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5.番外-佟辰联姻:喜欢她,打小的缘份,变了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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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为什么娶她?
他盯着她看,真想敲她头酢。
喜欢啊牙!
这笨丫头。
可这喜欢,是怎么来的呢?
还真是有点说不清道不明了。
记得初次见她,她才一岁,正确来说,是十一个月零十天,他随父亲去佟家祭拜佟耀桦。
那时,何菊华因为思念丈夫,在佟陵造了一幢小屋,独居在幽冷的陵园中,朝夕与丈夫为伴,想和阴阳相隔的男人共同养育他们的女儿,任谁也无法将她劝走。
他们去佟陵之日,何菊华因为身体之故,昏厥在丈夫墓碑前,谨之陪着佟爷爷带何菊华去了医院,父亲辰砚出于礼貌一起陪了过去。他呢,在佟家司机的带领下,由他抱着睡沉的小蕾蕾回佟园。
那一天,佟家的其他家庭成员都不在家,由于一直带蕾蕾的保姆请了假去奔丧,所以,醒过来的小蕾蕾,看不到熟悉的脸孔,就大哭大闹了起来。
佟园没有一个人可以哄得了她,这小鬼,有强大的哭功,哭的那个鬼哭狼嚎,那个震耳欲聋,让闻者生畏。
当时,有人提议:“得去把那保姆请回来,否则,得哭坏。”
另有人说:“人家张姐才没了妈,这样重要的日子,把人叫回来哄孩子,怎么合适?传说去,会说佟家闲话的。”
辰况是不喜欢孩子的,尤其讨厌哭鼻子的孩子,听得哭声,就头痛欲裂。见到这种哭法,自然是能躲则躲。
可那天,他也不知道是不是魔怔了,居然抓了一个如意铃铛去逗了她几下。
这个哇哇大哭的小家伙,很神奇的就止了哭,睁着一双梨花带水式的大眼睛,好奇的张望着他,还对他笑了笑,露出一对白白的小兔牙……
最离奇的是,她居然从保姆手上倾过身,张开短短的小手臂,嘴里吐着单音节:
“抱抱,抱抱……”
边上佟家的佣人看着稀罕,直说:
“这小祖宗,认人认得很厉害……居然乐意让辰少抱,真是缘份了啊……”
小东西软绵绵,抱在手上,辰况总感觉怪怪的,回佟园的时候,是没有人抱,他才勉为其难的抱了抱,可那会儿,他们已经在佟园了,这么多人围着这个小祖宗,完全不缺人抱,辰况并不想抱。
小东西见他不理她,笑容挂不住了,没一会儿,小嘴就扁了起来。
他看着情况不太妙,要是再不把这个热烫芋给接过来,保定又会哭一个天崩地裂。
衡量了一下后果后,他还是把她抱了来。
这极有灵性的小东西顿时破泣为笑,笑容灿烂之极,一会儿抱住他的脖子,一会儿捧着他的脸,细细的研究她,像是捡到了一个大宝贝似的。
最恶劣的是,她还当众轻薄了他:趁他不注意,偷他的吻,吻在嘴上,吻得那个清脆,在离别的那一刻,惹得所有人哈哈大笑。
他呢,尴尬的不得了,十五岁,本来就是一个半大不小的年纪,又不喜欢和小丫头片子接触。
他冷冷瞪了她一眼,有点无奈。
她呢,无视他的冷酷,嘻嘻笑,还拍手。
正是这天真无邪的笑脸,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于这丫头的喜欢,就是打那时打下基础的吧!
再见是七年后,她八岁,他二十二岁。
有一次,他捡了一个空来约见谨之,她有跟着谨之一道过来,黏在谨之身边,娇娇憨憨的样子,甜甜美美的,留着长长的马尾,不像现在这样是短短的,蓬松的。
那时,她个儿小小的,比一般小孩子个儿小,谨之呢,个头高高着,这丫头就像无尾熊似的吊在谨之手臂上,一张黑溜溜的大眼,忽闪忽闪,很动人。
谨之让她叫人,她就软软的叫了一声:“辰大哥”,甜甜嫩嫩,让人打心底里喜欢。
她喜欢骑马,可又骑不来,他就趁那几天,带她骑马,迎风驰骋时,她会喜出望外的叫:
“辰大哥,快点,快点……”
“辰大哥,我要飞起来了,我要飞起
来了……”
辰况有一个堂妹,但因为家教关系,他这个妹妹并不黏人。
佟蕾呢,娇娇软软,非常喜欢缠人,谁待她好,她就待谁好,给了他一种为人兄长的自觉。
那时还很年轻,二十二岁的他对女孩,尤其是孩子,当真没多大兴趣,但这个佟蕾,勾出了他一些想疼人的情绪。
是的,他愿意去宠她!
这当中,有因为她是佟庭烽妹妹,所以,他乐意去爱乌及乌的心态在,也是因为他对她的确有爱护之心。
只是,自从他把她打伤,她就怕了他,开始躲他,远远的避着,这举动,有点伤他心——二十四岁,他本就处于情感的低谷,心的自我封闭,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所以,面对她的避离,他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再后来,他们偶尔遇上,彼此都不怎么说话——每次,他能看到她对着谨之和乔琛露出迷人的笑,独面对他时,笑容是小心翼翼的,语言交流也是越来越少。
可他对她的了解,并不少。
比如说,他知道她得过什么奖,什么时候生过什么病,什么时候去过福利院,捐过多少私房压岁钱给穷学生当学费……
这些信息,全来自于佟庭烽。
佟庭烽一直很宠爱佟蕾。
那会儿,辰况和佟庭烽,虽然交情不算很深,但每回见面聊天,他多多少少都会提到他的宝贝妹妹,那家伙还会给他看她各种成长的照片。而他记性又该死的好,随随便便就记住了……
他知道,她是一个善良的小丫头;他知道,她迷恋着乔琛;他知道,她笑起来,比太阳还在耀眼……
喜欢,是一种很简单的情绪,只是被他一直深藏。
当然了,那时的喜欢,是不含杂质的,只是一个哥哥在呵护一个小妹妹。而这种呵护,绝绝对对藏的很深。
那时,在外人面前,他是严谨的,一丝不苟的,铁面无私的,他不表露自己的感情,也不表现自己的喜好。
后来,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赫然发现,她长大了!
一吻之后,他对她有了其他想法,打小结下的缘份,一下变了味儿。
这是绝对是可耻的。
因此,他一再克制着这种情绪,一再的回避内心那某种不该生出来的念头。
只是,最后,他到底没能克制了这个磨障,任由自己的***凌驾了理智,将不该属于自己的女孩拉进了他的世界。
他知道,她对他心生彷徨,对于这种新关系,有点无所适从。
他知道,她不爱他,一直一直没有忘了顾惟。
他知道,她怕他。
他什么都知道,但他还是想让她一点一点成为他生命里的一部分。
“我……”
他想说明,爱情的世界里,谁先表白,谁先认栽,就注定会被吃得紧紧的。
可他还是想表白。
可惜天公不作美。
放在桌面上的手机铃声再度响了起来,那是谨之专用的铃声,这么一打岔,他泄了气,只得先去接电话。
谨之问他:“有没有见着蕾蕾,那丫头手机一直没开。”
他说:“在家了!”
谨之松了一口气:“那就好!我一直打不通电话,我妈有点急了,让我打个电话问问……咦,不对呀,你不是去了蒙国了么?”
“临时改变计划回来了!”
“特意为她?”
“嗯!”
“也好,趁这个机会,俩夫妻好好解决一下心结,都半个多月不见面了,你呢,该忙的也忙的差不多了,其他事,能缓就缓一下,公事永远是做不完的……”
他“嗯”了一声,谨之又跟他聊了一些其他。
等聊完,另有电话进来,又是没完没了的公事,等接完,他转头看,佟蕾已不在房里。显然是嫌枯躁,不愿再等他的回答。
真是的,想要夫妻安安静静相处一会儿都不行。</
他拧了一下眉,干脆直接关机,该说的话,今天晚上必须全给说明白了。
他回房找,没找到,就跟着走下了楼。
等看上吧台上那光景时,他抚了抚额头,脸上泛起了一朵无力的笑。
空气里满是烈酒的味道。
那瓶烧刀子全被报销了!
他的小妻子干的好事……
此时此刻,她的双颊已彻底通红,早已醉的不省人事,摊在吧台上……
唉,真够要命,想要表个白,怎么就那么的难?
他吁了一口,很认命的上去把老婆扛起,上楼,睡觉……心里是一肚子的郁闷呐!
久别重逢,这也太辜负***了吧!
待续!
马上大结局,蕾蕾的番外没剩多少了,这几天每天三千字哈——得带儿子出门玩两天。
自打写《冒牌》,晨没断过一天,天天六千字,没休息过一天,也没多少时间来陪儿子,就连过春节,晨也没休息。这是我这几年写文生涯最最勤奋的一次,写到今天真是不容易。
现在,眼见得寒假就要结束了,小说也将告一段落了,明后两天又是难得的多云天气,请容我出去偷偷懒,放松一下。回来后,我得稍作休息,酝酿一下新文,所以,以后的更新是每天三千字,以确保《冒牌》结束时,新文可以稳定更新起来。
ps附加一句:其他人的番外我不写了,就直接写新文了,亲们,你们说怎么样?
一
为什么娶她?
他盯着她看,真想敲她头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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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笨丫头。
可这喜欢,是怎么来的呢?
还真是有点说不清道不明了。
记得初次见她,她才一岁,正确来说,是十一个月零十天,他随父亲去佟家祭拜佟耀桦。
那时,何菊华因为思念丈夫,在佟陵造了一幢小屋,独居在幽冷的陵园中,朝夕与丈夫为伴,想和阴阳相隔的男人共同养育他们的女儿,任谁也无法将她劝走。
他们去佟陵之日,何菊华因为身体之故,昏厥在丈夫墓碑前,谨之陪着佟爷爷带何菊华去了医院,父亲辰砚出于礼貌一起陪了过去。他呢,在佟家司机的带领下,由他抱着睡沉的小蕾蕾回佟园。
那一天,佟家的其他家庭成员都不在家,由于一直带蕾蕾的保姆请了假去奔丧,所以,醒过来的小蕾蕾,看不到熟悉的脸孔,就大哭大闹了起来。
佟园没有一个人可以哄得了她,这小鬼,有强大的哭功,哭的那个鬼哭狼嚎,那个震耳欲聋,让闻者生畏。
当时,有人提议:“得去把那保姆请回来,否则,得哭坏。”
另有人说:“人家张姐才没了妈,这样重要的日子,把人叫回来哄孩子,怎么合适?传说去,会说佟家闲话的。”
辰况是不喜欢孩子的,尤其讨厌哭鼻子的孩子,听得哭声,就头痛欲裂。见到这种哭法,自然是能躲则躲。
可那天,他也不知道是不是魔怔了,居然抓了一个如意铃铛去逗了她几下。
这个哇哇大哭的小家伙,很神奇的就止了哭,睁着一双梨花带水式的大眼睛,好奇的张望着他,还对他笑了笑,露出一对白白的小兔牙……
最离奇的是,她居然从保姆手上倾过身,张开短短的小手臂,嘴里吐着单音节:
“抱抱,抱抱……”
边上佟家的佣人看着稀罕,直说:
“这小祖宗,认人认得很厉害……居然乐意让辰少抱,真是缘份了啊……”
小东西软绵绵,抱在手上,辰况总感觉怪怪的,回佟园的时候,是没有人抱,他才勉为其难的抱了抱,可那会儿,他们已经在佟园了,这么多人围着这个小祖宗,完全不缺人抱,辰况并不想抱。
小东西见他不理她,笑容挂不住了,没一会儿,小嘴就扁了起来。
他看着情况不太妙,要是再不把这个热烫芋给接过来,保定又会哭一个天崩地裂。
衡量了一下后果后,他还是把她抱了来。
这极有灵性的小东西顿时破泣为笑,笑容灿烂之极,一会儿抱住他的脖子,一会儿捧着他的脸,细细的研究她,像是捡到了一个大宝贝似的。
最恶劣的是,她还当众轻薄了他:趁他不注意,偷他的吻,吻在嘴上,吻得那个清脆,在离别的那一刻,惹得所有人哈哈大笑。
他呢,尴尬的不得了,十五岁,本来就是一个半大不小的年纪,又不喜欢和小丫头片子接触。
他冷冷瞪了她一眼,有点无奈。
她呢,无视他的冷酷,嘻嘻笑,还拍手。
正是这天真无邪的笑脸,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于这丫头的喜欢,就是打那时打下基础的吧!
再见是七年后,她八岁,他二十二岁。
有一次,他捡了一个空来约见谨之,她有跟着谨之一道过来,黏在谨之身边,娇娇憨憨的样子,甜甜美美的,留着长长的马尾,不像现在这样是短短的,蓬松的。
那时,她个儿小小的,比一般小孩子个儿小,谨之呢,个头高高着,这丫头就像无尾熊似的吊在谨之手臂上,一张黑溜溜的大眼,忽闪忽闪,很动人。
谨之让她叫人,她就软软的叫了一声:“辰大哥”,甜甜嫩嫩,让人打心底里喜欢。
她喜欢骑马,可又骑不来,他就趁那几天,带她骑马,迎风驰骋时,她会喜出望外的叫:
“辰大哥,快点,快点……”
“辰大哥,我要飞起来了,我要飞起
来了……”
辰况有一个堂妹,但因为家教关系,他这个妹妹并不黏人。
佟蕾呢,娇娇软软,非常喜欢缠人,谁待她好,她就待谁好,给了他一种为人兄长的自觉。
那时还很年轻,二十二岁的他对女孩,尤其是孩子,当真没多大兴趣,但这个佟蕾,勾出了他一些想疼人的情绪。
是的,他愿意去宠她!
这当中,有因为她是佟庭烽妹妹,所以,他乐意去爱乌及乌的心态在,也是因为他对她的确有爱护之心。
只是,自从他把她打伤,她就怕了他,开始躲他,远远的避着,这举动,有点伤他心——二十四岁,他本就处于情感的低谷,心的自我封闭,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所以,面对她的避离,他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再后来,他们偶尔遇上,彼此都不怎么说话——每次,他能看到她对着谨之和乔琛露出迷人的笑,独面对他时,笑容是小心翼翼的,语言交流也是越来越少。
可他对她的了解,并不少。
比如说,他知道她得过什么奖,什么时候生过什么病,什么时候去过福利院,捐过多少私房压岁钱给穷学生当学费……
这些信息,全来自于佟庭烽。
佟庭烽一直很宠爱佟蕾。
那会儿,辰况和佟庭烽,虽然交情不算很深,但每回见面聊天,他多多少少都会提到他的宝贝妹妹,那家伙还会给他看她各种成长的照片。而他记性又该死的好,随随便便就记住了……
他知道,她是一个善良的小丫头;他知道,她迷恋着乔琛;他知道,她笑起来,比太阳还在耀眼……
喜欢,是一种很简单的情绪,只是被他一直深藏。
当然了,那时的喜欢,是不含杂质的,只是一个哥哥在呵护一个小妹妹。而这种呵护,绝绝对对藏的很深。
那时,在外人面前,他是严谨的,一丝不苟的,铁面无私的,他不表露自己的感情,也不表现自己的喜好。
后来,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赫然发现,她长大了!
一吻之后,他对她有了其他想法,打小结下的缘份,一下变了味儿。
这是绝对是可耻的。
因此,他一再克制着这种情绪,一再的回避内心那某种不该生出来的念头。
只是,最后,他到底没能克制了这个磨障,任由自己的***凌驾了理智,将不该属于自己的女孩拉进了他的世界。
他知道,她对他心生彷徨,对于这种新关系,有点无所适从。
他知道,她不爱他,一直一直没有忘了顾惟。
他知道,她怕他。
他什么都知道,但他还是想让她一点一点成为他生命里的一部分。
“我……”
他想说明,爱情的世界里,谁先表白,谁先认栽,就注定会被吃得紧紧的。
可他还是想表白。
可惜天公不作美。
放在桌面上的手机铃声再度响了起来,那是谨之专用的铃声,这么一打岔,他泄了气,只得先去接电话。
谨之问他:“有没有见着蕾蕾,那丫头手机一直没开。”
他说:“在家了!”
谨之松了一口气:“那就好!我一直打不通电话,我妈有点急了,让我打个电话问问……咦,不对呀,你不是去了蒙国了么?”
“临时改变计划回来了!”
“特意为她?”
“嗯!”
“也好,趁这个机会,俩夫妻好好解决一下心结,都半个多月不见面了,你呢,该忙的也忙的差不多了,其他事,能缓就缓一下,公事永远是做不完的……”
他“嗯”了一声,谨之又跟他聊了一些其他。
等聊完,另有电话进来,又是没完没了的公事,等接完,他转头看,佟蕾已不在房里。显然是嫌枯躁,不愿再等他的回答。
真是的,想要夫妻安安静静相处一会儿都不行。</
他拧了一下眉,干脆直接关机,该说的话,今天晚上必须全给说明白了。
他回房找,没找到,就跟着走下了楼。
等看上吧台上那光景时,他抚了抚额头,脸上泛起了一朵无力的笑。
空气里满是烈酒的味道。
那瓶烧刀子全被报销了!
他的小妻子干的好事……
此时此刻,她的双颊已彻底通红,早已醉的不省人事,摊在吧台上……
唉,真够要命,想要表个白,怎么就那么的难?
他吁了一口,很认命的上去把老婆扛起,上楼,睡觉……心里是一肚子的郁闷呐!
久别重逢,这也太辜负***了吧!
待续!
马上大结局,蕾蕾的番外没剩多少了,这几天每天三千字哈——得带儿子出门玩两天。
自打写《冒牌》,晨没断过一天,天天六千字,没休息过一天,也没多少时间来陪儿子,就连过春节,晨也没休息。这是我这几年写文生涯最最勤奋的一次,写到今天真是不容易。
现在,眼见得寒假就要结束了,小说也将告一段落了,明后两天又是难得的多云天气,请容我出去偷偷懒,放松一下。回来后,我得稍作休息,酝酿一下新文,所以,以后的更新是每天三千字,以确保《冒牌》结束时,新文可以稳定更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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