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濠梁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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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王心里着实有点郁闷,本来声势浩大的围猎活动,因为刚刚的遇刺之事,也都没了兴致,不得不偃旗息鼓,打道回宫。众位朝臣,三千御林军也都各归各位去了。
赢平一回到宫里,还没到长明院,就远远的看到门口站着一个人,身材窈窕,裙裾飘飘,正在向外边望着。看身姿似乎是珠公主的模样。待到走近了一看,不是珠公主还能是谁。
“珠儿,这里风大,你站在这里作甚?“赢平三步并作两步,跑到珠公主面前,握着她的手说。
“夫君,你总算回来了。“珠公主好像久别重逢一样,望着赢平,眼睛已经盈出泪来。”
“珠儿好好的哭什么?”
“没什么,我听说今日北郊猎场有人行刺父王,刺客如此凶残,我怕你受伤了,所以一直在等你,你没事就好。”珠公主一边拭泪,一边拉着赢平回到屋里。
“珠儿的消息真快啊,也知今日猎场之事了,看情况是墨家在捣乱。不过也不能仅凭一柄断剑就确定是墨家所为,如此孤证,似乎鲁莽了些。珠儿,你说是不是?”
“或许是吧,谁知道呢。”珠公主垂下眼帘,不去看赢平的目光。
“平公子,珠公主,晚饭准备好了,是否现在就上?”原来是丫鬟翠玉在询问晚饭的事儿。
跑了一天,赢平早就饿了,赶紧吩咐端上来,夫妻对坐同食,不亦乐乎。
食毕就寝,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赢平就起床了,他今天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游览一下咸阳城。虽说他的记忆里有咸阳的一切,但那是专属于原赢平的,现在又加了个现代人的记忆,还有鬼谷子的绝学,就有点紊乱了。所以看到这些熟悉的景物,就恍若隔世一般,似乎曾经见过,又很稀奇,种种感觉交织在一起,让他感觉梦游一般神奇。
“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此情此景,赢平不由得想到了庄周梦蝶的典故,嘴里也不由得吟诵了出来。
“足下既然吟诵庄子之大作,想必所学定是道家了。”赢平一怔,才发现对面说话的是一个十四五岁左右的少年,五官精致,皮肤白皙,腰挎长剑,一袭白衣,标准的士子打扮。尤其一双眼睛,着实生的秀气。他主动搭话,显然对赢平吟诵的内容很感兴趣。
赢平今天出来,未带仆从侍卫,简单装束,信步游荡,又随口吟诵庄子名句,没想到也被对方认为是道家子弟了。那个时代的人甚至比两千多年后的现代社会的人活的开放自在,大街上碰到顺眼的,搭讪是很随意的事儿。“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信条,在那时候是行不通的。
“足下非我,安知我是道家子弟?”赢平眉毛一扬,看着对方,明显想难为难为他。
“足下非我,安知我不知足下为道家弟子?”白衣士子丝毫不相让。
赢平微微一笑,说道:“我非足下,固然不知足下。足下非我,固然也不知我了。”
“请回到开头的话题,你问”安知我是道家弟子“,就说明,你已经肯定了我的回答了,你就是道家弟子。”白衣士子口齿伶俐,逻辑清晰,丝毫不落下风。
赢平不知道他知不知道濠梁之辩,反正赢平在前世学过这个典故,当时还特意研究了庄子和惠子这些话的逻辑关系,花了半节语文课的时间,拿出来现学现卖,所以辩起来这么顺手。可这位白衣之子竟能信手拈来,不是涉猎甚广,就是辩才天成了。要知道,春秋战国时的书籍可没现代社会开放,那时候知识是封闭的,信息的流转只存在于上流社会的贵族家庭中,普通黔首想学知识,可没那么容易。
有道是不打不相识,有时候未必武打,文打也同样激情澎湃,只要不刻意贬损对方,坐而论道,切磋学问,展现自己的风采,都能让陌生人生出好感。
“在下赢平,感君高才绝学,钦佩不已。有道是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我们既然如此有缘,不妨到前方酒馆里痛饮几杯,也多向您请教请教。“赢平这番话说的文白夹生,这也难怪,毕竟他的身体内有两种思想,两种话语习惯,一时之间还真适应不了。
“好一个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足下这句话顶的上我半年的修为。“白衣士子第一次听说这句话,顿时惊艳不已。赢平当然不会告诉他这句话的来历,那毕竟太骇人听闻了。
“像我们这样擦肩之后没有各自走开的人,前世要回眸多少次呢,是不是需要把脖子弄僵了才凑够我们的缘分呢。”赢平一见到这个白衣士子就觉得浑身轻松,话里话外也竟然不自觉的调侃起来了。
白衣士子一怔,顿时被问住了。当下就仰起头,两手托着下巴,梗着脖子,细细回味到底需要回眸多少次了。赢平看他的样子,着实认真的可爱。当下拉着他的袖子,说道:“走吧,咱们兄弟到酒馆里好好叙叙。“
没想到白衣士子一把甩开赢平的手,亢声道:“好好的拉拉扯扯干什么。”
赢平顿时尴尬的很,心说两个大老爷们拉一下手臂又如何,于是干笑两声,说道:“嘿嘿,兄弟也太斯文了些,也罢,咱们进去先喝两杯,啥也别说了,都在酒里边!”
白衣士子闻言,也觉得自己有点过了。当下嘿嘿一笑,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算是认同了赢平的说法。两人有说有笑,就要往酒馆走去。
突然街上烟尘大起,大队人马飞奔而过,铠甲明亮,队伍严正,起码有三百规模。赢平一看这阵势,就知道是咸阳的城防军出动了。只是现在并非战时,调动这么多军队干什么。有谁值得这么兴师动众呢。
大队人马丝毫不做停留,呼啸着向城南而去。
“城南“?”墨家“?电光石火的一瞬间,赢平想到了秦王在猎场说的取缔墨家之事,这些城防军想必就是去抓捕墨家子弟了。因为墨家的秦国总院就在咸阳城南,背靠终南山,面对咸阳城。既有地利之便,又不受过多纷扰。赢平一直对当日行刺之事颇有疑惑,但秦王对墨家显然不忿很久了,逮着理由想发泄一下,赢平也不好多说什么。秦王脾气不好是出了名的,想当初因为郑国渠之事,差一点要把所有山东六国的士子全部驱逐出秦国,幸得李斯上了个《谏逐客书》,才把秦王那个不靠谱的想法给打消下去。后来统一六国后,又因为儒生议论国政,逆了他的龙鳞,他直接来了个焚书坑儒,手段霸道毒辣,绝不轻饶人、现在看这队城防军杀气腾腾的去了,墨家显然凶多吉少。
“兄弟,我看这队人马风尘仆仆,定是奔城南的墨家总院去了。我虽不该干涉朝廷之事,但恐怕大王这次多有鲁莽,所以想去城南看一下,或有不时之需,也说不一定。你且回去吧。”赢平对白衣士子拱手说道。
没想到白衣士子一听墨家有事,脸上立马急的通红。秀气的眼睛似乎要掉下泪来。当下说道:“兄弟不知,我实为墨家子弟,既然师门有难,我理当速回,以助一臂之力。“因为过于急切,他的声音都尖锐起来了。
赢平道:“既然如此,我们两个作伴同去,岂不更好。”
“事不宜迟,赶快出发吧。”
两人赶紧在街上马市中,雇了两匹好马,骑上去直奔城南而去。
秦王心里着实有点郁闷,本来声势浩大的围猎活动,因为刚刚的遇刺之事,也都没了兴致,不得不偃旗息鼓,打道回宫。众位朝臣,三千御林军也都各归各位去了。
赢平一回到宫里,还没到长明院,就远远的看到门口站着一个人,身材窈窕,裙裾飘飘,正在向外边望着。看身姿似乎是珠公主的模样。待到走近了一看,不是珠公主还能是谁。
“珠儿,这里风大,你站在这里作甚?“赢平三步并作两步,跑到珠公主面前,握着她的手说。
“夫君,你总算回来了。“珠公主好像久别重逢一样,望着赢平,眼睛已经盈出泪来。”
“珠儿好好的哭什么?”
“没什么,我听说今日北郊猎场有人行刺父王,刺客如此凶残,我怕你受伤了,所以一直在等你,你没事就好。”珠公主一边拭泪,一边拉着赢平回到屋里。
“珠儿的消息真快啊,也知今日猎场之事了,看情况是墨家在捣乱。不过也不能仅凭一柄断剑就确定是墨家所为,如此孤证,似乎鲁莽了些。珠儿,你说是不是?”
“或许是吧,谁知道呢。”珠公主垂下眼帘,不去看赢平的目光。
“平公子,珠公主,晚饭准备好了,是否现在就上?”原来是丫鬟翠玉在询问晚饭的事儿。
跑了一天,赢平早就饿了,赶紧吩咐端上来,夫妻对坐同食,不亦乐乎。
食毕就寝,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赢平就起床了,他今天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游览一下咸阳城。虽说他的记忆里有咸阳的一切,但那是专属于原赢平的,现在又加了个现代人的记忆,还有鬼谷子的绝学,就有点紊乱了。所以看到这些熟悉的景物,就恍若隔世一般,似乎曾经见过,又很稀奇,种种感觉交织在一起,让他感觉梦游一般神奇。
“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此情此景,赢平不由得想到了庄周梦蝶的典故,嘴里也不由得吟诵了出来。
“足下既然吟诵庄子之大作,想必所学定是道家了。”赢平一怔,才发现对面说话的是一个十四五岁左右的少年,五官精致,皮肤白皙,腰挎长剑,一袭白衣,标准的士子打扮。尤其一双眼睛,着实生的秀气。他主动搭话,显然对赢平吟诵的内容很感兴趣。
赢平今天出来,未带仆从侍卫,简单装束,信步游荡,又随口吟诵庄子名句,没想到也被对方认为是道家子弟了。那个时代的人甚至比两千多年后的现代社会的人活的开放自在,大街上碰到顺眼的,搭讪是很随意的事儿。“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信条,在那时候是行不通的。
“足下非我,安知我是道家子弟?”赢平眉毛一扬,看着对方,明显想难为难为他。
“足下非我,安知我不知足下为道家弟子?”白衣士子丝毫不相让。
赢平微微一笑,说道:“我非足下,固然不知足下。足下非我,固然也不知我了。”
“请回到开头的话题,你问”安知我是道家弟子“,就说明,你已经肯定了我的回答了,你就是道家弟子。”白衣士子口齿伶俐,逻辑清晰,丝毫不落下风。
赢平不知道他知不知道濠梁之辩,反正赢平在前世学过这个典故,当时还特意研究了庄子和惠子这些话的逻辑关系,花了半节语文课的时间,拿出来现学现卖,所以辩起来这么顺手。可这位白衣之子竟能信手拈来,不是涉猎甚广,就是辩才天成了。要知道,春秋战国时的书籍可没现代社会开放,那时候知识是封闭的,信息的流转只存在于上流社会的贵族家庭中,普通黔首想学知识,可没那么容易。
有道是不打不相识,有时候未必武打,文打也同样激情澎湃,只要不刻意贬损对方,坐而论道,切磋学问,展现自己的风采,都能让陌生人生出好感。
“在下赢平,感君高才绝学,钦佩不已。有道是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我们既然如此有缘,不妨到前方酒馆里痛饮几杯,也多向您请教请教。“赢平这番话说的文白夹生,这也难怪,毕竟他的身体内有两种思想,两种话语习惯,一时之间还真适应不了。
“好一个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足下这句话顶的上我半年的修为。“白衣士子第一次听说这句话,顿时惊艳不已。赢平当然不会告诉他这句话的来历,那毕竟太骇人听闻了。
“像我们这样擦肩之后没有各自走开的人,前世要回眸多少次呢,是不是需要把脖子弄僵了才凑够我们的缘分呢。”赢平一见到这个白衣士子就觉得浑身轻松,话里话外也竟然不自觉的调侃起来了。
白衣士子一怔,顿时被问住了。当下就仰起头,两手托着下巴,梗着脖子,细细回味到底需要回眸多少次了。赢平看他的样子,着实认真的可爱。当下拉着他的袖子,说道:“走吧,咱们兄弟到酒馆里好好叙叙。“
没想到白衣士子一把甩开赢平的手,亢声道:“好好的拉拉扯扯干什么。”
赢平顿时尴尬的很,心说两个大老爷们拉一下手臂又如何,于是干笑两声,说道:“嘿嘿,兄弟也太斯文了些,也罢,咱们进去先喝两杯,啥也别说了,都在酒里边!”
白衣士子闻言,也觉得自己有点过了。当下嘿嘿一笑,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算是认同了赢平的说法。两人有说有笑,就要往酒馆走去。
突然街上烟尘大起,大队人马飞奔而过,铠甲明亮,队伍严正,起码有三百规模。赢平一看这阵势,就知道是咸阳的城防军出动了。只是现在并非战时,调动这么多军队干什么。有谁值得这么兴师动众呢。
大队人马丝毫不做停留,呼啸着向城南而去。
“城南“?”墨家“?电光石火的一瞬间,赢平想到了秦王在猎场说的取缔墨家之事,这些城防军想必就是去抓捕墨家子弟了。因为墨家的秦国总院就在咸阳城南,背靠终南山,面对咸阳城。既有地利之便,又不受过多纷扰。赢平一直对当日行刺之事颇有疑惑,但秦王对墨家显然不忿很久了,逮着理由想发泄一下,赢平也不好多说什么。秦王脾气不好是出了名的,想当初因为郑国渠之事,差一点要把所有山东六国的士子全部驱逐出秦国,幸得李斯上了个《谏逐客书》,才把秦王那个不靠谱的想法给打消下去。后来统一六国后,又因为儒生议论国政,逆了他的龙鳞,他直接来了个焚书坑儒,手段霸道毒辣,绝不轻饶人、现在看这队城防军杀气腾腾的去了,墨家显然凶多吉少。
“兄弟,我看这队人马风尘仆仆,定是奔城南的墨家总院去了。我虽不该干涉朝廷之事,但恐怕大王这次多有鲁莽,所以想去城南看一下,或有不时之需,也说不一定。你且回去吧。”赢平对白衣士子拱手说道。
没想到白衣士子一听墨家有事,脸上立马急的通红。秀气的眼睛似乎要掉下泪来。当下说道:“兄弟不知,我实为墨家子弟,既然师门有难,我理当速回,以助一臂之力。“因为过于急切,他的声音都尖锐起来了。
赢平道:“既然如此,我们两个作伴同去,岂不更好。”
“事不宜迟,赶快出发吧。”
两人赶紧在街上马市中,雇了两匹好马,骑上去直奔城南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