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流毒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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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那獒犬叼着秦端还没走几步,忽然从黑暗中传来一个极为冰冷的声音。
秦端只觉得那声音入耳极为耳熟,他是向来没什么危机意识的,可那獒犬却不同了,迅速将秦端往身后一扔,俯□来,喉中发出低沉的威胁声。
“西厂的狗当久了,连人话都不会说了?”暗中的那人见到獒犬的反应,声音中的嘲讽意味更重。
那獒犬死死盯着来人,连秦端都感觉到了他的如临大敌。半晌,一个嘶哑的声音响起。
“来者……何人?”
这股子刻薄劲倒是听着耳熟,可是小兔崽子不是会这样说话的人啊。
秦端盯着声音传出来的方向,满腹疑惑。可是随着那人从阴影中一步步走出来,他的眼睛也就瞪得越大。
孟岐山?
“小兔崽子?”秦端瞧着孟岐山的身影,失声道。
“你是何人?”
孟岐山微微皱了皱眉,他知道西厂的獒犬,也知道它们的厉害,夏衍为了保护萧锦不被夏望之派来的人救走,特意安排他在外面守着。
本来只要对那獒犬一击必杀即可,可不知为何瞧着他先前纵身去救的那人时胸中总有阵阵气闷的感觉,若非有任务在身,确定獒犬救人没有问题,他都要下意识去救那个掉下来的蠢货。
而当獒犬将人救到之后,那股子闷闷不乐的情绪反而更浓了……好像是自己的所有物被人染指的感觉。
这对于孟岐山来说是一个新鲜的体验,他之前的记忆几乎已经消失殆尽,残存的片段也不足以让他想起什么,而这些片段当中更多的则是自幼生活的困苦,以及依稀可见的父母关爱。
那个唤醒他之人告知他的父母已经尽数被大夏的狗皇帝所杀,眼下他所要做的就是认夏衍为主,并且跟着他杀回京城,手刃那个狗皇帝,替父母报仇。
他一直不觉得这当中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跟着夏衍也没有什么不乐意,手下那些士兵对他畏惧如虎,就算是调教起来也没什么乐趣。
哪怕是一打十,同样也能砍瓜切菜一般把他们打成一堆烂肉,但是就是这样,他心中还是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似乎有些空空的,让人总觉得心中缺了什么一般。
而那人叫出他的名字之后,更让他坚定了一定要把此人抓到手,他既然认识自己,那么必定对自己曾经的事情有所耳闻,说不定能够帮助他找回失去的记忆!
那獒犬来回打量了片刻,确认自己绝对不是孟岐山的对手,眼下拖的越久,被发现的几率也就越大,一个孟岐山他都打不过,要是再来些人手两人都要被擒杀当场!
现在青州……一想起青州,獒犬登时眼中一暗。
想到身后还要带着秦端这个累赘,獒犬咬了咬牙,打算拼着自己一死也要把秦端带出去!
他反手抓着秦端往外用力一抛,随即自己朝着孟岐山直奔而上,低声道,“快跑!我来挡着!”
孟岐山哪能让秦端跑了!
眼见那獒犬扑来,孟岐山微微眯起眼,也不急着去追秦端,看似轻描淡写的上前一步,抬手挡住了那獒犬闪着剧毒光泽的利爪,朝着他胸口重重一拍,登时传来骨骼断裂的不祥之声。
随即孟岐山身形如电,一把将那獒犬抓住,此时獒犬的一口黑血才刚刚吐出!
秦端身在半空,完全无力阻止,只能眼睁睁的瞧着孟岐山轻而易举的抓住獒犬,倒提着抓住双腿一撕两半!
鲜血混着内脏洒了一地,他连阻止都来不及!
“住手!”
秦端大怒,“孟岐山,你这是发的什么疯!”
被他这么一呵斥,不知为何,孟岐山只觉得心头火起,他一纵身便追上了秦端,抬手掐住他的脖子,冷冷道,“你说谁发疯?”
孟岐山手劲极大,轻而易举就把秦端掐的翻了白眼,可就是这样,秦大公子还能鸭子死了嘴硬。
“你……小兔崽子……脑子进水……了不成?”
“谁,谁在那里?”
方才的打斗虽然结束的迅速,可是终究还是惊动了城主府的守卫,声音还是发生在夏衍严令要加以保护的萧皇后住所,一群人大惊失色,抄起武器便朝着此处急匆匆赶来!
这要是出了事可不得了,他们一个个项上人头都要搬家!
瞧着连上头萧锦都被惊动,房间内亮起了灯火,想起夏衍说的不得在萧锦面前露面的要求,孟岐山微微眯了眯眼,松手将秦端像丢麻袋一般丢在了地上。
秦端刚才险些窒息,乍一呼吸到新鲜空气,登时拼命的咳嗽起来。
这样一来,简直是给那些过来抓贼的侍卫提供了一个最好的路标。
“那边!那边有声音!”
孟岐山冷冷的瞥了秦端一眼,在后者打算破口大骂之前点了他的哑穴,把他往身后一掼,用和方才那条獒犬如出一辙的方式将其打横着扛在肩头,趁着夜色窜了出去。
孟小狼犬可是很记仇的!
秦端被这么突如其来的一掼,加上方才气还没喘匀,当即就险些翻了白眼。
偏偏孟岐山速度极快,颠簸之下让他简直要把肺都喘出来,好不容易到了目的地,孟岐山还没来得及把人扔下地。
“呕……”
这是被颠得头晕眼花眼冒金星的秦大公子给久别重逢的自家小狼犬送上的第一份大礼。
被吐了一身的孟岐山:“……”
孟岐山并未将人带回自己的住所,他只是随便找了处无人的民居就冷酷无情无理取闹的将秦端给扔了下来。
秦大公子向来爱洁,何时遇到过这种待遇,见状登时大怒,“孟岐山,你活腻歪了不成!”
孟岐山冷冷瞧了他一眼,“你认识我?”
秦端一愣,随即仔细将他从头看到了脚,“你少在这给我装蒜,以为装不认识就能蒙混过关了?”
“我没有以前的记忆,”孟岐山淡淡道,“如果你以前认识我,那刚好,不过如果你要是再这么管不住自己的嘴巴,我不介意好好的教训教训你。”
秦端在初见到孟岐山的惊喜之后也发现了蹊跷,孟岐山的确是和先前不同,难不成他在失踪的这段时间里,当真遇到了什么事情?
“你怎么会在兖州城?”秦大公子向来深谙主动出击之道,既然眼下小兔崽子说失忆了,那就干脆的试上一试。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孟岐山反问,他虽然失忆,可并不傻。
眼前这人虽然瞧着眼熟,可安知是己方的熟人还是失忆前的仇家?哪怕瞧着有熟悉感也做不得真。
“你是谁?好像认识我?”
我是你祖宗……秦大公子在心中暗骂,奈何武力值不够,只能在心里过过干瘾。
咬了咬牙,秦端皱着眉瞧了他一眼,“我是……你以前的熟识,你在和匈奴打仗的时候失踪的,我在外头足足找了个你三个月,就在陀兰镇。”
“熟识?什么熟识?”孟歧山咄咄逼人。
“我是你头儿!”秦端怒道。
“我怎么会让你这么弱的人当统领,”孟歧山怀疑的眼神深深伤害了秦端的小心肝,后者简直当时就要扭过头去。
什么孽畜!
“说!”孟歧山活动了片刻手指,眼瞅着又要过来捏他脖子!
秦端向来很识时务,见状登时连珠炮一般道,“你那时候是定西军的统领,主将是秦之言,现在安乐王既然起兵造反,那就不知道把他放哪关着了,说不定现在死了也不一定。”
“我是哪里人?父母可还在人世?”
“就在京城啊,”秦端奇道,“你娘的病还是我找的大夫,你还给娘娘做过马夫,难道你全部都不记得了?”
这和孟岐山的记忆吻合,可他丝毫没有因此放松警惕。
“我原来不是安乐王麾下?”
“当然不是,”秦端义正言辞道,“你之前是天子的人,还跟匈奴干了好几场架,后来因为中了埋伏才失踪,至于现在你为什么在安乐王这里,恐怕你自己更有头绪。”
现在孟岐山敌我未明,秦端也不敢说他实际是萧锦的人,干脆便拿了个天子的名头暂且唬住这个呆货。
“我该怎么相信你?”
秦端看了他一眼,露出了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你屁股蛋的左边上头有颗痣。”
孟岐山抬起脚,毫不留情的将秦大公子踹出了三丈远。
接下来的几日内,萧锦没有见着秦端,可她也没往心里去。
秦端从来就不是一个能坐得住的,比起让他天天来这里点卯,倒还不如让他好好去外头打探打探消息。
从来打仗都不是能够说打就打的,前期的准备才是重中之重。
如果她没有预料错,双方都会赶在秋收之后,夏衍这边还等着劫夏望之的粮草,他这里毕竟只有一个兖州城,完全不能和掌握天下的夏望之相提并论。
人和马,哪个都是要吃东西的,现在夏衍手头精兵不足,还在抓紧练兵,同时试探性的攻打周围的城镇扩充势力。
朝中夏望之那方,文官们还在争吵不休,关东军又被压制在京城暂时无法放出来,比起来怕是比夏衍这边还更不容易动真格。
连萧珅都是夏衍的支持者,夏望之能那么容易的出兵?
想得倒美。
所谓的秋收其实是萧珅为夏衍拖出的时间,给他更充分的时间扩大地盘,招兵买马。
偌大的大夏,竟然能被文官所把持朝政,在夏衍号称清君侧开始的这段时间还没能组织起有效的抵抗,这也不能不说当真是一桩奇事。
同样也说明了,萧党之流毒,究竟有多么深远。
作者有话要说:小狼崽子萌萌哒!
“谁!”那獒犬叼着秦端还没走几步,忽然从黑暗中传来一个极为冰冷的声音。
秦端只觉得那声音入耳极为耳熟,他是向来没什么危机意识的,可那獒犬却不同了,迅速将秦端往身后一扔,俯□来,喉中发出低沉的威胁声。
“西厂的狗当久了,连人话都不会说了?”暗中的那人见到獒犬的反应,声音中的嘲讽意味更重。
那獒犬死死盯着来人,连秦端都感觉到了他的如临大敌。半晌,一个嘶哑的声音响起。
“来者……何人?”
这股子刻薄劲倒是听着耳熟,可是小兔崽子不是会这样说话的人啊。
秦端盯着声音传出来的方向,满腹疑惑。可是随着那人从阴影中一步步走出来,他的眼睛也就瞪得越大。
孟岐山?
“小兔崽子?”秦端瞧着孟岐山的身影,失声道。
“你是何人?”
孟岐山微微皱了皱眉,他知道西厂的獒犬,也知道它们的厉害,夏衍为了保护萧锦不被夏望之派来的人救走,特意安排他在外面守着。
本来只要对那獒犬一击必杀即可,可不知为何瞧着他先前纵身去救的那人时胸中总有阵阵气闷的感觉,若非有任务在身,确定獒犬救人没有问题,他都要下意识去救那个掉下来的蠢货。
而当獒犬将人救到之后,那股子闷闷不乐的情绪反而更浓了……好像是自己的所有物被人染指的感觉。
这对于孟岐山来说是一个新鲜的体验,他之前的记忆几乎已经消失殆尽,残存的片段也不足以让他想起什么,而这些片段当中更多的则是自幼生活的困苦,以及依稀可见的父母关爱。
那个唤醒他之人告知他的父母已经尽数被大夏的狗皇帝所杀,眼下他所要做的就是认夏衍为主,并且跟着他杀回京城,手刃那个狗皇帝,替父母报仇。
他一直不觉得这当中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跟着夏衍也没有什么不乐意,手下那些士兵对他畏惧如虎,就算是调教起来也没什么乐趣。
哪怕是一打十,同样也能砍瓜切菜一般把他们打成一堆烂肉,但是就是这样,他心中还是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似乎有些空空的,让人总觉得心中缺了什么一般。
而那人叫出他的名字之后,更让他坚定了一定要把此人抓到手,他既然认识自己,那么必定对自己曾经的事情有所耳闻,说不定能够帮助他找回失去的记忆!
那獒犬来回打量了片刻,确认自己绝对不是孟岐山的对手,眼下拖的越久,被发现的几率也就越大,一个孟岐山他都打不过,要是再来些人手两人都要被擒杀当场!
现在青州……一想起青州,獒犬登时眼中一暗。
想到身后还要带着秦端这个累赘,獒犬咬了咬牙,打算拼着自己一死也要把秦端带出去!
他反手抓着秦端往外用力一抛,随即自己朝着孟岐山直奔而上,低声道,“快跑!我来挡着!”
孟岐山哪能让秦端跑了!
眼见那獒犬扑来,孟岐山微微眯起眼,也不急着去追秦端,看似轻描淡写的上前一步,抬手挡住了那獒犬闪着剧毒光泽的利爪,朝着他胸口重重一拍,登时传来骨骼断裂的不祥之声。
随即孟岐山身形如电,一把将那獒犬抓住,此时獒犬的一口黑血才刚刚吐出!
秦端身在半空,完全无力阻止,只能眼睁睁的瞧着孟岐山轻而易举的抓住獒犬,倒提着抓住双腿一撕两半!
鲜血混着内脏洒了一地,他连阻止都来不及!
“住手!”
秦端大怒,“孟岐山,你这是发的什么疯!”
被他这么一呵斥,不知为何,孟岐山只觉得心头火起,他一纵身便追上了秦端,抬手掐住他的脖子,冷冷道,“你说谁发疯?”
孟岐山手劲极大,轻而易举就把秦端掐的翻了白眼,可就是这样,秦大公子还能鸭子死了嘴硬。
“你……小兔崽子……脑子进水……了不成?”
“谁,谁在那里?”
方才的打斗虽然结束的迅速,可是终究还是惊动了城主府的守卫,声音还是发生在夏衍严令要加以保护的萧皇后住所,一群人大惊失色,抄起武器便朝着此处急匆匆赶来!
这要是出了事可不得了,他们一个个项上人头都要搬家!
瞧着连上头萧锦都被惊动,房间内亮起了灯火,想起夏衍说的不得在萧锦面前露面的要求,孟岐山微微眯了眯眼,松手将秦端像丢麻袋一般丢在了地上。
秦端刚才险些窒息,乍一呼吸到新鲜空气,登时拼命的咳嗽起来。
这样一来,简直是给那些过来抓贼的侍卫提供了一个最好的路标。
“那边!那边有声音!”
孟岐山冷冷的瞥了秦端一眼,在后者打算破口大骂之前点了他的哑穴,把他往身后一掼,用和方才那条獒犬如出一辙的方式将其打横着扛在肩头,趁着夜色窜了出去。
孟小狼犬可是很记仇的!
秦端被这么突如其来的一掼,加上方才气还没喘匀,当即就险些翻了白眼。
偏偏孟岐山速度极快,颠簸之下让他简直要把肺都喘出来,好不容易到了目的地,孟岐山还没来得及把人扔下地。
“呕……”
这是被颠得头晕眼花眼冒金星的秦大公子给久别重逢的自家小狼犬送上的第一份大礼。
被吐了一身的孟岐山:“……”
孟岐山并未将人带回自己的住所,他只是随便找了处无人的民居就冷酷无情无理取闹的将秦端给扔了下来。
秦大公子向来爱洁,何时遇到过这种待遇,见状登时大怒,“孟岐山,你活腻歪了不成!”
孟岐山冷冷瞧了他一眼,“你认识我?”
秦端一愣,随即仔细将他从头看到了脚,“你少在这给我装蒜,以为装不认识就能蒙混过关了?”
“我没有以前的记忆,”孟岐山淡淡道,“如果你以前认识我,那刚好,不过如果你要是再这么管不住自己的嘴巴,我不介意好好的教训教训你。”
秦端在初见到孟岐山的惊喜之后也发现了蹊跷,孟岐山的确是和先前不同,难不成他在失踪的这段时间里,当真遇到了什么事情?
“你怎么会在兖州城?”秦大公子向来深谙主动出击之道,既然眼下小兔崽子说失忆了,那就干脆的试上一试。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孟岐山反问,他虽然失忆,可并不傻。
眼前这人虽然瞧着眼熟,可安知是己方的熟人还是失忆前的仇家?哪怕瞧着有熟悉感也做不得真。
“你是谁?好像认识我?”
我是你祖宗……秦大公子在心中暗骂,奈何武力值不够,只能在心里过过干瘾。
咬了咬牙,秦端皱着眉瞧了他一眼,“我是……你以前的熟识,你在和匈奴打仗的时候失踪的,我在外头足足找了个你三个月,就在陀兰镇。”
“熟识?什么熟识?”孟歧山咄咄逼人。
“我是你头儿!”秦端怒道。
“我怎么会让你这么弱的人当统领,”孟歧山怀疑的眼神深深伤害了秦端的小心肝,后者简直当时就要扭过头去。
什么孽畜!
“说!”孟歧山活动了片刻手指,眼瞅着又要过来捏他脖子!
秦端向来很识时务,见状登时连珠炮一般道,“你那时候是定西军的统领,主将是秦之言,现在安乐王既然起兵造反,那就不知道把他放哪关着了,说不定现在死了也不一定。”
“我是哪里人?父母可还在人世?”
“就在京城啊,”秦端奇道,“你娘的病还是我找的大夫,你还给娘娘做过马夫,难道你全部都不记得了?”
这和孟岐山的记忆吻合,可他丝毫没有因此放松警惕。
“我原来不是安乐王麾下?”
“当然不是,”秦端义正言辞道,“你之前是天子的人,还跟匈奴干了好几场架,后来因为中了埋伏才失踪,至于现在你为什么在安乐王这里,恐怕你自己更有头绪。”
现在孟岐山敌我未明,秦端也不敢说他实际是萧锦的人,干脆便拿了个天子的名头暂且唬住这个呆货。
“我该怎么相信你?”
秦端看了他一眼,露出了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你屁股蛋的左边上头有颗痣。”
孟岐山抬起脚,毫不留情的将秦大公子踹出了三丈远。
接下来的几日内,萧锦没有见着秦端,可她也没往心里去。
秦端从来就不是一个能坐得住的,比起让他天天来这里点卯,倒还不如让他好好去外头打探打探消息。
从来打仗都不是能够说打就打的,前期的准备才是重中之重。
如果她没有预料错,双方都会赶在秋收之后,夏衍这边还等着劫夏望之的粮草,他这里毕竟只有一个兖州城,完全不能和掌握天下的夏望之相提并论。
人和马,哪个都是要吃东西的,现在夏衍手头精兵不足,还在抓紧练兵,同时试探性的攻打周围的城镇扩充势力。
朝中夏望之那方,文官们还在争吵不休,关东军又被压制在京城暂时无法放出来,比起来怕是比夏衍这边还更不容易动真格。
连萧珅都是夏衍的支持者,夏望之能那么容易的出兵?
想得倒美。
所谓的秋收其实是萧珅为夏衍拖出的时间,给他更充分的时间扩大地盘,招兵买马。
偌大的大夏,竟然能被文官所把持朝政,在夏衍号称清君侧开始的这段时间还没能组织起有效的抵抗,这也不能不说当真是一桩奇事。
同样也说明了,萧党之流毒,究竟有多么深远。
作者有话要说:小狼崽子萌萌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