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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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测试
在比利.奥尔森facebook的主页上,迈克尔.纽曼找到了他的联系方式,确定那个电话不是自己那帮搞怪的朋友愚弄他的花招。波士顿城区和哈佛所在的剑桥镇相距不远,第二天迈克尔.纽曼直接坐计程车过来。
迈克尔.纽曼还是第一次来哈佛,要在这个和城镇连成一体的学校里找一栋宿舍或许很难,但柯克兰宿舍是一个例外。先是马克.扎克伯格,后面又来了林明阳,两大风云人物使柯克兰宿舍俨然成为哈佛被谈论最多的一栋宿舍楼,随便问了几个人,迈克尔.纽曼很轻松的就找对了地方。
站在光线有些昏暗的过道上,迈克尔.纽曼死死的盯着标有h33字样的门牌,确定自己没有找错地方,这才敲敲门,可过了半天,里面却没有任何的反应。
迈克尔.纽曼又敲了一次,结果还是一样,他这才想起了那个喊出来绝对有些冒傻气的暗号,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他在第三次敲门之后,提着嗓子喊了一句:“我是傻瓜!”
他话音刚落,房门就如同幽灵般自动打开,紧接着敞开的房门后伸出一个脑袋,迈克尔.纽曼被吓了一跳。他认出是比利.奥尔森,这才拍了拍自己的胸口,“感谢上帝,你怎么突然就跳出来,我还以为大白天见鬼了呢!”
比利.奥尔森朝房间里撇撇头,“你敲了三次门,才想起说暗号,大脑反应也够迟钝的,进来吧,大家都在屋子里等你!”
领着迈克尔.纽曼进屋,比利.奥尔森先是指了指坐在沙发一侧的林明阳,“他就不需要我多介绍了吧?”
迈克尔.纽曼点点头,他这个时候很想走上去和林明阳握手,但被比利.奥尔森给拦住了,他将指着林明阳的手往右一偏,“先别着急,那边还有一位,他《三个傻瓜》剧组的特别顾问,也是评委之一。”
格林.纳特机械的朝他点点头,表情空洞,老实说迈克尔.纽曼并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作为面试者,迈克尔.纽曼如果知道评委对自己的第一印象如此糟糕,他一定会倍受打击。但如果他知道格林.纳特的“同志情节”,估计他会为此欢欣鼓舞。
比利.奥尔森将迈克尔.纽曼请到了沙发的另外一头坐下,他自己则坐到了林明阳的左手边。
翻开花名册,比利.奥尔森煞有介事的开口询问:“第26号试镜者,迈克尔.纽曼?”
听说自己之前已经有过25位试镜者,迈克尔.纽曼心头一阵紧张,他挺直了腰杆,神情也不再像刚才那么随意。事实上除了他之外,直面压根就没有面试者,这是比利.奥尔森的想出来的一个花招,就连数字都是他胡编乱造的。
见自己想出来的招数有效,比利.奥尔森心中暗自窃喜,然后他接着问了几个诸如“有没有女朋友?”、“有没有吸毒史?”这种毫无营养的问题,弄得迈克尔.纽曼一头雾水。
格林.纳特的提问则很直接,问迈克尔.纽曼是否看过《五点人》这部小说,迈克尔.纽曼很老实的摇摇头,格林.纳特没有在接着提问。
林明阳一上来就问迈克尔.纽曼对着镜头会不会紧张,迈克尔.纽曼告诉他,自己和几个朋友经常拍一些有趣的短片,准确的说这算不上真正的表演经历,但林明阳还是点点头,变魔术一样从沙发后面扛出一台摄像机,架在自己的肩膀上。
“那你就来一段即兴的表演吧,你现在是一个刚入学的新生,被分配到了我们宿舍,敲门进来之后你怎么和我们打招呼。我负责拍摄,然后奥尔森和纳特会配合你的表演。”
迈克尔.纽曼稍微考虑了几分钟,然后点点头,站到客厅门口,示意自己已经准备好了。林明阳架好摄像机,朝纽曼做了一个ok的手势。
一进入拍摄状态,迈克尔.纽曼脸上马上就换了一副好奇的模样,他走进客厅之后并没有急着和其他人打招呼,而是上下左右的看了一圈,然后嘴里嘀咕了一句:“这房子真够破的!”
“要是嫌破,你可以到外面住酒店!”格林.纳特鼻孔里冷冷的哼了一声,虽然只是个试镜表演,但他也很敬业。
“可是我也没那多钱!”迈克尔.纽曼很无赖的把手一摊,“至少现在还没有,你好,我叫迈克尔.纽曼!”
“如果我是你的话,绝对不会和那家伙握手!”比利.奥尔森放下手里的杂志,咧着嘴坏笑说。
“你是比利.奥尔森?”迈克尔.纽曼眨眨眼,故作惊讶的看着他,“我听说过很多你的事情,哈佛网络社区上,你的主页点击量是最高的。没想到我们在同一个宿舍,我还给你留过言,你忘了吗?”
“我一般只回复美女的留言!”比利.奥尔森摆了一个自认为很酷的pose,“如果你还没有女朋友的话,我可以给你介绍一个!”
“停!”林明阳放下摄像机,他感觉拍到这里已经可以了。
“我的表演如何?”最先开口询问的居然是比利.奥尔森这家伙。
“一般!”林明阳冷淡的回答严重的打击了他自信,然后比利.奥尔森指着迈克尔.纽曼,“那他呢?”
“还不错!”林明阳点点头,他友好的向迈克尔.纽曼伸出了右手:“欢迎加入我们!”
迈克尔.纽曼感觉自己就像是在做梦一样,在镜头前没有任何紧张的他,手指居然因为激动而发抖。“这么说我通过了?”
林明阳微笑着点点头:“如你所愿!”
确定由迈克尔.纽曼来饰演主角兰彻之后,三个傻瓜的组合中,就只剩下了家庭贫困的拉祖,角色人选还没有着落。在《五点人》小说里,拉祖是一个梦想着当工程师,但是没自信,迷信神佛的青年。他家里很穷,父亲原来是邮政局长,现瘫痪在家,母亲是一个极度唠叨的欧巴桑,还有个姐姐因为没有嫁妆变成剩女。后来经历一次自杀醒悟人生,最终在毕业前面试成功。
这个角色林明阳最初是打算找一个黑人来出演这个角色,但后面他又突然改了主意。《五点人》小说中,想要借拉祖这个角色,反映印度贫富差距严重的现实。而林明阳为了让改编后的剧本更贴近美国社会的现实,把拉祖角色定位于墨西哥偷渡移民的后代。
墨西哥偷渡客一直是困扰美国社会的一大难题,尽管美国在边境上设立了各种各样的关卡,而且在漫长的边境线上使用无人侦察机来回巡逻,但依旧阻挡不住偷渡客源源不断的向美国涌来。每年墨西哥都有超过一万人通过各种手段潜入美国。
在美国尽管他们生活在最底层,干最酷最累的活,也能够拿到比在墨西哥工作更多的酬劳,然后他们省吃俭用,再把这笔钱汇回墨西哥,供养自己的亲人。
在林明阳的剧本设定中,拉祖的父母是墨西哥人,他们在拉祖出生前成功潜入美国,结识并生下了拉祖。按照当时美国的法律,在美国领土上出生就可以获得美国的国籍。拉祖一出生就是美国人,但他的父母依旧是墨西哥人,因为没有户口,他们最终被移民局发现,两人被双双遣送回国。
拉祖则在当地的慈善组织的资助下,成功的考进了北哈蒙理工学院。他最大的愿望,就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社会地位,把双亲接到美国来一起生活。
同样是同一个角色来反映社会现实,因为整体生活水平的差异,美国的贫富差距并没有像印度那么严重。一开始林明阳局限于小说的思路,所以考虑把拉祖定位成一个生活在美国底层的黑人。但考虑到关注底层黑人生存现状的影片很多,除了贫富差距,美国社会还存在其他的问题,边缘人群的生活状态更值得关注。
而比利.奥尔森饰演的法函在原著中从小的理想就是做摄影师,但迫于家里压力而上工程学校,一直是兰彻的忠实死党,他为了拉祖一起和兰乔去院长办公室偷卷子,最终放弃面试的机会和父亲表明自己的理想,得到父亲承认,最后成为了著名的动物摄影师。
很显然,原著小说中作者对法函家庭背景的设定是印度的中产阶级,但是在干预子女成长选择的问题上,美国家长并没有像印度家长那样浓重的望子成龙的心态。如果生搬硬套的把这个角色移植到剧本里,显然也不合适。
在剧本对小说故事的重塑过程中,林明阳把法函的家庭背景设定为美国的富裕阶层。他父亲开了一家公司,希望法函子承父业。虽然法函志不在此,但父亲以生活费为要挟逼迫他选择自己不喜欢的学科。
最让林明阳头疼的还是主角兰彻的设定,穷小子冒名顶替主人的儿子上大学这样的桥段,放在美国社会里根本就行不通。
林明阳这次真的遇到了难题,他每天都在想,在想。他的思想跑得很快,他的思想很乱。然后它们全聚集在一个地方,纠缠在一起,解不开。他越是努力要解,越是解不开。越想,心中越乱,脑子里好像被人塞进了一块石头,思绪怎么也理不清。
第144章 测试
在比利.奥尔森facebook的主页上,迈克尔.纽曼找到了他的联系方式,确定那个电话不是自己那帮搞怪的朋友愚弄他的花招。波士顿城区和哈佛所在的剑桥镇相距不远,第二天迈克尔.纽曼直接坐计程车过来。
迈克尔.纽曼还是第一次来哈佛,要在这个和城镇连成一体的学校里找一栋宿舍或许很难,但柯克兰宿舍是一个例外。先是马克.扎克伯格,后面又来了林明阳,两大风云人物使柯克兰宿舍俨然成为哈佛被谈论最多的一栋宿舍楼,随便问了几个人,迈克尔.纽曼很轻松的就找对了地方。
站在光线有些昏暗的过道上,迈克尔.纽曼死死的盯着标有h33字样的门牌,确定自己没有找错地方,这才敲敲门,可过了半天,里面却没有任何的反应。
迈克尔.纽曼又敲了一次,结果还是一样,他这才想起了那个喊出来绝对有些冒傻气的暗号,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他在第三次敲门之后,提着嗓子喊了一句:“我是傻瓜!”
他话音刚落,房门就如同幽灵般自动打开,紧接着敞开的房门后伸出一个脑袋,迈克尔.纽曼被吓了一跳。他认出是比利.奥尔森,这才拍了拍自己的胸口,“感谢上帝,你怎么突然就跳出来,我还以为大白天见鬼了呢!”
比利.奥尔森朝房间里撇撇头,“你敲了三次门,才想起说暗号,大脑反应也够迟钝的,进来吧,大家都在屋子里等你!”
领着迈克尔.纽曼进屋,比利.奥尔森先是指了指坐在沙发一侧的林明阳,“他就不需要我多介绍了吧?”
迈克尔.纽曼点点头,他这个时候很想走上去和林明阳握手,但被比利.奥尔森给拦住了,他将指着林明阳的手往右一偏,“先别着急,那边还有一位,他《三个傻瓜》剧组的特别顾问,也是评委之一。”
格林.纳特机械的朝他点点头,表情空洞,老实说迈克尔.纽曼并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作为面试者,迈克尔.纽曼如果知道评委对自己的第一印象如此糟糕,他一定会倍受打击。但如果他知道格林.纳特的“同志情节”,估计他会为此欢欣鼓舞。
比利.奥尔森将迈克尔.纽曼请到了沙发的另外一头坐下,他自己则坐到了林明阳的左手边。
翻开花名册,比利.奥尔森煞有介事的开口询问:“第26号试镜者,迈克尔.纽曼?”
听说自己之前已经有过25位试镜者,迈克尔.纽曼心头一阵紧张,他挺直了腰杆,神情也不再像刚才那么随意。事实上除了他之外,直面压根就没有面试者,这是比利.奥尔森的想出来的一个花招,就连数字都是他胡编乱造的。
见自己想出来的招数有效,比利.奥尔森心中暗自窃喜,然后他接着问了几个诸如“有没有女朋友?”、“有没有吸毒史?”这种毫无营养的问题,弄得迈克尔.纽曼一头雾水。
格林.纳特的提问则很直接,问迈克尔.纽曼是否看过《五点人》这部小说,迈克尔.纽曼很老实的摇摇头,格林.纳特没有在接着提问。
林明阳一上来就问迈克尔.纽曼对着镜头会不会紧张,迈克尔.纽曼告诉他,自己和几个朋友经常拍一些有趣的短片,准确的说这算不上真正的表演经历,但林明阳还是点点头,变魔术一样从沙发后面扛出一台摄像机,架在自己的肩膀上。
“那你就来一段即兴的表演吧,你现在是一个刚入学的新生,被分配到了我们宿舍,敲门进来之后你怎么和我们打招呼。我负责拍摄,然后奥尔森和纳特会配合你的表演。”
迈克尔.纽曼稍微考虑了几分钟,然后点点头,站到客厅门口,示意自己已经准备好了。林明阳架好摄像机,朝纽曼做了一个ok的手势。
一进入拍摄状态,迈克尔.纽曼脸上马上就换了一副好奇的模样,他走进客厅之后并没有急着和其他人打招呼,而是上下左右的看了一圈,然后嘴里嘀咕了一句:“这房子真够破的!”
“要是嫌破,你可以到外面住酒店!”格林.纳特鼻孔里冷冷的哼了一声,虽然只是个试镜表演,但他也很敬业。
“可是我也没那多钱!”迈克尔.纽曼很无赖的把手一摊,“至少现在还没有,你好,我叫迈克尔.纽曼!”
“如果我是你的话,绝对不会和那家伙握手!”比利.奥尔森放下手里的杂志,咧着嘴坏笑说。
“你是比利.奥尔森?”迈克尔.纽曼眨眨眼,故作惊讶的看着他,“我听说过很多你的事情,哈佛网络社区上,你的主页点击量是最高的。没想到我们在同一个宿舍,我还给你留过言,你忘了吗?”
“我一般只回复美女的留言!”比利.奥尔森摆了一个自认为很酷的pose,“如果你还没有女朋友的话,我可以给你介绍一个!”
“停!”林明阳放下摄像机,他感觉拍到这里已经可以了。
“我的表演如何?”最先开口询问的居然是比利.奥尔森这家伙。
“一般!”林明阳冷淡的回答严重的打击了他自信,然后比利.奥尔森指着迈克尔.纽曼,“那他呢?”
“还不错!”林明阳点点头,他友好的向迈克尔.纽曼伸出了右手:“欢迎加入我们!”
迈克尔.纽曼感觉自己就像是在做梦一样,在镜头前没有任何紧张的他,手指居然因为激动而发抖。“这么说我通过了?”
林明阳微笑着点点头:“如你所愿!”
确定由迈克尔.纽曼来饰演主角兰彻之后,三个傻瓜的组合中,就只剩下了家庭贫困的拉祖,角色人选还没有着落。在《五点人》小说里,拉祖是一个梦想着当工程师,但是没自信,迷信神佛的青年。他家里很穷,父亲原来是邮政局长,现瘫痪在家,母亲是一个极度唠叨的欧巴桑,还有个姐姐因为没有嫁妆变成剩女。后来经历一次自杀醒悟人生,最终在毕业前面试成功。
这个角色林明阳最初是打算找一个黑人来出演这个角色,但后面他又突然改了主意。《五点人》小说中,想要借拉祖这个角色,反映印度贫富差距严重的现实。而林明阳为了让改编后的剧本更贴近美国社会的现实,把拉祖角色定位于墨西哥偷渡移民的后代。
墨西哥偷渡客一直是困扰美国社会的一大难题,尽管美国在边境上设立了各种各样的关卡,而且在漫长的边境线上使用无人侦察机来回巡逻,但依旧阻挡不住偷渡客源源不断的向美国涌来。每年墨西哥都有超过一万人通过各种手段潜入美国。
在美国尽管他们生活在最底层,干最酷最累的活,也能够拿到比在墨西哥工作更多的酬劳,然后他们省吃俭用,再把这笔钱汇回墨西哥,供养自己的亲人。
在林明阳的剧本设定中,拉祖的父母是墨西哥人,他们在拉祖出生前成功潜入美国,结识并生下了拉祖。按照当时美国的法律,在美国领土上出生就可以获得美国的国籍。拉祖一出生就是美国人,但他的父母依旧是墨西哥人,因为没有户口,他们最终被移民局发现,两人被双双遣送回国。
拉祖则在当地的慈善组织的资助下,成功的考进了北哈蒙理工学院。他最大的愿望,就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社会地位,把双亲接到美国来一起生活。
同样是同一个角色来反映社会现实,因为整体生活水平的差异,美国的贫富差距并没有像印度那么严重。一开始林明阳局限于小说的思路,所以考虑把拉祖定位成一个生活在美国底层的黑人。但考虑到关注底层黑人生存现状的影片很多,除了贫富差距,美国社会还存在其他的问题,边缘人群的生活状态更值得关注。
而比利.奥尔森饰演的法函在原著中从小的理想就是做摄影师,但迫于家里压力而上工程学校,一直是兰彻的忠实死党,他为了拉祖一起和兰乔去院长办公室偷卷子,最终放弃面试的机会和父亲表明自己的理想,得到父亲承认,最后成为了著名的动物摄影师。
很显然,原著小说中作者对法函家庭背景的设定是印度的中产阶级,但是在干预子女成长选择的问题上,美国家长并没有像印度家长那样浓重的望子成龙的心态。如果生搬硬套的把这个角色移植到剧本里,显然也不合适。
在剧本对小说故事的重塑过程中,林明阳把法函的家庭背景设定为美国的富裕阶层。他父亲开了一家公司,希望法函子承父业。虽然法函志不在此,但父亲以生活费为要挟逼迫他选择自己不喜欢的学科。
最让林明阳头疼的还是主角兰彻的设定,穷小子冒名顶替主人的儿子上大学这样的桥段,放在美国社会里根本就行不通。
林明阳这次真的遇到了难题,他每天都在想,在想。他的思想跑得很快,他的思想很乱。然后它们全聚集在一个地方,纠缠在一起,解不开。他越是努力要解,越是解不开。越想,心中越乱,脑子里好像被人塞进了一块石头,思绪怎么也理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