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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恋曲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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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幸福都在彼岸,不幸都在此岸,当奋力从此岸游到彼岸,才发现两岸风景是一样的,两岸夹出一条细细的河流,蜿蜒于漫漫黄沙中,河水越来越薄,最后只是磕磕绊绊地沾染着湿润的泥沙,太阳出来时,炎热的空气蒸发了最后一点牵连,然而叶里里一直执拗,她说,那河水秘密潜入了地下,默默奔流,然后在某一个神秘的出口,喷泄而出。
在我结婚前的一天里,我好几次想到了里里,想到了那条河流。我手中雪白的婚纱,巨大的白色摆幅从我的手中喷泄而出,是无法握住的人生。
我的婚礼,要按照鹿城和北京两地的规矩办,所以要两场婚礼。这婚纱是定做的,5000块。我妈心痛得跌足,瞎花钱了。她不知道从哪里听说,批发市场上的婚纱,几百块,样子包好看,不过也就是一次性的,当天穿完了一些连着珠珠翠翠的线就断了。不过5000块的婚纱也是一次性的,之后就将被永久地吊在衣柜里。就跟我妈的一件裘皮大衣一样,有一年她和我爸去河北的辛集,那里有卖皮货的,挂着一件裘皮大衣,也许是别的什么皮,她用手摸着,皮毛水流一样从她的手下温顺流过,她很少有这种握在手里的驯服感,完全驯服于她的一样东西,她摸来摸去,老板已经解下那件大衣披在她身上,大姐,你看看,多好看,啧啧,你看你穿着,多好看。
老板别扭的操着普通话,弯弯折折来修饰那件裘皮大衣,心里必是困惑带着这么丰盛小城气息的中年妇女,会来试一件裘皮大衣,那是什么背景,摸清了背景,也就摸清了策略,背景是隐没在阴影里的冰山,阴影外日光下那白白的一点不过是冰山上的小装饰,策略是要击垮冰山,而不是取下那一点小小的装饰性面具。
那是盛夏,我妈披着那件厚重的动物皮在镜子前转来转去,微微擦着头上的汗,不住地瞥着我爸,我爸相当不耐烦,喜欢就拿着,他的手指随便在身前划了划,金色的弧线在挤进窗缝的密密光线中跃来跃去,卖皮衣的盯着我爸手指上的粗大金戒指发了下子怔,自从我爸买了这个金戒指,他就总爱在胸前这么划来划去的晃手指,粗短的手指紧紧箍着笨重粗大的戒指,总觉得那根手指被这一条弯曲的金子狠狠挤着脖子,呼吸十分艰难。
我妈觉得在镜子里的女人,露着白生生的大腿,披着裘皮大衣的样子很像电视上的外国贵妇人,她不看脸,单只看这下半截,觉得十分陶醉。
但是这件裘皮大衣拿回去之后她只穿过一次,在人多势众穿着红、蓝棉袄的地方,她披着裘皮大衣的样子十分突兀,像是打虎英雄游街表功,况且在鹿城能穿裘皮大衣的季节,必定不能光着大腿。先不要说腿要冻得断了,就是来来往往粗陋妇女们直言不讳的诧异与讥笑她也是受不了的。
我妈总是缺乏自信,尤其在我爸面前畏畏缩缩。才一开口说话,就要自动矮下去,我爸说的什么话,她都当做金科玉律,奉为圣旨,她越这样,我爸就越肆意,也许是没有人制衡的生活也让他无趣,他总要无中生有的给自己找些不痛快,那就是在里里妈那里,那是一个曾经是破鞋的女人,未婚先孕,一个人生下了里里,而肇事者跑到了香港,再无音信。但是在里里妈那里,这个肇事的男人是心上永远的一颗红痣,在她余下阴郁的人生漠漠生辉,漠漠是一种很难描述的状态,干涸贫瘠的荒漠,但是还有一点淡薄的水汽微微滋润,不至于让人完全绝望,但是虽然稀薄,然而极广大,极缠绵,总是长久地在心上缱绻。
里里妈的故事版本众多,在小城流传纷飞,好像她早已作古,留了身后动人神话。当事者却一直保持沉默,既不澄清,也不辩解。只有一点我隐约知道,里里妈是个上海资本家的私生女,她怎样流落至西北边陲小城,不得而知。里里妈是我见过小城烫起头发最漂亮的女人。有一阵子,鹿城的女人们都学港台片里的艳女,把头发烫得像炸开来的乌云,一大片顶在脑袋上,我妈也烫了,我爸很轻蔑地说像个牛粪片,边说边含了口痰要出去吐,一推门眼看见一个女人从云里袅袅来一般,柔软的卷发斜斜地搭在一边肩上,一条碎花的长连衣裙,衬出一张清丽脱俗的脸,微微地冲我爸一笑,“老乔啊,吃了啊。”说着就到了隔壁去开门,我爸咕咕噜噜地讪笑着那一口痰再也吐不出去,眼巴巴地看着她进去。我那天正和里里坐在房顶上看小人儿书,我们俩都分明看见这情形,我偷看了里里,她有种故意做出来的漠然,只是大大的眼睛闪来闪去,多年后,我明白了,那时我们俩都故意做着这种漠然,来掩盖各自的羞惭。
总而言之,我妈是绝对不能和里里妈站在一起的,太分明了,清艳的花朵压着槁黄暗淡的一根瘦藤,压得她下去下去,垮下去的伧俗。我爸就是站在那朵花前滥嗅一气,羞答答道,好美一朵花的那个,还不经意恶狠狠弹一下那根老枝,但是那朵丰艳的花摇来曳去,连睬都不睬他,她只是向着某个方向,寂静开放。我则在一旁,羞臊难当,但是我不恨里里妈,就像我也不怎么爱我妈一样,我骨子里觉得,里里那样的妈才是我的妈。
我不知道里里怎样看待这些事,她从未说起。她可说是个干燥至极的人,言谈简练,举止干脆,看不出心绪,永远在暗夜里沉默的一颗淡墨色的星,如墨的头发,漆黑的眼睛,瘦,所以显得眼睛极大,亮闪闪的,然而也沾染墨色的清冷。她像极了做水墨画晕染颜色时无意中甩出的那一点,别人都在齐心协力地团花弄锦,竭力凑近主流,她只在一旁隔离远望,旁门左道,因而格外遭人愤恨。
唯一能透露她的秘密的,是她说起的那条河,一条隐没于鹿城的地下暗河,她说,那条暗河潜伏于黄沙之下,亘古恒久,奔流不息,在某一隐秘出口,暗河喷涌而出。
我们曾经为了这暗河,耗费整整一个假期,在鹿城郊外的黄沙荒岭中寻找,结果极让人失望,干燥的黄沙,完全找不到一点水的痕迹。后来,蓝潇言为了我也加入这个寻找的队伍,我们找了很久,最后蓝潇言断言,鹿城的地貌绝对不应有这样的一条地下暗河,他说的时候,里里坐在旁边,忽然冷笑了一下,蓝潇言看了她一眼,没有吭声。他们两个的关系很不好,萧言若不是因为我,是决计不会和她走到一起。
萧言第一次见到我,是在我14岁,一个偌大的饭局,我爸铺排的,在鹿城的五星级酒店,只有两家人,萧言一家和我家。我爸举着杯子,很激动,“老蓝啊,当年兵团里,我们一个炕上滚,你老兄终于回来了。”话很糙,不过听着很亲切,萧言他爸是个瘦高个,背驼的很厉害,一笑起来很绵软,一口北京话,“老乔啊,你如今也是老板了。当年跟人打架都要出人命了。”说罢哈哈大笑,我爸听了立时觉得容光焕发,挺挺腰,开始说起自己的光辉往事,我看了看坐在对面的黑瘦的男孩,个子很高,很结实,瘦长的脸,棱角分明,穿着牛仔裤和白色运动t恤,神态很安闲,我发现这是一个非常英俊的男孩,然后我发现他也很仔细的看着我,我迅速把眼光往别处移动,听见我爸说“你如今是副市长了,这回重回故地,以后要靠你多照应,呦,儿子多大了,几年级了,小伙子很精神啊。”
“乔伯伯,我15,今年开学上初三。”声音醇厚稳重。
我爸欢喜的感叹,“我就想生了儿子啊,生个儿子,我那老婆就是不争气。”
“嗳,老乔,我生儿子是有名,你生女儿是有福啊,啧啧,这么漂亮的闺女。”
我勉强笑笑,心里觉得大人们都是擅长给自己的孩子制造难堪的。那男孩还是很仔细地看着我,忽然问道,你在哪个学校?我说一中,他笑笑,以后我也到那个学校了,我们是校友了。我也笑笑。
我爸很惊讶,“老蓝,你过来交流几年呢,让孩子过这个小地方上学?”
蓝市长叹口气,“一来他妈不在,没人照顾他,我把他带在身边放心,二来这边虽然小,但是小的好处就是没那么多让他玩儿的,而且教学质量不错,这样他将来回北京考试,再沾个分数低的光,能上个不错的大学”
我在想,这个男孩应该是喜欢我了。这不奇怪,我必是我妈捡来的,不知继承了哪里的美貌基因,圆圆的鹅蛋脸,大大的眼睛,白白的皮肤,从小学起就格外引人喜爱。就像里里必然是她妈从哪里捡来的,继承了不知哪里的相貌平平。里里的眼睛太大了,而脸又很小,鼻子又尖尖的,有点翘,厚厚的齐耳短发,看起来像一只猫,她发呆的时候,带着倔强的神情,不发呆的时候,带着无言的抗拒,看起来就不让人喜欢。蓝潇言第一次见里里就皱皱眉,因为里里面对潇言热忱的笑容只是沉默地点点头,就转到我那一边继续走路,潇言认为她很不礼貌,过后他问我,她这里没有问题吧,他指指脑袋,我大笑起来,净瞎说,里里聪明着呢。
我跟很多人说过里里很聪明,但是这只能更加让人觉得我的伶俐懂事,我也愿意掩饰这一点,我对我的学业是百分之百的投入,上课时的笔记从来记得一丝不苟,课后的作业完成的绝对保质保量。我的成绩也很好,从小学到初中都是前三甲,我妈为此很骄傲,总是当众说我们家乔雪就等着考大学吧。里里就不一样了,她的人生很不稳定,从倒数十到正数十的名次都有,神出鬼没的流星,划出天际那一刻忽然闪亮,唬了众人一跳,以为这孩子潜力被激发,然而很快就陨灭的漆黑一团,挂在班级成绩末尾奄奄一息。这与她心不在焉有关系,她总是看一些非常奇怪的书,比如宇宙、天空、奥秘、考古什么的,甚至是诗词书画,她思索更古怪的东西,诸如外星人、地下河之类,这些东西占据了她太多时间,让她没有时间完成作业,没有时间背课文,没有时间考前复习,她因为不写作业被罚站在外太多次了,以至于蓝潇言有阵子问我怎么每次他上体育课都能看见里里趴在二楼的护栏上看着天发呆。蓝潇言再次说她一定脑子有病,我又笑了,说她聪明着呢。只有我,经常成为她同桌的我,发现了这一点。昏昏欲睡的午后,教室里窒闷的空气里流动着老师干涩的声音,犹如最好的催眠曲,里里是不能听这个声音的,她一听,很快就会中了邪似地眼睛半闭,头上上下下地点来点去,每次头垂着马上要挨到桌子上睡着时,她忽然打了鸡血般猛抬起头,眼睛迷离地盯着黑板飞快地在本子上记了些什么,接着,她的笔停下来,眼睛又慢慢闭上来,很快,再次进入半眠状态,她这样周而复始的状态,让在一旁孜孜不倦地我对自己的状态格外自豪,可是下了课,翻她的笔记,才发现所有课上重点分毫不差,明确清晰。这让我暗暗罕纳,有次我在她的头又垂到书桌上时,悄悄拿了一支削尖的铅笔放在她的脸下方,这次她的头忽然失了控,一下砸向桌子,那个铅笔尖深深刺进她的脸颊,我尖叫一声,里里也惊醒了,腮帮子上扎着那只铅笔,茫然看着我,鲜血流出来,老师皱着眉头,叶里里,你搞什么鬼,我拖着里里冲出去,到楼下的水池里给她冲脸,她还是很迷茫,乔雪,我的脸上扎了只铅笔?
所有的幸福都在彼岸,不幸都在此岸,当奋力从此岸游到彼岸,才发现两岸风景是一样的,两岸夹出一条细细的河流,蜿蜒于漫漫黄沙中,河水越来越薄,最后只是磕磕绊绊地沾染着湿润的泥沙,太阳出来时,炎热的空气蒸发了最后一点牵连,然而叶里里一直执拗,她说,那河水秘密潜入了地下,默默奔流,然后在某一个神秘的出口,喷泄而出。
在我结婚前的一天里,我好几次想到了里里,想到了那条河流。我手中雪白的婚纱,巨大的白色摆幅从我的手中喷泄而出,是无法握住的人生。
我的婚礼,要按照鹿城和北京两地的规矩办,所以要两场婚礼。这婚纱是定做的,5000块。我妈心痛得跌足,瞎花钱了。她不知道从哪里听说,批发市场上的婚纱,几百块,样子包好看,不过也就是一次性的,当天穿完了一些连着珠珠翠翠的线就断了。不过5000块的婚纱也是一次性的,之后就将被永久地吊在衣柜里。就跟我妈的一件裘皮大衣一样,有一年她和我爸去河北的辛集,那里有卖皮货的,挂着一件裘皮大衣,也许是别的什么皮,她用手摸着,皮毛水流一样从她的手下温顺流过,她很少有这种握在手里的驯服感,完全驯服于她的一样东西,她摸来摸去,老板已经解下那件大衣披在她身上,大姐,你看看,多好看,啧啧,你看你穿着,多好看。
老板别扭的操着普通话,弯弯折折来修饰那件裘皮大衣,心里必是困惑带着这么丰盛小城气息的中年妇女,会来试一件裘皮大衣,那是什么背景,摸清了背景,也就摸清了策略,背景是隐没在阴影里的冰山,阴影外日光下那白白的一点不过是冰山上的小装饰,策略是要击垮冰山,而不是取下那一点小小的装饰性面具。
那是盛夏,我妈披着那件厚重的动物皮在镜子前转来转去,微微擦着头上的汗,不住地瞥着我爸,我爸相当不耐烦,喜欢就拿着,他的手指随便在身前划了划,金色的弧线在挤进窗缝的密密光线中跃来跃去,卖皮衣的盯着我爸手指上的粗大金戒指发了下子怔,自从我爸买了这个金戒指,他就总爱在胸前这么划来划去的晃手指,粗短的手指紧紧箍着笨重粗大的戒指,总觉得那根手指被这一条弯曲的金子狠狠挤着脖子,呼吸十分艰难。
我妈觉得在镜子里的女人,露着白生生的大腿,披着裘皮大衣的样子很像电视上的外国贵妇人,她不看脸,单只看这下半截,觉得十分陶醉。
但是这件裘皮大衣拿回去之后她只穿过一次,在人多势众穿着红、蓝棉袄的地方,她披着裘皮大衣的样子十分突兀,像是打虎英雄游街表功,况且在鹿城能穿裘皮大衣的季节,必定不能光着大腿。先不要说腿要冻得断了,就是来来往往粗陋妇女们直言不讳的诧异与讥笑她也是受不了的。
我妈总是缺乏自信,尤其在我爸面前畏畏缩缩。才一开口说话,就要自动矮下去,我爸说的什么话,她都当做金科玉律,奉为圣旨,她越这样,我爸就越肆意,也许是没有人制衡的生活也让他无趣,他总要无中生有的给自己找些不痛快,那就是在里里妈那里,那是一个曾经是破鞋的女人,未婚先孕,一个人生下了里里,而肇事者跑到了香港,再无音信。但是在里里妈那里,这个肇事的男人是心上永远的一颗红痣,在她余下阴郁的人生漠漠生辉,漠漠是一种很难描述的状态,干涸贫瘠的荒漠,但是还有一点淡薄的水汽微微滋润,不至于让人完全绝望,但是虽然稀薄,然而极广大,极缠绵,总是长久地在心上缱绻。
里里妈的故事版本众多,在小城流传纷飞,好像她早已作古,留了身后动人神话。当事者却一直保持沉默,既不澄清,也不辩解。只有一点我隐约知道,里里妈是个上海资本家的私生女,她怎样流落至西北边陲小城,不得而知。里里妈是我见过小城烫起头发最漂亮的女人。有一阵子,鹿城的女人们都学港台片里的艳女,把头发烫得像炸开来的乌云,一大片顶在脑袋上,我妈也烫了,我爸很轻蔑地说像个牛粪片,边说边含了口痰要出去吐,一推门眼看见一个女人从云里袅袅来一般,柔软的卷发斜斜地搭在一边肩上,一条碎花的长连衣裙,衬出一张清丽脱俗的脸,微微地冲我爸一笑,“老乔啊,吃了啊。”说着就到了隔壁去开门,我爸咕咕噜噜地讪笑着那一口痰再也吐不出去,眼巴巴地看着她进去。我那天正和里里坐在房顶上看小人儿书,我们俩都分明看见这情形,我偷看了里里,她有种故意做出来的漠然,只是大大的眼睛闪来闪去,多年后,我明白了,那时我们俩都故意做着这种漠然,来掩盖各自的羞惭。
总而言之,我妈是绝对不能和里里妈站在一起的,太分明了,清艳的花朵压着槁黄暗淡的一根瘦藤,压得她下去下去,垮下去的伧俗。我爸就是站在那朵花前滥嗅一气,羞答答道,好美一朵花的那个,还不经意恶狠狠弹一下那根老枝,但是那朵丰艳的花摇来曳去,连睬都不睬他,她只是向着某个方向,寂静开放。我则在一旁,羞臊难当,但是我不恨里里妈,就像我也不怎么爱我妈一样,我骨子里觉得,里里那样的妈才是我的妈。
我不知道里里怎样看待这些事,她从未说起。她可说是个干燥至极的人,言谈简练,举止干脆,看不出心绪,永远在暗夜里沉默的一颗淡墨色的星,如墨的头发,漆黑的眼睛,瘦,所以显得眼睛极大,亮闪闪的,然而也沾染墨色的清冷。她像极了做水墨画晕染颜色时无意中甩出的那一点,别人都在齐心协力地团花弄锦,竭力凑近主流,她只在一旁隔离远望,旁门左道,因而格外遭人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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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言第一次见到我,是在我14岁,一个偌大的饭局,我爸铺排的,在鹿城的五星级酒店,只有两家人,萧言一家和我家。我爸举着杯子,很激动,“老蓝啊,当年兵团里,我们一个炕上滚,你老兄终于回来了。”话很糙,不过听着很亲切,萧言他爸是个瘦高个,背驼的很厉害,一笑起来很绵软,一口北京话,“老乔啊,你如今也是老板了。当年跟人打架都要出人命了。”说罢哈哈大笑,我爸听了立时觉得容光焕发,挺挺腰,开始说起自己的光辉往事,我看了看坐在对面的黑瘦的男孩,个子很高,很结实,瘦长的脸,棱角分明,穿着牛仔裤和白色运动t恤,神态很安闲,我发现这是一个非常英俊的男孩,然后我发现他也很仔细的看着我,我迅速把眼光往别处移动,听见我爸说“你如今是副市长了,这回重回故地,以后要靠你多照应,呦,儿子多大了,几年级了,小伙子很精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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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嗳,老乔,我生儿子是有名,你生女儿是有福啊,啧啧,这么漂亮的闺女。”
我勉强笑笑,心里觉得大人们都是擅长给自己的孩子制造难堪的。那男孩还是很仔细地看着我,忽然问道,你在哪个学校?我说一中,他笑笑,以后我也到那个学校了,我们是校友了。我也笑笑。
我爸很惊讶,“老蓝,你过来交流几年呢,让孩子过这个小地方上学?”
蓝市长叹口气,“一来他妈不在,没人照顾他,我把他带在身边放心,二来这边虽然小,但是小的好处就是没那么多让他玩儿的,而且教学质量不错,这样他将来回北京考试,再沾个分数低的光,能上个不错的大学”
我在想,这个男孩应该是喜欢我了。这不奇怪,我必是我妈捡来的,不知继承了哪里的美貌基因,圆圆的鹅蛋脸,大大的眼睛,白白的皮肤,从小学起就格外引人喜爱。就像里里必然是她妈从哪里捡来的,继承了不知哪里的相貌平平。里里的眼睛太大了,而脸又很小,鼻子又尖尖的,有点翘,厚厚的齐耳短发,看起来像一只猫,她发呆的时候,带着倔强的神情,不发呆的时候,带着无言的抗拒,看起来就不让人喜欢。蓝潇言第一次见里里就皱皱眉,因为里里面对潇言热忱的笑容只是沉默地点点头,就转到我那一边继续走路,潇言认为她很不礼貌,过后他问我,她这里没有问题吧,他指指脑袋,我大笑起来,净瞎说,里里聪明着呢。
我跟很多人说过里里很聪明,但是这只能更加让人觉得我的伶俐懂事,我也愿意掩饰这一点,我对我的学业是百分之百的投入,上课时的笔记从来记得一丝不苟,课后的作业完成的绝对保质保量。我的成绩也很好,从小学到初中都是前三甲,我妈为此很骄傲,总是当众说我们家乔雪就等着考大学吧。里里就不一样了,她的人生很不稳定,从倒数十到正数十的名次都有,神出鬼没的流星,划出天际那一刻忽然闪亮,唬了众人一跳,以为这孩子潜力被激发,然而很快就陨灭的漆黑一团,挂在班级成绩末尾奄奄一息。这与她心不在焉有关系,她总是看一些非常奇怪的书,比如宇宙、天空、奥秘、考古什么的,甚至是诗词书画,她思索更古怪的东西,诸如外星人、地下河之类,这些东西占据了她太多时间,让她没有时间完成作业,没有时间背课文,没有时间考前复习,她因为不写作业被罚站在外太多次了,以至于蓝潇言有阵子问我怎么每次他上体育课都能看见里里趴在二楼的护栏上看着天发呆。蓝潇言再次说她一定脑子有病,我又笑了,说她聪明着呢。只有我,经常成为她同桌的我,发现了这一点。昏昏欲睡的午后,教室里窒闷的空气里流动着老师干涩的声音,犹如最好的催眠曲,里里是不能听这个声音的,她一听,很快就会中了邪似地眼睛半闭,头上上下下地点来点去,每次头垂着马上要挨到桌子上睡着时,她忽然打了鸡血般猛抬起头,眼睛迷离地盯着黑板飞快地在本子上记了些什么,接着,她的笔停下来,眼睛又慢慢闭上来,很快,再次进入半眠状态,她这样周而复始的状态,让在一旁孜孜不倦地我对自己的状态格外自豪,可是下了课,翻她的笔记,才发现所有课上重点分毫不差,明确清晰。这让我暗暗罕纳,有次我在她的头又垂到书桌上时,悄悄拿了一支削尖的铅笔放在她的脸下方,这次她的头忽然失了控,一下砸向桌子,那个铅笔尖深深刺进她的脸颊,我尖叫一声,里里也惊醒了,腮帮子上扎着那只铅笔,茫然看着我,鲜血流出来,老师皱着眉头,叶里里,你搞什么鬼,我拖着里里冲出去,到楼下的水池里给她冲脸,她还是很迷茫,乔雪,我的脸上扎了只铅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