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外表与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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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那个笑起来如花儿一般阳光的女孩,想起那坚韧不屈的性格于对爱情的执着时,郎君深深的叹了一声,这个女孩,为什么总觉得对她有所亏欠呢?很苦恼,很郁闷,很纠结,事实上他与她之间不过就是个过客,真真正正的过客,相处不过几天时间,甚至连牵手的地步都没发展,为什么会觉得亏欠她呢?是她那份纯真?还是……自认为欺骗了人家小姑娘的感情?
怪蜀黍适时的出声打断了郎君的胡思乱想,他说道:“小子,不管你承认与否,你与我之前确实有那么一层亲人的关系,人常说人死如灯灭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什么的,那是因为投胎转世的原因忘却了前生的记忆,而在我身上?却是不同!至少,我拥有着完本的前生记忆,更重要的是,前生、你就是我的女婿!”
郎君咂了咂嘴,很不爽?是了,非常不爽啊!怎么就觉得怪蜀黍笃定的让人只想揍他一顿呢,谁叫他那么肯定呢?证据呢?
可是……
每个人都有一个潜意识,而潜意识的东西往往都是最真实的,谁都有可能骗到你,唯独自己骗不了自己,这点,郎君无比相信,所以,他纠结的发现,自己居然已经默认了这个事实!郁闷的瞥了怪蜀黍一眼,他知道,自己一定落了下成,而有些东西怪蜀黍只说了一半,只能说明他是故意的,坏,这老家伙太坏了,明明勾起好奇心,却说个十分之一二,缺德,太他妈缺德了!
这么一想,郎君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没好气的哼了一声,郁闷的说道:“行,只要我做的到,保证完成你的……遗愿!”说到最后两个字,完全就是咬牙切齿与幸灾乐祸。
怪蜀黍丝毫不介意郎君的无礼,事实上他也没有必要去介意,他?此下最大的愿望,就是一死百了!
怪蜀黍露出一丝淡淡的笑容,其中却包含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胜利意味,他那苍白如纸的死人脸上露出一丝温和的笑容,道:“帮我照顾女儿,她,是我今生唯一挂念的人……”
郎君并没有露出什么诧异的表情,这些他已经料到了,点了点头,道:“照顾她可以,但绝对不是一辈子。”说到这儿顿了一下,撇嘴道:“我可不是保姆,刚才在楼下见到你女儿了,十五六的样子,这样,我答应照顾到她十八岁,以后?我可管不了。”
很直接的回答,正如很多自私自利真正正直之人所说的那样,谁是谁的谁?谁管谁的死活?我他妈就自私了,你又不是我儿子?
对,就是这样,郎君是真小人,他才不屑去骗一个将死之人,更不会把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照顾一辈子!
怪蜀黍微微一怔,这似乎又出乎了他的预料之外,是了,他是真对郎君很熟悉,真的是郎君上辈子的岳父,而眼下的郎君与上辈子的郎君并无其他区别,只是,他为什么这般冷硬?这小混蛋特有的怜香惜玉哪去了?难道……这辈子的闺女没有上辈子的小悠好看?想到这儿,怪蜀黍又是怪怪的看了郎君一眼,这一刻,他觉得郎君是个睁眼瞎,上辈子的夏小悠固然美的冒泡,气质出尘的犹如仙子,可这辈子的乖女儿明明比上辈子的乖女儿要强吧?强几分?三分?还是五分?或是双倍?
别瞧郎君没注视怪蜀黍,实际上他后脑勺都长眼睛,此下发现怪蜀黍像是看白痴一样的盯着自己死死不放,哪里不明白这货是鄙视自己的眼光?而说实话,刚才在楼下与那个小丫头只是惊鸿一瞥,还真别说,那小丫头柔柔怯怯的小模样还真是娇俏,与红楼梦中所描述的林黛玉真就像了个八成,再就是男人都有英雄主义的情绪,这和平年代呢?没几个白痴会想着去战场赢得群众们的崇拜,却大多表现在呵护女孩这上面,唔,这么一想,他自己先懵了,难道自己真的变得冷血无情了?或是,对女人没‘性’趣了?
“不,这不够!”怪蜀黍摆了摆手,严肃的说道:“这样并不能让我放心,要知道,她还只是一个小女孩,而当下的时代,一个毫无依靠的弱女子生活在都市,无异于养入狼群!”
“无依无靠?”郎君撇了撇嘴,明显不屑到了极点,他鄙夷的说道:“大叔,你没有搞错吧?知道我方才在楼下听到了什么吗?”接着,他微妙魏桥的学着那个女孩的语气说道:“只要您救了我父亲,我父亲会给您很多钱的,要多少都行……”
“呃?”怪蜀黍有点傻眼,刚张开嘴想说点什么,却被郎君打断。
“瞧瞧,要多少钱都行!这话谁敢乱说?并且还是与人民公仆说!”郎君的语气里充满了讽刺,怪声怪气的说道:“这说明了什么?这只能说明这样的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您的女儿有着相当娴熟的应对办法,而最重要的是,你一定很有钱,你的宝贝女儿,一定是一位千金大小姐,她?嘿,一定娇生惯养……”
一连着几个‘一定’着实让怪蜀黍哑口无言,是了,他不得不承认郎君说的就是事实,怎么说呢?带着前生的记忆来到了今世,勉强的与一个女人结合成了伴侣,在无感情的十多年婚姻中单单有这么一个女儿,而自己前世今生皆不是普通身份,那么,为什么不把所有的爱都给予宝贝女儿呢?于是乎,过份的爱,就成了溺爱!而溺爱的产物,就是骄横、野蛮、不讲理,总之,千金小姐大笨蛋就是最后的总结词,然后?然后再想起郎君那桀骜不驯的性情,让他照顾这样的一个女孩,他能乐意?
怪蜀黍是越寻思越头疼,很无奈的瞧了郎君一样,一咬牙,昧着良心说道:“不行,你不许胡搅蛮缠乱找借口,冉冉并不是你想的那样,她刚才不是哭了么?哭的那么可怜,那么的柔弱,这足以证明她是心地善良的,你所猜忌的不切实际东西都属于无的放矢,所以……”
“你可拉倒吧!”郎君哼了一声,继续无礼打断,管他呢?礼貌这东西又不能当饭吃!他继续说道:“你看我像是白痴么?你以为一个人不经意的一个表现就能为她的性格所买单?是个定论了就?谢谢,虽然这个世界上有眼无珠的睁眼瞎委实多如牛毛,可遗憾的是我不得不告诉你,我?看的第一本书就是心理学,爱不释手的书,也唯有这方面的书籍,废寝忘食研究的更是人们的心理,所以?嘿!您女儿的内心情况,我已经猜到了七八分……”
给读者的话:
想起那个笑起来如花儿一般阳光的女孩,想起那坚韧不屈的性格于对爱情的执着时,郎君深深的叹了一声,这个女孩,为什么总觉得对她有所亏欠呢?很苦恼,很郁闷,很纠结,事实上他与她之间不过就是个过客,真真正正的过客,相处不过几天时间,甚至连牵手的地步都没发展,为什么会觉得亏欠她呢?是她那份纯真?还是……自认为欺骗了人家小姑娘的感情?
怪蜀黍适时的出声打断了郎君的胡思乱想,他说道:“小子,不管你承认与否,你与我之前确实有那么一层亲人的关系,人常说人死如灯灭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什么的,那是因为投胎转世的原因忘却了前生的记忆,而在我身上?却是不同!至少,我拥有着完本的前生记忆,更重要的是,前生、你就是我的女婿!”
郎君咂了咂嘴,很不爽?是了,非常不爽啊!怎么就觉得怪蜀黍笃定的让人只想揍他一顿呢,谁叫他那么肯定呢?证据呢?
可是……
每个人都有一个潜意识,而潜意识的东西往往都是最真实的,谁都有可能骗到你,唯独自己骗不了自己,这点,郎君无比相信,所以,他纠结的发现,自己居然已经默认了这个事实!郁闷的瞥了怪蜀黍一眼,他知道,自己一定落了下成,而有些东西怪蜀黍只说了一半,只能说明他是故意的,坏,这老家伙太坏了,明明勾起好奇心,却说个十分之一二,缺德,太他妈缺德了!
这么一想,郎君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没好气的哼了一声,郁闷的说道:“行,只要我做的到,保证完成你的……遗愿!”说到最后两个字,完全就是咬牙切齿与幸灾乐祸。
怪蜀黍丝毫不介意郎君的无礼,事实上他也没有必要去介意,他?此下最大的愿望,就是一死百了!
怪蜀黍露出一丝淡淡的笑容,其中却包含着一丝若有若无的胜利意味,他那苍白如纸的死人脸上露出一丝温和的笑容,道:“帮我照顾女儿,她,是我今生唯一挂念的人……”
郎君并没有露出什么诧异的表情,这些他已经料到了,点了点头,道:“照顾她可以,但绝对不是一辈子。”说到这儿顿了一下,撇嘴道:“我可不是保姆,刚才在楼下见到你女儿了,十五六的样子,这样,我答应照顾到她十八岁,以后?我可管不了。”
很直接的回答,正如很多自私自利真正正直之人所说的那样,谁是谁的谁?谁管谁的死活?我他妈就自私了,你又不是我儿子?
对,就是这样,郎君是真小人,他才不屑去骗一个将死之人,更不会把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照顾一辈子!
怪蜀黍微微一怔,这似乎又出乎了他的预料之外,是了,他是真对郎君很熟悉,真的是郎君上辈子的岳父,而眼下的郎君与上辈子的郎君并无其他区别,只是,他为什么这般冷硬?这小混蛋特有的怜香惜玉哪去了?难道……这辈子的闺女没有上辈子的小悠好看?想到这儿,怪蜀黍又是怪怪的看了郎君一眼,这一刻,他觉得郎君是个睁眼瞎,上辈子的夏小悠固然美的冒泡,气质出尘的犹如仙子,可这辈子的乖女儿明明比上辈子的乖女儿要强吧?强几分?三分?还是五分?或是双倍?
别瞧郎君没注视怪蜀黍,实际上他后脑勺都长眼睛,此下发现怪蜀黍像是看白痴一样的盯着自己死死不放,哪里不明白这货是鄙视自己的眼光?而说实话,刚才在楼下与那个小丫头只是惊鸿一瞥,还真别说,那小丫头柔柔怯怯的小模样还真是娇俏,与红楼梦中所描述的林黛玉真就像了个八成,再就是男人都有英雄主义的情绪,这和平年代呢?没几个白痴会想着去战场赢得群众们的崇拜,却大多表现在呵护女孩这上面,唔,这么一想,他自己先懵了,难道自己真的变得冷血无情了?或是,对女人没‘性’趣了?
“不,这不够!”怪蜀黍摆了摆手,严肃的说道:“这样并不能让我放心,要知道,她还只是一个小女孩,而当下的时代,一个毫无依靠的弱女子生活在都市,无异于养入狼群!”
“无依无靠?”郎君撇了撇嘴,明显不屑到了极点,他鄙夷的说道:“大叔,你没有搞错吧?知道我方才在楼下听到了什么吗?”接着,他微妙魏桥的学着那个女孩的语气说道:“只要您救了我父亲,我父亲会给您很多钱的,要多少都行……”
“呃?”怪蜀黍有点傻眼,刚张开嘴想说点什么,却被郎君打断。
“瞧瞧,要多少钱都行!这话谁敢乱说?并且还是与人民公仆说!”郎君的语气里充满了讽刺,怪声怪气的说道:“这说明了什么?这只能说明这样的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您的女儿有着相当娴熟的应对办法,而最重要的是,你一定很有钱,你的宝贝女儿,一定是一位千金大小姐,她?嘿,一定娇生惯养……”
一连着几个‘一定’着实让怪蜀黍哑口无言,是了,他不得不承认郎君说的就是事实,怎么说呢?带着前生的记忆来到了今世,勉强的与一个女人结合成了伴侣,在无感情的十多年婚姻中单单有这么一个女儿,而自己前世今生皆不是普通身份,那么,为什么不把所有的爱都给予宝贝女儿呢?于是乎,过份的爱,就成了溺爱!而溺爱的产物,就是骄横、野蛮、不讲理,总之,千金小姐大笨蛋就是最后的总结词,然后?然后再想起郎君那桀骜不驯的性情,让他照顾这样的一个女孩,他能乐意?
怪蜀黍是越寻思越头疼,很无奈的瞧了郎君一样,一咬牙,昧着良心说道:“不行,你不许胡搅蛮缠乱找借口,冉冉并不是你想的那样,她刚才不是哭了么?哭的那么可怜,那么的柔弱,这足以证明她是心地善良的,你所猜忌的不切实际东西都属于无的放矢,所以……”
“你可拉倒吧!”郎君哼了一声,继续无礼打断,管他呢?礼貌这东西又不能当饭吃!他继续说道:“你看我像是白痴么?你以为一个人不经意的一个表现就能为她的性格所买单?是个定论了就?谢谢,虽然这个世界上有眼无珠的睁眼瞎委实多如牛毛,可遗憾的是我不得不告诉你,我?看的第一本书就是心理学,爱不释手的书,也唯有这方面的书籍,废寝忘食研究的更是人们的心理,所以?嘿!您女儿的内心情况,我已经猜到了七八分……”
给读者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