将军一个公道,还天下一个清平!”

    程不归两眼直直地盯着墓碑,声音中满是沉痛,“这是先父的衣冠冢……先父被贼子钱世高……乱刀分尸于阵前,尸骨无存……”

    我听得心惊肉跳,乱刀分尸,尸骨无存!程不归这么一个热血男儿,身上竟背负了如此血海深仇!我云家,竟如此对不住忠臣良将!

    我微微闭了双眼,不忍再听下去,程不归说到这里,也住了口,我们俩都沉默了。

    许久,程不归起了身,道:“爷来这里,有什么事么?”

    我不想再在这里待下去,示意程不归跟上,当先往来路走去。程不归闷闷地跟着我,我俩一路无言,一直走到他的房里才停下来。

    我率先打破了沉默,问道:“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

    “我听爷的。”程不归毫不犹豫道,“我既然奉你为主,自然惟你命是从,你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好,接下来,我们要去燕国,你随我们一道去吧!”我身边只剩下了三个伤兵残将,程不归是个高手,若有他随行,一路上也好多个照应。

    程不归道:“好,只是,大义寨中这些穷苦人怎么办?”

    我想了想,问道:“寨**有多少人?”

    程不归想也不想,道:“男女老少一共三百四十七口。”

    我有些吃惊了,他竟记得那般清楚,连想都不用想,难怪他的手下会说他是个大英雄,大好人,他果然是个忧心民间疾苦的人!

    我沉吟片刻,道:“将他们迁往城里怎样?我给每户人家置一处宅子,再按人头发一笔银子,随他们做个小生意,或是种田都好,你看怎么样?”

    程不归却道:“三百多人说多不多,可说少也绝不少,若要安置,不是一时半刻的事情,迁往城里只怕不妥。”

    我又想了想,试探道:“既然迁往城里不现实,那不如助他们开荒,这里水土适宜,地势也不大陡峭,若是在此修筑梯田,种上庄稼,在山坡上多种果树,他们可以自力更生,便不必再受穷了。”

    程不归听我这么说,脸上现出一丝喜色,然而那丝喜色很快便消退了,他摇摇头,道:“这法子我们曾经想过,也试过,可惜修筑梯田是个大工程,指着寨子里这些人是远远不够的,而种植果树又是技术活,他们都是普通农人,不懂得技术,种下了果树,即便成活了,也结不出果子来。”

    我听他这么说,不由得喜上眉梢,一拍桌子,道:“照啊,你们没有人,爷有啊,爷调连云城的官兵来开荒不就得了!至于种植技术,官府里有专门教授农业种植的人员,爷让他来教你们也就是了!”

    程不归闻言,松了一口气,道:“如此,我便再没了后顾之忧了,只等安置好寨民,那四人养好伤,咱们就可以出发了!”

    我见他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大笑着拍拍他的肩膀,道:“别担心,万事有爷在呢,不会亏了你的那些好下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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