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不期而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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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秋雨彻夜未眠,和孙傲天睡在一张床上,耳边听着这小子的鼾声,不由的有些羡慕这个表弟,活的轻松,睡得安稳,自己好像十五年来,从没有睡得这么踏实过。
如果父母不用私奔,自己从出生就是堂堂的孟家小少爷,还可能会被人掳走,流落在海外,被撒旦组织丢进那噩梦般的地狱训练基地吗?
自己这十五年来根本不用过着那每天刀口舔血,提心吊胆,恐惧与饥寒交迫,血腥杀戮的一切,那段时间的噩梦,至今想起来都让他心有余悸。
每一分每一秒都活在恐惧中,随时都在担心被人给干掉。一个八岁的孩子,和身边一群同龄人,本应该是天真烂漫的美好童年,却要面临死亡的恐惧,那非人一般的训练折磨,因为恐惧死亡,你不得不让自己变强。
将匕首捅入朝夕相处的同伴咽喉,对方死亡前眼神中的那种解脱和害怕,那热乎乎的鲜血喷溅在脸上的感觉,午夜梦回,孟秋雨的心灵深处都在颤栗。
为了求生,忍受着尸体的腐臭,蛆虫在身上的游走,自己可以一动不动的躺在尸体里一个星期,因为一把狙击枪就瞄准着你,就意味着死亡。
为了活命,老鼠那都是美味,各种看着让人害怕的虫类,动物,树皮吃进肚子里的难受和恶心,有谁体会过?
原始森林,冰天雪地里的磨练,吃掉的还有对手的尸体,只为了活命,那种绝望的恐惧又有谁能了解?
一幕幕不堪回首的经历仿佛就在昨日发生,孟秋雨大口大口吸着香烟,额头上已经溢出了密集的汗水,曾经的痛苦造就了现在的自己,自己到底该狠谁?
孟家,自己是不会去祈求保护的,这个世上他除了自己,谁都不会相信。他现在唯一的遗憾就是还没找到那个当初掳走自己,一条胳膊上纹着太阳图案纹身的独臂男人,因为他一直怀疑,当初被人掳走绝不是意外,而是有人蓄意那样做的。
看着窗外投射进来的朝阳,孟秋雨悄然起身,推开窗户飘身落入院内,一个人顺着别墅外的小道开始漫步小跑了起来,这既是习惯也是能让他冷静下来的方式。
就在孟秋雨绕着海边跑了许久,穿过一片竹子林,正要返回的时候,前方迎面跑来了一个身穿白色运动裤,粉色吊带背心,眨着马尾的女子。
那灵动的身材轻盈而矫健,随着跑动,胸前那饱满的峰峦上下起伏,荡漾起一片诱人的美景。
两人离着十米远都停了下来,四目相对,孟秋雨露出了玩味的笑容,心中暗自惊叹,这小妞还真是极品,身材完美到了无可挑剔。微微泛着汗水的胜雪肌肤散发着柔白的光泽,饱满的双峰浑圆而柔挺,不堪一握的细腰,两条修长的美腿,浑身上下散发着活力与诱惑。
如果不是那双冰冷到骨子里的眼眸让人不敢直视,气质上她更偏向于妖娆与阴冷,司马清雅的美丽决不在林慕雪之下。
眼前和孟秋雨不期而遇,跑步的美丽女孩正是司马清雅。
显然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孟秋雨,司马清雅微微错愕之后,因运动略显红润的俏脸露出一抹羞晕,自己此时的穿着她觉得很不雅,本来这条路她跑了近一年,几乎不会在这个时候遇到任何人,可是今天不但遇到了人,还是昨晚给了她心灵震撼的男人。
想起昨晚孟秋雨那傲视一切的睥睨神态,冲冠一怒为红颜的霸道与狠辣,这个滨海出了名的毒玫瑰就感到一阵心神荡漾。
十分厌恶男人的她,昨晚同样失眠了,脑海中挥之不去的全是孟秋雨的身影。
她甚至有些嫉妒起了林慕雪的好运,同时有些哀伤自己的不幸。作为一个从小就出生于黑道家庭的女孩,她经历的生活注定了不可能像正常女孩一般享受到完美爱情,每天接触的男人大都是将女人当做泄欲工具的草莽,所以她的骨子里对男人并没有好感。
但少女怀春的美梦是所有女人的专利,午夜梦回,夜阑人静之际,她也向往过白马王子的出现;憧憬过花前月下的烂漫爱情。但这一切,似乎只是奢望,她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让她心生涟漪的男人。
甚至因为她的性格和身份,见到她的男人连表现垂涎她美色的勇气都没有,虽然她不用去理会那些厌恶的眼光,但她内心深处的那种孤寂与孤独又有谁能体会?
而孟秋雨无疑是她遇到的最有男人魅力的男人,那俊美到邪魅的相貌,恐怖到让她心颤的身手,那敢于调戏自己的玩世不恭,无一不让司马清雅对他另眼相看。
一番奔跑后,孟秋雨昨夜的种种痛苦思绪早已消散,看着女人难得露出的娇羞神态,吊带背心毫无保留的将女人那丰腴的双峰凸显的更为饱满,那深邃到仿佛看不到尽头的壕沟,微微喘息下,诱人的起伏,刺激着孟秋雨男人的荷尔蒙,他竟然有了蓬勃爆发的迹象。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跑步?”挤出一丝不自然的笑容,司马清雅连自己都想不到会用十分女人的温柔细语问道。
孟秋雨也是颇感意外,走近了司马清雅,眼神富有侵略性的扫视着女人性感的娇躯,随即落在了对方那诱人的红唇上,吐气如兰,如兰似麝,处子的芬芳扑鼻而来。
十分享受的深吸了一口气,孟秋雨看着司马清雅邪笑道:“其实你卸去伪装,温柔的时候非常有魅力,不得不说,我有点被你吸引了。”
司马清雅再次娇颜羞红,一颗芳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面对孟秋雨赤果果的调戏,尤其是那眼神中毫不掩饰的垂涎之色,她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办,甚至都感觉不到生气。
“孟秋雨,不要这样。”感觉到男人的脸庞凑近了自己,司马清雅心如鹿撞,紧张的全身都绷紧了,羞涩的不敢看孟秋雨,声音中带着一丝祈求的轻吟道。
孟秋雨眼神中的笑意更浓了,探手将司马清雅额前散乱的一缕秀发撩在耳后,轻笑道:“你的头发乱了。”
看着孟秋雨一本正经的后退一步,并没有预想中的想要侵犯自己,司马清雅突然感到一种淡淡的失落。同时有些羞恼,这家伙明摆着是要看自己出糗,自己还像个欲拒还迎的**,满心紧张又有些期待,真是丢死人了。
冷冷的瞪了一眼孟秋雨,司马清雅终于羞愤下恢复了原本的冷傲,一扭头,擦着孟秋雨的身子而过,留下一阵香风,再次跑了起来。
看着渐渐远去的窈窕身影,孟秋雨耸了耸肩,暗自琢磨自己是不是该收敛一下这种玩世不恭的态度了,不然岂不是对不起林慕雪那个醋坛子。
心情舒畅的孟秋雨沿着来时路跑回了姑姑家的别墅,闻着扑鼻的饭香,他也有些饥肠辘辘。
看到他回来,从厨房里探出头的孟研展颜一笑,眼神柔和的笑道:“秋雨,跑步去了吗?快去洗澡,姑姑给你做了好多好吃的。”
快速洗了一个热水澡,孟秋雨擦着湿漉漉的头发来到了饭厅,就看到只有姑姑一家人,饭桌上没有林慕雪的身影。
“姑姑,慕雪呢,还没起床?”孟秋雨笑着问道。
孟研一边给孟秋雨碗里盛着粥,一边道:“她醒来见你不在,说先回公司了。”
皱了皱眉头,孟秋雨看着姑姑道:“姑姑,昨晚慕雪没和你说什么吧?”
“没有啊,她早就睡下了,不过今早我看她的眼睛有些红肿,可能不在自己家,没睡好。”孟研随口道。
孟秋雨心里咯噔一下,意识到情况不妙,林慕雪不是那么不识大体的人,第一次来姑姑家,怎么可能不吃了早饭,甚至都不等自己,一个人离开呢。
“她怎么走的?”
“我让她开你的车,她说想锻炼一下身体,跑着去了前面的路口,打车回公司。”孟研说完,随即也意识到事情好像不对劲,盯着孟秋雨道:“秋雨,你可不要误会,姑姑昨晚真的没和林小姐说什么。”
“姑姑,有事给我打电话,我先走了。”孟秋雨心情沉闷了起来,对着姑姑一家点点头,拿起茶几上的钥匙,迈步走出了姑姑家。
孟秋雨彻夜未眠,和孙傲天睡在一张床上,耳边听着这小子的鼾声,不由的有些羡慕这个表弟,活的轻松,睡得安稳,自己好像十五年来,从没有睡得这么踏实过。
如果父母不用私奔,自己从出生就是堂堂的孟家小少爷,还可能会被人掳走,流落在海外,被撒旦组织丢进那噩梦般的地狱训练基地吗?
自己这十五年来根本不用过着那每天刀口舔血,提心吊胆,恐惧与饥寒交迫,血腥杀戮的一切,那段时间的噩梦,至今想起来都让他心有余悸。
每一分每一秒都活在恐惧中,随时都在担心被人给干掉。一个八岁的孩子,和身边一群同龄人,本应该是天真烂漫的美好童年,却要面临死亡的恐惧,那非人一般的训练折磨,因为恐惧死亡,你不得不让自己变强。
将匕首捅入朝夕相处的同伴咽喉,对方死亡前眼神中的那种解脱和害怕,那热乎乎的鲜血喷溅在脸上的感觉,午夜梦回,孟秋雨的心灵深处都在颤栗。
为了求生,忍受着尸体的腐臭,蛆虫在身上的游走,自己可以一动不动的躺在尸体里一个星期,因为一把狙击枪就瞄准着你,就意味着死亡。
为了活命,老鼠那都是美味,各种看着让人害怕的虫类,动物,树皮吃进肚子里的难受和恶心,有谁体会过?
原始森林,冰天雪地里的磨练,吃掉的还有对手的尸体,只为了活命,那种绝望的恐惧又有谁能了解?
一幕幕不堪回首的经历仿佛就在昨日发生,孟秋雨大口大口吸着香烟,额头上已经溢出了密集的汗水,曾经的痛苦造就了现在的自己,自己到底该狠谁?
孟家,自己是不会去祈求保护的,这个世上他除了自己,谁都不会相信。他现在唯一的遗憾就是还没找到那个当初掳走自己,一条胳膊上纹着太阳图案纹身的独臂男人,因为他一直怀疑,当初被人掳走绝不是意外,而是有人蓄意那样做的。
看着窗外投射进来的朝阳,孟秋雨悄然起身,推开窗户飘身落入院内,一个人顺着别墅外的小道开始漫步小跑了起来,这既是习惯也是能让他冷静下来的方式。
就在孟秋雨绕着海边跑了许久,穿过一片竹子林,正要返回的时候,前方迎面跑来了一个身穿白色运动裤,粉色吊带背心,眨着马尾的女子。
那灵动的身材轻盈而矫健,随着跑动,胸前那饱满的峰峦上下起伏,荡漾起一片诱人的美景。
两人离着十米远都停了下来,四目相对,孟秋雨露出了玩味的笑容,心中暗自惊叹,这小妞还真是极品,身材完美到了无可挑剔。微微泛着汗水的胜雪肌肤散发着柔白的光泽,饱满的双峰浑圆而柔挺,不堪一握的细腰,两条修长的美腿,浑身上下散发着活力与诱惑。
如果不是那双冰冷到骨子里的眼眸让人不敢直视,气质上她更偏向于妖娆与阴冷,司马清雅的美丽决不在林慕雪之下。
眼前和孟秋雨不期而遇,跑步的美丽女孩正是司马清雅。
显然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孟秋雨,司马清雅微微错愕之后,因运动略显红润的俏脸露出一抹羞晕,自己此时的穿着她觉得很不雅,本来这条路她跑了近一年,几乎不会在这个时候遇到任何人,可是今天不但遇到了人,还是昨晚给了她心灵震撼的男人。
想起昨晚孟秋雨那傲视一切的睥睨神态,冲冠一怒为红颜的霸道与狠辣,这个滨海出了名的毒玫瑰就感到一阵心神荡漾。
十分厌恶男人的她,昨晚同样失眠了,脑海中挥之不去的全是孟秋雨的身影。
她甚至有些嫉妒起了林慕雪的好运,同时有些哀伤自己的不幸。作为一个从小就出生于黑道家庭的女孩,她经历的生活注定了不可能像正常女孩一般享受到完美爱情,每天接触的男人大都是将女人当做泄欲工具的草莽,所以她的骨子里对男人并没有好感。
但少女怀春的美梦是所有女人的专利,午夜梦回,夜阑人静之际,她也向往过白马王子的出现;憧憬过花前月下的烂漫爱情。但这一切,似乎只是奢望,她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让她心生涟漪的男人。
甚至因为她的性格和身份,见到她的男人连表现垂涎她美色的勇气都没有,虽然她不用去理会那些厌恶的眼光,但她内心深处的那种孤寂与孤独又有谁能体会?
而孟秋雨无疑是她遇到的最有男人魅力的男人,那俊美到邪魅的相貌,恐怖到让她心颤的身手,那敢于调戏自己的玩世不恭,无一不让司马清雅对他另眼相看。
一番奔跑后,孟秋雨昨夜的种种痛苦思绪早已消散,看着女人难得露出的娇羞神态,吊带背心毫无保留的将女人那丰腴的双峰凸显的更为饱满,那深邃到仿佛看不到尽头的壕沟,微微喘息下,诱人的起伏,刺激着孟秋雨男人的荷尔蒙,他竟然有了蓬勃爆发的迹象。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跑步?”挤出一丝不自然的笑容,司马清雅连自己都想不到会用十分女人的温柔细语问道。
孟秋雨也是颇感意外,走近了司马清雅,眼神富有侵略性的扫视着女人性感的娇躯,随即落在了对方那诱人的红唇上,吐气如兰,如兰似麝,处子的芬芳扑鼻而来。
十分享受的深吸了一口气,孟秋雨看着司马清雅邪笑道:“其实你卸去伪装,温柔的时候非常有魅力,不得不说,我有点被你吸引了。”
司马清雅再次娇颜羞红,一颗芳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面对孟秋雨赤果果的调戏,尤其是那眼神中毫不掩饰的垂涎之色,她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办,甚至都感觉不到生气。
“孟秋雨,不要这样。”感觉到男人的脸庞凑近了自己,司马清雅心如鹿撞,紧张的全身都绷紧了,羞涩的不敢看孟秋雨,声音中带着一丝祈求的轻吟道。
孟秋雨眼神中的笑意更浓了,探手将司马清雅额前散乱的一缕秀发撩在耳后,轻笑道:“你的头发乱了。”
看着孟秋雨一本正经的后退一步,并没有预想中的想要侵犯自己,司马清雅突然感到一种淡淡的失落。同时有些羞恼,这家伙明摆着是要看自己出糗,自己还像个欲拒还迎的**,满心紧张又有些期待,真是丢死人了。
冷冷的瞪了一眼孟秋雨,司马清雅终于羞愤下恢复了原本的冷傲,一扭头,擦着孟秋雨的身子而过,留下一阵香风,再次跑了起来。
看着渐渐远去的窈窕身影,孟秋雨耸了耸肩,暗自琢磨自己是不是该收敛一下这种玩世不恭的态度了,不然岂不是对不起林慕雪那个醋坛子。
心情舒畅的孟秋雨沿着来时路跑回了姑姑家的别墅,闻着扑鼻的饭香,他也有些饥肠辘辘。
看到他回来,从厨房里探出头的孟研展颜一笑,眼神柔和的笑道:“秋雨,跑步去了吗?快去洗澡,姑姑给你做了好多好吃的。”
快速洗了一个热水澡,孟秋雨擦着湿漉漉的头发来到了饭厅,就看到只有姑姑一家人,饭桌上没有林慕雪的身影。
“姑姑,慕雪呢,还没起床?”孟秋雨笑着问道。
孟研一边给孟秋雨碗里盛着粥,一边道:“她醒来见你不在,说先回公司了。”
皱了皱眉头,孟秋雨看着姑姑道:“姑姑,昨晚慕雪没和你说什么吧?”
“没有啊,她早就睡下了,不过今早我看她的眼睛有些红肿,可能不在自己家,没睡好。”孟研随口道。
孟秋雨心里咯噔一下,意识到情况不妙,林慕雪不是那么不识大体的人,第一次来姑姑家,怎么可能不吃了早饭,甚至都不等自己,一个人离开呢。
“她怎么走的?”
“我让她开你的车,她说想锻炼一下身体,跑着去了前面的路口,打车回公司。”孟研说完,随即也意识到事情好像不对劲,盯着孟秋雨道:“秋雨,你可不要误会,姑姑昨晚真的没和林小姐说什么。”
“姑姑,有事给我打电话,我先走了。”孟秋雨心情沉闷了起来,对着姑姑一家点点头,拿起茶几上的钥匙,迈步走出了姑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