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神鹰特战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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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时至隆冬,寒风瑟瑟,万物凋零。
秦风带着他手下在训练场却是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秦风手下的近千人马正在进行各种训练,喊声震天,挥汗如雨。一些人扛着圆木围着湖泊喊着口号奔跑着;一些人在布置着独木桥木板墙等障碍物的跑道上比赛;一些人则身着黑色战斗服,在一小片木屋中演练突袭战术,随着队长一声令下,二十几个突击队员便从各个方向突入大堂,使用长短枪对放置在大堂中的各种靶标进行射击;更多的人则在一片较为开阔的平地上进行着战阵演练,李龙和李钦文在旁边督促。
目前,秦风手下的私兵已经扩充到了一千三百人,其中三百人被秦风当做特种部队进行训练,由他直接统辖,另外一千人则分作两队,分别由李龙和李钦文统辖,只进行一般的常规性训练。
一千保卫团新军地基础训练已经基本结束。秦风前世作为一名特种兵。所能教地也仅到此。所以他数月前就从上海大价钱雇佣了几名德国6军退役军官。以来继续训练他地保卫团。
如果说二十世纪上半叶世界上最强大的6军是谁,秦风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德国。德军的强大,不仅和他们优良的作战武器,严明的纪律与战斗素养有关,更是因为他们有着一大批优秀的中下级军官。所以秦风认为,他的保卫团成员接下来需要加强的,就是纪律与个人的战斗指挥素养,以期可以把他们培养成他心目中的未来军官雏形。
“知道我选你们出来,做什么吗?”冬日,某处高岗上,秦风一身雪白的迷彩装,看着眼前精心挑选出来的三十六人大声道。
“不知道!”三十六人齐齐大喝,震得附近松枝上的积雪沙沙直落。
秦风非常满意地点了点头,“很好,不错。你们都是我从三百特战队员中中精心挑选出来最优秀的战士。你们不但拥有最强壮的体魄,最优秀的射击技术,最好的文化素养。更重要的是,你们是一群不怕死,勇往直前的勇士!”
随着秦风的赞扬,每个人都骄傲地抬起胸膛。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曾是秦家的护院。跟随少爷这些天来,他们对少爷的崇拜已经无以加复。现在得到少爷的亲口称赞,心中的自豪和满足,简直不足为外人道也。
“我将要把你们特别组队,由我亲自率领,进行更加苛刻严格的训练。我们不但要有强健的体魄,还有有常人不可以想象的耐力和毅力。我们还要学会任何状况下的沉着冷静,随机应变。我们就如一把尖刀,一柄利刃,插入敌人的心脏,让他们来不及惊呼就一击毙命。我们就如一条毒蛇,悄无声息地给敌人致命的伤痕。我们就像苍鹰,凌空而降,锐不可抗!我们就是最强大的神鹰部队!”
随着秦风极具煽情的语言,每个人的胸膛都极具起伏。他们都被秦风营造的气氛震撼,他们都被那句最强大吸引。
“我可以告诉你们,进入神鹰部队,除了死亡,只有死亡!不是你死,就是你的敌人死!所以若有害怕懦弱者,现在就可以退出。神鹰部队,绝对不会容忍半途而废者。”
没有人说话,即使有人的心中产生了那么一丝丝的恐惧,然而谁也不敢站出来说要退出。因为他们是最优秀的,即使是死,也要死在最优秀的战斗中。这是秦风告诉他们的。
“好,大家都是好样的!现在我宣布,神鹰特战队正式组建。你们将分为三个班,班长将由训练中最优秀的士兵产生。现在开始第一项训练,极限体能训练!”
没错,秦风的神鹰部队,正是后世人们所熟知的神秘的特种部队。特种部队一般意义上说起源于二战,他们都是极其精锐的存在,一般受控于最高指挥者,国家元首,通常都去完成一些极具挑战性的任务。并会对战局,乃至对战略局势形成无法估量的影响。
受前世的影响,秦风非常清楚特种作战的重要性。就像在手中掌握一把尖刀,一柄利刃。以求在最快的度,完成他的目的。
所以等条件刚刚成熟,他就迅挑选了三十六名最优秀的特战队战士,组成一排的特种部队,亲自训练。他知道,在他的力量还不足够强大的时候,手上的这个杀手锏,往往可以达到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
春节刚过,秦风给整个保卫团的战士都轮流放了假期,除了神鹰特种队例外。完成每日的训练后,秦风一身热汗,头冒着热气地回到家。简单洗漱一番,边用晚餐边看当天送来的各地报纸,了解掌握最新时事。
李钦文秦峰招揽的第一个军伍出身的军官,在美国求学的时间并不长,就五六年左右。
也可以说是一位传奇人物,相比那些十多年的苦学,才获得了一张学位证书,成为留洋博士。李钦文是那种一心想要利用留学经历,来改变自己命运的人。留学生,本来选择文科的就少,像是胡适等一批最早的教育学博士,也都是为了回国筹办教育而所学。
研读欧美的学子,本来就会给人一种不务正业的感觉。
因为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他们的使命并不是却美国见世面,而是将美国,乃至西方国家最先进的技术带回国。或者研究经济学、财政学、政治、社会学,研究的是社会制度层面的管理,这才是民国派遣留学生的重要目的。
可李钦文在美国的前四年,就换了三个大学。密西根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普林斯顿大学,都是在美国享誉盛名的大学之一。尤其是哥伦比亚大学,是当时美国最好的工科大学之一,并列的是芝加哥大学。去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本来就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之后,李钦文更是出人意料的选择了西点军校,对于文人阶层来说,抱团取暖几乎是一种本能。早年间的秀才闹事,后来的革命党反清,文人虽然总给人一种成不了大事的感觉。但是其中一个人,突然有一天闹出要当兵了,这等于是自动从这个圈子里退出来了。
秦风对李钦文没有偏见,但是在第一眼看到李钦文的时候。他有些失望。
没错,是真的失望。
李钦文是一个军人,但是秦风愣是没有从李钦文的眼神中看到铁血的坚毅,或者是坚如磐石的信仰,甚至连大头兵性格中的那种冲动都看不到。
或许李钦文在西点军校的成绩很好,但是他似乎想要成为一个优秀的军人,要走的路还非常远。至少他心中的名利心,要少一些。
虽然说不少人感慨于李钦文的婚姻不幸,仕途不畅。但是却没有人想到,从这些小事上,他缺乏一个大将该有的果断和临场应变能力。
说这些,在此时此刻,都是没影子的事。
李钦文问秦峰为什么自己组建军队。秦风的回答是“因为信仰!”
“因为信仰!”
“什么信仰?”
“保家卫国是信仰,保境安民也是信仰,驱逐外寇也是信仰!信仰不是生来就有的,需要宣传。文学的作用是让人民的灵魂受到共鸣,从而思考人生的真正道理。而军队,如果没有信仰,就是占山为王的土匪,践踏法律的强盗军阀!当然保安部队信仰还很初级,仅仅是保境安民。”
“任何一样战争都不能说是正义的。但是士兵也同样是人,而不是战争机器。眼下的民国,大部分士兵都不明白这一点,绝大部分的人认为,当兵是为了军饷,也就是养家糊口。少部分认为,当兵可以改变命运,运气好的话,还能当官。还有一部分人需要手中握有足够的权力,来获得人生的尊严……”
不知不觉,时至隆冬,寒风瑟瑟,万物凋零。
秦风带着他手下在训练场却是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秦风手下的近千人马正在进行各种训练,喊声震天,挥汗如雨。一些人扛着圆木围着湖泊喊着口号奔跑着;一些人在布置着独木桥木板墙等障碍物的跑道上比赛;一些人则身着黑色战斗服,在一小片木屋中演练突袭战术,随着队长一声令下,二十几个突击队员便从各个方向突入大堂,使用长短枪对放置在大堂中的各种靶标进行射击;更多的人则在一片较为开阔的平地上进行着战阵演练,李龙和李钦文在旁边督促。
目前,秦风手下的私兵已经扩充到了一千三百人,其中三百人被秦风当做特种部队进行训练,由他直接统辖,另外一千人则分作两队,分别由李龙和李钦文统辖,只进行一般的常规性训练。
一千保卫团新军地基础训练已经基本结束。秦风前世作为一名特种兵。所能教地也仅到此。所以他数月前就从上海大价钱雇佣了几名德国6军退役军官。以来继续训练他地保卫团。
如果说二十世纪上半叶世界上最强大的6军是谁,秦风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德国。德军的强大,不仅和他们优良的作战武器,严明的纪律与战斗素养有关,更是因为他们有着一大批优秀的中下级军官。所以秦风认为,他的保卫团成员接下来需要加强的,就是纪律与个人的战斗指挥素养,以期可以把他们培养成他心目中的未来军官雏形。
“知道我选你们出来,做什么吗?”冬日,某处高岗上,秦风一身雪白的迷彩装,看着眼前精心挑选出来的三十六人大声道。
“不知道!”三十六人齐齐大喝,震得附近松枝上的积雪沙沙直落。
秦风非常满意地点了点头,“很好,不错。你们都是我从三百特战队员中中精心挑选出来最优秀的战士。你们不但拥有最强壮的体魄,最优秀的射击技术,最好的文化素养。更重要的是,你们是一群不怕死,勇往直前的勇士!”
随着秦风的赞扬,每个人都骄傲地抬起胸膛。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曾是秦家的护院。跟随少爷这些天来,他们对少爷的崇拜已经无以加复。现在得到少爷的亲口称赞,心中的自豪和满足,简直不足为外人道也。
“我将要把你们特别组队,由我亲自率领,进行更加苛刻严格的训练。我们不但要有强健的体魄,还有有常人不可以想象的耐力和毅力。我们还要学会任何状况下的沉着冷静,随机应变。我们就如一把尖刀,一柄利刃,插入敌人的心脏,让他们来不及惊呼就一击毙命。我们就如一条毒蛇,悄无声息地给敌人致命的伤痕。我们就像苍鹰,凌空而降,锐不可抗!我们就是最强大的神鹰部队!”
随着秦风极具煽情的语言,每个人的胸膛都极具起伏。他们都被秦风营造的气氛震撼,他们都被那句最强大吸引。
“我可以告诉你们,进入神鹰部队,除了死亡,只有死亡!不是你死,就是你的敌人死!所以若有害怕懦弱者,现在就可以退出。神鹰部队,绝对不会容忍半途而废者。”
没有人说话,即使有人的心中产生了那么一丝丝的恐惧,然而谁也不敢站出来说要退出。因为他们是最优秀的,即使是死,也要死在最优秀的战斗中。这是秦风告诉他们的。
“好,大家都是好样的!现在我宣布,神鹰特战队正式组建。你们将分为三个班,班长将由训练中最优秀的士兵产生。现在开始第一项训练,极限体能训练!”
没错,秦风的神鹰部队,正是后世人们所熟知的神秘的特种部队。特种部队一般意义上说起源于二战,他们都是极其精锐的存在,一般受控于最高指挥者,国家元首,通常都去完成一些极具挑战性的任务。并会对战局,乃至对战略局势形成无法估量的影响。
受前世的影响,秦风非常清楚特种作战的重要性。就像在手中掌握一把尖刀,一柄利刃。以求在最快的度,完成他的目的。
所以等条件刚刚成熟,他就迅挑选了三十六名最优秀的特战队战士,组成一排的特种部队,亲自训练。他知道,在他的力量还不足够强大的时候,手上的这个杀手锏,往往可以达到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
春节刚过,秦风给整个保卫团的战士都轮流放了假期,除了神鹰特种队例外。完成每日的训练后,秦风一身热汗,头冒着热气地回到家。简单洗漱一番,边用晚餐边看当天送来的各地报纸,了解掌握最新时事。
李钦文秦峰招揽的第一个军伍出身的军官,在美国求学的时间并不长,就五六年左右。
也可以说是一位传奇人物,相比那些十多年的苦学,才获得了一张学位证书,成为留洋博士。李钦文是那种一心想要利用留学经历,来改变自己命运的人。留学生,本来选择文科的就少,像是胡适等一批最早的教育学博士,也都是为了回国筹办教育而所学。
研读欧美的学子,本来就会给人一种不务正业的感觉。
因为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他们的使命并不是却美国见世面,而是将美国,乃至西方国家最先进的技术带回国。或者研究经济学、财政学、政治、社会学,研究的是社会制度层面的管理,这才是民国派遣留学生的重要目的。
可李钦文在美国的前四年,就换了三个大学。密西根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普林斯顿大学,都是在美国享誉盛名的大学之一。尤其是哥伦比亚大学,是当时美国最好的工科大学之一,并列的是芝加哥大学。去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本来就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之后,李钦文更是出人意料的选择了西点军校,对于文人阶层来说,抱团取暖几乎是一种本能。早年间的秀才闹事,后来的革命党反清,文人虽然总给人一种成不了大事的感觉。但是其中一个人,突然有一天闹出要当兵了,这等于是自动从这个圈子里退出来了。
秦风对李钦文没有偏见,但是在第一眼看到李钦文的时候。他有些失望。
没错,是真的失望。
李钦文是一个军人,但是秦风愣是没有从李钦文的眼神中看到铁血的坚毅,或者是坚如磐石的信仰,甚至连大头兵性格中的那种冲动都看不到。
或许李钦文在西点军校的成绩很好,但是他似乎想要成为一个优秀的军人,要走的路还非常远。至少他心中的名利心,要少一些。
虽然说不少人感慨于李钦文的婚姻不幸,仕途不畅。但是却没有人想到,从这些小事上,他缺乏一个大将该有的果断和临场应变能力。
说这些,在此时此刻,都是没影子的事。
李钦文问秦峰为什么自己组建军队。秦风的回答是“因为信仰!”
“因为信仰!”
“什么信仰?”
“保家卫国是信仰,保境安民也是信仰,驱逐外寇也是信仰!信仰不是生来就有的,需要宣传。文学的作用是让人民的灵魂受到共鸣,从而思考人生的真正道理。而军队,如果没有信仰,就是占山为王的土匪,践踏法律的强盗军阀!当然保安部队信仰还很初级,仅仅是保境安民。”
“任何一样战争都不能说是正义的。但是士兵也同样是人,而不是战争机器。眼下的民国,大部分士兵都不明白这一点,绝大部分的人认为,当兵是为了军饷,也就是养家糊口。少部分认为,当兵可以改变命运,运气好的话,还能当官。还有一部分人需要手中握有足够的权力,来获得人生的尊严……”