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生死 若只如初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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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信片掩盖的下面,她看见了一样熟悉的东西,她再一次的生气了,那是她的日记本,那本被郑哲希偷看过的日记本,她一度扔掉的日记本,初三毕业的暑假,在小山村的荷花池上,她就想扔下水去,可是郑哲希保住了它。睍莼璩晓
“它怎么还在!”她怒视郑哲希,这本日记本曾让她面红耳赤,让她最初对凌少杰的思念被郑哲希知晓,也让那么聪明的郑哲希明白她的习性,每一次的温柔都命中她的心底,她才会慢慢地爱上他。
日记本有些旧了,就像是翻看过很多次一样,余蝶珍咬住唇,那种被人窥探内心的感觉再一次涌上心头,她不愿,因为她太骄傲了,骄傲得想让自己完全封闭,心里想的也不愿被人看见,更何况那时候的她那么软弱,所有坚强的外表都是她的伪装,偏偏被郑哲希窥视,就那样侵入她的内心。
“我希望你不会忘记自己的过去,因为那都是真实发生过的。”郑哲希拿出来,随手翻了几页,“其实我挺内疚的,因为我看过之后你就再也没有写过日记,也没有可以倾诉的地方,更不能记下每一天发生的事情了,也许吧,你认为憋在心里更好,毕竟没有人可以真正地窥探人心。”
余蝶珍这一次没有抢过日记本扔掉它,是郑哲希把它递给余蝶珍,余蝶珍本来不想拿,硬是给郑哲希扔到怀中,他说:“这本来就是你的东西,想拿走就拿走吧,保护它不是我的责任,但是它的去向是你的权利。”
余蝶珍把日记本放进装明信片的箱子里,说:“可是这么多年了它都跟着你,它早属于你的了,就像那时候的我的心里的想法一样。”
“如果没有它,你恐怕一辈子也走不进我的心吧。”余蝶珍用明信片和信把日记本埋起来。过去的回忆终究是不敢抛弃的,有什么事情可以让自己忘记呢,恐怕除了死亡,就没有可以忘记的方法了。
那么说,凌少杰已经将过去的记忆全部忘记了。
余蝶珍忽然很羡慕他,死亡,是唯一可以对任何事都可以不闻不问的方法,是唯一可以忘记过去所有事的方法。
可是她已经没有刚刚醒来的时候那种绝望的勇气去死亡,比起凌少杰,她对这个世上的牵挂太多,而凌少杰恐怕只有他真的爱过的苏婉吧。
真的爱过,是因为那个时候他已经不是小孩子,也没有利益的驱使,也没有害怕寂寞与对未来的恐惧,看得出来,他对苏婉还是耿耿于怀,听到她的死讯的那一刻,他一定是想追随她而去的。
余蝶珍曾经这样想过,却没有胆敢与凌少杰说,那时候婚期将近,没有人愿意因为一场旧爱而破坏准备好的一切。余蝶珍爱凌少杰,也仅仅因为年少时期对他的眷恋罢了,她从他那里得到的快乐与幸福她也会像那些眷恋一样因为他的死去而埋藏在心里永远不挖出来。
再怎么熟悉的长久,也敌不过在困难的时候朝夕相伴的短暂。
所以,余蝶珍凌少杰爱苏婉,多于爱她,可能凌少杰对于自己,也是因为年少的羁绊,她甚至想成是造成她溺水在荷花池的一种愧疚。
他们终究不能在一起,她的大难不死并没有换来后福。
“如果没有你。”
她记得,那是在日记本上写下的最后一句话。
郑哲希和她一起把东西重新封好,他搬起来准备离开,忽然看见床边的桌上有一本书,他愣了愣,发现封面是那么熟悉,问道:“那本书是你的吗?”
“哪本。”余蝶珍问道。
“就是那本。”郑哲希双手抱着箱子,只能用眼神示意位置,余蝶珍随着他的眼神看到了“书”的位置,那本书叫做≪纳兰容若≫,余蝶珍之前在郑哲希的公寓的时候偷偷进入了他的房间,在他的书柜里偷来的一本书,因为那本书的封面和其它医术比起来太过显眼,而里面正好写有郑哲希曾经写给余蝶珍的一句话,所以她拿走了。
因为事情过得太久,她也忘记藏起来了,上一次她在收拾凌少杰遗物的时候郑哲希来帮忙,所以他也没在意,可是这次他看见了。
“太好了。”郑哲希似乎是松了一口气,“我还以为是尹佳珏喜欢这本书就偷偷地拿走了,还想该用什么办法才能找到她,我可是找了很久啊,在你这里的话,就放心多了。”
“这本书……很重要吗?”余蝶珍问。
郑哲希点点头,没有说原因,抱着两个大箱子离开,原因恐怕他不说,余蝶珍也是明白的。
谨献给他最爱的女孩呢。
余蝶珍跟着他下去关上了铁门,回来就再一次翻看了那本书。
可能吧,郑哲希也像纳兰性德一样,在感叹“人生若只如初见”吧。
余蝶珍将书盖在脸上,是一股很陈旧的书的味道。
初见的时候,她是怎样的呢?在凌少杰眼里,在郑哲希眼里。
连自己也说不清楚。
余蝶珍决定回一趟外婆的旧居。
初三之后她就再没有回过去,因为那时候看见凌少杰与乔爱雯如此相衬,相衬得她都无法接近,即使凌少杰说他并不爱乔爱雯,只是无法找到不在一起的理由,即使他说还记挂着她,还是那么喜欢她。
她觉得自己无法再重新踏上那片土地去一步,她已经不属于那个地方,她原本就不属于,那个地方只是她暂时的家,暂时得比较长时间罢了。
外婆的坟墓并不在那里,而是迁到和外公在一起,外公是烈士,有烈士墓园收留他,他的身边早已留了外婆的位置,外婆就没有在那个小山村里,而是在外公的身边。余蝶珍不知道外婆是否喜欢那个用水泥砌成的墓园,可是她内心还是感觉得到外婆和外公都应该葬身于大地,在泥土之中延续生命。
那个小山村就这样于余蝶珍切断了联系,外婆的旧居没有卖出去,谁会要一个破破烂烂的砖房呢?所以也就弃置在那里,可当余蝶珍想起时,她就会想起和郑哲希的那个初吻,然后就心里烦闷。
旧居是她对父母说要回去看看的一个藉口,父母同意了,让余蝶珍看看也好,因为有传闻说那一片土地即将要被开发成高速公路,到时候那里的村民都将迁移到城里,小山村也不复存在了。
虽然是传闻,可是她还是心存惋惜与害怕。
看完照片的第二个星期六,余蝶珍就让郑哲希载自己去小山村。
“为什么想去?”郑哲希是这样问她的。
“我想去看看凌少杰。”余蝶珍这样答。
郑哲希之后就没有说话了,小山村在他心里永远都是一个梗,因为那个地方是属于余蝶珍和凌少杰,不属于他,他使是外来的人,永远都不属于那个地方,就算那个地方有神明,也不会保佑他的那种外来的人,他浑身散发的,不是凌少杰的青草香。
郑哲希记得那里的路,他曾经就在余蝶珍的日记本所描述的场景而判断出这个地方,坐上来这里的班车,那时候的他并没有想过会在这里遇见在荷花池上哭泣的余蝶珍,他原本是想着独自一个人来这里,看一下她生长的地方,她那么日思夜想的地方,更好的了解她,没想到不仅仅是遇见她,还遇见了她那时候很想念的凌少杰,他们打了一架,郑哲希是为了余蝶珍,而他什么也不知道。
面对一个知道自己很多事的情敌,凌少杰是怎么做的呢?
也好像,他什么也没有做,凌少杰针对的只有余蝶珍本身,他并不会触碰余蝶珍的身边的人,他利用的只有余蝶珍对他年少时期的眷恋。
真聪明啊,会只针对本身的他。
当车驶入小山村的时候他们都惊呆了,小山村并不小,村口两边建起了三层的砖楼,村口被扩得很大,郑哲希的车可以安全的驶入,只是地不是水泥地,是高低不平的土地,飞起的尘把郑哲希的车包围了,他渐渐驶入,发现那个小学是彻底的不见了,建成了村委办事处。荷花池上尚有荷花,此时荷叶卷卷的,就像“小荷才露尖尖角”一样,相信过不久就要“接天莲叶无穷碧”了吧,可竟然有传闻要将这里填了,大抵是城市人才不会珍惜此处美景,因为他们早已没有了良辰。
驶过荷花池上的桥,郑哲希轻车熟路地去到余蝶珍外婆的旧居,就在门前停了下来。
“只有这里,才是没有变的一个地方。”郑哲希下车,看着旧居。
他虽不是在这里长大,可是却是在这个地方给过他勇气,让他吻了余蝶珍,他对这里,依旧充满了怀念,怀念那个时候的余蝶珍。
那个时候的她,让他心疼,又不能帮助,凌少杰在她心上的伤他完全不懂得如何治疗,他只获得了去亲吻余蝶珍的勇气,虽然那个时候他高烧得头晕目眩,但他永远记得那个唇上的触感。
在明信片掩盖的下面,她看见了一样熟悉的东西,她再一次的生气了,那是她的日记本,那本被郑哲希偷看过的日记本,她一度扔掉的日记本,初三毕业的暑假,在小山村的荷花池上,她就想扔下水去,可是郑哲希保住了它。睍莼璩晓
“它怎么还在!”她怒视郑哲希,这本日记本曾让她面红耳赤,让她最初对凌少杰的思念被郑哲希知晓,也让那么聪明的郑哲希明白她的习性,每一次的温柔都命中她的心底,她才会慢慢地爱上他。
日记本有些旧了,就像是翻看过很多次一样,余蝶珍咬住唇,那种被人窥探内心的感觉再一次涌上心头,她不愿,因为她太骄傲了,骄傲得想让自己完全封闭,心里想的也不愿被人看见,更何况那时候的她那么软弱,所有坚强的外表都是她的伪装,偏偏被郑哲希窥视,就那样侵入她的内心。
“我希望你不会忘记自己的过去,因为那都是真实发生过的。”郑哲希拿出来,随手翻了几页,“其实我挺内疚的,因为我看过之后你就再也没有写过日记,也没有可以倾诉的地方,更不能记下每一天发生的事情了,也许吧,你认为憋在心里更好,毕竟没有人可以真正地窥探人心。”
余蝶珍这一次没有抢过日记本扔掉它,是郑哲希把它递给余蝶珍,余蝶珍本来不想拿,硬是给郑哲希扔到怀中,他说:“这本来就是你的东西,想拿走就拿走吧,保护它不是我的责任,但是它的去向是你的权利。”
余蝶珍把日记本放进装明信片的箱子里,说:“可是这么多年了它都跟着你,它早属于你的了,就像那时候的我的心里的想法一样。”
“如果没有它,你恐怕一辈子也走不进我的心吧。”余蝶珍用明信片和信把日记本埋起来。过去的回忆终究是不敢抛弃的,有什么事情可以让自己忘记呢,恐怕除了死亡,就没有可以忘记的方法了。
那么说,凌少杰已经将过去的记忆全部忘记了。
余蝶珍忽然很羡慕他,死亡,是唯一可以对任何事都可以不闻不问的方法,是唯一可以忘记过去所有事的方法。
可是她已经没有刚刚醒来的时候那种绝望的勇气去死亡,比起凌少杰,她对这个世上的牵挂太多,而凌少杰恐怕只有他真的爱过的苏婉吧。
真的爱过,是因为那个时候他已经不是小孩子,也没有利益的驱使,也没有害怕寂寞与对未来的恐惧,看得出来,他对苏婉还是耿耿于怀,听到她的死讯的那一刻,他一定是想追随她而去的。
余蝶珍曾经这样想过,却没有胆敢与凌少杰说,那时候婚期将近,没有人愿意因为一场旧爱而破坏准备好的一切。余蝶珍爱凌少杰,也仅仅因为年少时期对他的眷恋罢了,她从他那里得到的快乐与幸福她也会像那些眷恋一样因为他的死去而埋藏在心里永远不挖出来。
再怎么熟悉的长久,也敌不过在困难的时候朝夕相伴的短暂。
所以,余蝶珍凌少杰爱苏婉,多于爱她,可能凌少杰对于自己,也是因为年少的羁绊,她甚至想成是造成她溺水在荷花池的一种愧疚。
他们终究不能在一起,她的大难不死并没有换来后福。
“如果没有你。”
她记得,那是在日记本上写下的最后一句话。
郑哲希和她一起把东西重新封好,他搬起来准备离开,忽然看见床边的桌上有一本书,他愣了愣,发现封面是那么熟悉,问道:“那本书是你的吗?”
“哪本。”余蝶珍问道。
“就是那本。”郑哲希双手抱着箱子,只能用眼神示意位置,余蝶珍随着他的眼神看到了“书”的位置,那本书叫做≪纳兰容若≫,余蝶珍之前在郑哲希的公寓的时候偷偷进入了他的房间,在他的书柜里偷来的一本书,因为那本书的封面和其它医术比起来太过显眼,而里面正好写有郑哲希曾经写给余蝶珍的一句话,所以她拿走了。
因为事情过得太久,她也忘记藏起来了,上一次她在收拾凌少杰遗物的时候郑哲希来帮忙,所以他也没在意,可是这次他看见了。
“太好了。”郑哲希似乎是松了一口气,“我还以为是尹佳珏喜欢这本书就偷偷地拿走了,还想该用什么办法才能找到她,我可是找了很久啊,在你这里的话,就放心多了。”
“这本书……很重要吗?”余蝶珍问。
郑哲希点点头,没有说原因,抱着两个大箱子离开,原因恐怕他不说,余蝶珍也是明白的。
谨献给他最爱的女孩呢。
余蝶珍跟着他下去关上了铁门,回来就再一次翻看了那本书。
可能吧,郑哲希也像纳兰性德一样,在感叹“人生若只如初见”吧。
余蝶珍将书盖在脸上,是一股很陈旧的书的味道。
初见的时候,她是怎样的呢?在凌少杰眼里,在郑哲希眼里。
连自己也说不清楚。
余蝶珍决定回一趟外婆的旧居。
初三之后她就再没有回过去,因为那时候看见凌少杰与乔爱雯如此相衬,相衬得她都无法接近,即使凌少杰说他并不爱乔爱雯,只是无法找到不在一起的理由,即使他说还记挂着她,还是那么喜欢她。
她觉得自己无法再重新踏上那片土地去一步,她已经不属于那个地方,她原本就不属于,那个地方只是她暂时的家,暂时得比较长时间罢了。
外婆的坟墓并不在那里,而是迁到和外公在一起,外公是烈士,有烈士墓园收留他,他的身边早已留了外婆的位置,外婆就没有在那个小山村里,而是在外公的身边。余蝶珍不知道外婆是否喜欢那个用水泥砌成的墓园,可是她内心还是感觉得到外婆和外公都应该葬身于大地,在泥土之中延续生命。
那个小山村就这样于余蝶珍切断了联系,外婆的旧居没有卖出去,谁会要一个破破烂烂的砖房呢?所以也就弃置在那里,可当余蝶珍想起时,她就会想起和郑哲希的那个初吻,然后就心里烦闷。
旧居是她对父母说要回去看看的一个藉口,父母同意了,让余蝶珍看看也好,因为有传闻说那一片土地即将要被开发成高速公路,到时候那里的村民都将迁移到城里,小山村也不复存在了。
虽然是传闻,可是她还是心存惋惜与害怕。
看完照片的第二个星期六,余蝶珍就让郑哲希载自己去小山村。
“为什么想去?”郑哲希是这样问她的。
“我想去看看凌少杰。”余蝶珍这样答。
郑哲希之后就没有说话了,小山村在他心里永远都是一个梗,因为那个地方是属于余蝶珍和凌少杰,不属于他,他使是外来的人,永远都不属于那个地方,就算那个地方有神明,也不会保佑他的那种外来的人,他浑身散发的,不是凌少杰的青草香。
郑哲希记得那里的路,他曾经就在余蝶珍的日记本所描述的场景而判断出这个地方,坐上来这里的班车,那时候的他并没有想过会在这里遇见在荷花池上哭泣的余蝶珍,他原本是想着独自一个人来这里,看一下她生长的地方,她那么日思夜想的地方,更好的了解她,没想到不仅仅是遇见她,还遇见了她那时候很想念的凌少杰,他们打了一架,郑哲希是为了余蝶珍,而他什么也不知道。
面对一个知道自己很多事的情敌,凌少杰是怎么做的呢?
也好像,他什么也没有做,凌少杰针对的只有余蝶珍本身,他并不会触碰余蝶珍的身边的人,他利用的只有余蝶珍对他年少时期的眷恋。
真聪明啊,会只针对本身的他。
当车驶入小山村的时候他们都惊呆了,小山村并不小,村口两边建起了三层的砖楼,村口被扩得很大,郑哲希的车可以安全的驶入,只是地不是水泥地,是高低不平的土地,飞起的尘把郑哲希的车包围了,他渐渐驶入,发现那个小学是彻底的不见了,建成了村委办事处。荷花池上尚有荷花,此时荷叶卷卷的,就像“小荷才露尖尖角”一样,相信过不久就要“接天莲叶无穷碧”了吧,可竟然有传闻要将这里填了,大抵是城市人才不会珍惜此处美景,因为他们早已没有了良辰。
驶过荷花池上的桥,郑哲希轻车熟路地去到余蝶珍外婆的旧居,就在门前停了下来。
“只有这里,才是没有变的一个地方。”郑哲希下车,看着旧居。
他虽不是在这里长大,可是却是在这个地方给过他勇气,让他吻了余蝶珍,他对这里,依旧充满了怀念,怀念那个时候的余蝶珍。
那个时候的她,让他心疼,又不能帮助,凌少杰在她心上的伤他完全不懂得如何治疗,他只获得了去亲吻余蝶珍的勇气,虽然那个时候他高烧得头晕目眩,但他永远记得那个唇上的触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