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节 浪子收徒--朱家小弟拜师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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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静嘿嘿笑了笑,道:“只要丁大小姐在朱家与莫茹碰上,肯定会大打出手,而你,正好出面救下莫茹,与她交上朋友。睍莼璩晓
小七嗯了一声,道:“是个好法子。”
东方静道:“只是,在朱家,她姓何。不姓东方,你记住,报仇归报仇,可不要伤害莫茹。她毕竟是我唯一的妹妹。我虽然不是好人, 可也没有丧心病狂到要伤害自己的妹妹。”
小七哦了一声。
城西效外有个朱家村,朱家村内有个脾气爆烈的朱恨,朱恨有个女儿,叫朱珠。
朱珠是个很可爱的小姑娘。年纪才十六岁,绣得一手好针线活。很多人都找她刺绣。
她家就一个瞎了眼的老爹和一个小弟,小弟的名字叫朱凌风,可是每个人都喊他小弟。整个家,就靠她一个人绣点针线活换点小钱养着。
因为母亲死的早,因为家里穷,小弟的衣服是补了又补,缝了又缝的,从小,他就没有玩伴。只有一只叫旺财的小狗陪他玩。
小弟到了上学的年纪了。每天带着小狗晃悠着。因为钱不够,私熟一直不肯收人,何姐姐送来的钱,朱恨也不肯要。
朱恨要小弟习武,可小弟喜欢读书,因为,村子里的老人们对他们的孩子说,要认真读书,将来考个状元,才有出息,才不用在乡下受苦。
所以,小弟发誓,一定要用心读书,一定要让他的阿爹和姐姐过上好日子。
只可惜,私塾的先生不肯收人。所以,小弟只好常常到私塾的院子里,悄悄的躲在窗下听课。
今天一大早,他又和往常一样,躲到私塾的窗下听课,却不小心被发现了。
恼怒的私塾先生带着家人赶了出来,旺财要保护小弟,给乱棍打死了。
小弟哭得非常伤心。他恨死私塾的先生了。旺财被打死后,私塾先生揪着小弟的耳朵,找到朱恨,告了一状,小弟挨了一顿好罚。
小弟没有了旺财,比姐姐没有了针线还要糟糕!姐姐的针线没了,邻居的阿婆大婶们,都很乐意把自己的针线送给姐姐。她们简直拿姐姐当自己的女儿看了,有儿子的人家,只盼着朱珠能嫁给自己的儿子。
可是小弟没有了旺财,就不会有别人家给小弟送来小狗。反而一个个在说:“这孩子,没了旺财,就没那么野了。不会整天跑得不见人影。”
小弟没精打采的走在小巷子中,不知不觉,走到破庙,因为破庙中有个流浪汉,村子里的小伙伴都害怕恶少欺负,没有人敢和他玩,只有这个又痴又傻的流浪汉,才会陪他玩,流浪汉就跟旺财一样,不管他说什么,都是很安静的听着。
事实上,他也不知道旺财和流浪汉有没有听懂他说的话。
到了庙里,却发现,旺财又不在庙中,不知道走到哪了,忍不住叹口气,道:“前两天才 被打成重伤,这会又跑哪去了?”
小弟只好到处找流浪汉。
世间人有千百万个,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宿命,宿命是永远无法摆脱的。
流浪汉是否也有他不能摆脱的宿命?
红墙绿瓦,红漆大门,大门上,刻着东方府三个大字,门口摆放着两座威武的石狮。
流浪汉蹲在不远处一株大树下,一动不动的,他的身子卷伏着。
一辆马车疾驰而来,马是飞奔的速度,朱凌风一边走,一边寻找着熟悉的身影,没有注意到马车驶近,看到马车疾驰而来时,朱凌风吓坏了,苍促间,摔倒在地,把手掌擦破了皮。
眼中尽是惊恐,竟忘了要赶紧从地上起来,逃到安全之处。
流浪汉看到了朱凌风,他快速飞身而起,一手拉住马的缰绳,他的速度,居然比闪电还快!
他的力气,居然大得一把勒住了快速奔驰的马匹,马儿的套着缰绳的嘴,被勒出了血,马吃惊,扬起马蹄要踩人,流浪汉一拳打下去,那马儿居然就倒在地上,口吐白沫死去了。
这一拳的力量,实在令人咋舌。
马车翻倒在地,车厢内,一个衣着鲜美,但却狼狈之极的小姐,努气横生的从车厢爬了出来,她的头发也乱了,她瞪大双眼,瞪着流浪汉,大喊一声:“来人哪!给我把这不知死活的野人杀了!”
四个大汉早己将流浪汉紧紧包围,他们的手中,都握着刀,明晃晃的刀!
朱凌风吃惊的看着那些刀,拉着流浪汉,道:“快逃!是丁家的人!咱惹不起!”
流浪汉抱起朱凌风,身子轻轻一滑,就闪过这四个人的攻击,四个人,四把刀子,刀刀落空。
流浪汉抱着朱凌风飞奔而去。
东方静恰好从东方府的大门出来,看着这一幕,若有所思的看着流浪汉离去的方向,喃喃道:“那双眼睛果然好亮!会是他吗?除了他,还有谁能如此明亮的一双眼睛?除了他,有还有谁有这么快的身手?还有谁,能一拳打死一匹马?可是,昔日玉树临风,俊美非凡的他,怎么会是如此邋遢的流浪汉?”
无论是谁,都没办法把江小浪跟眼前邋遢的流浪汉相提并论!
流浪汉带着朱凌风,逃到林外野草丛生之处,与朱凌风躲进草丛,直到四骑远离,才走了出来,回到破庙。
朱凌风望着流浪汉,道:“你的力气真大啊!竟然能打死一匹马。”
流浪汉坐到地上,看着朱凌风,朱凌风叹口气道:“今天我的运气实在不好,早上去偷偷听先生讲课,结果,被发现了,旺财也被打死了。小弟没了旺财,心里难过死了,来找你,你又不在。我只好到处去找你,害我差点被马撞死。”
流浪汉摸摸他的头,朱凌风说着话,却听得马蹄声渐近,流浪汉把他抱起,躲到神像后面,只见刚才追他们的四个人,不知道怎么的,绕到了这坐破庙来,他们走进破庙,道:“晦气了!追了老半天也没追到。不知道他们躲哪了。”
“谁知道呢,那脏兮兮的脏鬼,就像一条钻泥的泥鳅,滑不溜湫的,任你怎么拿,怎么擒,都拿不住擒不住,这会,谁知道他们钻进哪个泥洞了。”
“管他呢,咱们累了老半天,还是先休息会。”
“休息?一会回去,咱都准备挨大小姐的骂了。”
“挨骂不要紧,说不定皮也得脱下一层。大小姐那鞭子上有倒刺,谁挨上一两鞭,准要脱皮见骨!”
“当人奴才就是这命,主子高兴还好, 主子不高兴了,随时挨打挨骂的。替他们打人杀人,要是遇到狠角色,我们给杀了也有可能。”
“同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东方家的小姐,就没有咱丁府的小姐刁蛮.”
“可不是。咱大小姐听说东方家的小姐拿新嫁衣到朱姑娘那刺绣,大小姐是非要把嫁衣拿去不可,还非逼人家答应先替自己刺绣,听说东方小姐的婚期和丁大小姐是同一天。这世上的事,也真是巧。”
“要是这两个大小姐碰到一起,没准会打起来呢。”
“还不是我们这些当下人的打个你死我活的。她两最多就是动动嘴皮子。”
“我们小姐就是听说东方小姐今天去了朱姑娘那,所以,才快马加鞭,要去会会东方小姐的,谁知道半路杀出个流浪汉,把她的马打死了。我看这回大小姐能生上好几天的气了。”
“我们没找到流浪汉,回到丁府,要怎么交差啊。”
“笨啊,她只记得严家的少爷,哪记得别人啊,回去随便说,咱把流浪汉打进臭水沟了,不就得了。她还能真到臭水沟去查看啊?说不准还会乐呵呵的给咱们一顿赏呢。”
四个人呵呵大笑,把半路猎来的猎物烤熟吃光,扔了满地的肉骨头,便拍拍屁股离去。
猎物的香味直把朱凌风馋得口水直流,他的口水顺着口角流落,滴到流浪汉抱着他的手上。流浪汉低头看了看饿得瘦骨粼粼的朱凌风,朱凌风看了看被扔了满地的兽骨。
眼见四个人离开,朱凌风再也顾不得什么,跑了出来,拿起兽骨,猛咽口水。张口便要去吃那骨头。
那肉骨头被啃得乱七八糟,又扔地上,就算还有一点肉渣渣,那也已经沾了满地的泥沙,哪还能吃?
流浪汉将骨头抢下,扔在一边,拉起凌风的手就走。
凌风不舍的三步一回头,鼻尖猛嗅香味,眉头皱得老紧,肉香味啊!都难得闻到一回哩,就算不吃,闻闻过瘾也行嘛。
“你可知道,那些美味,是小弟一辈子闻也难得闻到的!”
流浪汉带着他,在山中行走着。天寒地冻,地上有积雪,他们走了好多地方,也没能找到有什么野兽或什么动物,他们越走越偏僻,越走林子越密。
朱凌风开始害怕了,但他的手一直给流浪汉牵着,他不知道流浪汉带他来这些地方做什么。直到听到密林中一阵声响。朱凌风吓坏了,颤声道:“有,有,有怪物。”
流浪汉嘴角扬起一抹笑容,抱着朱凌风飞身而上,躲在一株树上。
朱凌风张大了口,这么高的树,是怎么上来的?怎么感觉像是被神仙带着飞上来似的?
流浪汉用手指放在口中,轻轻嘘了一声。
朱凌风便住口了。
流浪汉把朱凌风安顿好后,便见密林中,出来一只野猪。那野猪显然是出来猎食的。
野猪闻着人的味道,寻味找来,到了树下,流浪汉折下一段树枝,飞身而下,树枝笔直的插入野猪的脑壳,那野猪竟然连动都没动一下,就咽了气。
朱凌风吃惊的张大了嘴吧。他从来没想过,这个落魄到处处任人欺凌的流浪汉,原来这么厉害。
流浪汉把朱凌风从树上接下来,扛着野猪,找到有水的地方,把野猪的内脏清理干净,然后找了些柴,架起野猪,把野猪烤熟了。
8 小弟拜师,一口奇特的拜师茶
朱凌风直到现在,还处在惊愕中,一直没回过神,流浪汉把烤熟的野猪肉递给他,他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梦中,流浪汉变成了神仙,满足了他想吃肉的愿望。
这梦是这么的真实,肉的香味,是那么实实在在的串进了他的鼻尖。
他忽然张口角了自己的手臂,疼得他哇的叫起来。
流浪汉不解的看着他,朱凌风叫起来,道:“天哪,我不是做梦!我不是做梦。天哪,你是怎么做到的?好大一头野猪。”
朱凌风看了流浪汉半天,忽然跳了起来,跪在流浪汉面前,口中直喊师父。
流浪汉怔了许久,似是想躲开,朱凌风扑上前,用力的抱着他的大腿,道:“大侠,求求你了,我知道你是高手。就连我爹也不可能一下子打死一头野猪。我知道你的武功一定很厉害。求求你,收我当徒弟好不好?”
流浪汉犹豫许久,终于点了点头。指了指凌风,又指了指自己,摇了摇手。
朱凌风想了想,道:“师父的意思是,这件事,只有你知我知,不可以给别人知道?”
流浪汉点头。心中忍不住暗赞凌风的聪明。
朱凌风笑了笑,又磕了几个晌头,道:“师父放心,这件事,我一定不会说出去的。师父,我知道拜师是要端茶给师父喝的,这里没有茶,就用那溪里的水好不好?”
流浪汉点了点头。
朱凌风跑到溪边,用自己的一双小手捧起溪水,可惜,他的手太小了,捧了点溪水,还没走到流浪汉身边,溪水便已从他的手指缝中流走,一滴不胜。他只好那样反复的走到溪边,反复的去捧水。他的小手被冻得发紫。愁眉苦脸的呆在那,看了看流浪汉,流浪汉却在专心弄着野猪肉,就像根本没看到他的难处似的。
朱凌风想了许久,开始在地上寻找可以代用的工具。可惜,地上除了一些杂草,就是石头。
凌风忽然笑了,跑到溪边,张口把溪水含进口中,跑到流浪汉面前,附上自己的嘴,把口中的水渡过流浪汉口中,流浪汉又怔住了,瞪大美丽的眼睛,瞪着朱凌风,朱凌风嘿嘿笑道:“这里没有杯子没有碗,凌风的小手又盛不来水,只好用嘴吧了。不过,不管怎样,拜师茶总算给师父喝到了。”
凌风在心底小小的加上一句:“姐姐说过,不可以吃别人吃过的东西,因为别人吃过的东西有别人的口水,要是不小心吃到了别人的东西,就要一辈子听那个人的话。嘿嘿,以后师父听徒弟的话,才叫好玩哩。”
流浪汉苦笑,把烤好的野猪肉又撕下一块,塞到凌风口中,无可奈何的看着凌风,大概在哀叹自己上辈子欠了这混小子的债,才会给他这般缠上了。
凌风在心里想着美事,贼贼的笑了起来,两个人吃饱后,还有好多野猪肉没吃完,凌风道:“师父,我想把这些肉带回家给我爹爹和姐姐吃行不行?”
流浪汉点头。
替他割下一大块肉,他们的刀子,竟然是一块比较尖利的石头。但这块石头在流浪汉手中,却比一般人家用的刀子还要锋利。
朱凌风看得羡慕不已。
朱凌风拿了肉,便往家走去。
流浪汉跟在凌风身后,凌风走,他也跟着走,凌风望着他,道:“你想跟我回去?”
流浪汉点头。
凌风想了想,道:“可是,我家就姐姐一个人赚钱养家,你要是回去了,姐姐就要更忙了。”
流浪汉依然一步一步跟着他。
凌风看着他,叹口气,道:“你跟我回去也行,不过,你不能整天发呆哦,要帮着干点活。反正你力气大,好不好?”
流浪汉点头。
凌风笑了,道:“那,走吧。”
两个人走了一会,凌风忽然停下来,道:“不对。每个人都有个名字,你没个名字不好,你又不会说话,我得给你起个名字。可是,要起什么名字好呢?你不让我说出我们的师徒关系,我自然不能当着大伙的面喊你师父了。可是,总得有个称呼啊。”
流浪汉站在他身边,一动也不动,凌风早己习惯了,他知道流浪汉可以一动不动,不吃不喝的呆上好几天。
凌风道:“要不,这样好了,你先叫旺财吧。我家旺财死了。这个名字,也就没有用了。先给你用着。等想到好名字,再给你换过。”
流浪汉道:“好。以后我就叫旺财。”
凌风吓了一大跳,用结巴的声音,很不顺畅的问出一句话:“你……你不是哑吧!”
旺财道:“我又没说过我是哑吧,只是不想说话而已。”
凌风奇怪的道:“那你现在怎么想说话了?”
旺财叹口气,道:“谁叫我很不小心上了贼船,收了你这个大嘴吧徒弟。”
凌风把嘴吧尽可能的撮小,道:“我哪有大嘴吧,你看我的嘴吧比小老鼠的还要小。”
旺财含笑道:“我不跟你说话,你都能叽叽歪歪说个不停,要是回了家里,你爹或你姐姐一问起来,你不是要把全部事情都给说出去了?”
凌风道:“师父吩咐过不能说的事,我绝不会说出去的。”
旺财道:“不但拜师的事不能说出去,包括我会说话的事也不能说出去。”
凌风哦了一声,道:“那万一他们有问题问你呢?”
旺财瞪着凌风,道:“你自己编故事回答。只要别说我的事就行了。还有,我救你打死马和打死野猪的事,都不能说。明白么?如果你敢说出一个字,你我的师徒缘份也就尽了。”
凌风哦了一声,道:“但我们把这些野猪肉带回去,要怎么解释野猪肉的来处?”
旺财想了想,道:“你可以说是遇到好心人了。”
凌风皱眉,道:“这不是在说谎么?”
旺财白了他一眼,道:“我不能是好心人么?你只是没有说明白是我打死的野猪而已。”
凌风哦了一声,忽然又道:“万一姐姐说好心人在哪,我怎么回答啊?”
旺财瞪着凌风,道:“你可以说好心人不喜欢别人知道他的事情,这样就可以了。”
凌风笑了,道:“是哦。师父真聪明。”
旺财叹口气,道:“你还是别喊我师父的好,免得喊漏了嘴。就喊我旺财吧。”
凌风笑着跳上流浪汉后背,让流浪汉背着往家里走去。朱凌风发现,流浪汉对回他家的路,比他自己还熟悉。
朱家村离破庙不远。旺财到了朱珠家的时候,朱珠正在刺绣,绣新娘的嫁衣。
小弟哇了一声,道:“好漂亮的新嫁衣,是谁的呀。”
朱珠道:“是何姐姐的,再过半年,她就要嫁人了呢,好多嫁妆衣物,我得尽快的帮她绣好。”
朱小弟道:“何姐姐也要嫁人啦。真巧。我们在破庙,听说丁大小姐家把嫁衣拿来了,还有什么东方家的大小姐。姐姐,东方家小姐的嫁衣,我们不要接吧。”
朱珠道:“为什么?”
朱小弟道:“爹爹最恨东方家的人了。东方大小姐的嫁衣,你要是接了,只怕爹爹要生气的。”
旺财愣在那,痴痴的望着那新嫁衣。他的手微微颤抖着。
9 新嫁衣
朱珠抬头,望着旺财,道:“这人是谁?你怎么把陌生人带回来了。”
小弟道:“旺财不是陌生人,旺财跟小弟是好朋友。姐姐,旺才好可怜啊。在外头老是给人欺负。我想着让他来我们家住下。以后帮着我们做些活儿,姐姐就不会太累了,他也不用在外面流浪,被人欺负。”
朱珠望着旺财,道:“你叫旺财??”
小弟道:“他是个哑吧。是我给他的名字,叫旺财。”
朱珠又好气,又好笑,道:“旺财是你的小狗的名字,你怎么能用小狗的名字称呼人家?”
小弟扁扁嘴,道:“人家不知道起什么名字嘛。再说了,他也乐意用这个名字,是不是啊,旺财?”
旺财点点头。
朱珠看着旺财身上的衣服,叹口气,道:“我们家也是有一顿没一顿的。你要是不怕挨饿,就住下来吧。小弟一个人也怪闷的。既然他喜欢你,你就陪着他好了。”
旺财点头。
朱珠叹口气,道:“你先去洗个澡,身上那股臭味,难闻死了。前边不远,有道河,去河里挑些水来,再拾些柴,烧一大桶热水,就能泡澡了。”
旺财依言拿起桶就去挑水。旺财挑水挑得好快,没有多久,不但 浴桶的水挑满了,就连家里水缸的水,也被挑满了。朱珠吃惊的看着旺财,道:“你的力气真大!”
旺财垂着头,走出去,走到树林子,拾了一大捆柴回来,把柴放到院子中,到灶头烧水。
老爹乐呵呵的道:“这哪来的人,干活如此麻利。”
朱凌风扑到父亲怀中,道:“爹,旺财是我的朋友哦。你可不许像罚我一样罚他呀。”
朱恨摸摸儿子的头,道:“你这小娃子,就知道朋友了?”
凌风点头,道:“当然知道了,旺财给人欺负了,我心里会难过,我给人欺负了,旺财会保护我。所以,我们是好朋友。”
朱珠道:“去把爹的衣服拿一套给旺财穿上,他身上那衣服,又单薄又破烂的。这都是冬天了,穿着如此单薄,可要冻坏了。”
朱凌风拿了衣服,递给旺财。旺财摇头,把衣服还给凌风,把浴桶的水盛满,指指凌风,又指指浴桶,然后自己走了出去,也不住在朱家屋内,只在屋外找个地方猫着过一晚。
朱珠奇怪的看着旺财,暗想,这个人不是真的痴呆,痴呆的人,哪能干活这么利索,只是不知为何,要把自己弄得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朱珠见旺财不肯进屋里睡觉,只好由着他,拿了一床棉被给旺财,柔声道:“寒夜露重,你在这露天睡觉,容易着凉了。”
旺财将被子掀掉,闪到另一处继续猫着。
朱珠叹口气,抱起被子,又走到旺财身边,旺财起来正要离开。
朱珠道:“难道你准备整个晚上这样躲闪吗?”
旺财望着朱珠,朱珠虽然不了解旺财,但天生的善良,让她不忍心看旺财在冬夜露宿野外,连基本的保暖物品都没有。
棉被虽然破旧,但总比没有的强。她的眼中,有真诚,有坚决。她是非把这床棉被给他不可。
旺财看着这样的眼睛,竟似有些感动,叹了口气,接过棉被,缩在一个角落,钻进被子中,闭着眼睛。
朱珠也不知道他是真睡了,还是假睡了,喃喃道:“赶明儿,我叫邻居的牛哥帮忙,在这地方搭个小草棚,你将就着住下,也能庶风档雨的。”
旺财也不应声,就像是真的睡了似的。
朱珠把被子给了旺财,自己和弟弟挤在一起睡。因为被子太小,两个人盖不过来,朱珠把被子让给弟弟盖,自己却大半个身子露在外头,冻了一整个晚上,冻出了毛病,第二天,身子软绵绵的,起不来。
朱凌风走到旺财那,叹口气,道:“那天那个人给你治疗内伤的钱,要给姐姐用了。姐姐生病了,昨晚没被子盖,冻坏了。对不起哦。”
旺财点头。把棉被抱进屋里,盖到朱珠身上。他那呆滞的眼中,竟显出难得的柔情。
朱珠病得糊涂,额头发热,一直说糊话。
旺财用手摸摸朱珠的额头,拿起她的手腕,把把脉,拉起小弟就上山去,小弟道:“我要去找郎中呢。你要拉我去哪?”
旺财拉着小弟,直往山上走。等到他们回来的时候,背着一箩筐的树根草皮,旺财把药分好,然后弄了一些煎了一碗药茶,端到朱珠病床前,把朱珠扶起来,喂朱珠喝下去。
第二天,朱珠就己经能下床了。第三天,朱珠的病就己经全愈。朱珠喜极,道:“想不到旺财原来还会治病。太好了!旺财,你去给我爹爹看看,看他的眼睛能不能医治。”
10 朱恨的眼睛
旺财犹豫片刻,终于还是走向朱恨,检查一阵子,点了点头,朱珠喜极,道:“你是说,我爹的眼睛,还能医治?”
旺财点头。拿出金针,扎在朱恨眼睛周围的穴道处。再挑些新鲜的药材,捣碎了,包在棉布上,敷在朱恨的眼睛上。
每天带着小弟上山,在山上采药,不出七天,朱珠家的院子里晒满了药材。
秋未,冬将临,北国已有飘雪,朱珠实在想不明白,他们俩是怎么弄到这些药材的。
第七天的晚上,朱恨眼睛的纱布给拆了下来,他缓缓睁开眼睛,便看到了微弱的油灯灯光。
旺财选择晚上替他拆纱布,就是不想他的眼睛突然受到强光的刺激。
朱恨终于睁开了眼睛, 终于看见了自己的一双儿女,和一个邋遢得看不清容貌,分不清年纪的怪人。
他记得他身上这股臭味,说实话,当这人靠近他的时候,他真的想吐,但想到自己的眼睛,有希望复明,所以就忍了下来。他做梦也想不到,这怪人居然真的能将他的眼睛治好。
朱恨的眼睛复明了!这件事,在村子里很快就传开了。
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朱珠家来了个怪人,一个医术高明但邋遢成性的怪人,于是,村子里的人,都喊他一声怪医。
不管谁找他治病,他都不理不采,就算有人病得要死,他也当作没看见,好像人的生死在他眼中看来,不过是寻常事儿。
只有在朱珠或小弟开口叫他帮人治病,他才会帮,或者有人拿酒给他喝,他也会替人治病,他的小茅屋内,堆满了一瓶瓶的酒。而他一天之中,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醉乡度过。
他的名气,很快传遍周围乡镇,甚至城里。来求医的人,也日益增多。
每天天还不亮,小弟就会给旺财从床上挖起,两个人一起到山上去,回来的时候,总会带回一箩筐的药草和一些猎物。
自从有了旺财, 朱珠家的日子,越来越好过,也有了些钱,给朱凌风报名上私塾念书。
朱珠心里对旺财的好感越来越多。
刺绣之余,总会悄悄抬眸,打量着旺财。
旺财邋遢的外表,虽然看不出年纪,但朱珠从他眼神中偶然流露出来的灵气,可以感觉到,旺财不是痴傻,更不像那种上了年纪的人。旺财不但有花不完的力气,还有灵活矫健的身手,否则,不会如此轻易捕捉到猎物。
她发觉,凌风自从跟旺财同进同出之后,身手也变得灵活不少。她对旺财越来越好奇。
她还发现一件很有趣的事,旺财时常趁没人注意的时候,对着何姐姐的嫁衣痴痴看着,眼中流露出浓烈的情感。仿佛,这件嫁衣,是他心上人的嫁衣,他伸出手,想去抚摸嫁衣,可他的手,却颤抖得厉害,最终还是没有摸那嫁衣,仿佛,就是轻轻一个触摸,也是对这嫁衣的主人最大的亵渎。
朱珠虽然在装睡,可是,她的眼睛却眯着一条细小的缝,留意着旺财的一举一动,看到旺财的动作,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口好像给什么刺了,阵阵发疼。暗想,“他知道这件嫁衣,是何姐姐的,难道,他暗恋着何姐姐?哎,要是这样,那他就有的苦了,且不说何姐姐再过几个月就要嫁人了,就算何姐姐没有嫁人,又怎会看上这邋遢成性的流浪汉?”
他的眼中,有一种痛苦的神情,身子猛烈的颤抖着,从屋内跑了出去,跑到偏僻的角落,弯下腰,呕吐着。吐累了,猛的捧起一捧雪塞进自己口中咀嚼着,寒冰的雪塞满了口腔,冻得舌根也僵硬了。
整个人卷缩成一团,手和脚抱在一起,卷在雪地上
朱珠在心里叹息着,远远的,看着他,她想走过去,可是,她知道,他不会希望自己的这些异常被人看到。
朱珠眼角滴落一滴泪珠,一滴为怜他而流的泪滴。
暗自想着:“何姐姐虽然从来不说自己的家世,可从言谈举止中,便能看出,她不是寻常人家的姑娘,一个流浪汉,看上人家大小姐,这不是自己找罪受么?”
嫁衣平铺在桌面上,那绣了一半的鸳鸯,色彩斑斓的浮在水面上,鸳鸯还未绣完整,另一只鸳鸯,还只是虚描的线。
鸳鸯无伴,更显孤零。
鸳鸯比翼,喜结连理,是每个女孩的期盼,嫁个好郎君,是每个女孩的梦。
婚期已定,便是着手准备嫁衣的时候。
有钱人家的嫁衣,通常是送到绣坊去的。
丁大小姐的嫁衣,丁老爷原本是打算送到京城最有名的绣坊,丁家嫁女,必须大气,铺张!气势一定要强大!
可是,丁大小姐却像着了魔般,非要把嫁衣送到默不经闻的朱家村,找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绣。
丁老爷虽然想不明白,女儿从哪打听到这么一个绣娘,可是,对于宠在心肝里的宝贝的要求,丁老爷是一千个,一万个不忍心拒绝。
丁家有个公子,可唯独只有一个千金,那自然是宠得宝似的。
丁老爷虽然没有东方家富有,但却是十足的财主!
他花钱买了个知府的官职,平常趾高气昂的,因为丁家不但财大气粗,在这个地方,更是有权有势,方圆百里,没有人不知道丁家的名声,只要是丁家的人,哪怕是个小奴才,小丫环,在这地方上,也显得趾高气昂,高人一等。
据说,就连富可敌国的东方家族的人,也不敢轻易招惹他,遇到他,还得退让三分。
再过几个月,丁大小姐也要嫁人了,佳期已定,所以,丁大小姐亲自带着嫁衣,去找朱珠。
当她去找朱珠的时候,朱珠己经接了何家的的活,说要等什么何姐姐的绣完,才能绣丁大小姐的嫁衣。这对丁家而言,实在是不能容忍的事情。
丁老爷问:“何姐姐?什么何姐姐?”
丁大小姐说:“什么何姐姐,就是东方大小姐的化名。要不是严大哥告诉我,我还不知道呢。”
丁老爷说:“就算是富甲天下的东方家,轻易也不敢惹我。因为我头上顶着官帽!他嫁女儿,我也嫁女儿,我的排场,一定要比他大!我女儿的嫁衣,一定要比东方家的先绣好!输人不能输阵!丫头,这事,你一定要给我挣回个脸面来!”
这天一大早,丁大小姐就带着人,来到朱珠家,盛气凌人的说:“把我的衣服先绣好,再绣东方家的!”
朱珠咬牙,道:“东方家小姐的嫁衣,我没收到,也不会收。”
朱珠道:“那你现在绣的,是谁家的嫁衣?”
朱珠道:“是何姐姐的。”
丁大小姐手叉着腰,娇声道:“我不管你是河姐姐还是江姐姐!你给我把这些都搁一边!”
旺财听丁大小姐叫着:“我不管你是河姐姐还是江姐姐!”这句话时,心头猛的一震,双手微微颤抖。
你是江,所以我为河,江河虽不同流,可最终归于/大/海。融于一休,永不分离。
莫茹以名寄情,情深意切,可这情,却终无缘。
旺财闭起眼睛,捂着心口。
心口的疼痛愈发的强烈。
朱珠道:“不行!何姐姐对我家恩重如山,朱珠宁可不赚钱,也要帮她先绣。”
丁大小姐气道:“那我就把你何姐姐的嫁衣毁了!”
一个家丁拿着刀子要毁嫁衣,旺财把嫁衣抢到手中,躲到角落。紧紧护着,就像在保护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或物件。
11 嫁衣风波
丁大小姐喊到:“给我上!把嫁衣给我抢过来剪了!”
家丁们一齐走向旺财。旺财把嫁衣护在怀中,死命不肯让出。
一个家丁恼起来,拨刀往旺财后背砍去。血从旺财后背流出。一道伤口裂开。小弟惊呼道:“杀人啦!”
朱珠双目含泪,几欲晕倒,颤声道:“旺财听话,别为了一件衣服,丢了命啊。”
旺财摇头。
东方莫茹在花园中弹着琴,琴音中,丝毫没有将要成为新嫁娘的喜悦。反而有说不尽的忧伤。正自伤神,凌霜跑过来,道:“丁家大小姐带人到朱家闹事了。我看小姐可怜她家,故意把衣服拿她家去刺绣的好心,反倒替她惹下麻烦了。”
东方莫茹皱眉,道:“这丁大小姐真刁蛮!那么多刺绣的工坊,为何非得朱珠这一家?”
凌霜摇头,道:“朱珠家己有人受伤了,那朱家收留的一个叫旺财的流浪汉,死命保护着小姐的嫁衣,后背给丁府的家丁砍伤了。”
东方莫茹皱眉,道:“这人真傻,嫁衣毁了,重新扯来红布,重新做过就是了,怎能拿命去护嫁衣。霜儿,我们赶紧过去,别让人家伤了朱珠家人,我,我们欠朱家的太多了,不能再让朱家出什么意外。”
主仆二人驾着马车,赶到朱珠家。
丁大小姐看到东方莫茹,哼了一声,头抬得老高,挺着傲人的胸部,声音自鼻孔冒出,一副盛气凌人的模样道:“你来了正好!把你的嫁衣拿回去,本姑娘的嫁衣赶时间。”
东方莫茹皱眉,善良的眸子定格在流浪汉被刀削破的后背,后背鲜血泊泊。
那流浪汉不知是疼,还是激动,身子微微颤抖,拼命护着嫁衣,听到了莫茹的声音,卷缩在墙角,更是不肯起来。
凌霜拿药过来,他像是受了惊吓似的,猛的往另一个方向逃去。
凌霜柔声道:“别害怕,我们没恶意的。这一刀砍得真狠!要不上药,血会越流越多的。你身上好臭,没洗过澡吧?脏兮兮的,伤口容易感染。”
旺财颤抖着身子。漂亮的眸中,似是写满了惊惧。
凌霜越靠近他,他躲得越远,十足一个受惊小动物的模样。
东方莫茹叹口气,道:“霜儿,把钱和药留下来,我们把衣服带走,拿回自家的绣坊去吧。”
凌霜嗯了一声,把钱和药放下,正想要去拿旺财手上的衣服。
丁大小姐似是不想放过东方莫茹,拦住东方莫茹,道:“想走?听说,东方家族就算一个小小丫环,也是武林中数一数二的高手,你既然是东方家的大小姐,想来武功更是深不可测,我这些天刚练了套鞭法, 想向东方小姐请教请教。”
凌霜道:“我们小姐没练过武功,你不要欺人太堪了。我们己经把东西收回,你还待怎的?”
朱珠身子一颤,颤声道:“何姐姐,丁大小姐喊你什么?”
丁大小姐冷笑,道:“笑话,武林中习武之人见面,也有切蹉武功的,我们女人为何不行?堂堂东方家的大小姐,会不懂武功?你骗谁呀?”
说罢,她一扬手中皮鞭,便要打莫茹,她的皮鞭上,铁片做的倒刺发着寒光,无论谁被鞭子打中,都不会好过。
凌霜持剑护着东方莫茹,丁大小姐道:“下人要打,当然是下人对下人!阿福,你上。”
阿福长得胖呼呼的,但他的身手却很灵活,不但很灵活,而且力气很大。凌霜虽然学了几年的武功,可是对付起阿福来,特别吃力,更是没办法照顾东方莫茹,凌霜心里一急,身法更乱。
丁大小姐更加得意,皮鞭扬起,又要打向东方莫茹。
只是,她的皮鞭并没有打中东方莫莫茹,反倒被旺财捉在手中,皮鞭的倒刺刺进旺财手掌内,血从旺财手指缝流出。
旺财连眉头也不曾皱上一皱,就好像他那只手根本就不知道疼似的。
丁大小姐怒道:“大胆奴才!还不放手!阿禄,把这不要命的奴才拉开!”
阿禄走向旺财,旺财冷眼望向阿禄,不知为何,阿禄在这双眼瞪视下,激灵灵打个寒颤。那眼中散发出来的寒意,像是千年寒冰一般的冰冷,那眼中射来的寒意,似是能将他冻成冰人。
丁大小姐吼道:“阿禄!还不动手!你要不要吃饭!”
害怕归害怕,可饭还是要吃的!丁大小姐有令,阿禄不敢不从。
扬刀砍向旺财的手腕,刀锋映着寒光。
东方莫茹惊呼道:“快住手!”
旺财没有放开丁大小姐的皮鞭,阿禄也没有住手的意思,发出狞笑声,他的刀,离旺财的手臂已经很近了,每个人都相信,旺财这只手臂算是废了!
旺财的眼神越发的冷冽。
阿禄有一种面对死神的感觉,身上的汗毛竖起。他甚至有一种错觉,这一刀砍下,砍断的绝不是旺财的手!而是自己的命!
刀还未落下,冷汗已自鼻尖冒出。
森森的寒意,聚起,小小的农家小舍,仿佛成了地狱。
朱恨发出一声狂吼,他的手已握成拳头,他的拳头夹着拳风,袭向阿禄,这一拳劲道极强,只要打在阿禄身上,阿禄握刀的手骨非碎不可!
他虽然瞎了,可是却并没有放弃练武,他的心中,还一直存着要复仇的希望,原本他以为,他的眼睛这辈子是复明无望,偏偏旺财将他的眼睛医治好了,江湖儿郎,讲究的就是恩怨分明,旺财于他有恩,他怎么能眼睁睁看着旺财的手被废了?
眼看阿禄的刀就要砍在旺财身上,而朱恨的拳头,也将要打在阿禄的身上,只听叮的一声,阿禄手中的刀落在地上,地上,一粒小小的银锭滚动着。
阿禄的身上,也结结实实的挨了朱恨一拳,阿禄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倒在地上滚动着,一只手骨被打折,疼得他哭爹喊娘直叫疼。
农舍外,一个缺了左臂的青年,带着一袭白衣的七七走了进来。
七七的美艳,与东方莫茹纯朴的那种气质之美,是不同类型的,她的到来,这小小乡舍,竟然像忽然变得光亮,就连丁大小姐看着七七,也忍不住在心中赞美一句,“真美啊!”
她身边的奴才们看到七七,张大了口。唯独旺财没有去留意七七。他见丁大小姐这会注意着七七,便将手中捉着的鞭子放开,他的手掌,被鞭子上的倒刺刺伤,血不住的冒出,滴落地面。
丁大小姐的鞭子是特别订做的,特别恶毒,鞭子上,用又薄又利的薄刃做成一片一片的倒刺。这鞭子打在身上,不死也脱层皮,旺财竟然将这鞭子抓在手上,连眉头也没皱下。
丁大小姐盯着他,忽然叫起来:“是你!我认得!你就是那天打死我的马的野人!来人呀!给我往死里打!”
福禄寿三个人,三殷刀,齐刷刷,默契十足的砍向旺财,每一把刀的刀锋上,都闪着置人于死地的腾腾杀意。
东方静嘿嘿笑了笑,道:“只要丁大小姐在朱家与莫茹碰上,肯定会大打出手,而你,正好出面救下莫茹,与她交上朋友。睍莼璩晓
小七嗯了一声,道:“是个好法子。”
东方静道:“只是,在朱家,她姓何。不姓东方,你记住,报仇归报仇,可不要伤害莫茹。她毕竟是我唯一的妹妹。我虽然不是好人, 可也没有丧心病狂到要伤害自己的妹妹。”
小七哦了一声。
城西效外有个朱家村,朱家村内有个脾气爆烈的朱恨,朱恨有个女儿,叫朱珠。
朱珠是个很可爱的小姑娘。年纪才十六岁,绣得一手好针线活。很多人都找她刺绣。
她家就一个瞎了眼的老爹和一个小弟,小弟的名字叫朱凌风,可是每个人都喊他小弟。整个家,就靠她一个人绣点针线活换点小钱养着。
因为母亲死的早,因为家里穷,小弟的衣服是补了又补,缝了又缝的,从小,他就没有玩伴。只有一只叫旺财的小狗陪他玩。
小弟到了上学的年纪了。每天带着小狗晃悠着。因为钱不够,私熟一直不肯收人,何姐姐送来的钱,朱恨也不肯要。
朱恨要小弟习武,可小弟喜欢读书,因为,村子里的老人们对他们的孩子说,要认真读书,将来考个状元,才有出息,才不用在乡下受苦。
所以,小弟发誓,一定要用心读书,一定要让他的阿爹和姐姐过上好日子。
只可惜,私塾的先生不肯收人。所以,小弟只好常常到私塾的院子里,悄悄的躲在窗下听课。
今天一大早,他又和往常一样,躲到私塾的窗下听课,却不小心被发现了。
恼怒的私塾先生带着家人赶了出来,旺财要保护小弟,给乱棍打死了。
小弟哭得非常伤心。他恨死私塾的先生了。旺财被打死后,私塾先生揪着小弟的耳朵,找到朱恨,告了一状,小弟挨了一顿好罚。
小弟没有了旺财,比姐姐没有了针线还要糟糕!姐姐的针线没了,邻居的阿婆大婶们,都很乐意把自己的针线送给姐姐。她们简直拿姐姐当自己的女儿看了,有儿子的人家,只盼着朱珠能嫁给自己的儿子。
可是小弟没有了旺财,就不会有别人家给小弟送来小狗。反而一个个在说:“这孩子,没了旺财,就没那么野了。不会整天跑得不见人影。”
小弟没精打采的走在小巷子中,不知不觉,走到破庙,因为破庙中有个流浪汉,村子里的小伙伴都害怕恶少欺负,没有人敢和他玩,只有这个又痴又傻的流浪汉,才会陪他玩,流浪汉就跟旺财一样,不管他说什么,都是很安静的听着。
事实上,他也不知道旺财和流浪汉有没有听懂他说的话。
到了庙里,却发现,旺财又不在庙中,不知道走到哪了,忍不住叹口气,道:“前两天才 被打成重伤,这会又跑哪去了?”
小弟只好到处找流浪汉。
世间人有千百万个,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宿命,宿命是永远无法摆脱的。
流浪汉是否也有他不能摆脱的宿命?
红墙绿瓦,红漆大门,大门上,刻着东方府三个大字,门口摆放着两座威武的石狮。
流浪汉蹲在不远处一株大树下,一动不动的,他的身子卷伏着。
一辆马车疾驰而来,马是飞奔的速度,朱凌风一边走,一边寻找着熟悉的身影,没有注意到马车驶近,看到马车疾驰而来时,朱凌风吓坏了,苍促间,摔倒在地,把手掌擦破了皮。
眼中尽是惊恐,竟忘了要赶紧从地上起来,逃到安全之处。
流浪汉看到了朱凌风,他快速飞身而起,一手拉住马的缰绳,他的速度,居然比闪电还快!
他的力气,居然大得一把勒住了快速奔驰的马匹,马儿的套着缰绳的嘴,被勒出了血,马吃惊,扬起马蹄要踩人,流浪汉一拳打下去,那马儿居然就倒在地上,口吐白沫死去了。
这一拳的力量,实在令人咋舌。
马车翻倒在地,车厢内,一个衣着鲜美,但却狼狈之极的小姐,努气横生的从车厢爬了出来,她的头发也乱了,她瞪大双眼,瞪着流浪汉,大喊一声:“来人哪!给我把这不知死活的野人杀了!”
四个大汉早己将流浪汉紧紧包围,他们的手中,都握着刀,明晃晃的刀!
朱凌风吃惊的看着那些刀,拉着流浪汉,道:“快逃!是丁家的人!咱惹不起!”
流浪汉抱起朱凌风,身子轻轻一滑,就闪过这四个人的攻击,四个人,四把刀子,刀刀落空。
流浪汉抱着朱凌风飞奔而去。
东方静恰好从东方府的大门出来,看着这一幕,若有所思的看着流浪汉离去的方向,喃喃道:“那双眼睛果然好亮!会是他吗?除了他,还有谁能如此明亮的一双眼睛?除了他,有还有谁有这么快的身手?还有谁,能一拳打死一匹马?可是,昔日玉树临风,俊美非凡的他,怎么会是如此邋遢的流浪汉?”
无论是谁,都没办法把江小浪跟眼前邋遢的流浪汉相提并论!
流浪汉带着朱凌风,逃到林外野草丛生之处,与朱凌风躲进草丛,直到四骑远离,才走了出来,回到破庙。
朱凌风望着流浪汉,道:“你的力气真大啊!竟然能打死一匹马。”
流浪汉坐到地上,看着朱凌风,朱凌风叹口气道:“今天我的运气实在不好,早上去偷偷听先生讲课,结果,被发现了,旺财也被打死了。小弟没了旺财,心里难过死了,来找你,你又不在。我只好到处去找你,害我差点被马撞死。”
流浪汉摸摸他的头,朱凌风说着话,却听得马蹄声渐近,流浪汉把他抱起,躲到神像后面,只见刚才追他们的四个人,不知道怎么的,绕到了这坐破庙来,他们走进破庙,道:“晦气了!追了老半天也没追到。不知道他们躲哪了。”
“谁知道呢,那脏兮兮的脏鬼,就像一条钻泥的泥鳅,滑不溜湫的,任你怎么拿,怎么擒,都拿不住擒不住,这会,谁知道他们钻进哪个泥洞了。”
“管他呢,咱们累了老半天,还是先休息会。”
“休息?一会回去,咱都准备挨大小姐的骂了。”
“挨骂不要紧,说不定皮也得脱下一层。大小姐那鞭子上有倒刺,谁挨上一两鞭,准要脱皮见骨!”
“当人奴才就是这命,主子高兴还好, 主子不高兴了,随时挨打挨骂的。替他们打人杀人,要是遇到狠角色,我们给杀了也有可能。”
“同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东方家的小姐,就没有咱丁府的小姐刁蛮.”
“可不是。咱大小姐听说东方家的小姐拿新嫁衣到朱姑娘那刺绣,大小姐是非要把嫁衣拿去不可,还非逼人家答应先替自己刺绣,听说东方小姐的婚期和丁大小姐是同一天。这世上的事,也真是巧。”
“要是这两个大小姐碰到一起,没准会打起来呢。”
“还不是我们这些当下人的打个你死我活的。她两最多就是动动嘴皮子。”
“我们小姐就是听说东方小姐今天去了朱姑娘那,所以,才快马加鞭,要去会会东方小姐的,谁知道半路杀出个流浪汉,把她的马打死了。我看这回大小姐能生上好几天的气了。”
“我们没找到流浪汉,回到丁府,要怎么交差啊。”
“笨啊,她只记得严家的少爷,哪记得别人啊,回去随便说,咱把流浪汉打进臭水沟了,不就得了。她还能真到臭水沟去查看啊?说不准还会乐呵呵的给咱们一顿赏呢。”
四个人呵呵大笑,把半路猎来的猎物烤熟吃光,扔了满地的肉骨头,便拍拍屁股离去。
猎物的香味直把朱凌风馋得口水直流,他的口水顺着口角流落,滴到流浪汉抱着他的手上。流浪汉低头看了看饿得瘦骨粼粼的朱凌风,朱凌风看了看被扔了满地的兽骨。
眼见四个人离开,朱凌风再也顾不得什么,跑了出来,拿起兽骨,猛咽口水。张口便要去吃那骨头。
那肉骨头被啃得乱七八糟,又扔地上,就算还有一点肉渣渣,那也已经沾了满地的泥沙,哪还能吃?
流浪汉将骨头抢下,扔在一边,拉起凌风的手就走。
凌风不舍的三步一回头,鼻尖猛嗅香味,眉头皱得老紧,肉香味啊!都难得闻到一回哩,就算不吃,闻闻过瘾也行嘛。
“你可知道,那些美味,是小弟一辈子闻也难得闻到的!”
流浪汉带着他,在山中行走着。天寒地冻,地上有积雪,他们走了好多地方,也没能找到有什么野兽或什么动物,他们越走越偏僻,越走林子越密。
朱凌风开始害怕了,但他的手一直给流浪汉牵着,他不知道流浪汉带他来这些地方做什么。直到听到密林中一阵声响。朱凌风吓坏了,颤声道:“有,有,有怪物。”
流浪汉嘴角扬起一抹笑容,抱着朱凌风飞身而上,躲在一株树上。
朱凌风张大了口,这么高的树,是怎么上来的?怎么感觉像是被神仙带着飞上来似的?
流浪汉用手指放在口中,轻轻嘘了一声。
朱凌风便住口了。
流浪汉把朱凌风安顿好后,便见密林中,出来一只野猪。那野猪显然是出来猎食的。
野猪闻着人的味道,寻味找来,到了树下,流浪汉折下一段树枝,飞身而下,树枝笔直的插入野猪的脑壳,那野猪竟然连动都没动一下,就咽了气。
朱凌风吃惊的张大了嘴吧。他从来没想过,这个落魄到处处任人欺凌的流浪汉,原来这么厉害。
流浪汉把朱凌风从树上接下来,扛着野猪,找到有水的地方,把野猪的内脏清理干净,然后找了些柴,架起野猪,把野猪烤熟了。
8 小弟拜师,一口奇特的拜师茶
朱凌风直到现在,还处在惊愕中,一直没回过神,流浪汉把烤熟的野猪肉递给他,他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梦中,流浪汉变成了神仙,满足了他想吃肉的愿望。
这梦是这么的真实,肉的香味,是那么实实在在的串进了他的鼻尖。
他忽然张口角了自己的手臂,疼得他哇的叫起来。
流浪汉不解的看着他,朱凌风叫起来,道:“天哪,我不是做梦!我不是做梦。天哪,你是怎么做到的?好大一头野猪。”
朱凌风看了流浪汉半天,忽然跳了起来,跪在流浪汉面前,口中直喊师父。
流浪汉怔了许久,似是想躲开,朱凌风扑上前,用力的抱着他的大腿,道:“大侠,求求你了,我知道你是高手。就连我爹也不可能一下子打死一头野猪。我知道你的武功一定很厉害。求求你,收我当徒弟好不好?”
流浪汉犹豫许久,终于点了点头。指了指凌风,又指了指自己,摇了摇手。
朱凌风想了想,道:“师父的意思是,这件事,只有你知我知,不可以给别人知道?”
流浪汉点头。心中忍不住暗赞凌风的聪明。
朱凌风笑了笑,又磕了几个晌头,道:“师父放心,这件事,我一定不会说出去的。师父,我知道拜师是要端茶给师父喝的,这里没有茶,就用那溪里的水好不好?”
流浪汉点了点头。
朱凌风跑到溪边,用自己的一双小手捧起溪水,可惜,他的手太小了,捧了点溪水,还没走到流浪汉身边,溪水便已从他的手指缝中流走,一滴不胜。他只好那样反复的走到溪边,反复的去捧水。他的小手被冻得发紫。愁眉苦脸的呆在那,看了看流浪汉,流浪汉却在专心弄着野猪肉,就像根本没看到他的难处似的。
朱凌风想了许久,开始在地上寻找可以代用的工具。可惜,地上除了一些杂草,就是石头。
凌风忽然笑了,跑到溪边,张口把溪水含进口中,跑到流浪汉面前,附上自己的嘴,把口中的水渡过流浪汉口中,流浪汉又怔住了,瞪大美丽的眼睛,瞪着朱凌风,朱凌风嘿嘿笑道:“这里没有杯子没有碗,凌风的小手又盛不来水,只好用嘴吧了。不过,不管怎样,拜师茶总算给师父喝到了。”
凌风在心底小小的加上一句:“姐姐说过,不可以吃别人吃过的东西,因为别人吃过的东西有别人的口水,要是不小心吃到了别人的东西,就要一辈子听那个人的话。嘿嘿,以后师父听徒弟的话,才叫好玩哩。”
流浪汉苦笑,把烤好的野猪肉又撕下一块,塞到凌风口中,无可奈何的看着凌风,大概在哀叹自己上辈子欠了这混小子的债,才会给他这般缠上了。
凌风在心里想着美事,贼贼的笑了起来,两个人吃饱后,还有好多野猪肉没吃完,凌风道:“师父,我想把这些肉带回家给我爹爹和姐姐吃行不行?”
流浪汉点头。
替他割下一大块肉,他们的刀子,竟然是一块比较尖利的石头。但这块石头在流浪汉手中,却比一般人家用的刀子还要锋利。
朱凌风看得羡慕不已。
朱凌风拿了肉,便往家走去。
流浪汉跟在凌风身后,凌风走,他也跟着走,凌风望着他,道:“你想跟我回去?”
流浪汉点头。
凌风想了想,道:“可是,我家就姐姐一个人赚钱养家,你要是回去了,姐姐就要更忙了。”
流浪汉依然一步一步跟着他。
凌风看着他,叹口气,道:“你跟我回去也行,不过,你不能整天发呆哦,要帮着干点活。反正你力气大,好不好?”
流浪汉点头。
凌风笑了,道:“那,走吧。”
两个人走了一会,凌风忽然停下来,道:“不对。每个人都有个名字,你没个名字不好,你又不会说话,我得给你起个名字。可是,要起什么名字好呢?你不让我说出我们的师徒关系,我自然不能当着大伙的面喊你师父了。可是,总得有个称呼啊。”
流浪汉站在他身边,一动也不动,凌风早己习惯了,他知道流浪汉可以一动不动,不吃不喝的呆上好几天。
凌风道:“要不,这样好了,你先叫旺财吧。我家旺财死了。这个名字,也就没有用了。先给你用着。等想到好名字,再给你换过。”
流浪汉道:“好。以后我就叫旺财。”
凌风吓了一大跳,用结巴的声音,很不顺畅的问出一句话:“你……你不是哑吧!”
旺财道:“我又没说过我是哑吧,只是不想说话而已。”
凌风奇怪的道:“那你现在怎么想说话了?”
旺财叹口气,道:“谁叫我很不小心上了贼船,收了你这个大嘴吧徒弟。”
凌风把嘴吧尽可能的撮小,道:“我哪有大嘴吧,你看我的嘴吧比小老鼠的还要小。”
旺财含笑道:“我不跟你说话,你都能叽叽歪歪说个不停,要是回了家里,你爹或你姐姐一问起来,你不是要把全部事情都给说出去了?”
凌风道:“师父吩咐过不能说的事,我绝不会说出去的。”
旺财道:“不但拜师的事不能说出去,包括我会说话的事也不能说出去。”
凌风哦了一声,道:“那万一他们有问题问你呢?”
旺财瞪着凌风,道:“你自己编故事回答。只要别说我的事就行了。还有,我救你打死马和打死野猪的事,都不能说。明白么?如果你敢说出一个字,你我的师徒缘份也就尽了。”
凌风哦了一声,道:“但我们把这些野猪肉带回去,要怎么解释野猪肉的来处?”
旺财想了想,道:“你可以说是遇到好心人了。”
凌风皱眉,道:“这不是在说谎么?”
旺财白了他一眼,道:“我不能是好心人么?你只是没有说明白是我打死的野猪而已。”
凌风哦了一声,忽然又道:“万一姐姐说好心人在哪,我怎么回答啊?”
旺财瞪着凌风,道:“你可以说好心人不喜欢别人知道他的事情,这样就可以了。”
凌风笑了,道:“是哦。师父真聪明。”
旺财叹口气,道:“你还是别喊我师父的好,免得喊漏了嘴。就喊我旺财吧。”
凌风笑着跳上流浪汉后背,让流浪汉背着往家里走去。朱凌风发现,流浪汉对回他家的路,比他自己还熟悉。
朱家村离破庙不远。旺财到了朱珠家的时候,朱珠正在刺绣,绣新娘的嫁衣。
小弟哇了一声,道:“好漂亮的新嫁衣,是谁的呀。”
朱珠道:“是何姐姐的,再过半年,她就要嫁人了呢,好多嫁妆衣物,我得尽快的帮她绣好。”
朱小弟道:“何姐姐也要嫁人啦。真巧。我们在破庙,听说丁大小姐家把嫁衣拿来了,还有什么东方家的大小姐。姐姐,东方家小姐的嫁衣,我们不要接吧。”
朱珠道:“为什么?”
朱小弟道:“爹爹最恨东方家的人了。东方大小姐的嫁衣,你要是接了,只怕爹爹要生气的。”
旺财愣在那,痴痴的望着那新嫁衣。他的手微微颤抖着。
9 新嫁衣
朱珠抬头,望着旺财,道:“这人是谁?你怎么把陌生人带回来了。”
小弟道:“旺财不是陌生人,旺财跟小弟是好朋友。姐姐,旺才好可怜啊。在外头老是给人欺负。我想着让他来我们家住下。以后帮着我们做些活儿,姐姐就不会太累了,他也不用在外面流浪,被人欺负。”
朱珠望着旺财,道:“你叫旺财??”
小弟道:“他是个哑吧。是我给他的名字,叫旺财。”
朱珠又好气,又好笑,道:“旺财是你的小狗的名字,你怎么能用小狗的名字称呼人家?”
小弟扁扁嘴,道:“人家不知道起什么名字嘛。再说了,他也乐意用这个名字,是不是啊,旺财?”
旺财点点头。
朱珠看着旺财身上的衣服,叹口气,道:“我们家也是有一顿没一顿的。你要是不怕挨饿,就住下来吧。小弟一个人也怪闷的。既然他喜欢你,你就陪着他好了。”
旺财点头。
朱珠叹口气,道:“你先去洗个澡,身上那股臭味,难闻死了。前边不远,有道河,去河里挑些水来,再拾些柴,烧一大桶热水,就能泡澡了。”
旺财依言拿起桶就去挑水。旺财挑水挑得好快,没有多久,不但 浴桶的水挑满了,就连家里水缸的水,也被挑满了。朱珠吃惊的看着旺财,道:“你的力气真大!”
旺财垂着头,走出去,走到树林子,拾了一大捆柴回来,把柴放到院子中,到灶头烧水。
老爹乐呵呵的道:“这哪来的人,干活如此麻利。”
朱凌风扑到父亲怀中,道:“爹,旺财是我的朋友哦。你可不许像罚我一样罚他呀。”
朱恨摸摸儿子的头,道:“你这小娃子,就知道朋友了?”
凌风点头,道:“当然知道了,旺财给人欺负了,我心里会难过,我给人欺负了,旺财会保护我。所以,我们是好朋友。”
朱珠道:“去把爹的衣服拿一套给旺财穿上,他身上那衣服,又单薄又破烂的。这都是冬天了,穿着如此单薄,可要冻坏了。”
朱凌风拿了衣服,递给旺财。旺财摇头,把衣服还给凌风,把浴桶的水盛满,指指凌风,又指指浴桶,然后自己走了出去,也不住在朱家屋内,只在屋外找个地方猫着过一晚。
朱珠奇怪的看着旺财,暗想,这个人不是真的痴呆,痴呆的人,哪能干活这么利索,只是不知为何,要把自己弄得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朱珠见旺财不肯进屋里睡觉,只好由着他,拿了一床棉被给旺财,柔声道:“寒夜露重,你在这露天睡觉,容易着凉了。”
旺财将被子掀掉,闪到另一处继续猫着。
朱珠叹口气,抱起被子,又走到旺财身边,旺财起来正要离开。
朱珠道:“难道你准备整个晚上这样躲闪吗?”
旺财望着朱珠,朱珠虽然不了解旺财,但天生的善良,让她不忍心看旺财在冬夜露宿野外,连基本的保暖物品都没有。
棉被虽然破旧,但总比没有的强。她的眼中,有真诚,有坚决。她是非把这床棉被给他不可。
旺财看着这样的眼睛,竟似有些感动,叹了口气,接过棉被,缩在一个角落,钻进被子中,闭着眼睛。
朱珠也不知道他是真睡了,还是假睡了,喃喃道:“赶明儿,我叫邻居的牛哥帮忙,在这地方搭个小草棚,你将就着住下,也能庶风档雨的。”
旺财也不应声,就像是真的睡了似的。
朱珠把被子给了旺财,自己和弟弟挤在一起睡。因为被子太小,两个人盖不过来,朱珠把被子让给弟弟盖,自己却大半个身子露在外头,冻了一整个晚上,冻出了毛病,第二天,身子软绵绵的,起不来。
朱凌风走到旺财那,叹口气,道:“那天那个人给你治疗内伤的钱,要给姐姐用了。姐姐生病了,昨晚没被子盖,冻坏了。对不起哦。”
旺财点头。把棉被抱进屋里,盖到朱珠身上。他那呆滞的眼中,竟显出难得的柔情。
朱珠病得糊涂,额头发热,一直说糊话。
旺财用手摸摸朱珠的额头,拿起她的手腕,把把脉,拉起小弟就上山去,小弟道:“我要去找郎中呢。你要拉我去哪?”
旺财拉着小弟,直往山上走。等到他们回来的时候,背着一箩筐的树根草皮,旺财把药分好,然后弄了一些煎了一碗药茶,端到朱珠病床前,把朱珠扶起来,喂朱珠喝下去。
第二天,朱珠就己经能下床了。第三天,朱珠的病就己经全愈。朱珠喜极,道:“想不到旺财原来还会治病。太好了!旺财,你去给我爹爹看看,看他的眼睛能不能医治。”
10 朱恨的眼睛
旺财犹豫片刻,终于还是走向朱恨,检查一阵子,点了点头,朱珠喜极,道:“你是说,我爹的眼睛,还能医治?”
旺财点头。拿出金针,扎在朱恨眼睛周围的穴道处。再挑些新鲜的药材,捣碎了,包在棉布上,敷在朱恨的眼睛上。
每天带着小弟上山,在山上采药,不出七天,朱珠家的院子里晒满了药材。
秋未,冬将临,北国已有飘雪,朱珠实在想不明白,他们俩是怎么弄到这些药材的。
第七天的晚上,朱恨眼睛的纱布给拆了下来,他缓缓睁开眼睛,便看到了微弱的油灯灯光。
旺财选择晚上替他拆纱布,就是不想他的眼睛突然受到强光的刺激。
朱恨终于睁开了眼睛, 终于看见了自己的一双儿女,和一个邋遢得看不清容貌,分不清年纪的怪人。
他记得他身上这股臭味,说实话,当这人靠近他的时候,他真的想吐,但想到自己的眼睛,有希望复明,所以就忍了下来。他做梦也想不到,这怪人居然真的能将他的眼睛治好。
朱恨的眼睛复明了!这件事,在村子里很快就传开了。
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朱珠家来了个怪人,一个医术高明但邋遢成性的怪人,于是,村子里的人,都喊他一声怪医。
不管谁找他治病,他都不理不采,就算有人病得要死,他也当作没看见,好像人的生死在他眼中看来,不过是寻常事儿。
只有在朱珠或小弟开口叫他帮人治病,他才会帮,或者有人拿酒给他喝,他也会替人治病,他的小茅屋内,堆满了一瓶瓶的酒。而他一天之中,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醉乡度过。
他的名气,很快传遍周围乡镇,甚至城里。来求医的人,也日益增多。
每天天还不亮,小弟就会给旺财从床上挖起,两个人一起到山上去,回来的时候,总会带回一箩筐的药草和一些猎物。
自从有了旺财, 朱珠家的日子,越来越好过,也有了些钱,给朱凌风报名上私塾念书。
朱珠心里对旺财的好感越来越多。
刺绣之余,总会悄悄抬眸,打量着旺财。
旺财邋遢的外表,虽然看不出年纪,但朱珠从他眼神中偶然流露出来的灵气,可以感觉到,旺财不是痴傻,更不像那种上了年纪的人。旺财不但有花不完的力气,还有灵活矫健的身手,否则,不会如此轻易捕捉到猎物。
她发觉,凌风自从跟旺财同进同出之后,身手也变得灵活不少。她对旺财越来越好奇。
她还发现一件很有趣的事,旺财时常趁没人注意的时候,对着何姐姐的嫁衣痴痴看着,眼中流露出浓烈的情感。仿佛,这件嫁衣,是他心上人的嫁衣,他伸出手,想去抚摸嫁衣,可他的手,却颤抖得厉害,最终还是没有摸那嫁衣,仿佛,就是轻轻一个触摸,也是对这嫁衣的主人最大的亵渎。
朱珠虽然在装睡,可是,她的眼睛却眯着一条细小的缝,留意着旺财的一举一动,看到旺财的动作,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口好像给什么刺了,阵阵发疼。暗想,“他知道这件嫁衣,是何姐姐的,难道,他暗恋着何姐姐?哎,要是这样,那他就有的苦了,且不说何姐姐再过几个月就要嫁人了,就算何姐姐没有嫁人,又怎会看上这邋遢成性的流浪汉?”
他的眼中,有一种痛苦的神情,身子猛烈的颤抖着,从屋内跑了出去,跑到偏僻的角落,弯下腰,呕吐着。吐累了,猛的捧起一捧雪塞进自己口中咀嚼着,寒冰的雪塞满了口腔,冻得舌根也僵硬了。
整个人卷缩成一团,手和脚抱在一起,卷在雪地上
朱珠在心里叹息着,远远的,看着他,她想走过去,可是,她知道,他不会希望自己的这些异常被人看到。
朱珠眼角滴落一滴泪珠,一滴为怜他而流的泪滴。
暗自想着:“何姐姐虽然从来不说自己的家世,可从言谈举止中,便能看出,她不是寻常人家的姑娘,一个流浪汉,看上人家大小姐,这不是自己找罪受么?”
嫁衣平铺在桌面上,那绣了一半的鸳鸯,色彩斑斓的浮在水面上,鸳鸯还未绣完整,另一只鸳鸯,还只是虚描的线。
鸳鸯无伴,更显孤零。
鸳鸯比翼,喜结连理,是每个女孩的期盼,嫁个好郎君,是每个女孩的梦。
婚期已定,便是着手准备嫁衣的时候。
有钱人家的嫁衣,通常是送到绣坊去的。
丁大小姐的嫁衣,丁老爷原本是打算送到京城最有名的绣坊,丁家嫁女,必须大气,铺张!气势一定要强大!
可是,丁大小姐却像着了魔般,非要把嫁衣送到默不经闻的朱家村,找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绣。
丁老爷虽然想不明白,女儿从哪打听到这么一个绣娘,可是,对于宠在心肝里的宝贝的要求,丁老爷是一千个,一万个不忍心拒绝。
丁家有个公子,可唯独只有一个千金,那自然是宠得宝似的。
丁老爷虽然没有东方家富有,但却是十足的财主!
他花钱买了个知府的官职,平常趾高气昂的,因为丁家不但财大气粗,在这个地方,更是有权有势,方圆百里,没有人不知道丁家的名声,只要是丁家的人,哪怕是个小奴才,小丫环,在这地方上,也显得趾高气昂,高人一等。
据说,就连富可敌国的东方家族的人,也不敢轻易招惹他,遇到他,还得退让三分。
再过几个月,丁大小姐也要嫁人了,佳期已定,所以,丁大小姐亲自带着嫁衣,去找朱珠。
当她去找朱珠的时候,朱珠己经接了何家的的活,说要等什么何姐姐的绣完,才能绣丁大小姐的嫁衣。这对丁家而言,实在是不能容忍的事情。
丁老爷问:“何姐姐?什么何姐姐?”
丁大小姐说:“什么何姐姐,就是东方大小姐的化名。要不是严大哥告诉我,我还不知道呢。”
丁老爷说:“就算是富甲天下的东方家,轻易也不敢惹我。因为我头上顶着官帽!他嫁女儿,我也嫁女儿,我的排场,一定要比他大!我女儿的嫁衣,一定要比东方家的先绣好!输人不能输阵!丫头,这事,你一定要给我挣回个脸面来!”
这天一大早,丁大小姐就带着人,来到朱珠家,盛气凌人的说:“把我的衣服先绣好,再绣东方家的!”
朱珠咬牙,道:“东方家小姐的嫁衣,我没收到,也不会收。”
朱珠道:“那你现在绣的,是谁家的嫁衣?”
朱珠道:“是何姐姐的。”
丁大小姐手叉着腰,娇声道:“我不管你是河姐姐还是江姐姐!你给我把这些都搁一边!”
旺财听丁大小姐叫着:“我不管你是河姐姐还是江姐姐!”这句话时,心头猛的一震,双手微微颤抖。
你是江,所以我为河,江河虽不同流,可最终归于/大/海。融于一休,永不分离。
莫茹以名寄情,情深意切,可这情,却终无缘。
旺财闭起眼睛,捂着心口。
心口的疼痛愈发的强烈。
朱珠道:“不行!何姐姐对我家恩重如山,朱珠宁可不赚钱,也要帮她先绣。”
丁大小姐气道:“那我就把你何姐姐的嫁衣毁了!”
一个家丁拿着刀子要毁嫁衣,旺财把嫁衣抢到手中,躲到角落。紧紧护着,就像在保护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或物件。
11 嫁衣风波
丁大小姐喊到:“给我上!把嫁衣给我抢过来剪了!”
家丁们一齐走向旺财。旺财把嫁衣护在怀中,死命不肯让出。
一个家丁恼起来,拨刀往旺财后背砍去。血从旺财后背流出。一道伤口裂开。小弟惊呼道:“杀人啦!”
朱珠双目含泪,几欲晕倒,颤声道:“旺财听话,别为了一件衣服,丢了命啊。”
旺财摇头。
东方莫茹在花园中弹着琴,琴音中,丝毫没有将要成为新嫁娘的喜悦。反而有说不尽的忧伤。正自伤神,凌霜跑过来,道:“丁家大小姐带人到朱家闹事了。我看小姐可怜她家,故意把衣服拿她家去刺绣的好心,反倒替她惹下麻烦了。”
东方莫茹皱眉,道:“这丁大小姐真刁蛮!那么多刺绣的工坊,为何非得朱珠这一家?”
凌霜摇头,道:“朱珠家己有人受伤了,那朱家收留的一个叫旺财的流浪汉,死命保护着小姐的嫁衣,后背给丁府的家丁砍伤了。”
东方莫茹皱眉,道:“这人真傻,嫁衣毁了,重新扯来红布,重新做过就是了,怎能拿命去护嫁衣。霜儿,我们赶紧过去,别让人家伤了朱珠家人,我,我们欠朱家的太多了,不能再让朱家出什么意外。”
主仆二人驾着马车,赶到朱珠家。
丁大小姐看到东方莫茹,哼了一声,头抬得老高,挺着傲人的胸部,声音自鼻孔冒出,一副盛气凌人的模样道:“你来了正好!把你的嫁衣拿回去,本姑娘的嫁衣赶时间。”
东方莫茹皱眉,善良的眸子定格在流浪汉被刀削破的后背,后背鲜血泊泊。
那流浪汉不知是疼,还是激动,身子微微颤抖,拼命护着嫁衣,听到了莫茹的声音,卷缩在墙角,更是不肯起来。
凌霜拿药过来,他像是受了惊吓似的,猛的往另一个方向逃去。
凌霜柔声道:“别害怕,我们没恶意的。这一刀砍得真狠!要不上药,血会越流越多的。你身上好臭,没洗过澡吧?脏兮兮的,伤口容易感染。”
旺财颤抖着身子。漂亮的眸中,似是写满了惊惧。
凌霜越靠近他,他躲得越远,十足一个受惊小动物的模样。
东方莫茹叹口气,道:“霜儿,把钱和药留下来,我们把衣服带走,拿回自家的绣坊去吧。”
凌霜嗯了一声,把钱和药放下,正想要去拿旺财手上的衣服。
丁大小姐似是不想放过东方莫茹,拦住东方莫茹,道:“想走?听说,东方家族就算一个小小丫环,也是武林中数一数二的高手,你既然是东方家的大小姐,想来武功更是深不可测,我这些天刚练了套鞭法, 想向东方小姐请教请教。”
凌霜道:“我们小姐没练过武功,你不要欺人太堪了。我们己经把东西收回,你还待怎的?”
朱珠身子一颤,颤声道:“何姐姐,丁大小姐喊你什么?”
丁大小姐冷笑,道:“笑话,武林中习武之人见面,也有切蹉武功的,我们女人为何不行?堂堂东方家的大小姐,会不懂武功?你骗谁呀?”
说罢,她一扬手中皮鞭,便要打莫茹,她的皮鞭上,铁片做的倒刺发着寒光,无论谁被鞭子打中,都不会好过。
凌霜持剑护着东方莫茹,丁大小姐道:“下人要打,当然是下人对下人!阿福,你上。”
阿福长得胖呼呼的,但他的身手却很灵活,不但很灵活,而且力气很大。凌霜虽然学了几年的武功,可是对付起阿福来,特别吃力,更是没办法照顾东方莫茹,凌霜心里一急,身法更乱。
丁大小姐更加得意,皮鞭扬起,又要打向东方莫茹。
只是,她的皮鞭并没有打中东方莫莫茹,反倒被旺财捉在手中,皮鞭的倒刺刺进旺财手掌内,血从旺财手指缝流出。
旺财连眉头也不曾皱上一皱,就好像他那只手根本就不知道疼似的。
丁大小姐怒道:“大胆奴才!还不放手!阿禄,把这不要命的奴才拉开!”
阿禄走向旺财,旺财冷眼望向阿禄,不知为何,阿禄在这双眼瞪视下,激灵灵打个寒颤。那眼中散发出来的寒意,像是千年寒冰一般的冰冷,那眼中射来的寒意,似是能将他冻成冰人。
丁大小姐吼道:“阿禄!还不动手!你要不要吃饭!”
害怕归害怕,可饭还是要吃的!丁大小姐有令,阿禄不敢不从。
扬刀砍向旺财的手腕,刀锋映着寒光。
东方莫茹惊呼道:“快住手!”
旺财没有放开丁大小姐的皮鞭,阿禄也没有住手的意思,发出狞笑声,他的刀,离旺财的手臂已经很近了,每个人都相信,旺财这只手臂算是废了!
旺财的眼神越发的冷冽。
阿禄有一种面对死神的感觉,身上的汗毛竖起。他甚至有一种错觉,这一刀砍下,砍断的绝不是旺财的手!而是自己的命!
刀还未落下,冷汗已自鼻尖冒出。
森森的寒意,聚起,小小的农家小舍,仿佛成了地狱。
朱恨发出一声狂吼,他的手已握成拳头,他的拳头夹着拳风,袭向阿禄,这一拳劲道极强,只要打在阿禄身上,阿禄握刀的手骨非碎不可!
他虽然瞎了,可是却并没有放弃练武,他的心中,还一直存着要复仇的希望,原本他以为,他的眼睛这辈子是复明无望,偏偏旺财将他的眼睛医治好了,江湖儿郎,讲究的就是恩怨分明,旺财于他有恩,他怎么能眼睁睁看着旺财的手被废了?
眼看阿禄的刀就要砍在旺财身上,而朱恨的拳头,也将要打在阿禄的身上,只听叮的一声,阿禄手中的刀落在地上,地上,一粒小小的银锭滚动着。
阿禄的身上,也结结实实的挨了朱恨一拳,阿禄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倒在地上滚动着,一只手骨被打折,疼得他哭爹喊娘直叫疼。
农舍外,一个缺了左臂的青年,带着一袭白衣的七七走了进来。
七七的美艳,与东方莫茹纯朴的那种气质之美,是不同类型的,她的到来,这小小乡舍,竟然像忽然变得光亮,就连丁大小姐看着七七,也忍不住在心中赞美一句,“真美啊!”
她身边的奴才们看到七七,张大了口。唯独旺财没有去留意七七。他见丁大小姐这会注意着七七,便将手中捉着的鞭子放开,他的手掌,被鞭子上的倒刺刺伤,血不住的冒出,滴落地面。
丁大小姐的鞭子是特别订做的,特别恶毒,鞭子上,用又薄又利的薄刃做成一片一片的倒刺。这鞭子打在身上,不死也脱层皮,旺财竟然将这鞭子抓在手上,连眉头也没皱下。
丁大小姐盯着他,忽然叫起来:“是你!我认得!你就是那天打死我的马的野人!来人呀!给我往死里打!”
福禄寿三个人,三殷刀,齐刷刷,默契十足的砍向旺财,每一把刀的刀锋上,都闪着置人于死地的腾腾杀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