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五章 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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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宗的死者资料上显示,艾达太太生前是做保姆的,照顾过附近很多孩子,邻居小孩和他们的母亲都说她是个好人。而艾达太太幸存的孩子,在上学时经常照顾另一个六岁的男孩,大家都对她惨遭毒手感到不可理解。
一位和艾达太太很亲近的邻居,对记者说她非常难过,欲哭无泪,“但同时我也吓坏了”当地的居民从电视新闻里知道了命案的详情,大家聚集在街头巷尾议论纷纷。而那天夜里起了大雾,待命的巡警车辆和急救车到处都是,再加上凶案的新闻被人们添油加醋地传播,很多人在这种紧张气氛下感觉非常恐惧。这有点像当时华国某市传言的猫脸老太!让学生们惊慌不已!更奇怪的是,虽然报道中死者都死于枪击,但警方在调查的时候,没有人声称听到过枪声。
而警方担心凶杀案会引起恐慌,原想封锁消息,但没有不透风的墙,所有人都吓坏了,因此每一家的大门,都加了两道锁以上,窗帘也全部拉起来,甚至有些人正往自家的汽车、旅行车、小卡车上装东西,准备外出躲避。这在当时可谓是超级轰动。
周航再往下看,卢鹏警探知道又有命案发生后,立刻给莫宁教授打了电话,尽管这两个人同样震惊,但身为专业人员,他们必须把自己的恐惧和迷惑抛开。从命案现场来分析,这桩新案子不仅为他们提供了一些新的信息,也证实了他们对凶手的一些推测。
当然,这个案子里还是有些细节没有被公布的,但卷宗上都写得很清楚,那就是另两位男性死者,没有遭到歹徒的凌虐。只是桑姆,也就是艾达太太那个三十二岁的朋友,他的车锁匙和皮包被凶手取走了,但艾达太太却惨遭凶手的暴行,这比乔夏太太还要凄惨。
艾达太太被脱得**裸地倒在床边,一颗子弹从头部穿了过去,下腹有两处明显的刀伤。一部分内脏被掏出来砍碎,全身还有多处刀伤,包括面部及肛门都有刀伤。直肠上留有大量的精液;在被绑架男婴的围栏上有一个浸满鲜血的枕头和一颗弹头;浴缸里的水被鲜血染红了,还留有脑浆与排泄物,显然凶手也在这里喝下了死者的鲜血。其他重要的线索。还有在现场不远处发现的厢型车没有熄火,婴儿已经失踪。警方从围栏上的血迹判断,这无辜的孩子恐怕已经凶多吉少了。
周航发现,莫宁两个人还是非常负责任的,接下来卷宗上写着,他们搜集的新资料,卢鹏和莫宁更加确定凶手一定会再次行凶,而且很快就会发生,若不抓住这个家伙,后果不堪设想。
于是莫宁参照上一桩惨案的线索。为凶手做了更详细的心理侧写。犯罪和性之间的关系已经非常明显,而且每桩案件里的被害者人数都在陆续增加,从现场的暴行看,莫宁更加确信凶手是一个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的年轻人,他是步行来到命案现场的。行凶后开着那辆厢型车离开。一边看着卷宗,一边分析的周航,在看到这里时他已经飞快的修正了凶手可能是“单身,住所离弃置的厢型车不到一英里的。”;这样的推测。而卷宗上莫宁也认为凶手的生活如此混乱,毫无章法可言,他不会想到隐藏线索之类的事情。因此可能在自家附近便丢下了这辆车。另外莫宁也开始肯定凶手是个蓬头垢面、不修边幅的家伙,当然,他的住所也一定凌乱不堪。莫宁还是很厉害的,用周航的话讲,叫有两下子!他告诉卢鹏警探,凶手应该有恋物癖,他曾经在附近偷窃过女士内衣之类的东西,如果抓住了他,他们就能发现这家伙的作案方式,并能发现他童年时期一定遭受过不幸。因为他这种恋物癖患者,偷的不是珠宝首饰之类的财物,而是女性的衣服,通常是为了借助这些东西手yin来达到性满足。
按照这份新的心理侧写,超过进七十名的警力进行了排查工作,主要是在弃置车辆方圆半英里的郊区范围,进行地毯式的搜寻,这是一次大规模的捕猎行动,无论是住在自己家里,还是住在出租公寓里的人,甚至路边行人都被盘问,看他们有没有见过一名衣衫不整的瘦弱青年。很快,在离弃置车辆不远处的一家乡村俱乐部里,又发现一条狗中弹而亡,身体也被人取出了肠子,因此搜索范围又缩小了。
卷宗显示,经过排查,警方发现了一些线索。有两个人好像看到了那辆厢型车,在自家附近急速驶过,但他们只能记起开车的是一个白人男子。后来又有一名近三十岁的妇女,向警方报告,就在乔夏太太被害前的一两个小时左右,她在购物中心,看到了一个从高中就认识的男青年,而这家购物中心,正是乔夏太太遇害前去的那一家。
这名妇女说她被这个高中同学的外貌吓呆了:蓬头垢面,骨瘦如柴,汗衫上沾满了血迹,嘴角布满黄色的痂,双眼塌陷.。那个男子抓住乔夏太太的车门想和她攀谈,但她赶紧开车逃跑了,后来她听到警方呼吁大家留意衣衫上沾有血迹的男子时,就向警方报告,她告诉警方这名男子叫伏尔泰#蔡斯,在一九六八年就毕业于,她上的那所高中。
警方得知这个线索的时候,已经是星期六了,按周航的看法,效率不可谓不高!这才几天啊?一共才五天!伏尔泰的住所,离弃置的厢型车只隔着一条街,距离那家乡村俱乐部大约一英里,距离购物中心也是大约一英里。警方立刻派人在他公寓附近监视,等着他外出。周航在卷宗后面还发现,其实,当时一共有六名犯罪嫌疑人,这个伏尔泰只是其中一个。
后来警方往伏尔泰的住所,打了个电话,但无人接听,到了午后,监视的警察不想再守株待兔了,打算用个计谋诱他外出,但他们也知道凶手有一把点二二口径的手枪,而且非常的凶残,所以警察也是十分谨慎的。一名警察到公寓管理员那里装作借电话,另一名警察则从伏尔泰家门前走过,很快里面的伏尔泰发现了警察,他夹着一个箱子开门走出来,向他的货车走了过去。警察立刻便看见了他,这正是他们要找的人,于是一拥而上要逮捕他。
周航看到了这里,虽然还不明白胡蝶给自己这份卷宗是什么意思,但一定有所用意的,胡蝶这个人,在某种角度来说和周航很像,因此他不认为她是在做无用功!所以周航继续吸着雪茄,看着屏幕。
这个小子在警察逮捕他挣扎的时候,腰间就别着一把点二二口径的左轮手枪。拘捕行动中,他试图把背包里的东西藏起来,那就是桑姆的皮夹,另外他腋下的箱子里也满是血迹斑斑的袋子。
伏尔泰的货车就停在他家附近,这是一辆十几年车龄的老爷车,基本没有做过保养,里面堆满了报纸、啤酒罐、牛奶瓶和袋子,另外还有一个上了锁的工具箱和一把十二英寸长的屠夫用刀,车里的这些塑料袋也明显血迹斑斑。
警察进入他的公寓搜索时发现,屋里果然脏乱不堪,乱放着一些动物的颈链,三个沾满血迹的餐具旁还有一份报纸,上面有乔夏太太谋杀案的报道。整个屋子里到处都是脏衣服,有些也有血迹。冰箱的盘子里装着一块块的人肉,甚至一个容器里还装着“人脑豆腐”在厨房的柜子里,有几把从乔夏太太家偷来的刀子。墙上的月历令人生畏,乔夏太太和艾达太太惨遭毒手的那两天,都被凶手标上“今天”两个字,除了这两桩本月下旬发生的惨案外,凶手还在一九七八年另外的四十四天标上了“今天”两字。如果此案未破,是否又得添上四十四桩谋杀呢?看到这里。周航的心情,正像卷宗中,卢鹏警探在后面的感叹:“谢天谢地。我们不必知道了!”
警方确认这个伏尔泰就是凶手,他所提供的证物和证词足以证明这一点。而后所有人对联邦调查局及时破了案感到欣喜,也正是因为此案。认识到心理侧写的巨大帮助。事后有些人说正是靠着这份心理侧写才逮到了凶手。不过周航还是认为,这不是实际情况,抓住真凶靠的是舍生忘死的警察、热心提供线索的民众,以及一点点运气,莫宁的心理侧写只是一种调查工具,能缩小寻找嫌犯的范围而已。当然,如果问莫宁的工作对逮捕伏尔泰是否有助?答案是肯定的,对此莫宁教授应该自豪。但是凭莫宁一己之力能逮住他吗?不能!
在周航看来。这个案子证明了莫宁的心理侧写比较准确,但此案对莫宁而言还有两层意义。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如果没能及时逮捕凶手,伏尔泰肯定会继续杀害别人,所以莫宁很高兴警方在自己的帮助下抓住了他;再则,因为凶手的特征和莫宁做的心理侧写非常吻合。使得行为科学调查组的威望大增,从而奠定了,本州行为学科的上升期!大家也都愿意向警察提供更多信息,因而在命案现场,警察能更加准确地找出凶手遗留的蛛丝马迹。这也就使这门学科更趋完善。
卷宗显示,伏尔泰被捕后的数月里,警方开始关注这名古怪青年吐露出来的信息。逮捕他之后,警方立刻发现他涉嫌实施了另外一桩一九七七年十二月的谋杀案,那桩案子也发生在附近,这就证明了莫宁之前推测乔夏太太是第一名遇害者的想法是错误的。实际上,她是第二个受害者。早在一九七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葛瑞和妻子一起到超市购物后回家,正当他们把买来的一包包东西,从车上往屋里搬的时候,伏尔泰刚好开着他的货车从此经过,他连开两枪,其中一发击中葛瑞先生的胸部,使他立即毙命。弹道分析显示,凶器正是伏尔泰那把点二二口径的左轮手枪。于是他被以三项谋杀罪起诉。
同时,本案也让附近所发生过数次的女用内衣遭窃,与猫狗等宠物失踪的案子大白于天下。那些在伏尔泰家发现的动物颈链很多都是失踪宠物的,虽然警方已经找不出伏尔泰杀害它们的动机,但警方相信,他是要喝它们的鲜血。也就是这个时候,伏尔泰有了吸血鬼的大名!
周航记得警局的电脑纪录中,有一桩发生于一九七七年的意外事件,这个可以证明伏尔泰此前曾在印第安保留区太和湖附近,被一名印第安警察逮捕过,当时他的衣服上沾有血迹,货车内还有一把枪和一瓶血,但警察只是让他付了罚金就放了他,因为车上的血是牛血,而他解释说衣服上沾的血迹是猎杀野兔时残留的。
而后,记者与郡警在访问认识伏尔泰的人,并调查这小子不为人知的秘密后,伏尔泰令人叹息的历史慢慢完整了。一九五零年,伏尔泰出生于一户中产阶级家庭,条件还是很不错的,他小时候是个可爱乖巧的孩子,八岁时还有尿床的毛病,但很快就没有了。在他大约十二岁的时候,他的家庭出了问题,当时他的父母经常在家里大打出手,母亲后来控告他的父亲与人通奸、囚禁她并且吸毒。
他的父亲被拘捕后声称,这都是些夫妻间的争吵而已,一般伏尔泰不会听到他们的吵架。后来,几名心理医生和精神分析人员组成了一个小组,对他们家进行访谈,经过他们的评估,认为伏尔泰的母亲,患有典型的偏执狂妄想症,说一句题外话,一般情况下女人得这种病的概率要更大一些。伏尔泰的母亲“具有很高的攻击性,脾气暴躁,易怒”父母的婚姻在争吵中又维持了近十年时间后终于离婚,其父后来再婚。
第三二一章
伏尔泰的智商很普通,大约是九十五,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时上高中,成绩一般,交往过几个女友,由于他在**时无法勃起,恋人关系维持的时间都不长。此外。他几乎没有什么好朋友,除了家人也没有其他长期稳定的人际关系。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学家对他做了心理诊断,一致认为他是在高中二年级时才开始堕落的:“他叛逆、大胆、不求进取。物品总是脏乱不堪,还吸食大麻和酗酒。”一位曾与他交往密切的女友说他经常服用迷幻药,一九六五年时因为携带大麻而被捕。后来被罚做社区服务。
下面的卷宗中显示,关于伏尔泰的细节经常见诸报端,记者和大众们一般认为是毒品让他走上了谋杀的不归路,而周航却并不同意这个观点。他认为,这小子的心理异常的确部分是因为毒品,但这不是关键原因,大家都见过不少有毒瘾的人,但犯下如此罪大恶极的谋杀案的人却很少。真实的原因更加隐秘和复杂。
再往下看。虽然这小子从高二时开始堕落,但还是顺利地从高中毕业了,一九六九年毕业后他工作了几个月,后来就再也没有做过长期的全职工作。他的朋友们回忆说,他曾进入两年制专科学院读书,同时还要想方设法维持工作,因而遭受到学校和社会的双重压力。
一九七二年。他在犹他州因酒后驾车被捕,这件事好像对他打击很大,卷宗中伏尔泰自己回忆说过,此后虽然戒掉了喝酒的毛病,却又生出了其他许多恶习。一九七三年。他由于无照携带枪支和拒捕而被警方逮捕。
后来他经常到一家公寓里参加年轻人聚集的舞会,但因为对女孩子进行胸袭而被驱逐。他还想再进舞会时,被一个男孩狠揍了一顿后扭送到了警局。后来他第三次回到舞会现场时,腰里插着一把点二二口径的左轮手枪。警方控告他品行不端,又罚了他五十美元。他一直找不到工作,只好在父母的家中蹭饭,靠他们接济混日子。一九七六年时,他试图把兔子的血液注射到自己的静脉中,因而被送到了一个护士家里。法院后来把他判给这名护士监护,因为他的父母已经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卷宗中这名护士回忆说,伏尔泰是一个“可怕”的病人,经常从树林中捉鸟并常拿东西敲它们的头,护士好几次在他的脸上和衣服上发现血迹,并发现他的日记里也记载了屠杀小动物并喝血的内容。后来护士的两个助手看不下去他的所作所为,愤而辞职。伏尔泰臭名远扬,就像那位声名赫赫的德古拉一样。
卷宗的死者资料上显示,艾达太太生前是做保姆的,照顾过附近很多孩子,邻居小孩和他们的母亲都说她是个好人。而艾达太太幸存的孩子,在上学时经常照顾另一个六岁的男孩,大家都对她惨遭毒手感到不可理解。
一位和艾达太太很亲近的邻居,对记者说她非常难过,欲哭无泪,“但同时我也吓坏了”当地的居民从电视新闻里知道了命案的详情,大家聚集在街头巷尾议论纷纷。而那天夜里起了大雾,待命的巡警车辆和急救车到处都是,再加上凶案的新闻被人们添油加醋地传播,很多人在这种紧张气氛下感觉非常恐惧。这有点像当时华国某市传言的猫脸老太!让学生们惊慌不已!更奇怪的是,虽然报道中死者都死于枪击,但警方在调查的时候,没有人声称听到过枪声。
而警方担心凶杀案会引起恐慌,原想封锁消息,但没有不透风的墙,所有人都吓坏了,因此每一家的大门,都加了两道锁以上,窗帘也全部拉起来,甚至有些人正往自家的汽车、旅行车、小卡车上装东西,准备外出躲避。这在当时可谓是超级轰动。
周航再往下看,卢鹏警探知道又有命案发生后,立刻给莫宁教授打了电话,尽管这两个人同样震惊,但身为专业人员,他们必须把自己的恐惧和迷惑抛开。从命案现场来分析,这桩新案子不仅为他们提供了一些新的信息,也证实了他们对凶手的一些推测。
当然,这个案子里还是有些细节没有被公布的,但卷宗上都写得很清楚,那就是另两位男性死者,没有遭到歹徒的凌虐。只是桑姆,也就是艾达太太那个三十二岁的朋友,他的车锁匙和皮包被凶手取走了,但艾达太太却惨遭凶手的暴行,这比乔夏太太还要凄惨。
艾达太太被脱得**裸地倒在床边,一颗子弹从头部穿了过去,下腹有两处明显的刀伤。一部分内脏被掏出来砍碎,全身还有多处刀伤,包括面部及肛门都有刀伤。直肠上留有大量的精液;在被绑架男婴的围栏上有一个浸满鲜血的枕头和一颗弹头;浴缸里的水被鲜血染红了,还留有脑浆与排泄物,显然凶手也在这里喝下了死者的鲜血。其他重要的线索。还有在现场不远处发现的厢型车没有熄火,婴儿已经失踪。警方从围栏上的血迹判断,这无辜的孩子恐怕已经凶多吉少了。
周航发现,莫宁两个人还是非常负责任的,接下来卷宗上写着,他们搜集的新资料,卢鹏和莫宁更加确定凶手一定会再次行凶,而且很快就会发生,若不抓住这个家伙,后果不堪设想。
于是莫宁参照上一桩惨案的线索。为凶手做了更详细的心理侧写。犯罪和性之间的关系已经非常明显,而且每桩案件里的被害者人数都在陆续增加,从现场的暴行看,莫宁更加确信凶手是一个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的年轻人,他是步行来到命案现场的。行凶后开着那辆厢型车离开。一边看着卷宗,一边分析的周航,在看到这里时他已经飞快的修正了凶手可能是“单身,住所离弃置的厢型车不到一英里的。”;这样的推测。而卷宗上莫宁也认为凶手的生活如此混乱,毫无章法可言,他不会想到隐藏线索之类的事情。因此可能在自家附近便丢下了这辆车。另外莫宁也开始肯定凶手是个蓬头垢面、不修边幅的家伙,当然,他的住所也一定凌乱不堪。莫宁还是很厉害的,用周航的话讲,叫有两下子!他告诉卢鹏警探,凶手应该有恋物癖,他曾经在附近偷窃过女士内衣之类的东西,如果抓住了他,他们就能发现这家伙的作案方式,并能发现他童年时期一定遭受过不幸。因为他这种恋物癖患者,偷的不是珠宝首饰之类的财物,而是女性的衣服,通常是为了借助这些东西手yin来达到性满足。
按照这份新的心理侧写,超过进七十名的警力进行了排查工作,主要是在弃置车辆方圆半英里的郊区范围,进行地毯式的搜寻,这是一次大规模的捕猎行动,无论是住在自己家里,还是住在出租公寓里的人,甚至路边行人都被盘问,看他们有没有见过一名衣衫不整的瘦弱青年。很快,在离弃置车辆不远处的一家乡村俱乐部里,又发现一条狗中弹而亡,身体也被人取出了肠子,因此搜索范围又缩小了。
卷宗显示,经过排查,警方发现了一些线索。有两个人好像看到了那辆厢型车,在自家附近急速驶过,但他们只能记起开车的是一个白人男子。后来又有一名近三十岁的妇女,向警方报告,就在乔夏太太被害前的一两个小时左右,她在购物中心,看到了一个从高中就认识的男青年,而这家购物中心,正是乔夏太太遇害前去的那一家。
这名妇女说她被这个高中同学的外貌吓呆了:蓬头垢面,骨瘦如柴,汗衫上沾满了血迹,嘴角布满黄色的痂,双眼塌陷.。那个男子抓住乔夏太太的车门想和她攀谈,但她赶紧开车逃跑了,后来她听到警方呼吁大家留意衣衫上沾有血迹的男子时,就向警方报告,她告诉警方这名男子叫伏尔泰#蔡斯,在一九六八年就毕业于,她上的那所高中。
警方得知这个线索的时候,已经是星期六了,按周航的看法,效率不可谓不高!这才几天啊?一共才五天!伏尔泰的住所,离弃置的厢型车只隔着一条街,距离那家乡村俱乐部大约一英里,距离购物中心也是大约一英里。警方立刻派人在他公寓附近监视,等着他外出。周航在卷宗后面还发现,其实,当时一共有六名犯罪嫌疑人,这个伏尔泰只是其中一个。
后来警方往伏尔泰的住所,打了个电话,但无人接听,到了午后,监视的警察不想再守株待兔了,打算用个计谋诱他外出,但他们也知道凶手有一把点二二口径的手枪,而且非常的凶残,所以警察也是十分谨慎的。一名警察到公寓管理员那里装作借电话,另一名警察则从伏尔泰家门前走过,很快里面的伏尔泰发现了警察,他夹着一个箱子开门走出来,向他的货车走了过去。警察立刻便看见了他,这正是他们要找的人,于是一拥而上要逮捕他。
周航看到了这里,虽然还不明白胡蝶给自己这份卷宗是什么意思,但一定有所用意的,胡蝶这个人,在某种角度来说和周航很像,因此他不认为她是在做无用功!所以周航继续吸着雪茄,看着屏幕。
这个小子在警察逮捕他挣扎的时候,腰间就别着一把点二二口径的左轮手枪。拘捕行动中,他试图把背包里的东西藏起来,那就是桑姆的皮夹,另外他腋下的箱子里也满是血迹斑斑的袋子。
伏尔泰的货车就停在他家附近,这是一辆十几年车龄的老爷车,基本没有做过保养,里面堆满了报纸、啤酒罐、牛奶瓶和袋子,另外还有一个上了锁的工具箱和一把十二英寸长的屠夫用刀,车里的这些塑料袋也明显血迹斑斑。
警察进入他的公寓搜索时发现,屋里果然脏乱不堪,乱放着一些动物的颈链,三个沾满血迹的餐具旁还有一份报纸,上面有乔夏太太谋杀案的报道。整个屋子里到处都是脏衣服,有些也有血迹。冰箱的盘子里装着一块块的人肉,甚至一个容器里还装着“人脑豆腐”在厨房的柜子里,有几把从乔夏太太家偷来的刀子。墙上的月历令人生畏,乔夏太太和艾达太太惨遭毒手的那两天,都被凶手标上“今天”两个字,除了这两桩本月下旬发生的惨案外,凶手还在一九七八年另外的四十四天标上了“今天”两字。如果此案未破,是否又得添上四十四桩谋杀呢?看到这里。周航的心情,正像卷宗中,卢鹏警探在后面的感叹:“谢天谢地。我们不必知道了!”
警方确认这个伏尔泰就是凶手,他所提供的证物和证词足以证明这一点。而后所有人对联邦调查局及时破了案感到欣喜,也正是因为此案。认识到心理侧写的巨大帮助。事后有些人说正是靠着这份心理侧写才逮到了凶手。不过周航还是认为,这不是实际情况,抓住真凶靠的是舍生忘死的警察、热心提供线索的民众,以及一点点运气,莫宁的心理侧写只是一种调查工具,能缩小寻找嫌犯的范围而已。当然,如果问莫宁的工作对逮捕伏尔泰是否有助?答案是肯定的,对此莫宁教授应该自豪。但是凭莫宁一己之力能逮住他吗?不能!
在周航看来。这个案子证明了莫宁的心理侧写比较准确,但此案对莫宁而言还有两层意义。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如果没能及时逮捕凶手,伏尔泰肯定会继续杀害别人,所以莫宁很高兴警方在自己的帮助下抓住了他;再则,因为凶手的特征和莫宁做的心理侧写非常吻合。使得行为科学调查组的威望大增,从而奠定了,本州行为学科的上升期!大家也都愿意向警察提供更多信息,因而在命案现场,警察能更加准确地找出凶手遗留的蛛丝马迹。这也就使这门学科更趋完善。
卷宗显示,伏尔泰被捕后的数月里,警方开始关注这名古怪青年吐露出来的信息。逮捕他之后,警方立刻发现他涉嫌实施了另外一桩一九七七年十二月的谋杀案,那桩案子也发生在附近,这就证明了莫宁之前推测乔夏太太是第一名遇害者的想法是错误的。实际上,她是第二个受害者。早在一九七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葛瑞和妻子一起到超市购物后回家,正当他们把买来的一包包东西,从车上往屋里搬的时候,伏尔泰刚好开着他的货车从此经过,他连开两枪,其中一发击中葛瑞先生的胸部,使他立即毙命。弹道分析显示,凶器正是伏尔泰那把点二二口径的左轮手枪。于是他被以三项谋杀罪起诉。
同时,本案也让附近所发生过数次的女用内衣遭窃,与猫狗等宠物失踪的案子大白于天下。那些在伏尔泰家发现的动物颈链很多都是失踪宠物的,虽然警方已经找不出伏尔泰杀害它们的动机,但警方相信,他是要喝它们的鲜血。也就是这个时候,伏尔泰有了吸血鬼的大名!
周航记得警局的电脑纪录中,有一桩发生于一九七七年的意外事件,这个可以证明伏尔泰此前曾在印第安保留区太和湖附近,被一名印第安警察逮捕过,当时他的衣服上沾有血迹,货车内还有一把枪和一瓶血,但警察只是让他付了罚金就放了他,因为车上的血是牛血,而他解释说衣服上沾的血迹是猎杀野兔时残留的。
而后,记者与郡警在访问认识伏尔泰的人,并调查这小子不为人知的秘密后,伏尔泰令人叹息的历史慢慢完整了。一九五零年,伏尔泰出生于一户中产阶级家庭,条件还是很不错的,他小时候是个可爱乖巧的孩子,八岁时还有尿床的毛病,但很快就没有了。在他大约十二岁的时候,他的家庭出了问题,当时他的父母经常在家里大打出手,母亲后来控告他的父亲与人通奸、囚禁她并且吸毒。
他的父亲被拘捕后声称,这都是些夫妻间的争吵而已,一般伏尔泰不会听到他们的吵架。后来,几名心理医生和精神分析人员组成了一个小组,对他们家进行访谈,经过他们的评估,认为伏尔泰的母亲,患有典型的偏执狂妄想症,说一句题外话,一般情况下女人得这种病的概率要更大一些。伏尔泰的母亲“具有很高的攻击性,脾气暴躁,易怒”父母的婚姻在争吵中又维持了近十年时间后终于离婚,其父后来再婚。
第三二一章
伏尔泰的智商很普通,大约是九十五,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时上高中,成绩一般,交往过几个女友,由于他在**时无法勃起,恋人关系维持的时间都不长。此外。他几乎没有什么好朋友,除了家人也没有其他长期稳定的人际关系。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学家对他做了心理诊断,一致认为他是在高中二年级时才开始堕落的:“他叛逆、大胆、不求进取。物品总是脏乱不堪,还吸食大麻和酗酒。”一位曾与他交往密切的女友说他经常服用迷幻药,一九六五年时因为携带大麻而被捕。后来被罚做社区服务。
下面的卷宗中显示,关于伏尔泰的细节经常见诸报端,记者和大众们一般认为是毒品让他走上了谋杀的不归路,而周航却并不同意这个观点。他认为,这小子的心理异常的确部分是因为毒品,但这不是关键原因,大家都见过不少有毒瘾的人,但犯下如此罪大恶极的谋杀案的人却很少。真实的原因更加隐秘和复杂。
再往下看。虽然这小子从高二时开始堕落,但还是顺利地从高中毕业了,一九六九年毕业后他工作了几个月,后来就再也没有做过长期的全职工作。他的朋友们回忆说,他曾进入两年制专科学院读书,同时还要想方设法维持工作,因而遭受到学校和社会的双重压力。
一九七二年。他在犹他州因酒后驾车被捕,这件事好像对他打击很大,卷宗中伏尔泰自己回忆说过,此后虽然戒掉了喝酒的毛病,却又生出了其他许多恶习。一九七三年。他由于无照携带枪支和拒捕而被警方逮捕。
后来他经常到一家公寓里参加年轻人聚集的舞会,但因为对女孩子进行胸袭而被驱逐。他还想再进舞会时,被一个男孩狠揍了一顿后扭送到了警局。后来他第三次回到舞会现场时,腰里插着一把点二二口径的左轮手枪。警方控告他品行不端,又罚了他五十美元。他一直找不到工作,只好在父母的家中蹭饭,靠他们接济混日子。一九七六年时,他试图把兔子的血液注射到自己的静脉中,因而被送到了一个护士家里。法院后来把他判给这名护士监护,因为他的父母已经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卷宗中这名护士回忆说,伏尔泰是一个“可怕”的病人,经常从树林中捉鸟并常拿东西敲它们的头,护士好几次在他的脸上和衣服上发现血迹,并发现他的日记里也记载了屠杀小动物并喝血的内容。后来护士的两个助手看不下去他的所作所为,愤而辞职。伏尔泰臭名远扬,就像那位声名赫赫的德古拉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