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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盛世(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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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谷地方百姓胡汉混杂,民风彪悍。此刻天下承平没多久,大姓人家还保留着让族中少年子弟学习刀剑、射艺的习惯。指望着一旦族中哪个少年在军旅中混出些名堂来,整个家族的势力都会随之突飞猛进。即便少年们没机会阵前博取功名,土匪前来打劫时,族中长者也可以组织起他们保护家园。

    李旭的射技在本族子弟中算得上首屈一指。传说中百步穿杨的本事没有,五十步以内十发七中还是有些把握。偶尔撞一回大运,一百五十步外射中脱兔的奇迹也曾经发生过。只是他今天运气实在差,二十余支箭射出拣回,反复使用,最后几乎射脱了羽,也没射得半个活物。手中那支在妗妗口中价值高达三吊钱的“宝弓”用起来非常吃力,很难拉满不说,弓臂处还总是微微震颤,总是把好不容易瞄准的羽箭弄歪。只射了半日,素来有些膂力的李旭就被累得两膀发软,手指头也磨脱了一层皮。若不是心疼此弓数千文的身价,早解了弦,去了耳(注12),把弓背砸在石头上当劈柴了。

    眼看着太阳在树梢头已经西斜,李旭只好垂头丧气往山下走。大青山绵延数百里,天黑后时常有猛兽出没。一个人上山打猎,他可不敢耽搁得太晚。正走着,忽然听见树丛里乱草沙沙作响,抬眼望去,一只肥硕的狍子从左前方三十步处急奔而去。

    这么好的机会李旭怎肯放过,全身的疲劳顿失,取出箭,将弓一下子拉了个全满。手指一松,羽箭如流星射向狍子。

    山林中的野狍子素有傻名,奔跑的速度虽然快,却很少做急转弯。也是李旭时来运转,那箭噗地一声,端端正正从狍子后腰下射入,深入胸腹。

    “哞!”急速奔跑的狍子发出一声哀怨的长鸣,缓缓倒地。喜得李旭心花怒放,拎着弓快?上前。此时正值秋初,山林里的野味攒了一春夏的膘,肉厚脂肥。如此大一头狍子拖到舅舅的客栈中,保准能当小半月的招牌菜。把狍子身上的皮剥下卖给大户人家做靴子,也少不得又要?上二三十文。

    正当他弯下身去,准备拖那狍子前腿的当口,猛然间心头传来一阵恶寒。李旭仓惶抬头,只见树林中缓缓走出一头毛驴大小的野狼,绿幽幽的双眼正向自己凝望。

    “啊!”李旭吓得大叫一声,赶紧挺直了身体,弯弓搭箭。虽然出身于末枝,他也算个良家子弟,平素被人呵护得周到,少有独自上山打猎的经验。这么大的野狼他听都没听说过,更甭说正面遇到了。

    与狼相遇,最忌转身而逃。大道理李旭背得比谁都熟练,危急时刻,手里的弓却不肯听从使唤。羽箭在弓弣上乱晃,上上下下,就是瞄不上狼的脑袋。眼看着野狼一步步走近,马上要附下前肢。李旭吓得魂飞魄散,脱手一箭射了出去。

    那箭势若流星般从恶狼头顶擦过,“噗”地一声入地半尺。远处的畜生亦是吓了一跳,嘴巴间发出一声低沉的怒吼,前爪在地上扒了两扒,凌空跳起来,直取李旭梗嗓。

    此刻李旭再顾不上瞄准,抽出箭来,一拉即放。箭一离手,随即弃弓,从腰间摸出防身用的短刀,闭着眼睛乱挥。挥舞了半晌,既没感到身体疼痛又听不见野狼动静,即将跳出嗓子眼儿的心脏稍稍回落,鼓起勇气把双眼偷偷张开一条小缝儿,模模糊糊地看见地面上多了一条长长的血迹,那头驴子大小的野狼,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直娘贼,给小爷爷玩什么鬼把戏!”李旭大声喝骂,前冲几步,跑到一棵合抱粗的大树下,背靠着树干,以刀护颈,猛地转过身来。出乎他的预料,恶狼并没如传说中绕到他身背后在他转头的一瞬间偷袭。偌大林子间,除了落日投下的阴影外再无一物。秋蝉声在树枝上间或相闻,夹杂于其中的,则是自己粗重的喘息。

    李旭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自己挥刀乱舞居然能把一头恶狼吓逃了。提着刀四下转了几个圈子,直到踩上了地上的角弓,才相信自己的确已经化险为夷。他恨恨朝误事的角弓上吐了口吐沫,抬脚欲将其踹碎。方抬起腿,笑了笑,又慢慢地将脚放了下去。

    “这东西值三吊钱呢?”李旭爱惜地把这把差点让自己送了命的“宝贝”捡起来,插回背后的弓囊。“改天作价四吊卖给张家小五,反正他从来射不准箭!”

    回头再看那头狍子,早已死得透彻了。从肚腹箭伤处流出血已发黑,蔓延着在地上淌了一大片。这番看得仔细,他才发现狍子后腿上有一处深可见骨巨大的伤口,显然是被那头恶狼所伤。即便李旭不用箭射它,用不了多久,它也要血尽而亡了。

    “原来那畜生怨我抢了它的美食,怪不得找我拼命!”李旭这才明白为什么自己刚射翻了狍子,就引出一头恶狼来。想想刚才九死一生的危险,心脏兀自上下乱跳。山风吹过,浑身上下不觉毛孔发紧。伸手一摸,原来衣服早已被冷汗湿透了,湿漉漉地贴到了身上。

    眼看着日头将落,李旭不敢再耽搁,走到狍子身前,试图将它扛上肩膀。双臂晃了晃,又无力的垂下。全身筋骨无处不酸软,居然再使不出半分力气来。

    “莫非那恶畜算到我无法扛猎物下山,所以才不跟我争么?”李旭心中暗自叫苦,这里是大山深处,指望有人来帮忙,那是万不可能。想了片刻,居然急中生智,挥刀砍了几根树杈、葛藤,做了个爬犁。把狍子的尸体一点点滚到爬犁上,用葛藤一端树爬犁,一端搭在自己肩头。

    “嘿!”李旭大喝一声,迈步前行。树爬犁被扯得咯吱生响,顺着他的牵引,缓缓向前滑动。跌跌撞撞走了几步,他感觉脚下野草不住打滑。低头看去,发现绿草上有一条血迹斜斜向上,遥遥地指到远处的密林里。

    “莫非我慌乱中射出那箭伤了那畜生?”李旭惊诧地想。好奇心一起,身上立刻又恢复了几分力气。胆子壮起来后,贪婪地打起了野狼的主意。

    禽兽在春秋两季换毛,一季脱绒,一季生绒。所以秋天的野兽皮毛最值钱,那么大一张狼皮,两石麦子都不换。想想拖了狼皮回去后母亲的笑脸,李旭胆子越发大了起来。找了些树枝将狍子盖好,倒提着护身短刀,顺着血迹追了下去。

    大约追出两里山路,在一块凸起的石壁下,李旭发现了一个洞口。恶狼留下的血迹到此已经变淡,却断断续续地洒入山洞深处。李旭侧着身子,把身子?上石壁。一手举刀,另一只手拣了块石头丢将进去。

    石块在山洞中跳荡有声,却没有什么野兽被惊出来。李旭在山洞口又蹲了片刻,听不到里边有什么粗重的呼吸声,横了横心,大起胆子摸了进去。

    山洞不深,洞口正向西方。此刻恰巧有落日的余晖射入,淡淡地照在一匹灰黑色的野狼身上。那头野狼肚子上插了一根长箭,通体呈黑红色。箭尾处羽毛早已磨秃,分明是李旭慌乱中射出的那枝。只叹那孽畜生命力甚是顽强,受了如此重的伤,居然还坚持着爬回自己的山洞。

    看到仅有一头受伤的野狼在,李旭胆子更大,提刀上前就欲“谋皮害命”。没等走近,耳畔传来一声低低的**,野狼的前肢突然动了起来。

    “刷!”冷汗立刻又从李旭额头滚滚而落。他快速向后退了两步,背靠石壁,将弯刀上下挥舞。那头野狼却如同睡着了般,再无动静。既没站起来与李旭拼命,也没试图爬出山洞逃跑。

    “砰、砰、砰!”李旭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在山洞间回响,嗓子里仿佛着了火,说不出的干渴。大着胆子再度向前,却发现野狼的眼睛早已失去了光彩。前肢下,一个小小的脑袋,正在拼命吮吸最后的乳液。

    小狼崽子!李旭跑过去,抓起毛茸茸的小狼,抬手便打算向石头上摔。手掌间传来的温润之感却让他徒生几分不舍,略一迟疑,那头小狼闭着眼睛,又用嘴巴吮起他的手掌边缘。酥酥麻麻的,说不出的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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