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喜与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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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天还要去会安吗?”
早餐后,江淮这样问明蓝。已经连续四五个早晨,明蓝都会在确认他没有特殊状况后离开别墅,前往会安。今天却是江淮第一次没等明蓝提起便主动相问这件事。
明蓝想到接下来会给他带来的惊喜,便不自觉地笑得很明媚:“是啊,最近我学了首新曲子,可好听了。可是有一点难,我得去南庆那里多练练。”
他的神情带着犹豫,看上去颇有些为难的样子,最终他用轻不可闻的声音开口道:“在家里,不能练习吗?”
她觉出他话里的失落感,蹲□抚按住他的膝头说:“你不喜欢我常出门,是不是?”
他的睫毛上下眨了眨,淡然道:“怎么会呢?要是你像以前那样,总是闷在家里,我才担心你会不会闷出病来!我只是觉得,会安离这不算近,你又不许我派车子送你,天天这样来回太辛苦了。”
“酒店的班车也是车嘛,反正会安的机动车只能停在停车场,什么车都一样,下来都得靠三轮或者步行。”她笑盈盈地说,起身绕道他的轮椅背后,将他推进电梯。“就是我老出门,心里也挺愧疚的,觉得没有对你尽责。我心里在想,你看,要不要这几天请一个短期的护士过来帮忙?”
电梯门合拢。江淮没有马上说话,等电梯门到达二楼打开后他才道:“明蓝,暂时我还不需要其他护士,等有一天……真有需要的时候,我会安排的。日常照料的话,有莲姐和黎叔也足够了。”
明蓝把他送到他的书房,一边替他开电脑一边道:“等过阵子,天气再凉快一些的时候,让阿胜送我们一起去会安拜访南庆吧,我保证,我会把你照顾好,我们还可以一起弹琴,逛街……多好呀——南庆也肯定喜欢这主意。”
江淮苦笑道:“我却不能和你们一起弹琴,只怕,去了只会扫了你们的兴。”
明蓝惊觉自己失言,忙道:“江淮,我总觉得我们不管做什么,总是在一起的,就不知不觉这样说了出来。对不起!”
他的眉眼中振作了一下,宽慰她道,:“没什么,能听你们弹琴,能看你们快乐,也是好的。”
“那不够!”她孩子气般执拗地摇头,双手轻轻支在他的大腿上,托着下巴仰面看着他道,“弹琴也好、听琴也罢,你要同我们一起快乐才叫足够好。”
“这可真是个贪心的愿望。”他笑了笑,“不过明蓝,看着你这样笑,我从心底里开心。”
她的心中浮起一种奇异的感觉,总觉得江淮的笑容里带着留恋和伤感,可是,从百叶窗斜斜投射进来的阳光使他的眼睛散发出一种少见平静而满足的光彩。她试图去解析他的情绪,却被他的催促打乱了思绪。
他说:“明蓝,你不是要坐班车吗?快到点咯!”
她抬起腕上的手表看了一眼,跳起身道:“我真要走了,江淮!”
“明蓝!”见她已经走到门口,他叫住她,“别忘了拿你的吉他!”
她停驻脚步,回头笑道:“不用了,南庆说我天天背着这么大一把吉他往返太累了,就买了一把新吉他放在他那边,说我以后去他那里都不必带吉他过去了。”
江淮道:“还是他细心。你……”
望着空荡荡的书房房门,他很轻地喟叹了一声,收了声音。
她刚才对他说说,她想要他和他一起去找南庆,是诚恳而认真的吧?可是,她这样的想法,还能维持多久?
明蓝在这短短时日里的变化有目共睹:户外的阳光让她因为缺乏日晒原本有些苍白的肌肤变得微黑红润起来,热情的朋友让她的神采日渐飞扬;她的步伐不再总是沉重的,声音也不再一味的柔弱克制。她看上去那样朝气蓬勃、浑身披沥着阳光的香味——是的,她散发出一种只有在明媚的艳阳阳底下才会产生的气息。她回到了她这个年纪本来的面目,这才是一个二十五岁的女孩子该有的状态。
他当然为她高兴,可却有一种难言的痛苦攫住了他。令他感到痛心的事实只有一件:给予她这些美丽变化的人,不是他自己,而是另一个男人。
原先他对她态度专横、冷言冷语的时候,他可以头脑清醒地守着那道刻意为之的防线。如今,他拆散了那道冰冷的堤坝眼看着被自己压制已久的情感如不安分的浪花一般找寻出口,他不知道自己残存的理智还能阻拦它们多久。
电脑屏幕上,聊天工具的头像在闪动。江淮认得那个头像,是一朵小小的蔷薇花。他点开了对话框:
我看到明蓝在酒店门口上了去会安的班车。最近她白天常不在家么?
他吸了口气,手指缓慢地打了一行字:他去找南庆学琴。
——他打字时用的指套是特殊的,每个指腹位置上都有一个凸起的细小圆头,以便于手指残存的肌力能集中在一个点。即便如此,他所能用来打字的,基本只有他的右手,左手只有食指可以发一丁点力。
屏幕上很快地跳出一行字:要不要我过来陪你?今天酒店没什么大事,我想我抽一个上午的时间过来应该没有问题。
如果是平时,江淮一定会谢绝她的好意。可是今天,他几乎没有多做考虑,便回复道:好。
时薇很快就赶了过来。一走进书房,只看了江淮一眼,便用一种痛惜的语调嚷道:“江淮,你看看你的嘴唇,都干得快开裂了,你也不知道叫人送一杯水进来吗?”
“莲姐早上出去买菜了,刚回来,我还没来得及按铃。”他一副无所谓的模样,“黎叔的小孙子昨晚上刚出世,我放他回去了。”
“这些……明蓝不知道吗?”时薇吃惊道。
“我骗她说黎叔十点钟就会回来。她也不过刚走一会,你别怪她大意。”
“她居然信了?居然这样放心地走了!时薇的眼圈红了,“江淮,我不怪她,我只怪你!你怎么能这样对待自己?”时薇按了铃,吩咐莲姐送上来一杯插了吸管的柠檬水,她把杯子凑到江淮面前,把吸管送到他口中。
江淮含住吸管喝了几口水,嘴唇放开吸管后说道:“时薇,如果我说,自打我残废以后,只有这段日子我才有种活着的感觉,你信吗?痛苦也好、不舍也好,甚至不甘心也好,都是我活着的证明。
时薇把水杯放到书桌上。双手插入发中,良久,她伸出手,很轻柔地摸了摸他的发顶幽幽地祈求道:“江淮,让我帮你一把好不好?也许你会骂我多事,可我也要说这句话:我想帮你!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对明蓝最真实的想法,如果我把我和你之间的关系揭底,如果我告诉她你这么多年来的良苦用心,如果我告诉她,你有多爱多爱她,就算会安有一千个阮南庆,对明蓝也构不成任何的吸引力,她会是你的,是你江淮的!你不想她成为你的女人吗?”
他的声音冷静而绝望:“你看不出来吗?明蓝已经被吸引了!不管吸引他的理由是什么,我们都无法忽视这一个事实。我也……不想去改变这个美好的事实。”
“美好的事实?”时薇凄然一笑,手指划过他的鬓角,“我只看到,你比以前更加消瘦!你很舍不得明蓝走,对不对?可这样下去,她真的会离开你的!你以为只有你在怕这件事发生吗?我也在担惊受怕,我怕我最敬重的朋友受不了这个打击,我怕你崩溃!”
“不会!”他的声音里带着坚定,“明蓝曾经开玩笑说,如果有一天她离开我,我大概会哭。这是真话。可这些日子我并不是毫无长进的,最起码我体会到了‘活着’这两个字。我越来越觉得,我并没有完全地死去,虽然我失去了太多太多,可我不再愿意做一个‘活死人’。我是真真切切活着的。很遗憾,我可能永远都无法活得很幸福,可至少,在死亡和活着之间,我愿意选择后者。我感觉到,自己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苟延残喘,痛苦来得真切却也是在提示我活着的讯息。我虽然要不起爱情,可或许这世上,还有我能要得起的东西。——我想要找找看。”
时薇推着江淮来到红色的百叶窗前。他们望着不远处光泽耀眼的蔚蓝大海,静静地相视一笑,很多话都留在了心底。
而与此同时,明蓝被南庆带到了秋盆河畔。脱掉了鞋子,两人坐在小小的船舶停靠口,晃着脚,时而弹拨吉他,时而低语闲谈。秋日和煦的阳光将他们的眸子点亮。不经意间,明蓝抬眸瞥见南庆抱着吉他拨弄琴弦的样子,他的眼睛仍然是越过她的身体,落在未知的前方。可是,大概是秋阳绚烂的关系,他的瞳孔是那样亮、那样深邃。她顿时有些心神恍惚,只觉得心跳漏了一拍。
然后,她就非常煞风景地打了个嗝。
“你今天还要去会安吗?”
早餐后,江淮这样问明蓝。已经连续四五个早晨,明蓝都会在确认他没有特殊状况后离开别墅,前往会安。今天却是江淮第一次没等明蓝提起便主动相问这件事。
明蓝想到接下来会给他带来的惊喜,便不自觉地笑得很明媚:“是啊,最近我学了首新曲子,可好听了。可是有一点难,我得去南庆那里多练练。”
他的神情带着犹豫,看上去颇有些为难的样子,最终他用轻不可闻的声音开口道:“在家里,不能练习吗?”
她觉出他话里的失落感,蹲□抚按住他的膝头说:“你不喜欢我常出门,是不是?”
他的睫毛上下眨了眨,淡然道:“怎么会呢?要是你像以前那样,总是闷在家里,我才担心你会不会闷出病来!我只是觉得,会安离这不算近,你又不许我派车子送你,天天这样来回太辛苦了。”
“酒店的班车也是车嘛,反正会安的机动车只能停在停车场,什么车都一样,下来都得靠三轮或者步行。”她笑盈盈地说,起身绕道他的轮椅背后,将他推进电梯。“就是我老出门,心里也挺愧疚的,觉得没有对你尽责。我心里在想,你看,要不要这几天请一个短期的护士过来帮忙?”
电梯门合拢。江淮没有马上说话,等电梯门到达二楼打开后他才道:“明蓝,暂时我还不需要其他护士,等有一天……真有需要的时候,我会安排的。日常照料的话,有莲姐和黎叔也足够了。”
明蓝把他送到他的书房,一边替他开电脑一边道:“等过阵子,天气再凉快一些的时候,让阿胜送我们一起去会安拜访南庆吧,我保证,我会把你照顾好,我们还可以一起弹琴,逛街……多好呀——南庆也肯定喜欢这主意。”
江淮苦笑道:“我却不能和你们一起弹琴,只怕,去了只会扫了你们的兴。”
明蓝惊觉自己失言,忙道:“江淮,我总觉得我们不管做什么,总是在一起的,就不知不觉这样说了出来。对不起!”
他的眉眼中振作了一下,宽慰她道,:“没什么,能听你们弹琴,能看你们快乐,也是好的。”
“那不够!”她孩子气般执拗地摇头,双手轻轻支在他的大腿上,托着下巴仰面看着他道,“弹琴也好、听琴也罢,你要同我们一起快乐才叫足够好。”
“这可真是个贪心的愿望。”他笑了笑,“不过明蓝,看着你这样笑,我从心底里开心。”
她的心中浮起一种奇异的感觉,总觉得江淮的笑容里带着留恋和伤感,可是,从百叶窗斜斜投射进来的阳光使他的眼睛散发出一种少见平静而满足的光彩。她试图去解析他的情绪,却被他的催促打乱了思绪。
他说:“明蓝,你不是要坐班车吗?快到点咯!”
她抬起腕上的手表看了一眼,跳起身道:“我真要走了,江淮!”
“明蓝!”见她已经走到门口,他叫住她,“别忘了拿你的吉他!”
她停驻脚步,回头笑道:“不用了,南庆说我天天背着这么大一把吉他往返太累了,就买了一把新吉他放在他那边,说我以后去他那里都不必带吉他过去了。”
江淮道:“还是他细心。你……”
望着空荡荡的书房房门,他很轻地喟叹了一声,收了声音。
她刚才对他说说,她想要他和他一起去找南庆,是诚恳而认真的吧?可是,她这样的想法,还能维持多久?
明蓝在这短短时日里的变化有目共睹:户外的阳光让她因为缺乏日晒原本有些苍白的肌肤变得微黑红润起来,热情的朋友让她的神采日渐飞扬;她的步伐不再总是沉重的,声音也不再一味的柔弱克制。她看上去那样朝气蓬勃、浑身披沥着阳光的香味——是的,她散发出一种只有在明媚的艳阳阳底下才会产生的气息。她回到了她这个年纪本来的面目,这才是一个二十五岁的女孩子该有的状态。
他当然为她高兴,可却有一种难言的痛苦攫住了他。令他感到痛心的事实只有一件:给予她这些美丽变化的人,不是他自己,而是另一个男人。
原先他对她态度专横、冷言冷语的时候,他可以头脑清醒地守着那道刻意为之的防线。如今,他拆散了那道冰冷的堤坝眼看着被自己压制已久的情感如不安分的浪花一般找寻出口,他不知道自己残存的理智还能阻拦它们多久。
电脑屏幕上,聊天工具的头像在闪动。江淮认得那个头像,是一朵小小的蔷薇花。他点开了对话框:
我看到明蓝在酒店门口上了去会安的班车。最近她白天常不在家么?
他吸了口气,手指缓慢地打了一行字:他去找南庆学琴。
——他打字时用的指套是特殊的,每个指腹位置上都有一个凸起的细小圆头,以便于手指残存的肌力能集中在一个点。即便如此,他所能用来打字的,基本只有他的右手,左手只有食指可以发一丁点力。
屏幕上很快地跳出一行字:要不要我过来陪你?今天酒店没什么大事,我想我抽一个上午的时间过来应该没有问题。
如果是平时,江淮一定会谢绝她的好意。可是今天,他几乎没有多做考虑,便回复道:好。
时薇很快就赶了过来。一走进书房,只看了江淮一眼,便用一种痛惜的语调嚷道:“江淮,你看看你的嘴唇,都干得快开裂了,你也不知道叫人送一杯水进来吗?”
“莲姐早上出去买菜了,刚回来,我还没来得及按铃。”他一副无所谓的模样,“黎叔的小孙子昨晚上刚出世,我放他回去了。”
“这些……明蓝不知道吗?”时薇吃惊道。
“我骗她说黎叔十点钟就会回来。她也不过刚走一会,你别怪她大意。”
“她居然信了?居然这样放心地走了!时薇的眼圈红了,“江淮,我不怪她,我只怪你!你怎么能这样对待自己?”时薇按了铃,吩咐莲姐送上来一杯插了吸管的柠檬水,她把杯子凑到江淮面前,把吸管送到他口中。
江淮含住吸管喝了几口水,嘴唇放开吸管后说道:“时薇,如果我说,自打我残废以后,只有这段日子我才有种活着的感觉,你信吗?痛苦也好、不舍也好,甚至不甘心也好,都是我活着的证明。
时薇把水杯放到书桌上。双手插入发中,良久,她伸出手,很轻柔地摸了摸他的发顶幽幽地祈求道:“江淮,让我帮你一把好不好?也许你会骂我多事,可我也要说这句话:我想帮你!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对明蓝最真实的想法,如果我把我和你之间的关系揭底,如果我告诉她你这么多年来的良苦用心,如果我告诉她,你有多爱多爱她,就算会安有一千个阮南庆,对明蓝也构不成任何的吸引力,她会是你的,是你江淮的!你不想她成为你的女人吗?”
他的声音冷静而绝望:“你看不出来吗?明蓝已经被吸引了!不管吸引他的理由是什么,我们都无法忽视这一个事实。我也……不想去改变这个美好的事实。”
“美好的事实?”时薇凄然一笑,手指划过他的鬓角,“我只看到,你比以前更加消瘦!你很舍不得明蓝走,对不对?可这样下去,她真的会离开你的!你以为只有你在怕这件事发生吗?我也在担惊受怕,我怕我最敬重的朋友受不了这个打击,我怕你崩溃!”
“不会!”他的声音里带着坚定,“明蓝曾经开玩笑说,如果有一天她离开我,我大概会哭。这是真话。可这些日子我并不是毫无长进的,最起码我体会到了‘活着’这两个字。我越来越觉得,我并没有完全地死去,虽然我失去了太多太多,可我不再愿意做一个‘活死人’。我是真真切切活着的。很遗憾,我可能永远都无法活得很幸福,可至少,在死亡和活着之间,我愿意选择后者。我感觉到,自己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苟延残喘,痛苦来得真切却也是在提示我活着的讯息。我虽然要不起爱情,可或许这世上,还有我能要得起的东西。——我想要找找看。”
时薇推着江淮来到红色的百叶窗前。他们望着不远处光泽耀眼的蔚蓝大海,静静地相视一笑,很多话都留在了心底。
而与此同时,明蓝被南庆带到了秋盆河畔。脱掉了鞋子,两人坐在小小的船舶停靠口,晃着脚,时而弹拨吉他,时而低语闲谈。秋日和煦的阳光将他们的眸子点亮。不经意间,明蓝抬眸瞥见南庆抱着吉他拨弄琴弦的样子,他的眼睛仍然是越过她的身体,落在未知的前方。可是,大概是秋阳绚烂的关系,他的瞳孔是那样亮、那样深邃。她顿时有些心神恍惚,只觉得心跳漏了一拍。
然后,她就非常煞风景地打了个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