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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白榆清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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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夕阳微斜,昏黄的阳光洒进宽敞的四合院里,角角落落都带着一层温和的光辉,几个妇人在院子里凑成一堆,拉拉家常,打着毛衣。

    “哇啊!——”

    兀的从外面传来一声高亢尖利的哭喊,妇人当中的一个仔细一听,辨出是自家孩子的声音,扔下毛衣,连忙迎了出去。

    远远的一个小肉球扑了过来,搂住妈妈就大喊,“妈!白榆清欺负我!”

    话音未落,一抹清白的身影在小胖孩身旁停住,清冷冷的瞥他一眼,小男孩连忙把哭咽生生地憋了回去,躲在妈妈身后,对着白榆清扮鬼脸。

    女孩双手拽着细细的书包带,瘦瘦小小的身躯却仿佛带着明亮亮的光环,脸上没什么多余的表情,只是皱着眉头定睛看着他,“胖阿姨让我催你减肥,我才没有欺负你!”

    女孩刚掉了颗大门牙,说话的时候免不了漏风,年纪小,口齿又不清,庞就说成了胖,小男孩一听就怒了,他是胖子,他妈妈那么瘦,长得又好看,她怎么能说她是胖子?!

    小男孩砰的一声跳了出来,小胖手指着白榆清结结巴巴地说道,“你!你胡说!我妈才不是胖阿姨!”

    小女孩声音平缓的辩解道,“你妈妈就是胖(庞)阿姨啊!”

    “我妈妈不是!”小男孩大叫着,涨红着脸。

    小女孩也涨红着脸反驳道,“她是!”

    “我比你大,我说她不是她就不是!”

    “她是!”

    眼看着两个小家伙就要咬在一起了,庞凡轲连忙拉住自己儿子,对赶过来扯住自家女儿的方青笑道,“你看看,清儿可把闫轲给压得死死的。”

    方青低头看了一眼抿着唇站在一旁闹别扭的白榆清,摇头道,“谁压得住谁还不知道呢。”

    那年,白榆清六岁,闫轲九岁。

    家属院里的大人们常说白家闺女巾帼不让须眉,轻易可惹不得。

    白榆清出生时便与旁人不同,不哭不闹,只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这个世界。白老将军当场便是抚着白须点头笑道,“这孩子,有出息。”

    白榆清三岁识字,等闫轲搬来的时候,她已经五岁多,自己能安安静静地坐着看完一本小人书了。

    白榆清的年纪在大院的孩子们当中是最小的,举手投足却是最老成的,孩子们游戏时,比她高半个头的男孩都愿意听她的,清冷冷的目光一扫,再嚣张的孩子也要噤声。

    闫轲却大不一样了,来时八岁多,胖乎乎的一个小男孩,乌黑的眼珠子总是咕噜噜地转来转去,亮的发光,一看就是个调皮捣蛋的主。

    来大院第一天就因为和隔壁小雄打架被闫承业结结实实地揍了一顿,嚎叫声传出了老远去。

    自此,大院里鸡飞狗跳不断。

    以前,大人们总教训自家孩子,多跟白家闺女学一学。闫轲来了之后,大人们教训孩子总听见的是,不成器不要紧,千万离闫家小子远一点。

    孩子们哪里管得了这些,偏偏一个个喜欢跟着闫轲东家跑西家窜,不到两天,孩子王就成了闫轲,白榆清身后的那些小尾巴最终一个都不剩了。白榆清倒是乐得清静,可奇怪的是没过几天,闫轲却喜欢跟在白榆清屁股后头转来转去,尽管他被白榆清冷眼瞧着的时候心里也是有点惶惶的。

    于是,孩子王又变成了白榆清。

    白榆清三年级的时候跳了一级,四年级下学期的时候,她才九岁,闫轲正准备小升初升学考,每每一放学回家就被闫承业关在房间里复习功课,别的孩子来找闫轲玩都被赶了回去,只有白榆清,不上赶着去,庞凡轲却总来找她去陪闫轲做功课。

    闫轲听到声响,回头一看,就见白榆清捧着满满一盘子的点心,不满的撅着嘴站在门口,他急忙迎上去,殷勤的接过点心盘子,让她坐下,坐回书桌前的时候已是一脸的喜滋滋。

    白榆清横他一眼,带着娃娃音说道,“为什么庞阿姨要我陪你做作业啊?!”

    闫轲嘻嘻笑道,“我跟我妈说我太无聊,你可以陪我解解闷。”

    白榆清叫道,“你可以叫小雄他们陪你解闷啊!我也要做作业!”

    闫轲忙点头,“那你把作业带过来,不会的我可以教你啊!”他拍着胸脯保证道。

    白榆清撅撅嘴,不说话,回头专心地吃点心,第二天来的时候却带了作业一同过来。

    以后无数个傍晚,一大一小的身影,各占书桌一头,埋头作业,偶尔抬头斗嘴一番。这样的场景太过于深刻,以至于日后过了很多年,白榆清还是一闭眼就能回忆起来,清晰如昨。

    闫轲升了初中之后,课业忙了很多,早上七点多就要上课,晚上上完晚自习回来将近九点。

    白榆清也升上了五年级,开始准备升学考,这么一来,不知不觉,两人也很久没怎么玩闹了。

    一个周末,白榆清起床,跟白老爷子去院子里做早起运动,刚热了个身,从闫家大门里走出个高大的男孩,对着白老爷子笑着喊道,“白爷爷早啊,哇!清儿,这么早你都起的来啊!”说着还伸了个懒腰。

    白榆清正想着这是闫轲吗?怎么好像高了很多?

    庞凡轲正在院子里洗衣服,瞧见他,数落道,“清儿都起的比你早,十几岁的人了,也不怕害臊!”

    白崇水抚须哈哈一笑,“大小伙子怎么还不如我这个糟老头啊!”

    闫轲走下台阶,理所当然地笑道,“好不容易有个周末,当然要睡晚一点了!”

    低头一看白榆清一脸茫然,大叫道,“白榆清,你干嘛这种表情?才一个多月,你就不认识我啦!”说着,伸手在她头上胡乱揉了一把。

    白崇水哈哈笑道,“哈哈,说来也是,院里可好久没听见你们闹了。”

    白榆清莫名的觉得耳根有点红,躲过闫轲伸过来欲揽住她的手,嘟囔道,“我哪知道你一下子长这么高,跟竹子似的……”

    童言童语逗得大人们一阵哄笑。

    闫轲一听乐了,弯腰一把就把白榆清给抱了起来,逗她道,“哈哈,真有这么高啊,现在高不高?!高不高?!”

    白榆清恐高,一下子吓得脸色白了,连忙扑腾着叫道,“啊!放我下来!死闫轲,你放我下来!”

    闫轲见她这样,更觉得有意思,带着她转了好几个大圈,白榆清眼前一阵眩晕,胃里翻腾,一下便吐了出来,呕了闫轲一整脸。

    闫轲顿住,默了几秒,嗷嗷大叫,白榆清被放下的时候没站稳,扭了脚,也嗷嗷大哭,院子里一下子热闹了起来。

    白榆清扭了脚,在家要养好几天,闫轲也不好过,被吐了一脸,心里大受打击,一连几天,吃不下什么东西,就这么,两个人又开始杠上了。

    白榆清很顺利的考上了闫轲的那所初中,同一时间,闫轲也顺利地升上了高中。

    三年刚好是一个界限,白榆清升初中,闫轲升高中,她升高中,他就该升大学了。

    白榆清觉得总是落下这么一段赶不上的距离,总觉得自己输了他,好胜心一起,她就打定主意要追上他。

    她识字早,一切阶段都比常人要快一步,小学跳了一级,初一升初二,她又申请跳级,一跃就上了初三,还好初二课程她好好的自学过了,即便跳级,成绩依旧名列前茅。

    闫轲知道的时候,惊得下巴都要掉了。白榆清得意地看他,一把夺过他手上的饮料,惬意地喝了一口,笑道,“怎么样?我厉害吧!”

    闫轲当时先是哼了一声,而后扑哧一声笑了,回头狠狠地揉她的脑袋,坏笑道,“厉害!真是没有比你更厉害的人了!”

    那时候他脸上洋溢的灿烂笑容一直到许多年后,还深深刻在白榆清的心头。

    她对闫轲的感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想来大概就是年少时候的那么些点点滴滴了吧。

    在白榆清终于触及到闫轲的步伐时,一切却开始变得不同。

    “别告诉我你们想撮合我跟清儿!”

    白榆清抱着作业兴冲冲地走近闫轲房间,却猛然听到里头传来他略带怒气的吼声,于是,脚步生生停住。

    “我看你们是疯了!她才十五岁!我们怎么可能?!”

    紧接着,庞凡轲的声音响了起来,“又不是让你现在就跟她怎么样!不过是说以后上了大学照料她,毕竟你们一起长大,要是有感情,那不是最好的结果吗?!”

    闫轲冷笑道,“最好的结果?我再说一遍,我的事不用你们操心!军校我是不会报考的,清儿我也不可能娶!”

    屋外一颗火热的心瞬间变得冰冷,十指纤纤,因为太过用力,此刻苍白一片。

    话音刚落,里头传来了一声清脆的巴掌声,夹杂着庞凡轲的一声轻呼。

    白榆清浑身轻轻一抖,后退了一步,房门打开,闫轲从里面冲了出来,看见白榆清,脚步猛地停下。

    “清儿?!”

    闫轲惊呼一声,便住了口,面色有些尴尬。

    白榆清收起自己的表情,皱眉道,“你又跟伯父伯母吵架了?”

    闫轲见她没什么异样,冷哼一声,没说什么,抓起她的手便往外走。

    白榆清乖乖跟着,望着自己被抓住的手,喉咙有些酸疼。

    伤心,便是这时候开始的,白榆清就在这十五岁的时候,明白了想哭却不能哭的心痛感有多令人难受,尽管这感觉,日后一直陪伴了她许多年。

    闫轲坚决没有报考军校,而是选择了离家千里的G大,工商管理专业,白榆清依照自己的志愿同时也是白家几乎所有人的志愿,在军队训练一年,同时选择了一所国内著名军校,两人就此相隔千里,各奔前程。

    距离,便是这时候产生的。

    上了大学,白榆清才明白这花花世界有多诱人,每每叶晚长来学校看她,那女生黏在他身上的目光总让白榆清想起闫轲。

    高中时期便是女友不断的闫轲,难免不会遇到十分喜欢的人。

    白榆清不怕闫轲交女朋友,她深知闫轲是三分钟热度的人,她只怕闫轲看尽繁华,最后目光也会落在某个人身上再也不会移开,她只怕那个人不是她。

    于是,便一趟趟的来回,抓住一切理所应当的理由去见他。

    不久,便发现闫轲的笑容有所不同,言语间总提及一个女孩子,白榆清的心便一点一点地沉了下去。

    大三那年,闫轲突然从学校回来,说愿意去军队,所有人都诧异,白榆清心底却有那么一点了然,恐怕是在那个女孩那里受了心伤。

    她心里喜悲参半,喜的是闫轲没有属于任何人,悲的是他的心已经挂在了别人身上。

    她想大概是自己死要面子在作怪,因而错过了机会。

    于是,鼓起勇气,追逐七年。

    七年,她从十八岁走到了二十五岁,她与闫轲的关系却依旧停留在原地,不冷不热,忽远忽近。

    她想他不是不明白的,不过是没想好该不该接受自己,毕竟一起长大类似兄妹的感情占了先机,他心里该是有自己的。

    再加上,这七年以来,闫轲没再同其他女人有过太亲近的关系,七年前看见的那种笑容,她不曾再见过。

    她安慰自己,好歹还有机会,不要在意那么多。

    闫轲三十岁生日,白榆清赶去边疆为他庆生,他却不在部队里。

    十月份,北方的天气已经几近寒冷,尤其边境线附近,猎猎寒风,割得人脸上生疼,白榆清在他住处门外等了整整一天,浑身僵冷,直到夜幕降临,才见他从一辆车上下来。

    白榆清脸上惊喜的表情刚刚浮起便僵在了脸上。

    同闫轲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个女人,精致外貌,一身军装,英姿飒爽,两人黏在一起,十分亲近的模样,缠绵片刻,那女人才恋恋不舍地上车离开。

    “清儿?”

    闫轲上楼来,一抬头,看见白榆清站在门口,惊诧地叫道。

    白榆清清楚地看见他脸上还未退去的笑意,心里一下子就冷如冰窖。

    “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也不打电话给我?”闫轲急忙开门,拉过白榆清的手,发现一片冰冷,不由得皱眉道,“快进来。”

    白榆清却原地未动,把自己的手抽回来,将手上提着的东西递给他,淡淡道,“不用了,这是礼物,生日快乐。”

    说罢,将精心包好的礼物往他怀里一塞,转头便欲走,闫轲急忙拉住她,说道,“都这么晚了,先进去,老规矩,我睡沙发你睡床,明天再走。”

    白榆清终究忍不住,一把甩开他的手,冷笑道,“不必了,免得坏了你好事!”

    “什么好事?你什么意思?”闫轲皱紧眉头问道。

    “我什么意思你不明白吗?”白榆清依旧是一脸冰冷的笑意,嘴角带着嘲讽,“闫团长多大的魅力啊,在这男人堆里出入还有美人作陪!刚才怎么不带那姑娘上来啊?*一度多好!”

    闫轲默然不语,许久才说道,“你怎么了?说话夹枪带棒的。”

    “我怎么了?”白榆清望着闫轲,笑容满含苦涩,“闫轲,你是真不懂还是在跟我装傻?!七年了!我追着你跑了七年!我就不信你一点都察觉不到我喜欢你!”

    闫轲一时怔然,“你没跟我说过。”

    “是!我是没跟你说过!那是因为我觉得我跟你从小一起长大,你总该了解我,我以为我们不用说的那么清楚。好,就算你从前不知道,那现在你知道了,我就问你一句,你是喜欢我还是不喜欢?”

    话已经出口,白榆清也干脆破罐子破摔,直接把心里的话尽数倒了出来。

    闫轲看着她一时说不出话来,是从什么时候起,她在自己眼里成了女人呢?从来都是当妹妹的,他也曾经强迫自己不要想其他,现在这个答案呼之欲出,他却觉得自己应该再好好想想,总要认清是什么感情对她才算公平。

    “你能让我再好好想想吗?”闫轲说道。

    再好好想想?意思是他从前就想过了?所以他早知道了?

    白榆清望着他,眼泪终于忍不住落了下来,禁不住后退了两步,一颗悬着的心猛地砸在谷底,疼得她心口发紧,有些喘不过气来。

    闫轲心里一慌,伸手过去,想拉她,白榆清却急忙避开他,抬头冷冷地看着他。

    那双眼睛,黑白分明,含着泪水,其中的死寂却让闫轲心头一紧。

    “其实你心里清楚的是不是?”白榆清问,声音在浅浅颤抖,“你早就知道我喜欢你,但从来没想过和我在一起是不是?”

    闫轲默然。

    白榆清顿时有种心如死灰的感觉,他早明白,却还是和别的女人纠缠不清,那就是没多喜欢自己了。

    突然就觉得累了。

    白榆清疲惫地摇头,“七年时间都不够你想好,那我明白了。”

    她不敢再看闫轲的脸,咬着牙扭头就跑,一直脚步不停地跑出部队大门,躲去一旁。

    不多会儿,就听见闫轲着急地冲门口站岗的士兵吼道,“刚才跑出去的那个女人呢?”

    “不,不知道……”站岗士兵被闫轲突如其来的怒吼吓得愣了神,结巴道。

    闫轲低低地骂了几句,军靴踩在地上的声音逐渐远去,白榆清这才放开捂着嘴的手,脸上冰冷一片。

    时隔七年,她终于表白,却也在同一天彻底伤心。

    回到B市,已经是第二天傍晚,家里没人,她默默地自己待了一会儿,费安安便回来了。

    她是个好的倾听者,知道自己要面子,便只是默默听着,没有多少话,却让自己觉得安慰许多。

    去了酒吧,却遇到了楚征。

    一个貌似花心,实则内心有些纯真的大男生,丝毫不掩饰对自己的喜欢,一双漂亮明亮的眼睛让人无法拒绝。

    白榆清想,大概这样明朗的感情才是自己需要的吧。

    可是闫轲出现了。

    在她从未跟别人透露过自己在B市的时候,在她尚且没有办法面对他许久未联系的时候,在她打算重新开始试图接受楚征的时候,闫轲却再再度理直气壮地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心里那道防线在见到他的一瞬间就已经土崩瓦解了,她哪里还能坚持着不见他?更何况闫轲那样努力的改变自己以争取她的原谅。

    一次次的拒绝,一次次的接触,白榆清与闫轲的位置似乎与从前颠了一个个儿,白榆清安然地享受着闫轲无微不至的照料,甚至不无期待地想同他在一起,大概还是会像自己从前以为的那样幸福。

    但是有句话叫做好事多磨。

    费安安就是闫轲七年前喜欢的那个女孩子。这个事实犹如晴天霹雳,将白榆清所有美好的想象全都披碎了。

    一个是自己记恨了七年的假想敌,一个是自己十分看重的好姐妹,现在告诉她,这两个根本就是同一个人,她要怎么接受?

    白榆清其实是个十分胆小的人,碰到无法接受的事情就想要逃避,就像十年前,因为闫轲的一句绝不会娶她,她便狠心没有追随闫轲,自己报了军校。

    这回她也跑了,回到E市,忐忑地等着闫轲想好一切事情。

    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了,没有短信,没有电话,闫轲一点消息都没有,白榆清忍不住要怀疑是不是自己太过决绝,把他吓跑了。

    好在生日当天,闫轲回来了,并且送给了她一份大礼。

    求婚。

    白榆清没想到的是,闫轲一个多月来的思索,得到的会是这么一个结果。他递交结婚报告的同时,也递交了调任报告,斩断在边疆的一切事务,回到E市。

    白榆清想,能做到这样,也足够见到他的心意了。

    她终究是心软了,内心又是雀跃不已。

    十年,他们你打我闹折腾了十年。

    十年是多长的日子啊,足够一对男女结婚生子又分道扬镳了,他们最终却还是修成了正果,实在算是一件十分幸运的事了。到了最终瓜熟蒂落的时候,白榆清才真正觉得自己是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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