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时空巡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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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自我保护模式 给陶仁打电话的是跟她同期的“预备成员”。本来今天陶仁是下午训练, 但为了多一个人多分力,再加上陶仁和菲菲姐一贯要好,她便通知了陶仁看看她能不能帮些忙。
放下电话后, 什么白依然黑依然陶仁全顾不上了, 推开人就往外跑。菲菲姐千万千万不要有什么事啊!
被推倒在地的白依然望着陶仁的背影, 眼中流露出难以言喻的哀伤。
陶仁上了车,系上了安全带,正欲驱车前往基地,脑中却传来晋江的声音:“别去基地,赶紧去护城河!”“护城河?”陶仁懵了。就算要去帮包哥,也该去教堂啊。“没时间解释了, 快!你必须赶在包应天前面找到马菲菲, 不然马菲菲就完蛋了!”晋江的声音万分焦急。五年前她到底还是伤到了根本, 现在她虽然还能打开空间的天眼,却是不能再用天眼来传送陶仁了。更糟糕的是, 她现在每天要睡五个小时,现在马上就要开始了。
陶仁本能地相信晋江的话,飞速直奔护城河……
“噗!”陶仁钻出了水面。还好她有受过水性方面的训练, 不然还真有点儿受不住。
抬头环视四周,一间约莫9个立方米的小房间, 黑黢黢、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却让人莫名的感觉到一阵阴寒, 就像鬼屋一般。
“仁仁, 你听着, 我马上要睡了。”晋江现在已经是强撑着精神了,“从通道出去直走,到了分岔路走最右,到了尽头再左转一直向前走。记住,要快!”
陶仁从水中窜了出去,按照晋江的指引顺着通道往前。
这里阴森森的,说是坟墓恐怕都有人相信。虽然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但也绝对是看不清楚路的。陶仁也顾不上看路了,先前一路上晋江不下十次提醒她“快”,肯定是有原因的。因而,她一路狂奔,恨不得长一双翅膀出来。
奔跑间,她绊到了什么东西,在自身惯性下摔了一个大跟头。在与地面相碰那一瞬间,她以手护头,借着先前的冲力一个前空翻又稳稳地站在了地上。长舒了一口气,正打算继续前进,却敏锐地感受到了一股危险的气息。陡然伏倒在地,与一条伴着风声的巨尾擦身而过。那尾巴在空中呼呼作响,与墙壁相撞时发出了惊人的巨响,地面都仿佛有些动摇。要是刚刚扫中了腰……
手一撑地,跳起并转动了身体。那一刻,陶仁脑子空白了。好在,她在分组织也见过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很快就恢复了神志,随之而来的是一声惊呼:“卧槽!”
从外形看来,这大概是一只“老鼠”。为什么说大概呢?这他么光尾巴几乎就和她胳膊差不多粗!陶仁不是没有见过比这更大的野兽,但绝对没见过这么大的老鼠。
此时陶仁正好直视它的两只眼睛。对方似乎发怒了,张开血盆大口,扑向了陶仁。如果是五年前易碎的仁仁,此时只怕已经吓得瘫软了。然而……
那一对锋利的门牙几乎已经到了跟前,陶仁不慌不忙,飞身而起。老鼠一击不中,一时收不住势。陶仁往腰间一抽,拔出了包应天赠与她的佩剑,对准老鼠尾巴基部就是一挥,干净利落地斩了下来。
“啊!!”鲜血喷涌,老鼠发出了惊人的惨叫。陶仁当然不会给它反击的机会,趁机对准它张开的大嘴将剑掷了进去,刺穿了它。老鼠倒在地上,抽搐了一会儿,不动了。
阻挠清楚了,陶仁也顾不上许多,将剑插入剑鞘,继续赶路。行至分岔路,想到晋江之前说的,立即右转。
没走几步,听到了一阵脚步声。本能地便躲了起来。
五个黑衣男子走了过来。由于光线昏暗,陶仁看不清楚他们的模样。但是却能清楚地听见他们沉雄的步伐,明显不是省油的灯。
“谁?出来!”一个男子喝到。陶仁见躲不住了,索性先发制人。一挥手使出了落叶金针。落叶金针是马菲菲所教,威力惊人。可惜陶仁练习时日尚短,只能驾驭住几十根金针,根本没有发挥出足够的力量。若是马菲菲,这五人当即便成针下亡魂。
可陶仁毕竟从暗处出手,到底还是击毙一人,另外两人虽然没伤中要害,但还是倒在了金针的剧毒下。还剩下两人,躲避及时,没有受伤。
同一招数,自然不可能再用。陶仁拔剑出鞘,起身而上。二人能躲开金针自然也是狠角色,拔剑迎了上来。顿时,一阵刀光剑影,你来我去,我往你来。二人招招猛狠,而陶仁胜在身体敏捷。一时之间,谁也奈何不得谁。
渐渐地,陶仁体力却不支了,显出了落败之相。二人乘胜追击。就在陶仁感到筋疲力尽、无计可施时,突然感觉灵魂深处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可她还没反应过来时,缠斗的两人已经死在了她的剑下。
陶仁感到手脚瘫软,一下子坐倒在了地上。不知为何,她想起了闪电一人单挑十几个异能者的画面。
稍稍恢复了些体力后,她收回剑继续赶路。虽然对于之前的情况她也感觉很纳闷,但晋江一再提醒的“快”她却是没有忘,此时也顾不上深想了。
如果晋江此时清醒,就会发现,陶仁感到灵魂异样时,两个黑衣人的动作停了一瞬。那一瞬,足够毙命了。
一路狂奔之后,陶仁终于赶到了晋江所说的终点,见到了晕阙的马菲菲。
“菲菲姐。”陶仁扑了上前,见马菲菲脸色苍白,心下一紧,忙掐她的人中,“菲菲姐,你醒醒啊。”
“喀喀……”马菲菲睁开了双眼,看见陶仁,嘴唇微动:“快,走……”走字还没出口,脚下的地板一下子消失了,二人坠落了下去。
几乎是同一时间,过关斩将的包应天终于赶到了,当即痛呼:“菲菲!”
“菲菲姐,菲菲姐……”之前坠落时,陶仁护住了马菲菲,自己却是不免摔伤了。但马菲菲却是比她还要痛苦的样子,整个人虚弱的像一团棉花一般。“他们,给我注射了,药物……”马菲菲有气无力地说道。“什么药?”陶仁心里一揪。“我不知道,可我现在一点儿力气都没有,好想睡。”说着,她渐渐闭上了眼睛。
陶仁不知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诚然,包哥和菲菲姐在组织多年,定然得罪了不少人。可是不管有怎样的深仇大恨,对孕妇下手算什么?更何况,稍微有点儿常识的人都知道,孕妇是不能乱用药的!
这群畜生!
就在此时,马菲菲突然皱起了眉头:“怎么有水声?”陶仁一愣,这才发现,地面不知何时渗出了水。
水面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升高,陶仁一下子明白了晋江那句话。要是自己不能在包哥之前赶到,虚弱的菲菲姐先是会从上面摔下来,然后会……
冀州城乃是一国之都,人口繁盛、市肆发达。同时,它还是一座无比繁华、富裕的大城市,红楼朱门,雕车骏马,尽显古色古香。
据《旅游指南》介绍,这个界面目前发展程度约莫是她们所在界面的一千年前。所见之物,令三人觉得无比稀罕。店铺里有各式各样的奇珍异宝,行人的服饰也五花八门的。
逆流倒还好说,本就是一条狗。怎么打理小猴子,倒是让三人犯了难——人不像人,猴子不像猴子的。商量过后,最终决定把她身上的毛刮个精光,再给套上衣服。至于尾巴,就藏裤子里。
顺风当即表示抗议:“我反对!”开玩笑,剪光了毛她还拿什么脸当猴子啊?闪电略微沉思了一会儿,赞同道:“这个主意的确不太合适。”顺风刚露出了笑容,“尾巴藏裤子里容易露出来,不合适。反正也没什么用处,切了算了!逆流……”“流”字还没说完,顺风一蹦足有三尺高:“不用改了不用改了,原先的主意挺好的,真的。”
小猴子心里独白,剃毛就剃毛呗,好好说不行吗?干什么一言不合就放狗啊,真是不文明。
于是乎,闪电穿男装和陶仁扮作一对夫妻,乔轩也穿上男装扮作了管家,剃光毛的顺风则是丫鬟打扮,逆流依旧是狗。
一狗一猴子都交给了乔轩看管,闪电和陶仁则是欢欢喜喜、恩恩爱爱地逛起了古代的集市。
二人先是进入了一家首饰店。陶仁一见到这些闪闪发光的金玉首饰,眼睛一下就亮了——哪个女孩子内心深处不喜欢华美的饰品?当她好不容易从一堆发簪中选中自己喜欢的款,一问价,当即好似被泼了一盆冷水,兴奋劲头冲了个一干二净。虽然货币是由闪电兑换的,但来这儿之前她也是看过《旅行指南》的,知道这里的货币兑换率大概是怎么个情况。
就在她万分不舍地打算放下时,闪电已经眼都不眨地把钱付了。
其实冥组织的成员大多有一个毛病,就是花钱如流水。当然了,这也是可以原谅的。毕竟他们的工作那么危险,随时可能“光荣”了。到时候,攒下金山银山谁来花啊?当然了,也有例外,比如成了家的要攒钱给家里,闪电显然不属于这一类。凌家不需要她补贴,加上她本来就挣得多,自五岁入冥组织以来吃用都是最好的,自然也就养成了高标准消费习惯。
陶仁看着闪电付钱的动作,心里揪着疼。陶家是小康家庭,加上特别宠爱陶仁,其实陶仁衣食也是极好的。但花起钱来也绝不可能像闪电那么满不在乎。闪电肯为她花钱她很高兴,但想到这钱是闪电那么危险地挣来的,她心里就发堵。
等到闪电将发簪给她戴上,照了一下镜子,心痛的感觉一下子减轻不少。“真漂亮。”闪电夸赞道。“你自己也挑几样吧。”陶仁劝道。此时她倒是有些后悔,自己怎么想不起来去兑换些货币呢?现在她手里地货币都是闪电给的,用闪电的钱帮闪电买首饰貌似也不像那么回事。
闪电其实也很喜欢这些亮闪闪的东西,但她不懂该怎么买——组织对她的培训绝对没包括美学教育。老板见闪电出手大方,当即喜得眉开眼笑,取出了各式各样的玉佩、扳指等适合男子的饰品,供她挑选。
逛了整整一个上午,闪电和陶仁收获颇丰,身上穿的、戴的,手里还提了不少,来到了约定好见面的地方。乔轩已经领着一狗一猴子等候多时了。小猴子背着旅行包,左手拿着苹果右手拿着桃子,正吃得津津有味。刚刚他们一人一狗一猴子啥也没干,光吃好吃的了。乔轩老大真是好人!
其实乔轩是懒得理她。之前闪电给了乔轩钱,让她“带着这俩随便逛逛”。但她根本就没有什么嗜好,逆流更是一脸迷茫,唯独小猴子一直见了水果摊就走不动路,还直流口水。索性就给她买了。
逆流一见主人,兴奋地摇起了尾巴。旁边还有一笼子鸡。“这是给逆流买的。”乔轩解释道。逆流爱吃活食,但不是闪电给的它绝对不碰。好姐妹儿乔轩也不行。
喂过逆流后,一行人(三人一狗一猴子)走进了一家名叫爱晴楼的酒楼。逛了一上午,这家是最吸引人的。金碧辉煌,更重要的是飘出的饭菜香,令人食指大动。刚一进门,小二正要上前招呼,愣是被逆流吓得倒退了好几步。虽然以往也有客人带了自家爱犬来,但从没有那么大的,简直像熊!
闪电让乔轩牵着狗,自己走到了柜台前。
“三间上房,谢谢。”她和陶仁一间,乔轩一间,逆流和小猴子一间,刚刚好。
正在记账的掌柜的抬起了头,直直地看着闪电,梦一般地呆着。
“三间上房,谢谢。”闪电将声音提高了些,终于唤回了掌柜的注意力。“好的,好的。”掌柜的连忙翻阅起了一本册子,连微微有些发红。好俊俏的官人,自己居然看得失了神,真真丢死人了。
然而,掌柜的反复翻看了好几遍,最终无奈地抬起了头,有些尴尬地说道:“抱歉,这位官人,本店已经住满了。”真是可惜了,要是留下这位俊俏的官人住下那就是妥妥的“招财猫”啊,肯定能吸引不少客人。“您去其他客栈问问吧,不过估计也差不多住满了。”这时,他才看向了陶仁等人,当即又被陶仁的容貌惊到了。又见陶仁是已婚的打扮,不禁暗叹,真是一对金童玉女啊。
大厅里熙熙攘攘坐着许多人,正在吃饭喝酒、聊天说地,十分热闹。其中好几个人偷偷看向了闪电,我的乖乖,谁见过这么漂亮的人啊!可乔轩在旁边杵着,冷着脸,逆流也像一座大黑塔似的坐在一旁,一人一狗直放冷气。很快他们也就扛不住这冷气,乖乖吃饭了。也有好几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偷偷看向了闪电,但姑娘家顾及名誉,生怕被旁人发现。
“怎么会这样?”闪电有些不满。
“忠义侯出征南蛮,大胜而归,不日就要还京城了。举国欢庆的大事!京城客栈爆满有什么奇怪的?”掌柜的露出了不解的神情,“您不知道吗?”
“我没想到这一点。”闪电装作懊恼地拍了拍额头。她总不能说她真不知道吧!
忠义侯,好耳熟……
不过更重要的是,她们今天住哪儿?光她和乔轩逆流倒还好说,大不了露营。再不成,找棵树也睡了。就是不知道陶仁习惯不习惯。
什么叫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陶仁算见识到了。本来她看出闪电的纠结,便主动提出露营了。
既然如此,那就露营吧。
一行人步行至郊外。此时天色近黄昏,荒郊野岭哪有人烟?闪电干脆解开了逆流的绳索,让它自行玩耍。逆流欢天喜地地直奔一条小溪,玩水玩得不亦乐乎。小猴子也得到了“恩准”,脱下了一身衣服(天知道这东西套在她身上她多不习惯),三两下爬上了一棵树,摘下野果子就吃。
这才是猴生啊。顺风枕在自己手上,躺在树枝上,感叹道。
乔轩也下了小溪,陪逆流玩耍。说真的,以往没有陶仁时,她们旅游都是去的龙潭、鬼都之类的地方,惊险刺激又好玩儿。现在闪电姐为了照顾陶仁特意挑了这么一个无聊的界面(陶仁并不知道),倒是也……别有一番滋味。
看向了坐在柳树下的闪电和躺在她腿上的陶仁,心中依旧那么嫉妒,嫉妒得恨不得把陶仁吊起来打。但看着闪电脸上那幸福的表情,乔轩觉得自己暴动的心渐渐安静了下来。任何会破坏闪电幸福的事情,她都不允许任何人做,包括她自己。
“呜。”逆流舔了舔乔轩的脸颊,最能理解她的就是它了。乔轩想要抚摸逆流的头,但除了闪电以外,逆流不喜欢别人摸它头。于是,乔轩搂住了逆流的脖子,紧紧贴上对方的脸。“可怜的逆流宝贝,”乔轩低声感叹道,“可怜的我。”“呜。”逆流回应了一声,他们就是难兄难弟。
却说闪电二人,此时眼里只看到了彼此,整个世界仿佛都只剩下她们俩。二人亲昵地诉说着美好的回忆场景,从童年时的山洞,到少女时的定情,再到别离后的情景以及重逢时的无比欣喜。不知不觉间,她们也有了不少甜蜜回忆,但也有很多无奈。
陶仁细细分享了自己的两次任务(一次考核一次正式,营救墨泠那次二人是在一起的),以及心得体会。闪电自然更有东西说了。
五岁进组织,现在她已经二十五岁了。二十年里,她经历过极致的辉煌,也有过彻骨的心痛。经历过无情的背叛,也拥有最真挚的情谊。她一向觉得自己是个再幸运不过的人,即便立马失去所有,这份经历也能让她回味一生。
过了些许时间,乔轩逆流上了岸,乔轩手里还拎着几条鱼。
闪电让逆流自行捕食,小猴子吃果子早饱了,陶仁捡来了一些柴禾,闪电烤鱼。烤熟后三人分食。
要说做饭的手艺,闪电那也真的是没谁了。虽然她最初练习厨艺是因为挑食不愿意在野外吃干粮。
三人吃完后,逆流也咬着两只特别肥兔子回来了,在获得闪电许可后便开始吃了起来。
此时已经月上中天,三人上了树也就很快睡下了。逆流睡在树下。
半夜风凉,闪电特意搂住了陶仁,免得她着凉。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轻微的步伐惊醒了逆流。它低声轻吼,唤醒了乔轩与闪电。闪电搂着陶仁的手一动,陶仁也惊醒了 。
“怎么了?”陶仁揉了揉眼。“嘘……”闪电低声道。
乔轩闭上了双眼。半晌后,低声说道:“一行八人,皆为男子。扛一布袋,内装一人,初步判断为女子。”
闪电、陶仁皆倒吸一口凉气。她们这是遇上人贩子了
“我不会反悔旳。只要能改变命运,我愿听从您地一切命令。”
“仁仁,仁仁……”
迷迷糊糊地,听见了熟悉地呼唤。
缓缓睁开双眼,看见了熟悉地脸庞。瞬间,眼眶红了。
这是妈妈。此时的妈妈,是那么的年轻漂亮。没有因为家庭的动荡而未老先衰,没有因为自己的病而憔悴不堪。
“仁仁,起床了。读幼儿园了!”陶母依旧温柔地呼唤着。
“妈妈!”陶仁再也克制不住了,一下子扑进妈妈怀里,“妈妈,我对不起你。我对不起你啊,妈妈!”陶仁哭得凄惨无比,狼狈不堪,丝毫没有前世白莲花的美感。
“仁仁,怎么了?有什么事吗?”陶母一下子慌了。女儿不是没哭过,但无缘无故突然就这么哭,让她手足无措。“
陶仁抬头看着妈妈,满脸泪痕。正打算说什么,脑海中传来了晋江的声音:“警告,不能泄漏重生的秘密,不然立即抹杀。”
到嘴边的话,硬生生止住了。
“仁仁,怎么了?”陶母担忧地看着女儿。
“妈妈,我……我做噩梦了。好害怕。”陶仁抽噎地说道。
陶母顿时松了一口气:“不怕不怕,妈妈抱。”一面说,一面搂紧女儿。
陶仁将头埋在妈妈怀里,感受着久违的温暖。
“仁仁,璐璐来了!等你一起去幼儿园呢!”陶父的声音响起。
陶仁身子微微颤抖。璐璐……
璐璐,从小一起长大的好闺蜜,擅长体育一直爱护自己以自己的守护神自居,从幼儿园到高中都和自己同校,住宿后一直是室友,还经常一起睡,为了保护自己总是对付凌云曦,最后惹到了凌闪电……
陶仁感到自己的心揪着疼。她还记得那一天,璐璐冲上去想揪凌闪电的头发,结果连边都没沾到。先是被一拳打中面部,然后被踢中了肚子撞到了墙上。这是她看到的,小说里却写得更详细。
“看了一眼倒地不起的王璐,闪电直接抬腿跨了过去。
本来想着冤有头债有主,没打算跟个丫头片子计较。她倒是锲而不舍,一再上前找揍!更重要的是,每次看到她张牙舞爪的样子,闪电就忍不住想:妹妹以前该受了多少委屈啊!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她也没打算将王璐打出个好歹了。然而她那一脚,却是使了暗力。
外伤不严重,即便去了医务室也不过就是几块青。但是,这废物将来要是还能生小废物,她就把名字倒过来念!”
也就是说,前世璐璐挨打后再也不能生育!
“仁仁,我来了!”外面传来了王璐熟悉的声音。
陶仁没有再磨蹭:“璐璐,我马上出来。”然后迅速蹦起,让妈妈为自己穿衣服。
璐璐,这一生我绝不再连累你。
幼儿园
“仁仁,你怎么了,不高兴吗?”王璐一边搭积木,一边问道。
“没什么。”陶仁低声说道。她满脑子都在想刚刚晋江给的任务:在凌闪电出国前得到凌家姐妹的友谊。
这一生,她本打算和凌家姐妹秋毫无犯的。
本来她们也没什么深仇大恨,无非就是自己和凌云曦都喜欢上了叶逸安,结果堂哥插了手加上自己的推动,最终酿成一系列惨剧。然而,叶逸安真心爱上的,却是凌闪电。
想起叶逸安,她的心依旧会痛,但已经不再难以忍受。叶逸安的结局,在陶仁看来并不好。
因为和自己交往过的,加上曾帮着自己斥责过凌云曦和凌闪电,凌闪电看他十分不顺眼。之后发生了许多事,都快结局了,凌闪电一来被他感动,二来也觉得想有个家,这才答应嫁给他。但前提是要带着妹妹。
虽然他如愿以偿,可直到结局,凌闪电也没爱上他。
毕竟是自己爱过的人,重活一回不再为他疯狂,便也希望他能过得好。男女主自然是有缘分的,如果没有自己插手,女主也许会爱上男主,俩人说不定能真正幸福。
可现在,她却要得到凌家姐妹的友谊。
别的不说,凌家是在凌闪电出国后才搬来A省的,现在住在B省Z市。相隔那么远,自己怎么和她们做朋友啊!
启动自我保护模式 给陶仁打电话的是跟她同期的“预备成员”。本来今天陶仁是下午训练, 但为了多一个人多分力,再加上陶仁和菲菲姐一贯要好,她便通知了陶仁看看她能不能帮些忙。
放下电话后, 什么白依然黑依然陶仁全顾不上了, 推开人就往外跑。菲菲姐千万千万不要有什么事啊!
被推倒在地的白依然望着陶仁的背影, 眼中流露出难以言喻的哀伤。
陶仁上了车,系上了安全带,正欲驱车前往基地,脑中却传来晋江的声音:“别去基地,赶紧去护城河!”“护城河?”陶仁懵了。就算要去帮包哥,也该去教堂啊。“没时间解释了, 快!你必须赶在包应天前面找到马菲菲, 不然马菲菲就完蛋了!”晋江的声音万分焦急。五年前她到底还是伤到了根本, 现在她虽然还能打开空间的天眼,却是不能再用天眼来传送陶仁了。更糟糕的是, 她现在每天要睡五个小时,现在马上就要开始了。
陶仁本能地相信晋江的话,飞速直奔护城河……
“噗!”陶仁钻出了水面。还好她有受过水性方面的训练, 不然还真有点儿受不住。
抬头环视四周,一间约莫9个立方米的小房间, 黑黢黢、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却让人莫名的感觉到一阵阴寒, 就像鬼屋一般。
“仁仁, 你听着, 我马上要睡了。”晋江现在已经是强撑着精神了,“从通道出去直走,到了分岔路走最右,到了尽头再左转一直向前走。记住,要快!”
陶仁从水中窜了出去,按照晋江的指引顺着通道往前。
这里阴森森的,说是坟墓恐怕都有人相信。虽然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但也绝对是看不清楚路的。陶仁也顾不上看路了,先前一路上晋江不下十次提醒她“快”,肯定是有原因的。因而,她一路狂奔,恨不得长一双翅膀出来。
奔跑间,她绊到了什么东西,在自身惯性下摔了一个大跟头。在与地面相碰那一瞬间,她以手护头,借着先前的冲力一个前空翻又稳稳地站在了地上。长舒了一口气,正打算继续前进,却敏锐地感受到了一股危险的气息。陡然伏倒在地,与一条伴着风声的巨尾擦身而过。那尾巴在空中呼呼作响,与墙壁相撞时发出了惊人的巨响,地面都仿佛有些动摇。要是刚刚扫中了腰……
手一撑地,跳起并转动了身体。那一刻,陶仁脑子空白了。好在,她在分组织也见过不少稀奇古怪的东西,很快就恢复了神志,随之而来的是一声惊呼:“卧槽!”
从外形看来,这大概是一只“老鼠”。为什么说大概呢?这他么光尾巴几乎就和她胳膊差不多粗!陶仁不是没有见过比这更大的野兽,但绝对没见过这么大的老鼠。
此时陶仁正好直视它的两只眼睛。对方似乎发怒了,张开血盆大口,扑向了陶仁。如果是五年前易碎的仁仁,此时只怕已经吓得瘫软了。然而……
那一对锋利的门牙几乎已经到了跟前,陶仁不慌不忙,飞身而起。老鼠一击不中,一时收不住势。陶仁往腰间一抽,拔出了包应天赠与她的佩剑,对准老鼠尾巴基部就是一挥,干净利落地斩了下来。
“啊!!”鲜血喷涌,老鼠发出了惊人的惨叫。陶仁当然不会给它反击的机会,趁机对准它张开的大嘴将剑掷了进去,刺穿了它。老鼠倒在地上,抽搐了一会儿,不动了。
阻挠清楚了,陶仁也顾不上许多,将剑插入剑鞘,继续赶路。行至分岔路,想到晋江之前说的,立即右转。
没走几步,听到了一阵脚步声。本能地便躲了起来。
五个黑衣男子走了过来。由于光线昏暗,陶仁看不清楚他们的模样。但是却能清楚地听见他们沉雄的步伐,明显不是省油的灯。
“谁?出来!”一个男子喝到。陶仁见躲不住了,索性先发制人。一挥手使出了落叶金针。落叶金针是马菲菲所教,威力惊人。可惜陶仁练习时日尚短,只能驾驭住几十根金针,根本没有发挥出足够的力量。若是马菲菲,这五人当即便成针下亡魂。
可陶仁毕竟从暗处出手,到底还是击毙一人,另外两人虽然没伤中要害,但还是倒在了金针的剧毒下。还剩下两人,躲避及时,没有受伤。
同一招数,自然不可能再用。陶仁拔剑出鞘,起身而上。二人能躲开金针自然也是狠角色,拔剑迎了上来。顿时,一阵刀光剑影,你来我去,我往你来。二人招招猛狠,而陶仁胜在身体敏捷。一时之间,谁也奈何不得谁。
渐渐地,陶仁体力却不支了,显出了落败之相。二人乘胜追击。就在陶仁感到筋疲力尽、无计可施时,突然感觉灵魂深处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可她还没反应过来时,缠斗的两人已经死在了她的剑下。
陶仁感到手脚瘫软,一下子坐倒在了地上。不知为何,她想起了闪电一人单挑十几个异能者的画面。
稍稍恢复了些体力后,她收回剑继续赶路。虽然对于之前的情况她也感觉很纳闷,但晋江一再提醒的“快”她却是没有忘,此时也顾不上深想了。
如果晋江此时清醒,就会发现,陶仁感到灵魂异样时,两个黑衣人的动作停了一瞬。那一瞬,足够毙命了。
一路狂奔之后,陶仁终于赶到了晋江所说的终点,见到了晕阙的马菲菲。
“菲菲姐。”陶仁扑了上前,见马菲菲脸色苍白,心下一紧,忙掐她的人中,“菲菲姐,你醒醒啊。”
“喀喀……”马菲菲睁开了双眼,看见陶仁,嘴唇微动:“快,走……”走字还没出口,脚下的地板一下子消失了,二人坠落了下去。
几乎是同一时间,过关斩将的包应天终于赶到了,当即痛呼:“菲菲!”
“菲菲姐,菲菲姐……”之前坠落时,陶仁护住了马菲菲,自己却是不免摔伤了。但马菲菲却是比她还要痛苦的样子,整个人虚弱的像一团棉花一般。“他们,给我注射了,药物……”马菲菲有气无力地说道。“什么药?”陶仁心里一揪。“我不知道,可我现在一点儿力气都没有,好想睡。”说着,她渐渐闭上了眼睛。
陶仁不知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诚然,包哥和菲菲姐在组织多年,定然得罪了不少人。可是不管有怎样的深仇大恨,对孕妇下手算什么?更何况,稍微有点儿常识的人都知道,孕妇是不能乱用药的!
这群畜生!
就在此时,马菲菲突然皱起了眉头:“怎么有水声?”陶仁一愣,这才发现,地面不知何时渗出了水。
水面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升高,陶仁一下子明白了晋江那句话。要是自己不能在包哥之前赶到,虚弱的菲菲姐先是会从上面摔下来,然后会……
冀州城乃是一国之都,人口繁盛、市肆发达。同时,它还是一座无比繁华、富裕的大城市,红楼朱门,雕车骏马,尽显古色古香。
据《旅游指南》介绍,这个界面目前发展程度约莫是她们所在界面的一千年前。所见之物,令三人觉得无比稀罕。店铺里有各式各样的奇珍异宝,行人的服饰也五花八门的。
逆流倒还好说,本就是一条狗。怎么打理小猴子,倒是让三人犯了难——人不像人,猴子不像猴子的。商量过后,最终决定把她身上的毛刮个精光,再给套上衣服。至于尾巴,就藏裤子里。
顺风当即表示抗议:“我反对!”开玩笑,剪光了毛她还拿什么脸当猴子啊?闪电略微沉思了一会儿,赞同道:“这个主意的确不太合适。”顺风刚露出了笑容,“尾巴藏裤子里容易露出来,不合适。反正也没什么用处,切了算了!逆流……”“流”字还没说完,顺风一蹦足有三尺高:“不用改了不用改了,原先的主意挺好的,真的。”
小猴子心里独白,剃毛就剃毛呗,好好说不行吗?干什么一言不合就放狗啊,真是不文明。
于是乎,闪电穿男装和陶仁扮作一对夫妻,乔轩也穿上男装扮作了管家,剃光毛的顺风则是丫鬟打扮,逆流依旧是狗。
一狗一猴子都交给了乔轩看管,闪电和陶仁则是欢欢喜喜、恩恩爱爱地逛起了古代的集市。
二人先是进入了一家首饰店。陶仁一见到这些闪闪发光的金玉首饰,眼睛一下就亮了——哪个女孩子内心深处不喜欢华美的饰品?当她好不容易从一堆发簪中选中自己喜欢的款,一问价,当即好似被泼了一盆冷水,兴奋劲头冲了个一干二净。虽然货币是由闪电兑换的,但来这儿之前她也是看过《旅行指南》的,知道这里的货币兑换率大概是怎么个情况。
就在她万分不舍地打算放下时,闪电已经眼都不眨地把钱付了。
其实冥组织的成员大多有一个毛病,就是花钱如流水。当然了,这也是可以原谅的。毕竟他们的工作那么危险,随时可能“光荣”了。到时候,攒下金山银山谁来花啊?当然了,也有例外,比如成了家的要攒钱给家里,闪电显然不属于这一类。凌家不需要她补贴,加上她本来就挣得多,自五岁入冥组织以来吃用都是最好的,自然也就养成了高标准消费习惯。
陶仁看着闪电付钱的动作,心里揪着疼。陶家是小康家庭,加上特别宠爱陶仁,其实陶仁衣食也是极好的。但花起钱来也绝不可能像闪电那么满不在乎。闪电肯为她花钱她很高兴,但想到这钱是闪电那么危险地挣来的,她心里就发堵。
等到闪电将发簪给她戴上,照了一下镜子,心痛的感觉一下子减轻不少。“真漂亮。”闪电夸赞道。“你自己也挑几样吧。”陶仁劝道。此时她倒是有些后悔,自己怎么想不起来去兑换些货币呢?现在她手里地货币都是闪电给的,用闪电的钱帮闪电买首饰貌似也不像那么回事。
闪电其实也很喜欢这些亮闪闪的东西,但她不懂该怎么买——组织对她的培训绝对没包括美学教育。老板见闪电出手大方,当即喜得眉开眼笑,取出了各式各样的玉佩、扳指等适合男子的饰品,供她挑选。
逛了整整一个上午,闪电和陶仁收获颇丰,身上穿的、戴的,手里还提了不少,来到了约定好见面的地方。乔轩已经领着一狗一猴子等候多时了。小猴子背着旅行包,左手拿着苹果右手拿着桃子,正吃得津津有味。刚刚他们一人一狗一猴子啥也没干,光吃好吃的了。乔轩老大真是好人!
其实乔轩是懒得理她。之前闪电给了乔轩钱,让她“带着这俩随便逛逛”。但她根本就没有什么嗜好,逆流更是一脸迷茫,唯独小猴子一直见了水果摊就走不动路,还直流口水。索性就给她买了。
逆流一见主人,兴奋地摇起了尾巴。旁边还有一笼子鸡。“这是给逆流买的。”乔轩解释道。逆流爱吃活食,但不是闪电给的它绝对不碰。好姐妹儿乔轩也不行。
喂过逆流后,一行人(三人一狗一猴子)走进了一家名叫爱晴楼的酒楼。逛了一上午,这家是最吸引人的。金碧辉煌,更重要的是飘出的饭菜香,令人食指大动。刚一进门,小二正要上前招呼,愣是被逆流吓得倒退了好几步。虽然以往也有客人带了自家爱犬来,但从没有那么大的,简直像熊!
闪电让乔轩牵着狗,自己走到了柜台前。
“三间上房,谢谢。”她和陶仁一间,乔轩一间,逆流和小猴子一间,刚刚好。
正在记账的掌柜的抬起了头,直直地看着闪电,梦一般地呆着。
“三间上房,谢谢。”闪电将声音提高了些,终于唤回了掌柜的注意力。“好的,好的。”掌柜的连忙翻阅起了一本册子,连微微有些发红。好俊俏的官人,自己居然看得失了神,真真丢死人了。
然而,掌柜的反复翻看了好几遍,最终无奈地抬起了头,有些尴尬地说道:“抱歉,这位官人,本店已经住满了。”真是可惜了,要是留下这位俊俏的官人住下那就是妥妥的“招财猫”啊,肯定能吸引不少客人。“您去其他客栈问问吧,不过估计也差不多住满了。”这时,他才看向了陶仁等人,当即又被陶仁的容貌惊到了。又见陶仁是已婚的打扮,不禁暗叹,真是一对金童玉女啊。
大厅里熙熙攘攘坐着许多人,正在吃饭喝酒、聊天说地,十分热闹。其中好几个人偷偷看向了闪电,我的乖乖,谁见过这么漂亮的人啊!可乔轩在旁边杵着,冷着脸,逆流也像一座大黑塔似的坐在一旁,一人一狗直放冷气。很快他们也就扛不住这冷气,乖乖吃饭了。也有好几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偷偷看向了闪电,但姑娘家顾及名誉,生怕被旁人发现。
“怎么会这样?”闪电有些不满。
“忠义侯出征南蛮,大胜而归,不日就要还京城了。举国欢庆的大事!京城客栈爆满有什么奇怪的?”掌柜的露出了不解的神情,“您不知道吗?”
“我没想到这一点。”闪电装作懊恼地拍了拍额头。她总不能说她真不知道吧!
忠义侯,好耳熟……
不过更重要的是,她们今天住哪儿?光她和乔轩逆流倒还好说,大不了露营。再不成,找棵树也睡了。就是不知道陶仁习惯不习惯。
什么叫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陶仁算见识到了。本来她看出闪电的纠结,便主动提出露营了。
既然如此,那就露营吧。
一行人步行至郊外。此时天色近黄昏,荒郊野岭哪有人烟?闪电干脆解开了逆流的绳索,让它自行玩耍。逆流欢天喜地地直奔一条小溪,玩水玩得不亦乐乎。小猴子也得到了“恩准”,脱下了一身衣服(天知道这东西套在她身上她多不习惯),三两下爬上了一棵树,摘下野果子就吃。
这才是猴生啊。顺风枕在自己手上,躺在树枝上,感叹道。
乔轩也下了小溪,陪逆流玩耍。说真的,以往没有陶仁时,她们旅游都是去的龙潭、鬼都之类的地方,惊险刺激又好玩儿。现在闪电姐为了照顾陶仁特意挑了这么一个无聊的界面(陶仁并不知道),倒是也……别有一番滋味。
看向了坐在柳树下的闪电和躺在她腿上的陶仁,心中依旧那么嫉妒,嫉妒得恨不得把陶仁吊起来打。但看着闪电脸上那幸福的表情,乔轩觉得自己暴动的心渐渐安静了下来。任何会破坏闪电幸福的事情,她都不允许任何人做,包括她自己。
“呜。”逆流舔了舔乔轩的脸颊,最能理解她的就是它了。乔轩想要抚摸逆流的头,但除了闪电以外,逆流不喜欢别人摸它头。于是,乔轩搂住了逆流的脖子,紧紧贴上对方的脸。“可怜的逆流宝贝,”乔轩低声感叹道,“可怜的我。”“呜。”逆流回应了一声,他们就是难兄难弟。
却说闪电二人,此时眼里只看到了彼此,整个世界仿佛都只剩下她们俩。二人亲昵地诉说着美好的回忆场景,从童年时的山洞,到少女时的定情,再到别离后的情景以及重逢时的无比欣喜。不知不觉间,她们也有了不少甜蜜回忆,但也有很多无奈。
陶仁细细分享了自己的两次任务(一次考核一次正式,营救墨泠那次二人是在一起的),以及心得体会。闪电自然更有东西说了。
五岁进组织,现在她已经二十五岁了。二十年里,她经历过极致的辉煌,也有过彻骨的心痛。经历过无情的背叛,也拥有最真挚的情谊。她一向觉得自己是个再幸运不过的人,即便立马失去所有,这份经历也能让她回味一生。
过了些许时间,乔轩逆流上了岸,乔轩手里还拎着几条鱼。
闪电让逆流自行捕食,小猴子吃果子早饱了,陶仁捡来了一些柴禾,闪电烤鱼。烤熟后三人分食。
要说做饭的手艺,闪电那也真的是没谁了。虽然她最初练习厨艺是因为挑食不愿意在野外吃干粮。
三人吃完后,逆流也咬着两只特别肥兔子回来了,在获得闪电许可后便开始吃了起来。
此时已经月上中天,三人上了树也就很快睡下了。逆流睡在树下。
半夜风凉,闪电特意搂住了陶仁,免得她着凉。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轻微的步伐惊醒了逆流。它低声轻吼,唤醒了乔轩与闪电。闪电搂着陶仁的手一动,陶仁也惊醒了 。
“怎么了?”陶仁揉了揉眼。“嘘……”闪电低声道。
乔轩闭上了双眼。半晌后,低声说道:“一行八人,皆为男子。扛一布袋,内装一人,初步判断为女子。”
闪电、陶仁皆倒吸一口凉气。她们这是遇上人贩子了
“我不会反悔旳。只要能改变命运,我愿听从您地一切命令。”
“仁仁,仁仁……”
迷迷糊糊地,听见了熟悉地呼唤。
缓缓睁开双眼,看见了熟悉地脸庞。瞬间,眼眶红了。
这是妈妈。此时的妈妈,是那么的年轻漂亮。没有因为家庭的动荡而未老先衰,没有因为自己的病而憔悴不堪。
“仁仁,起床了。读幼儿园了!”陶母依旧温柔地呼唤着。
“妈妈!”陶仁再也克制不住了,一下子扑进妈妈怀里,“妈妈,我对不起你。我对不起你啊,妈妈!”陶仁哭得凄惨无比,狼狈不堪,丝毫没有前世白莲花的美感。
“仁仁,怎么了?有什么事吗?”陶母一下子慌了。女儿不是没哭过,但无缘无故突然就这么哭,让她手足无措。“
陶仁抬头看着妈妈,满脸泪痕。正打算说什么,脑海中传来了晋江的声音:“警告,不能泄漏重生的秘密,不然立即抹杀。”
到嘴边的话,硬生生止住了。
“仁仁,怎么了?”陶母担忧地看着女儿。
“妈妈,我……我做噩梦了。好害怕。”陶仁抽噎地说道。
陶母顿时松了一口气:“不怕不怕,妈妈抱。”一面说,一面搂紧女儿。
陶仁将头埋在妈妈怀里,感受着久违的温暖。
“仁仁,璐璐来了!等你一起去幼儿园呢!”陶父的声音响起。
陶仁身子微微颤抖。璐璐……
璐璐,从小一起长大的好闺蜜,擅长体育一直爱护自己以自己的守护神自居,从幼儿园到高中都和自己同校,住宿后一直是室友,还经常一起睡,为了保护自己总是对付凌云曦,最后惹到了凌闪电……
陶仁感到自己的心揪着疼。她还记得那一天,璐璐冲上去想揪凌闪电的头发,结果连边都没沾到。先是被一拳打中面部,然后被踢中了肚子撞到了墙上。这是她看到的,小说里却写得更详细。
“看了一眼倒地不起的王璐,闪电直接抬腿跨了过去。
本来想着冤有头债有主,没打算跟个丫头片子计较。她倒是锲而不舍,一再上前找揍!更重要的是,每次看到她张牙舞爪的样子,闪电就忍不住想:妹妹以前该受了多少委屈啊!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她也没打算将王璐打出个好歹了。然而她那一脚,却是使了暗力。
外伤不严重,即便去了医务室也不过就是几块青。但是,这废物将来要是还能生小废物,她就把名字倒过来念!”
也就是说,前世璐璐挨打后再也不能生育!
“仁仁,我来了!”外面传来了王璐熟悉的声音。
陶仁没有再磨蹭:“璐璐,我马上出来。”然后迅速蹦起,让妈妈为自己穿衣服。
璐璐,这一生我绝不再连累你。
幼儿园
“仁仁,你怎么了,不高兴吗?”王璐一边搭积木,一边问道。
“没什么。”陶仁低声说道。她满脑子都在想刚刚晋江给的任务:在凌闪电出国前得到凌家姐妹的友谊。
这一生,她本打算和凌家姐妹秋毫无犯的。
本来她们也没什么深仇大恨,无非就是自己和凌云曦都喜欢上了叶逸安,结果堂哥插了手加上自己的推动,最终酿成一系列惨剧。然而,叶逸安真心爱上的,却是凌闪电。
想起叶逸安,她的心依旧会痛,但已经不再难以忍受。叶逸安的结局,在陶仁看来并不好。
因为和自己交往过的,加上曾帮着自己斥责过凌云曦和凌闪电,凌闪电看他十分不顺眼。之后发生了许多事,都快结局了,凌闪电一来被他感动,二来也觉得想有个家,这才答应嫁给他。但前提是要带着妹妹。
虽然他如愿以偿,可直到结局,凌闪电也没爱上他。
毕竟是自己爱过的人,重活一回不再为他疯狂,便也希望他能过得好。男女主自然是有缘分的,如果没有自己插手,女主也许会爱上男主,俩人说不定能真正幸福。
可现在,她却要得到凌家姐妹的友谊。
别的不说,凌家是在凌闪电出国后才搬来A省的,现在住在B省Z市。相隔那么远,自己怎么和她们做朋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