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定居大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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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定居大理
尉迟恭把起小金羿信步走出了洞穴,回头深深的看了看这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山洞,随手上书——“栖霞岭送子窟”。
孑然回头,迈步前行。行路已经过了二个时辰,自己连一只蛇虫毒物都没发现,就来平时那些凶戾的巨蟒猛兽也是远远的躲开,都像是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这让尉迟恭有点犯嘀咕了。
“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威猛厉害了,连猛虎毒蛇都怕我,没有道理的啊。”
低头瞧见自己怀里抱着的小金羿,见他小眼阖起,呼吸匀称,嘟着小嘴,红仆仆的小脸上挂着一丝甜蜜的微笑,说不出是多么的憨态可爱,小家伙不知道是累着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就这么美美的睡着了,全然不去管那抱着他的那个男子抓破脑皮的想着问题
接下来的几个月时间,尉迟恭一边为父一边为母的照料着这个天上坠入凡尘的孩子,闲暇时间就向山野樵夫,猎人,药农讨要一些草药,零碎的皮毛,破布,然后再缝制成衣服给小金羿御寒保暖,这类针线活路可真的是难为这位顶天立地的汉子了。
要说是舞刀弄枪,他还在行,这类针线活路他是真的不行,缝制出来的大衣倒也是挺厚实的,保暖度倒是相当的高,只是从外观上来说算不上是衣服,充其量算是兽皮加上破布的组合。
小金羿也算的上是一个异数,自小到大没有生过一场病,这倒也给尉迟恭省下了一个大麻烦,要不然可就糟糕了。
自那日遇到上官警我之后,他带着这个孩子在大理定居下来,只为等待那个让人觉得不切实际的好消息。
这些年来,他始终身着汉服,带着一个小孩,在这个彝族与白族集居的城市,虽然是异族,但是勤劳朴实,心地善良的两族人民还是给予了他们很大的帮助,送与他们父子二人一些布帛和食物,帮他们盖起一座大理石小屋,让流浪在异乡的人感到了回到家的怀抱。
自小金羿三岁起,尉迟恭就开始教他识字,习武,连同旁边邻家的小孩也一起教授,让这些南诏子弟也学习一些武术防身。
让尉迟恭再一次吃惊的就是小金羿的学习能力简直是无与伦比的,其他孩子学习一个字,一个招式几乎是要几天,或者更久,但是到了他眼里,不到片刻时间就滚瓜烂熟,简直是天才啊,尉迟恭傻了,孩子们呆了。
片刻之后,尉迟恭笑了,孩子们面面相觑,他们不明白师傅为什么一会发呆一会又狂笑,他是在笑“上天你果然对尉迟某人不薄啊!”
接下来的七年时间里尉迟恭把自己的一身所学几乎全部授予这个上天所赐的儿子身上,小金羿除了在学习之余还帮助其他的孩子做些农活,帮忙补休功课,今天奔东家,明天跑西家,深受当地族民的喜爱,就这样,渐渐的,数载时间一晃而过。
“十载时光,转瞬苍苍,古往今来,人一生究竟有多少个十年,上官兄弟,你究竟要让为兄等到什么时候啊!”尉迟恭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继续凝神望向洱海那平静的水面,沉思着。
金羿乖巧的闭上了嘴巴,他知道自己不该在这个时候打扰义父,这十年之中,义父几乎有五年时间是在洱海湖畔观望湖水中度过的,面对自己这个性子刚烈的义父,自己是无法改变他潜在灵魂深处的执念的。
什么是仙道,就连自己这个小屁孩都不太相信,义父这个将近半百的汉子却不知道为什么对此深信不疑,那个上官什么的多半是个骗子,忽悠得义父团团转,不就是一夜的朋友吗?没准儿一点交情也没有,哎,可怜的男人。
……
“哈哈,阿富,快来追我啊!你怎么跑那么慢啊,快啊!快啊!还有你小玉儿,像个蜗牛似的,下次来苍山上摘果子不喝你们来了,哼哼。”
苍山半山腰,崎岖的山路上,三个年方十岁,一脸稚气的孩童,在前后追逐着,跑在前面的是一个健壮的孩童,身高五尺,皮肤色泽古铜,不是我们的金羿还会是谁。
自三岁习武器,七年不懈的锻炼,加之尉迟恭严格督促,这个孩子练就了一身健美匀称的肌肉,和谐而不显露,并不像他义父那么肌肉纠结,让人一看就有那种威猛霸道、畏而远之的感觉。
身后的两个孩童,比起金羿约莫矮了半个头,身着典型白族服饰,男孩身穿白色对襟上衣,外穿镶花边黑领褂,下穿白色宽裤子,头缠白色包头,肩挎工艺考究而实用的绣花挎包。女孩穿白衬衣,着加工制作精细的艳红的领褂,下穿绿色绣花边裤子,脚穿绣花鞋,腰系茶花短围裙。
这两孩童是隔壁邻居家段水桓家的双胞胎兄妹,哥哥叫段羽富,妹妹叫段祥玉,二小和白羿是青梅竹马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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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定居大理
尉迟恭把起小金羿信步走出了洞穴,回头深深的看了看这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山洞,随手上书——“栖霞岭送子窟”。
孑然回头,迈步前行。行路已经过了二个时辰,自己连一只蛇虫毒物都没发现,就来平时那些凶戾的巨蟒猛兽也是远远的躲开,都像是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这让尉迟恭有点犯嘀咕了。
“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威猛厉害了,连猛虎毒蛇都怕我,没有道理的啊。”
低头瞧见自己怀里抱着的小金羿,见他小眼阖起,呼吸匀称,嘟着小嘴,红仆仆的小脸上挂着一丝甜蜜的微笑,说不出是多么的憨态可爱,小家伙不知道是累着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就这么美美的睡着了,全然不去管那抱着他的那个男子抓破脑皮的想着问题
接下来的几个月时间,尉迟恭一边为父一边为母的照料着这个天上坠入凡尘的孩子,闲暇时间就向山野樵夫,猎人,药农讨要一些草药,零碎的皮毛,破布,然后再缝制成衣服给小金羿御寒保暖,这类针线活路可真的是难为这位顶天立地的汉子了。
要说是舞刀弄枪,他还在行,这类针线活路他是真的不行,缝制出来的大衣倒也是挺厚实的,保暖度倒是相当的高,只是从外观上来说算不上是衣服,充其量算是兽皮加上破布的组合。
小金羿也算的上是一个异数,自小到大没有生过一场病,这倒也给尉迟恭省下了一个大麻烦,要不然可就糟糕了。
自那日遇到上官警我之后,他带着这个孩子在大理定居下来,只为等待那个让人觉得不切实际的好消息。
这些年来,他始终身着汉服,带着一个小孩,在这个彝族与白族集居的城市,虽然是异族,但是勤劳朴实,心地善良的两族人民还是给予了他们很大的帮助,送与他们父子二人一些布帛和食物,帮他们盖起一座大理石小屋,让流浪在异乡的人感到了回到家的怀抱。
自小金羿三岁起,尉迟恭就开始教他识字,习武,连同旁边邻家的小孩也一起教授,让这些南诏子弟也学习一些武术防身。
让尉迟恭再一次吃惊的就是小金羿的学习能力简直是无与伦比的,其他孩子学习一个字,一个招式几乎是要几天,或者更久,但是到了他眼里,不到片刻时间就滚瓜烂熟,简直是天才啊,尉迟恭傻了,孩子们呆了。
片刻之后,尉迟恭笑了,孩子们面面相觑,他们不明白师傅为什么一会发呆一会又狂笑,他是在笑“上天你果然对尉迟某人不薄啊!”
接下来的七年时间里尉迟恭把自己的一身所学几乎全部授予这个上天所赐的儿子身上,小金羿除了在学习之余还帮助其他的孩子做些农活,帮忙补休功课,今天奔东家,明天跑西家,深受当地族民的喜爱,就这样,渐渐的,数载时间一晃而过。
“十载时光,转瞬苍苍,古往今来,人一生究竟有多少个十年,上官兄弟,你究竟要让为兄等到什么时候啊!”尉迟恭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继续凝神望向洱海那平静的水面,沉思着。
金羿乖巧的闭上了嘴巴,他知道自己不该在这个时候打扰义父,这十年之中,义父几乎有五年时间是在洱海湖畔观望湖水中度过的,面对自己这个性子刚烈的义父,自己是无法改变他潜在灵魂深处的执念的。
什么是仙道,就连自己这个小屁孩都不太相信,义父这个将近半百的汉子却不知道为什么对此深信不疑,那个上官什么的多半是个骗子,忽悠得义父团团转,不就是一夜的朋友吗?没准儿一点交情也没有,哎,可怜的男人。
……
“哈哈,阿富,快来追我啊!你怎么跑那么慢啊,快啊!快啊!还有你小玉儿,像个蜗牛似的,下次来苍山上摘果子不喝你们来了,哼哼。”
苍山半山腰,崎岖的山路上,三个年方十岁,一脸稚气的孩童,在前后追逐着,跑在前面的是一个健壮的孩童,身高五尺,皮肤色泽古铜,不是我们的金羿还会是谁。
自三岁习武器,七年不懈的锻炼,加之尉迟恭严格督促,这个孩子练就了一身健美匀称的肌肉,和谐而不显露,并不像他义父那么肌肉纠结,让人一看就有那种威猛霸道、畏而远之的感觉。
身后的两个孩童,比起金羿约莫矮了半个头,身着典型白族服饰,男孩身穿白色对襟上衣,外穿镶花边黑领褂,下穿白色宽裤子,头缠白色包头,肩挎工艺考究而实用的绣花挎包。女孩穿白衬衣,着加工制作精细的艳红的领褂,下穿绿色绣花边裤子,脚穿绣花鞋,腰系茶花短围裙。
这两孩童是隔壁邻居家段水桓家的双胞胎兄妹,哥哥叫段羽富,妹妹叫段祥玉,二小和白羿是青梅竹马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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