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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表哥”与蓝颜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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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急别急!单纯的大男生在片刻的惊慌之后冷静下来,告诉自己,事情还没弄清楚,千万别妄下绪论。
陌雪不是那种轻佻随便的女孩,这照片一定有什么误会,他要相信陌雪!
想到这里,他坚定地将照片彻底删除,然后给陌雪打电话:“陌雪,你已经半个月没来会里了,你不在,男会员们都不爱出席了,再这样下去,咱们协会就要取消了。”
陌雪被逗笑了:“你逗我开心呢,有你在,女会员们就一定会去,女会员们去,男会员们就一定去,咱们协会不会取消的啦。”
沈至皓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道:“但你总是不来的话,我也不想去了,所以,你今天会来的吧?”
“嗯,一定会去的,下课后就去。”
这个电话让陌雪开心了点,还是普通的校园生活最好了,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和人物,每天上课打球练书法,跟同学们打打闹闹,晚上睡觉前聊聊男生,为了打饭而像打橄榄球一样往前冲,生活虽然单调却槽点多多,光是吐槽就忙不过来了……
挂断电话后,她哼着小曲往超市走去,打算去买一大瓶墨汁和一大叠宣纸。
电话响了,她一看来电就没了笑容,又是那只乌鸦打来的,不理他。
手机响了半天后不响了,然后是短信,又是问晚上想吃什么、他来接她之类的,她懒懒地回:要参加社团活动,已经缺席很多天了,不能再缺了。
为什么这家伙这么闲呢,天天都来找她去吃喝玩乐,难道他是啃老族,每天都不用工作的吗?
然后她就关机,做她该做的事情了。
下午的课一结束,沈至皓就迫不及待地往书法协会的活动室跑,恨不得马上就见到陌雪。
书法协会原本是冷门协会,只有十几名成员,他和陌雪入会后成员逐渐增加,但真正喜欢书法的,也还是只有十几个人,大部分都是来亲近他和陌雪的,这让他有点郁闷,不过,陌雪是真的喜欢书法。
像她这么漂亮脱俗的女孩,居然会喜欢书法,而且还写得一手好字,在他看来简直就是奇迹!
心静如水,人淡如菊,这世上哪里还有如她一般不染纤尘的女神呢?
就恨这书法协会的活动室太远了,就算骑着小电驴,也要将近十分钟,可恶!
但十分钟以后,他就忘了心里的焦躁,因为,陌雪就坐在那里,静静地写字。
刘海拢于脑后,秀发垂腰,肌肤晶莹剔透,侧脸的轮廓线条起伏优美,似乎散发着淡淡的、柔和的光泽,多么平和宁静的画面……
那一刻,他觉得他穿越时空,回到了遥远的古时,那时的才女远离嚣张,纤尘不染,静坐于书房,书一手好字,身姿端庄迷人流芳千古,后人在梦里忆之溯之往之却不得之。
他看得入迷,无法移开目光。
“至皓——你来了!等你好久了,你快来教我们写字!”女生们发现了他,冲他招手尖叫。
陌雪也听到了,安静地写完最后一笔后,停手,微微转头,对他灿烂一笑:“至皓,好久不见,你来了!”
柔雅的月光变成明媚的阳光了!沈至皓也灿烂地笑了,走向她:“嗯,好久不见,字练得怎么样了?有没有感到生疏?”
“有点点生疏,不过练了半个小时,开始找回感觉了。你的字一定写得更好了吧?来来,我已经铺好笔墨纸砚了,快写几个字让我看看。”
沈至皓最喜欢跟她一起练字赏字了,立刻洗手,擦拭干净,然后坐下来,调整坐姿,又做了几个深呼吸后,才提起笔,全神贯注地落笔。
陌雪托着腮梆子,出神地看着那优美的黑色线条缓缓地、流畅地出现在白色的纸张上,然后形成一个完整的、完美的、富有艺术感和动感的古汉字。
不是画,只有黑色,简单几笔,却勾勒出比许多绘画更有韵味的图形,真是太美妙了!
陌雪欣赏着这一笔一划,目光慢慢移到沈至皓的脸上。
脸庞白净,目光清澈,戴着好看的眼镜,斯文腼腆如古文里的白面书生,却不迂腐和虚伪,穿着和举止间都透着田园般清爽干净的气息,让她感觉很舒服。
跟学校里那些浮躁、张扬、爱炫,总是围着女生和被女生围着的男生不同,沈至皓对每一个人都亲切有礼,但绝不随波逐流,更不会任人摆布,宽容温和却不失原则,她喜欢这样的男孩。
喜欢?这个词让她脸红了。
这时,沈至皓似乎心有灵犀,微微转头,四目相触,两人的脸都红了,唇边不自觉地泛起甜蜜的浅笑,难为情地撇过脸。
一直盯着他们的男生和女生面面相觑,一脸无奈:他们每次都这样,是当别人不存在,还是真以为别人没看出来?而且都这个年纪了,还像初二生一样看到喜欢的异性就脸红害羞,真是有够奇芭的!
沈至皓轻咳两声,继续写下一张,陌雪稳了稳心神,继续在旁边看,完全没留意旁人的反应。
像刚才是挺让人害羞的,却让人感到淡淡的甜蜜和喜悦,含蓄,委婉,尽在不言中,她喜欢这种感觉。
她知道的,这份青涩和纯真总有一天会消逝得无影无踪,所以她不愿太早进入下一个阶段,只想继续维持这份美好。
沈至皓写了“窕窈淑女”几个草书,草是草,却线条优美,造型飘逸,宛如美女扬着水袖,翩翩起舞。
围观的人都纷纷鼓掌,夸他的书法又精进了,他不好意思地推了推眼镜:“过奖过奖。”
陌雪浅笑:“没想到除了行楷和隶书,你的草书也写得这么好,以后一定要指导我写草书。”
别看沈至皓斯斯文文的,他曾经是最年轻的省级书法家,作品曾经多次获得全国书法比赛的大奖,现在已经是国家级书法协会的会员了,她最喜欢看他专心书写的模样,怎么看都看不腻了。
“当然没问题,我也想看你写的正楷,咦,你的手肘沾到墨水了,快擦干净。”
沈至皓拿起毛巾,捧起她的右手,温柔地擦拭。
陌雪脸红了,眼神瞟来瞟去,却掩饰不住唇边的甜蜜,众人又是一阵心酸和无语,都这样了,赶紧告白公开吧,别再打着未婚的幌子给没人爱的宅男宅女希望啦,虽然大家本来就知道没希望……
一只手忽然伸过来,将沈至皓手上的毛巾拿走,代替他给陌雪擦拭墨汁:“我老婆的玉手,怎么能让别的男人碰呢,要擦也该我来擦!”
说着,他还在陌雪的手背上亲了一下,引来众人一片哗然。
陌雪脸白了,这只乌、乌鸦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怎么事先连个影儿都没有?
别急别急!单纯的大男生在片刻的惊慌之后冷静下来,告诉自己,事情还没弄清楚,千万别妄下绪论。
陌雪不是那种轻佻随便的女孩,这照片一定有什么误会,他要相信陌雪!
想到这里,他坚定地将照片彻底删除,然后给陌雪打电话:“陌雪,你已经半个月没来会里了,你不在,男会员们都不爱出席了,再这样下去,咱们协会就要取消了。”
陌雪被逗笑了:“你逗我开心呢,有你在,女会员们就一定会去,女会员们去,男会员们就一定去,咱们协会不会取消的啦。”
沈至皓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道:“但你总是不来的话,我也不想去了,所以,你今天会来的吧?”
“嗯,一定会去的,下课后就去。”
这个电话让陌雪开心了点,还是普通的校园生活最好了,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和人物,每天上课打球练书法,跟同学们打打闹闹,晚上睡觉前聊聊男生,为了打饭而像打橄榄球一样往前冲,生活虽然单调却槽点多多,光是吐槽就忙不过来了……
挂断电话后,她哼着小曲往超市走去,打算去买一大瓶墨汁和一大叠宣纸。
电话响了,她一看来电就没了笑容,又是那只乌鸦打来的,不理他。
手机响了半天后不响了,然后是短信,又是问晚上想吃什么、他来接她之类的,她懒懒地回:要参加社团活动,已经缺席很多天了,不能再缺了。
为什么这家伙这么闲呢,天天都来找她去吃喝玩乐,难道他是啃老族,每天都不用工作的吗?
然后她就关机,做她该做的事情了。
下午的课一结束,沈至皓就迫不及待地往书法协会的活动室跑,恨不得马上就见到陌雪。
书法协会原本是冷门协会,只有十几名成员,他和陌雪入会后成员逐渐增加,但真正喜欢书法的,也还是只有十几个人,大部分都是来亲近他和陌雪的,这让他有点郁闷,不过,陌雪是真的喜欢书法。
像她这么漂亮脱俗的女孩,居然会喜欢书法,而且还写得一手好字,在他看来简直就是奇迹!
心静如水,人淡如菊,这世上哪里还有如她一般不染纤尘的女神呢?
就恨这书法协会的活动室太远了,就算骑着小电驴,也要将近十分钟,可恶!
但十分钟以后,他就忘了心里的焦躁,因为,陌雪就坐在那里,静静地写字。
刘海拢于脑后,秀发垂腰,肌肤晶莹剔透,侧脸的轮廓线条起伏优美,似乎散发着淡淡的、柔和的光泽,多么平和宁静的画面……
那一刻,他觉得他穿越时空,回到了遥远的古时,那时的才女远离嚣张,纤尘不染,静坐于书房,书一手好字,身姿端庄迷人流芳千古,后人在梦里忆之溯之往之却不得之。
他看得入迷,无法移开目光。
“至皓——你来了!等你好久了,你快来教我们写字!”女生们发现了他,冲他招手尖叫。
陌雪也听到了,安静地写完最后一笔后,停手,微微转头,对他灿烂一笑:“至皓,好久不见,你来了!”
柔雅的月光变成明媚的阳光了!沈至皓也灿烂地笑了,走向她:“嗯,好久不见,字练得怎么样了?有没有感到生疏?”
“有点点生疏,不过练了半个小时,开始找回感觉了。你的字一定写得更好了吧?来来,我已经铺好笔墨纸砚了,快写几个字让我看看。”
沈至皓最喜欢跟她一起练字赏字了,立刻洗手,擦拭干净,然后坐下来,调整坐姿,又做了几个深呼吸后,才提起笔,全神贯注地落笔。
陌雪托着腮梆子,出神地看着那优美的黑色线条缓缓地、流畅地出现在白色的纸张上,然后形成一个完整的、完美的、富有艺术感和动感的古汉字。
不是画,只有黑色,简单几笔,却勾勒出比许多绘画更有韵味的图形,真是太美妙了!
陌雪欣赏着这一笔一划,目光慢慢移到沈至皓的脸上。
脸庞白净,目光清澈,戴着好看的眼镜,斯文腼腆如古文里的白面书生,却不迂腐和虚伪,穿着和举止间都透着田园般清爽干净的气息,让她感觉很舒服。
跟学校里那些浮躁、张扬、爱炫,总是围着女生和被女生围着的男生不同,沈至皓对每一个人都亲切有礼,但绝不随波逐流,更不会任人摆布,宽容温和却不失原则,她喜欢这样的男孩。
喜欢?这个词让她脸红了。
这时,沈至皓似乎心有灵犀,微微转头,四目相触,两人的脸都红了,唇边不自觉地泛起甜蜜的浅笑,难为情地撇过脸。
一直盯着他们的男生和女生面面相觑,一脸无奈:他们每次都这样,是当别人不存在,还是真以为别人没看出来?而且都这个年纪了,还像初二生一样看到喜欢的异性就脸红害羞,真是有够奇芭的!
沈至皓轻咳两声,继续写下一张,陌雪稳了稳心神,继续在旁边看,完全没留意旁人的反应。
像刚才是挺让人害羞的,却让人感到淡淡的甜蜜和喜悦,含蓄,委婉,尽在不言中,她喜欢这种感觉。
她知道的,这份青涩和纯真总有一天会消逝得无影无踪,所以她不愿太早进入下一个阶段,只想继续维持这份美好。
沈至皓写了“窕窈淑女”几个草书,草是草,却线条优美,造型飘逸,宛如美女扬着水袖,翩翩起舞。
围观的人都纷纷鼓掌,夸他的书法又精进了,他不好意思地推了推眼镜:“过奖过奖。”
陌雪浅笑:“没想到除了行楷和隶书,你的草书也写得这么好,以后一定要指导我写草书。”
别看沈至皓斯斯文文的,他曾经是最年轻的省级书法家,作品曾经多次获得全国书法比赛的大奖,现在已经是国家级书法协会的会员了,她最喜欢看他专心书写的模样,怎么看都看不腻了。
“当然没问题,我也想看你写的正楷,咦,你的手肘沾到墨水了,快擦干净。”
沈至皓拿起毛巾,捧起她的右手,温柔地擦拭。
陌雪脸红了,眼神瞟来瞟去,却掩饰不住唇边的甜蜜,众人又是一阵心酸和无语,都这样了,赶紧告白公开吧,别再打着未婚的幌子给没人爱的宅男宅女希望啦,虽然大家本来就知道没希望……
一只手忽然伸过来,将沈至皓手上的毛巾拿走,代替他给陌雪擦拭墨汁:“我老婆的玉手,怎么能让别的男人碰呢,要擦也该我来擦!”
说着,他还在陌雪的手背上亲了一下,引来众人一片哗然。
陌雪脸白了,这只乌、乌鸦是从哪里冒出来的,怎么事先连个影儿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