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有匪君子,如圭如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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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和云歌年纪差不多大的女子,容貌明丽,眉眼间颇有几分泼辣劲,此时正在斥骂一个年纪比她们略小的少年。女子一手握着扁担,一手拧着少年的耳朵,“看你下次还敢不敢偷钱?”
少年衣衫褴褛,身形很是单薄,被女子气势所吓,身子瑟瑟发抖,只是频频求饶,“许姐姐,你就看在我上无八十岁老母,下无八岁娇儿,孤零零一个人,饶了我这一次……”
女子满面怒气,仍然不住口地骂着少年,一面骂着,一面还用扁担打了几下少年。
少年的耳朵通红,看着好像马上就要被揪掉。失主想开口求情,却被女子的泼辣厉害吓住,只喃喃地说:“算了,算了!”
云歌一路假扮乞丐,受了不少恶气和白眼,此时看到少年的样子,又听到孤零零一个人的字眼,立即起了同病相怜之情。
正琢磨着如何解救少年,七里香的店主走了出来。因为人全挤在门口看热闹,影响了做生意,所以店主出来说了几句求情的话。那个女子好像和店主很熟,不好再生气,狠狠瞪了少年几眼,不甘愿地放他离去。
女子把挑来的酒卖给店主后,仔细地把钱一枚枚数过,小心地收进怀中,拿着扁担离去。
云歌眼睛骨碌碌几转,悄悄地尾随在女子身后。
以为没有人留意,却不知道她在外面看热闹时,酒楼上,坐于窗边的一个戴着墨竹笠、遮去面容的锦衣男子一直在看她,此时看她离开,立即下了楼,不远不近地缀在她身后。
云歌跟着那个女子,行了一段路,待走到一个僻静小巷,看左右无人,正打算下手,忽闻一声“平君”,云歌做贼心虚,立即缩回了墙角后面。
一个身材颀长,面容英俊的男子从远处走来。
穿着洗得泛白的黑袍,脚上的鞋满是补丁,手里拎着一只毛几近光秃的鸡。
他的穿着虽然寒酸落魄,人却没有丝毫寒酸气,行走间像一头狮子般慵懒随意。眼中隐隐透着高高在上的冷淡,可他脸上的笑容却满是开朗明快,流露着人间平凡升斗小民的卑微暖意。
尊贵、卑微,冷淡、温暖,极其不调和的气质却在男子的隐明间
融于一身。
云歌气恼地瞪向拎着鸡的男子,心却立即漏跳了一拍。
虽然举止笑容截然不同,可这双眼睛……好熟悉!
即使在灿烂的阳光下,即使笑着,依然是暗影沉沉,冷意澹澹。
可是云歌知道,如果这双眼睛也笑时,会比夜晚的星光更璀璨。
那个叫平君的女子掏出藏在怀里的钱,数了一半,递给拎鸡的男子,“拿着!”
男子不肯接受,“今日斗鸡,赢了钱。”
“赢的钱还要还前几日的欠账。这是卖酒富余的钱,我娘不会知道,你不用担心她会唠叨,再说……”平君扬眉一笑,从怀里掏了块玉佩出来,在男子眼前转悠了几下,又立即收好,“你的东西抵押在我这里,我还怕你将来不还我吗?我可会连本带利一块儿算。”
男子扬声而笑,笑声爽朗。他再未推辞,接过钱,随手揣进怀里。
又从平君手里拿过扁担,帮她拿着,两人低声笑语,一路并肩而行。
云歌脑中一片迷茫,那块玉佩?那块玉佩!阳光下飞舞着的游龙和当日星光下的一模一样。
她发了一会儿怔,掏出随身所带的生姜块在眼睛上一抹,眼睛立即通红,眼泪也是扑簌簌直落。
云歌快步跑着冲向前面并肩而行的两人,男子反应甚快,听到脚步声,立即回头,眼睛中满是戒备,可云歌已经撞在平君身上。
男子握住云歌的胳膊,刚想斥责,可看到乞儿的大花脸上,一双泪花盈盈的点漆黑瞳,觉得莫名的几分亲切,要出口的话顿在了舌尖,手也松了劲。
云歌立即抽回手,视线在他脸上一转,压着声音对平君说了句“对不起”,依旧跌跌撞撞地匆匆向前跑去。
平君被云歌恰撞到胸部,本来一脸羞恼,可看到云歌的神情,顾不上生气,扬声叫道:“小兄弟,谁欺负你了?”话音未落,云歌的身影已经不见。
男子立即反应过来:“平君,你快查查,丢东西了吗?”
平君探手入怀,立即跺着脚,又是气,又是笑,又是着急,“居然有人敢太岁头上动土!刘病已,你这个少陵原的游侠头儿也有着道的一天呀!不是传闻这些人都是你的手下吗?”
云歌支着下巴,蹲在树荫下,呆呆看着地上的玉佩。
几个时辰过去,人都未动过。
本来还想着进了长安,没有了发绳该怎么找人,却没有想到刚到长安近郊,就碰上了陵哥哥。
人的长相会随着时间改变,可玉佩却绝对不会变。
这个玉佩和当年挂在陵哥哥腰间的一模一样,绝对不会错!玉器和其他东西不一样,金银首饰也许会重样,玉器却除非由同一块玉,同一个雕刻师傅雕成,否则绝不可能一样。
还有那双她一直都记得的眼睛。
来长安前,她想过无数可能,也许她会找不到陵哥哥,也许陵哥哥不在长安,却从没有想过一种可能:陵哥哥会忘记她。
可现在,她不敢再确定陵哥哥还记得那么多年前的约定,毕竟那已是几千个日子以前的事了。
而当年他不肯给她的玉佩,如今却在另一个女子的手中。
云歌此时就如一个在沙漠中跋涉的人,以为走到某个地方就能有泉水,可等走到后,却发现竟然也是荒漠一片。
茫然无力中,她只觉脑子似乎不怎么管用,一边一遍遍对自己说“陵哥哥不可能会忘记我,不可能”,一边却又有个小小的声音不停地对她说“他忘记了,他已经忘记了”。
云歌发了半晌呆,肚子咕咕叫时,才想起自己本来是去七里香酒楼吃饭的,结果闹了半日,还滴水未进。
她拖着脚步,随意进了家面店,打算先吃些东西。
店主看到她的打扮本来很是不情愿,云歌满腹心事,没有精力再戏弄他人,扬手扔了几倍的钱给店主,店主立即态度大变,吩咐什么做什么。
面的味道实在一般,云歌又满腹心事,虽然饿,却吃不下。正低着头,一根根数着面条吃,店里本来喧哗的人语声,却突然都消失了,寂静得针落可闻。
云歌抬头随意望去,立即呆住。
一个锦衣男子立在店门口,正缓缓摘下头上的墨竹笠。
一个简单的动作,他做来却是异样的风流倜傥、高蹈出尘。光华流转间,令人不能直视。
白玉冠束着的一头乌发,比黑夜更黑,比绸缎更柔顺,比宝石更有光泽。
他的五官胡汉难辨,棱角比汉人多了几分硬朗,比胡人又多了几分温雅,完美若玉石雕成。
这样的人不该出现在简陋的店堂中,应该踏着玉石阶,挽着美人手,行在水晶帘里,可他偏偏出现了,而且笑容亲切温暖,对店主说话谦谦有礼,好似对方是很重要、很尊贵的人:“麻烦您给我做碗面。”
因为他的出现,所有的人都停止了吃面,所有的人都盯着他看,所有的人都生了自惭形秽的心思,想要离开,却又舍不得离开。
云歌见过不少气宇出众的人,可此人雅如静水明月,飘若高空流云,暖如季春微风,清若松映寒塘。
云歌一瞬间想了很多词语,却没有一个适合来形容他。
他给人的感觉,一眼看过去似乎很清楚,但流云无根,水影无形,风过无痕,一分的清楚下却是十分的难以捉摸。
这样的人物倒是生平仅见。
男子看云歌盯着他的眼睛看,黑玛瑙石般的眼眸中光芒一闪而过。
云歌虽然暗赞对方的风姿,但自小到大,随着父母周游天下,见过的奇人奇事很多,她呆看着对方的原因,只是因为心中一点莫名的触动。
像是游山玩水时,忽然看到某处风景,明知很陌生,却觉得恍恍惚惚的熟悉,好似梦中来过一般。
云歌想了一会儿,却实在想不起来,只得作罢,低下了头,继续数着面条吃面。
哼!臭三哥,你这只臭孔雀,不知道见了这个人,会不会少几分自恋?可是立即又想到三哥哪里会来长安?爹爹,娘亲,哥哥都在千里之外了,这里只有她一个人,孤零零的一个人……
男子笑问云歌:“我可以坐这里吗?”
云歌扫了一眼店堂,虽然再无空位,可也没有必要找她搭桌子。
那边一个老美女,那边一个中美女都盯着他看呢!他完全可以找她们搭桌子,何必找她这个满身泥污的人?
“吃饭时被人盯着,再好吃的饭菜也减了味道。”男子眉间几许无奈,笑容温和如三月阳光。
云歌一路行来,但凡穿着乞丐装,更多是白眼相向,此时这个男子却对她一如她穿着最好的衣服。云歌不禁对此人生了一分好感,轻点了下头。
男子拱手道谢,坐在了她的对面。
当众人的眼光都齐刷刷地盯到她身上时,云歌开始万分后悔答应男子和自己搭桌。
不过,后悔也晚了,忍着吧!
店主端上来一个精致美丽到和整个店堂丝毫不配的碗,碗内的肉片比别人多,比别人好,面也比别人多,阵阵扑鼻的香气明确地告诉云歌,这碗面做得比自己的好吃许多。
云歌重重叹了口气,这就是美色的力量!不是只有女人长得美可以占便宜,男人长得美,也是可以的。
男子看云歌看一眼他的面,才极其痛苦地吃一口自己的面。温和一笑,将面碗推给云歌,“我可以分你一半。”
云歌立即毫不客气地将他碗中的面捞了一半过来。
“我叫孟珏,孟子的孟,玉中之王的珏。”
云歌正埋首专心吃面,愣了一瞬才明白男子在自我介绍,她口里还含着一大口面,含含糊糊地说:“我叫云歌。”
云歌吃完面,叹了口气说:“牛尾骨、金丝枣、地朴姜,放在黄土密封的陶罐中炖熬三日,骨髓入汤,虽然材料不好,选的牛有些老了,不过做法已不错了。”
一个和云歌年纪差不多大的女子,容貌明丽,眉眼间颇有几分泼辣劲,此时正在斥骂一个年纪比她们略小的少年。女子一手握着扁担,一手拧着少年的耳朵,“看你下次还敢不敢偷钱?”
少年衣衫褴褛,身形很是单薄,被女子气势所吓,身子瑟瑟发抖,只是频频求饶,“许姐姐,你就看在我上无八十岁老母,下无八岁娇儿,孤零零一个人,饶了我这一次……”
女子满面怒气,仍然不住口地骂着少年,一面骂着,一面还用扁担打了几下少年。
少年的耳朵通红,看着好像马上就要被揪掉。失主想开口求情,却被女子的泼辣厉害吓住,只喃喃地说:“算了,算了!”
云歌一路假扮乞丐,受了不少恶气和白眼,此时看到少年的样子,又听到孤零零一个人的字眼,立即起了同病相怜之情。
正琢磨着如何解救少年,七里香的店主走了出来。因为人全挤在门口看热闹,影响了做生意,所以店主出来说了几句求情的话。那个女子好像和店主很熟,不好再生气,狠狠瞪了少年几眼,不甘愿地放他离去。
女子把挑来的酒卖给店主后,仔细地把钱一枚枚数过,小心地收进怀中,拿着扁担离去。
云歌眼睛骨碌碌几转,悄悄地尾随在女子身后。
以为没有人留意,却不知道她在外面看热闹时,酒楼上,坐于窗边的一个戴着墨竹笠、遮去面容的锦衣男子一直在看她,此时看她离开,立即下了楼,不远不近地缀在她身后。
云歌跟着那个女子,行了一段路,待走到一个僻静小巷,看左右无人,正打算下手,忽闻一声“平君”,云歌做贼心虚,立即缩回了墙角后面。
一个身材颀长,面容英俊的男子从远处走来。
穿着洗得泛白的黑袍,脚上的鞋满是补丁,手里拎着一只毛几近光秃的鸡。
他的穿着虽然寒酸落魄,人却没有丝毫寒酸气,行走间像一头狮子般慵懒随意。眼中隐隐透着高高在上的冷淡,可他脸上的笑容却满是开朗明快,流露着人间平凡升斗小民的卑微暖意。
尊贵、卑微,冷淡、温暖,极其不调和的气质却在男子的隐明间
融于一身。
云歌气恼地瞪向拎着鸡的男子,心却立即漏跳了一拍。
虽然举止笑容截然不同,可这双眼睛……好熟悉!
即使在灿烂的阳光下,即使笑着,依然是暗影沉沉,冷意澹澹。
可是云歌知道,如果这双眼睛也笑时,会比夜晚的星光更璀璨。
那个叫平君的女子掏出藏在怀里的钱,数了一半,递给拎鸡的男子,“拿着!”
男子不肯接受,“今日斗鸡,赢了钱。”
“赢的钱还要还前几日的欠账。这是卖酒富余的钱,我娘不会知道,你不用担心她会唠叨,再说……”平君扬眉一笑,从怀里掏了块玉佩出来,在男子眼前转悠了几下,又立即收好,“你的东西抵押在我这里,我还怕你将来不还我吗?我可会连本带利一块儿算。”
男子扬声而笑,笑声爽朗。他再未推辞,接过钱,随手揣进怀里。
又从平君手里拿过扁担,帮她拿着,两人低声笑语,一路并肩而行。
云歌脑中一片迷茫,那块玉佩?那块玉佩!阳光下飞舞着的游龙和当日星光下的一模一样。
她发了一会儿怔,掏出随身所带的生姜块在眼睛上一抹,眼睛立即通红,眼泪也是扑簌簌直落。
云歌快步跑着冲向前面并肩而行的两人,男子反应甚快,听到脚步声,立即回头,眼睛中满是戒备,可云歌已经撞在平君身上。
男子握住云歌的胳膊,刚想斥责,可看到乞儿的大花脸上,一双泪花盈盈的点漆黑瞳,觉得莫名的几分亲切,要出口的话顿在了舌尖,手也松了劲。
云歌立即抽回手,视线在他脸上一转,压着声音对平君说了句“对不起”,依旧跌跌撞撞地匆匆向前跑去。
平君被云歌恰撞到胸部,本来一脸羞恼,可看到云歌的神情,顾不上生气,扬声叫道:“小兄弟,谁欺负你了?”话音未落,云歌的身影已经不见。
男子立即反应过来:“平君,你快查查,丢东西了吗?”
平君探手入怀,立即跺着脚,又是气,又是笑,又是着急,“居然有人敢太岁头上动土!刘病已,你这个少陵原的游侠头儿也有着道的一天呀!不是传闻这些人都是你的手下吗?”
云歌支着下巴,蹲在树荫下,呆呆看着地上的玉佩。
几个时辰过去,人都未动过。
本来还想着进了长安,没有了发绳该怎么找人,却没有想到刚到长安近郊,就碰上了陵哥哥。
人的长相会随着时间改变,可玉佩却绝对不会变。
这个玉佩和当年挂在陵哥哥腰间的一模一样,绝对不会错!玉器和其他东西不一样,金银首饰也许会重样,玉器却除非由同一块玉,同一个雕刻师傅雕成,否则绝不可能一样。
还有那双她一直都记得的眼睛。
来长安前,她想过无数可能,也许她会找不到陵哥哥,也许陵哥哥不在长安,却从没有想过一种可能:陵哥哥会忘记她。
可现在,她不敢再确定陵哥哥还记得那么多年前的约定,毕竟那已是几千个日子以前的事了。
而当年他不肯给她的玉佩,如今却在另一个女子的手中。
云歌此时就如一个在沙漠中跋涉的人,以为走到某个地方就能有泉水,可等走到后,却发现竟然也是荒漠一片。
茫然无力中,她只觉脑子似乎不怎么管用,一边一遍遍对自己说“陵哥哥不可能会忘记我,不可能”,一边却又有个小小的声音不停地对她说“他忘记了,他已经忘记了”。
云歌发了半晌呆,肚子咕咕叫时,才想起自己本来是去七里香酒楼吃饭的,结果闹了半日,还滴水未进。
她拖着脚步,随意进了家面店,打算先吃些东西。
店主看到她的打扮本来很是不情愿,云歌满腹心事,没有精力再戏弄他人,扬手扔了几倍的钱给店主,店主立即态度大变,吩咐什么做什么。
面的味道实在一般,云歌又满腹心事,虽然饿,却吃不下。正低着头,一根根数着面条吃,店里本来喧哗的人语声,却突然都消失了,寂静得针落可闻。
云歌抬头随意望去,立即呆住。
一个锦衣男子立在店门口,正缓缓摘下头上的墨竹笠。
一个简单的动作,他做来却是异样的风流倜傥、高蹈出尘。光华流转间,令人不能直视。
白玉冠束着的一头乌发,比黑夜更黑,比绸缎更柔顺,比宝石更有光泽。
他的五官胡汉难辨,棱角比汉人多了几分硬朗,比胡人又多了几分温雅,完美若玉石雕成。
这样的人不该出现在简陋的店堂中,应该踏着玉石阶,挽着美人手,行在水晶帘里,可他偏偏出现了,而且笑容亲切温暖,对店主说话谦谦有礼,好似对方是很重要、很尊贵的人:“麻烦您给我做碗面。”
因为他的出现,所有的人都停止了吃面,所有的人都盯着他看,所有的人都生了自惭形秽的心思,想要离开,却又舍不得离开。
云歌见过不少气宇出众的人,可此人雅如静水明月,飘若高空流云,暖如季春微风,清若松映寒塘。
云歌一瞬间想了很多词语,却没有一个适合来形容他。
他给人的感觉,一眼看过去似乎很清楚,但流云无根,水影无形,风过无痕,一分的清楚下却是十分的难以捉摸。
这样的人物倒是生平仅见。
男子看云歌盯着他的眼睛看,黑玛瑙石般的眼眸中光芒一闪而过。
云歌虽然暗赞对方的风姿,但自小到大,随着父母周游天下,见过的奇人奇事很多,她呆看着对方的原因,只是因为心中一点莫名的触动。
像是游山玩水时,忽然看到某处风景,明知很陌生,却觉得恍恍惚惚的熟悉,好似梦中来过一般。
云歌想了一会儿,却实在想不起来,只得作罢,低下了头,继续数着面条吃面。
哼!臭三哥,你这只臭孔雀,不知道见了这个人,会不会少几分自恋?可是立即又想到三哥哪里会来长安?爹爹,娘亲,哥哥都在千里之外了,这里只有她一个人,孤零零的一个人……
男子笑问云歌:“我可以坐这里吗?”
云歌扫了一眼店堂,虽然再无空位,可也没有必要找她搭桌子。
那边一个老美女,那边一个中美女都盯着他看呢!他完全可以找她们搭桌子,何必找她这个满身泥污的人?
“吃饭时被人盯着,再好吃的饭菜也减了味道。”男子眉间几许无奈,笑容温和如三月阳光。
云歌一路行来,但凡穿着乞丐装,更多是白眼相向,此时这个男子却对她一如她穿着最好的衣服。云歌不禁对此人生了一分好感,轻点了下头。
男子拱手道谢,坐在了她的对面。
当众人的眼光都齐刷刷地盯到她身上时,云歌开始万分后悔答应男子和自己搭桌。
不过,后悔也晚了,忍着吧!
店主端上来一个精致美丽到和整个店堂丝毫不配的碗,碗内的肉片比别人多,比别人好,面也比别人多,阵阵扑鼻的香气明确地告诉云歌,这碗面做得比自己的好吃许多。
云歌重重叹了口气,这就是美色的力量!不是只有女人长得美可以占便宜,男人长得美,也是可以的。
男子看云歌看一眼他的面,才极其痛苦地吃一口自己的面。温和一笑,将面碗推给云歌,“我可以分你一半。”
云歌立即毫不客气地将他碗中的面捞了一半过来。
“我叫孟珏,孟子的孟,玉中之王的珏。”
云歌正埋首专心吃面,愣了一瞬才明白男子在自我介绍,她口里还含着一大口面,含含糊糊地说:“我叫云歌。”
云歌吃完面,叹了口气说:“牛尾骨、金丝枣、地朴姜,放在黄土密封的陶罐中炖熬三日,骨髓入汤,虽然材料不好,选的牛有些老了,不过做法已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